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森林消防支队处置报废资产一批-挂牌披露
昌都市森林消防支队处置报废资产一批-挂牌披露
项目编号 | GR2024XZ* |
---|---|
项目名称 | (略) 森林消 (略) 置报废资产一批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略) 森林消防支队 |
转让标的 (略) | |
挂牌价格 | 56,800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10 |
挂牌日期 | 2024-09-30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转让方已对标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期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若意向受让方在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同意按照标的现状受让,因此,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特别提示:由于车辆停放一定时间可能存在的车胎漏气、燃气不足和电瓶以及其它可能存在的部件及备品损坏、缺失等现象,竞买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以上事项为理由要求退换交易标的,成交价和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2、双方应当共同配合,于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的交接。受让方在移交车辆及相关报废手续之日起15日内完成车辆报废拆解工作,并将相关报废手续移交给转让方【包括但不限于《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车辆注销证明》、车辆车身现场报废照片及视频资料等文件】,受让方对接收的报废机动车,严 (略) 715号《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回收、拆解。五大类总成必须回炉、 (略) 场,如发现有违规现象,转让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由受让方承担相关责任,期间如出现一切事故均与转让方无关,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自负。 3、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自行了解是否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受让条件,若意向受让方在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报名,则视为充分了解受让标的资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和受让条件,如因不符合相关要求导致本次交易无效的,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意向受让方承担,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受让方交易服务费后,西藏产权交易中心将剩余部分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成功受让并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若因违背受让方承诺函中的承诺事项,转让方有权解除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应赔偿由此给转让方造成的损失。 4、受让方在拆除、吊装和运输标的物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坏、破坏、搬离、拆卸除标的物以外的任何设施、设备,如有损坏,将照价赔偿。拆除标的物由此产生的房屋、人身安全问题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5、受让方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承诺成功受 (略) 置车辆后,仅用 (略) 理, (略) 行驶或另作它用。 6、受让方对本次报废车辆的相关安全、环保、拆解、法律责任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受让方运输车辆离开转让方保管场地即视为该车辆完成交付,交付后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8、受让方应自行拆除、吊装和运输标的物,在此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9、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双方各自缴纳;西藏产权交易中心的交易服务费由转让、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10、意向受让方若需前往标的现场查证标的物,请事前与转让方联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人员授权委托书”前往现场查证。意向受让方到现场查证标的物后,须与转让方现场签订《标的现场踏勘(查验)确认书》对标的物现状、范围等进行确认(盖章确认)。《标的现场踏勘(查验)确认书》报名时需与报名资料一并上传报名系统。 标的查看联系人:索朗罗布 * 许鹏 * 11、其他信息详见《产权交易合同》、《资产明细表》等资料。 12、本次转让标的物不存在抵押、担保情形。 |
项目编号 | GR2024X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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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略) 森林消 (略) 置报废资产一批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略) 森林消防支队 |
转让标的 (略) | |
挂牌价格 | 56,800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10 |
挂牌日期 | 2024-09-30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转让方已对标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期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若意向受让方在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同意按照标的现状受让,因此,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特别提示:由于车辆停放一定时间可能存在的车胎漏气、燃气不足和电瓶以及其它可能存在的部件及备品损坏、缺失等现象,竞买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以上事项为理由要求退换交易标的,成交价和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2、双方应当共同配合,于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的交接。受让方在移交车辆及相关报废手续之日起15日内完成车辆报废拆解工作,并将相关报废手续移交给转让方【包括但不限于《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车辆注销证明》、车辆车身现场报废照片及视频资料等文件】,受让方对接收的报废机动车,严 (略) 715号《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回收、拆解。五大类总成必须回炉、 (略) 场,如发现有违规现象,转让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由受让方承担相关责任,期间如出现一切事故均与转让方无关,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自负。 3、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自行了解是否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受让条件,若意向受让方在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报名,则视为充分了解受让标的资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和受让条件,如因不符合相关要求导致本次交易无效的,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意向受让方承担,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受让方交易服务费后,西藏产权交易中心将剩余部分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成功受让并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若因违背受让方承诺函中的承诺事项,转让方有权解除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应赔偿由此给转让方造成的损失。 4、受让方在拆除、吊装和运输标的物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坏、破坏、搬离、拆卸除标的物以外的任何设施、设备,如有损坏,将照价赔偿。拆除标的物由此产生的房屋、人身安全问题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5、受让方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承诺成功受 (略) 置车辆后,仅用 (略) 理, (略) 行驶或另作它用。 6、受让方对本次报废车辆的相关安全、环保、拆解、法律责任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受让方运输车辆离开转让方保管场地即视为该车辆完成交付,交付后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8、受让方应自行拆除、吊装和运输标的物,在此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9、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双方各自缴纳;西藏产权交易中心的交易服务费由转让、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10、意向受让方若需前往标的现场查证标的物,请事前与转让方联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人员授权委托书”前往现场查证。意向受让方到现场查证标的物后,须与转让方现场签订《标的现场踏勘(查验)确认书》对标的物现状、范围等进行确认(盖章确认)。《标的现场踏勘(查验)确认书》报名时需与报名资料一并上传报名系统。 标的查看联系人:索朗罗布 * 许鹏 * 11、其他信息详见《产权交易合同》、《资产明细表》等资料。 12、本次转让标的物不存在抵押、担保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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