安徽中医药大学2024年第四批房产标的5:梅山路校区沿街商铺011、013号出租
安徽中医药大学2024年第四批房产标的5:梅山路校区沿街商铺011、013号出租
项目编号 | L(略)AH(略) |
标的名称 | 安徽中医药大学(2024年第四批)房产标的5:梅山路校区沿街商铺011、013号出租 |
出租底价 | (略)元/年 |
出租面积(平方米) | 318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9-30 |
挂牌截至日期 | 2024-10-21 |
出租方名称 | 安徽中医药大学 |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略)74T |
租赁期限 | 5 |
租赁期限单位 | 年 |
租赁面积说明 | 出租标的面积以实际移交为准,不因此影响最终实际成交价格,承租方不得在承租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
租金调整方式 | 不涉及 |
是否有免租金装潢期 | 是 |
免租金装潢期时间 | 15 |
免租金装潢期时间单位 | 自然日 |
资产概述 | 1、出租标的为安徽中医药大学(2024年第四批)房产,各标的免租金装潢期间均为15个自然日(原承租户无)。 2、各出租标的挂牌价均为年租金底价,标的成交年租金均按此次竞租实际成交价计算。 3、各出租标的租金均按年支付,先付款后使用;履约保证金均为实际成交价3个月租金之和;具体条款由租赁双方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承租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前须向出租方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首期租金及水电押金人民币0.(略)元整,该履约保证金及水电押金于合同期满且无承租方责任后不计息退还。 4、标 (略) 于占用状态;标的2、3、 (略) 于租赁状态,租期均至2024年10月31日届满;标的5、 (略) 于空置状态。 5、出租标的起租期以出租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出租标的面积以实际移交为准,不因此影响最终实际成交价格;承租方不得在承租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标的现场勘察人:孙老师;联系电话:0551-(略) /(略)。 |
其他招租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于本公告期内登录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皖e云”系统(网址:http://**),线上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并按本公告约定交纳竞价保证金(不计息),意向承租方须将竞价保证金支付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收款银行账户,意向承租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竞价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及线上确认保证金交纳详见“皖e云”系统“帮助中心”——“用户指引”。 2、意向承租方线上办理承租登记手续时,须通过“皖e云”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提交材料要求:所有材料扫描原件提交至“皖e云”系统,并保证提交材料内容完整、清晰可辨): (1)意向承租方为法人(含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公司章程、组织章程或合伙协议等,意向承租方同意承租的内部决策文件(或同意承租的内部决策文件及批复文件); (2)意向承租方须自行下载并签署《一次性报价须知、承诺函》,(《一次性报价须知、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 (3)意向承租方须提交承诺函(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承诺内容:①本意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较强的经济实力与经营业绩、完善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② 本意向方近三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③本意向方在信用中国和中国 (略) 上无违法失信行为的不良信用记录。 (4)本公告“承租方资格条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3、承租方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后,承租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扣除服务费后的剩余款项在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接到出租方的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至承租方账户(不计息);未能被确定为承租方(非原承租方)且不涉及竞价保证金扣除情形的,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全额竞价保证金(不计息)。 4、如获出租方书面确认的标的原承租方参与本次公开招租,其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标的原承租方应于公告期内按照公告要求线上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并按本公告约定交纳竞价保证金。如原承租方未能被确定为承租方,其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将全额转为清场保证金,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接到出租方的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至承租方账户(不计息)。 5、该 (略) 络竞价(一次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意向承租方(包括原承租方)在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后,须按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与线上一次性报价,如最高报价者为非原承租方,则原承租方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就该最高报价选择行使优先承租权: (1)只有1家意向承租方报价(且不低于起始价),则确定该意向承租方为承租方,本标的协议成交。 (2)最高报价者为1家且为原承租方,则确定最高报价者为承租方。 (3)最高报价者为1家且为非原承租方,如原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行使优先承租权,则确定原承租方为承租方;如原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行使优先承租权,则确定最高报价者为承租方; (4)最高报价者为2家及以上且其中包含原承租方,则确定原承租方为承租方; (5)最高报价者为2家及以上且均为非原承租方,如原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行使优先承租权,则确定原承租方为承租方;如原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行使优先承租权,则按照“价格相同、报价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先报出最高价的非原承租方为承租方。 6、为保护出租方的合法权益,保护真实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再次作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对本次招租事项充分了解并完全接受标的全部情况。非因出租方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缴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的补偿: (1)意向承租方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意向承租方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后,未在线上一次性报价中报价导致项目未成交的; (3)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
承租资格条件 | 1、凡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含分支机构)、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均可参与竞租; 2、不接受自然人参与竞租;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意向承租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意向承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 (略) 政规定;申请承租登记的意向承租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水电等现状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承租方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外,还应遵守学校有关安全、卫生、稳定、秩序等方面的管理规定,接受学校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文明守法经营。如承租人违反上述相关管理规定,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房屋。 3、出租标的1仅用于从事【理发美发】店经营(包括:理发、烫发、护发、美发相关服务);标的2、3、4、5均不得从事茶楼、棋牌、殡仪、洗浴、烘焙、酒吧、网吧、餐饮(饮品除外)及娱乐行业;标的6仅限用于【中国移动】通讯业务。以上标的均不得超范围经营,均禁止使用明火及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可能对学生生活和周围环境造成噪音影响的行业,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4、标的6承租方须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取得【中国移动】通讯运营商的授权经营资格(授权主体须与承租主体一致),并将授权经营的证明材料报出租方相关管理部门备案后方能营业。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中国移动】通讯运营商的授权经营资格,每逾期1个自然日,按照实际成交年租金1%缴纳违约金,出租方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逾期超过7个自然日的,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5、租赁期内,承租方均不得出店占道经营、在店铺外设置广告、宣传标牌应符合学校要求。 承租方经营项目如有消防要求的,必须取得消防部门消防验收意见书,未取得消防验收意见书而擅自经营的,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6、出租标的按移交时的现状进行移交,出租标的内遗留的杂物等由承租方负责清理,清理费用承租人自行承担。承租方合同到期后拒不退场,出租方无条件收回房屋 (略) 理出租房内的一切遗留物品,由此造成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7、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 8、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门前三包、消防器材等相关费用(水、电费按出租方要求缴纳;接受有关部门消防、安全等检查工作并落实整改要求)。 9、租赁期内,承租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不得挤占消防通道,不得影响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方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0、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因特殊原因,政府职能部门下文,要求减免相关月份租金的情况除外)。如因 (略) 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如承租方租期未满,单方面提前解约租赁合同的,须承担违约责任。 11、《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7日内交还出租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12、承租方自《竞价结果通知单》出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接出租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13、保证金不得由他方代缴。 1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房屋租赁合同》(式样)。 |
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9-30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2个自然日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处置方案 | |
报价方式 | 一次报价 |
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 否 |
保证金设定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保证金订单支付时间为准) |
保证金金额 | (略)元 |
不动产 | |
标的状态 | 闲置 |
类型 | 其他 |
出租标的地址 | 安徽中医药大学( (略) 校区)沿街011、013 |
配备电梯 | 否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郑经理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51-(略)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略) (略) 徽州大 (略) 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C3座21楼 |
公示附件 | 房屋租赁合同(式样).pdf附件1:《一次性报价须知、承诺函》.pdf附件2:承诺函.pdf |
项目编号 | L(略)AH(略) |
标的名称 | 安徽中医药大学(2024年第四批)房产标的5:梅山路校区沿街商铺011、013号出租 |
出租底价 | (略)元/年 |
出租面积(平方米) | 318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9-30 |
挂牌截至日期 | 2024-10-21 |
出租方名称 | 安徽中医药大学 |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略)74T |
租赁期限 | 5 |
租赁期限单位 | 年 |
租赁面积说明 | 出租标的面积以实际移交为准,不因此影响最终实际成交价格,承租方不得在承租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
租金调整方式 | 不涉及 |
是否有免租金装潢期 | 是 |
免租金装潢期时间 | 15 |
免租金装潢期时间单位 | 自然日 |
资产概述 | 1、出租标的为安徽中医药大学(2024年第四批)房产,各标的免租金装潢期间均为15个自然日(原承租户无)。 2、各出租标的挂牌价均为年租金底价,标的成交年租金均按此次竞租实际成交价计算。 3、各出租标的租金均按年支付,先付款后使用;履约保证金均为实际成交价3个月租金之和;具体条款由租赁双方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承租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前须向出租方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首期租金及水电押金人民币0.(略)元整,该履约保证金及水电押金于合同期满且无承租方责任后不计息退还。 4、标 (略) 于占用状态;标的2、3、 (略) 于租赁状态,租期均至2024年10月31日届满;标的5、 (略) 于空置状态。 5、出租标的起租期以出租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出租标的面积以实际移交为准,不因此影响最终实际成交价格;承租方不得在承租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标的现场勘察人:孙老师;联系电话:0551-(略) /(略)。 |
其他招租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于本公告期内登录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皖e云”系统(网址:http://**),线上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并按本公告约定交纳竞价保证金(不计息),意向承租方须将竞价保证金支付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收款银行账户,意向承租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竞价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及线上确认保证金交纳详见“皖e云”系统“帮助中心”——“用户指引”。 2、意向承租方线上办理承租登记手续时,须通过“皖e云”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提交材料要求:所有材料扫描原件提交至“皖e云”系统,并保证提交材料内容完整、清晰可辨): (1)意向承租方为法人(含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公司章程、组织章程或合伙协议等,意向承租方同意承租的内部决策文件(或同意承租的内部决策文件及批复文件); (2)意向承租方须自行下载并签署《一次性报价须知、承诺函》,(《一次性报价须知、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 (3)意向承租方须提交承诺函(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承诺内容:①本意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较强的经济实力与经营业绩、完善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② 本意向方近三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③本意向方在信用中国和中国 (略) 上无违法失信行为的不良信用记录。 (4)本公告“承租方资格条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3、承租方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后,承租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扣除服务费后的剩余款项在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接到出租方的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至承租方账户(不计息);未能被确定为承租方(非原承租方)且不涉及竞价保证金扣除情形的,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全额竞价保证金(不计息)。 4、如获出租方书面确认的标的原承租方参与本次公开招租,其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标的原承租方应于公告期内按照公告要求线上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并按本公告约定交纳竞价保证金。如原承租方未能被确定为承租方,其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将全额转为清场保证金,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接到出租方的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至承租方账户(不计息)。 5、该 (略) 络竞价(一次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意向承租方(包括原承租方)在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后,须按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与线上一次性报价,如最高报价者为非原承租方,则原承租方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就该最高报价选择行使优先承租权: (1)只有1家意向承租方报价(且不低于起始价),则确定该意向承租方为承租方,本标的协议成交。 (2)最高报价者为1家且为原承租方,则确定最高报价者为承租方。 (3)最高报价者为1家且为非原承租方,如原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行使优先承租权,则确定原承租方为承租方;如原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行使优先承租权,则确定最高报价者为承租方; (4)最高报价者为2家及以上且其中包含原承租方,则确定原承租方为承租方; (5)最高报价者为2家及以上且均为非原承租方,如原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行使优先承租权,则确定原承租方为承租方;如原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行使优先承租权,则按照“价格相同、报价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先报出最高价的非原承租方为承租方。 6、为保护出租方的合法权益,保护真实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再次作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对本次招租事项充分了解并完全接受标的全部情况。非因出租方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缴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的补偿: (1)意向承租方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意向承租方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后,未在线上一次性报价中报价导致项目未成交的; (3)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
承租资格条件 | 1、凡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含分支机构)、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均可参与竞租; 2、不接受自然人参与竞租;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意向承租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意向承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 (略) 政规定;申请承租登记的意向承租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水电等现状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承租方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外,还应遵守学校有关安全、卫生、稳定、秩序等方面的管理规定,接受学校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文明守法经营。如承租人违反上述相关管理规定,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房屋。 3、出租标的1仅用于从事【理发美发】店经营(包括:理发、烫发、护发、美发相关服务);标的2、3、4、5均不得从事茶楼、棋牌、殡仪、洗浴、烘焙、酒吧、网吧、餐饮(饮品除外)及娱乐行业;标的6仅限用于【中国移动】通讯业务。以上标的均不得超范围经营,均禁止使用明火及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可能对学生生活和周围环境造成噪音影响的行业,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4、标的6承租方须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取得【中国移动】通讯运营商的授权经营资格(授权主体须与承租主体一致),并将授权经营的证明材料报出租方相关管理部门备案后方能营业。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中国移动】通讯运营商的授权经营资格,每逾期1个自然日,按照实际成交年租金1%缴纳违约金,出租方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逾期超过7个自然日的,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5、租赁期内,承租方均不得出店占道经营、在店铺外设置广告、宣传标牌应符合学校要求。 承租方经营项目如有消防要求的,必须取得消防部门消防验收意见书,未取得消防验收意见书而擅自经营的,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6、出租标的按移交时的现状进行移交,出租标的内遗留的杂物等由承租方负责清理,清理费用承租人自行承担。承租方合同到期后拒不退场,出租方无条件收回房屋 (略) 理出租房内的一切遗留物品,由此造成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7、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 8、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门前三包、消防器材等相关费用(水、电费按出租方要求缴纳;接受有关部门消防、安全等检查工作并落实整改要求)。 9、租赁期内,承租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不得挤占消防通道,不得影响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方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0、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因特殊原因,政府职能部门下文,要求减免相关月份租金的情况除外)。如因 (略) 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如承租方租期未满,单方面提前解约租赁合同的,须承担违约责任。 11、《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7日内交还出租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12、承租方自《竞价结果通知单》出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接出租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13、保证金不得由他方代缴。 1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房屋租赁合同》(式样)。 |
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9-30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2个自然日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处置方案 | |
报价方式 | 一次报价 |
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 否 |
保证金设定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保证金订单支付时间为准) |
保证金金额 | (略)元 |
不动产 | |
标的状态 | 闲置 |
类型 | 其他 |
出租标的地址 | 安徽中医药大学( (略) 校区)沿街011、013 |
配备电梯 | 否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郑经理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51-(略)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略) (略) 徽州大 (略) 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C3座21楼 |
公示附件 | 房屋租赁合同(式样).pdf附件1:《一次性报价须知、承诺函》.pdf附件2:承诺函.pdf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