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出租的标的为位于内蒙 (略) (略) 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东液化气站房产及现有设施设备,房产面积以实际勘验面积为准,成交后,不因面积变化等调整租赁价格。 2、本次出租标的房产租期为3年,挂牌价为该项目的1年租金底价。 3、标的只限于液化气石油气经营。 4、标的以现状出租,如在经营期间存在安全隐患,需要进行的设备和资金投入,全部由承租方负责。对需要其整改的项目,需要提前征得出租方同意。 4、承租方承租期间投入的不可移动设施设备在合同结束后无条件归出租方所有,并保证设施设备正常运转使用。 5、承租方须拥有经营液化气站的相关资质,人员持证上岗应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气瓶充装许可的要求。 6、承租方在经营期间,必须健全相关机构组织和相关管理制度,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24小时有人员值班、值守。 7、出租方如存在改革、改制和液化气站设施设备达不到管理部门相关要求及承租方不服从安全生产管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有权终止合同,但在终止合同前,提前三个月告知承租方。 8、在租赁期间所有证照的年检、审核由承租方负责办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提供必要的资料。如期满后,各项手续要全部移交给出租方。 9、在承租方经营期间,承租方必须按国家相关要求诚信经营,如若不正当经营造成罚款和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同时(略)方可以单方终止合同。 10、所有地上建筑设施无产权手续,权属归呼伦贝尔农垦 (略) 。 11、标的勘验:公告期内提前预约;勘验联系人 :石经理 ,(略). 12、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报名时须上传现场勘验确认表与当地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本次出租房屋禁止存放危险化学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如有发生爆炸、火灾等情况均由承租方负责。 13、 本次出租房产有原承租方,原承租方租赁到期日为2024年7月31日,如最终承租方为原承租方,租赁开始时间接续上一租期。 原承租方不放弃优先租赁权,原承租方应在本项目招租公告期间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提交承租申请资料,并按照公告要求交纳保 证金。原承租方行权方式如下:(1)原承租方与其他意向承租方 (略) 络报价;(2)网络报价结束后,如最高报价的报价者 非原承租方,则中心工作人员将最高报价以书面函告的形式通知原承租方,征询其是否行使优先权(原承租方须书面回复)。如原 承租方行使优先权,则原承租方直接以该最高价成交;如原承租方放弃优先权,则最高报价的报价者为最终承租方;(3)如原承租 方未成为最终承租方,则原承租方在竞价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退房(原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竞租不成功的,保证金转为 腾退保证金),原承租方延迟退房的,由出租方负责清退;出租方从竞价结束之日起第21个工作日起,按新租金标准按日向原承租 方收取租金,该租金从腾退保证金中扣除,原承租方延迟退房超过20个工作日,出租方有权扣除原承租方全部腾退保证金。 14、本次房产出租竞价方式为“网络一次报价”,一次报价须知详见“承租申请与承诺”。 15、 (略) 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 (略) 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16、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 (略) 置标的。 17、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 (略) 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 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承租 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