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区长虹南苑一期、二期小区物业经营性用房商铺招租项目的比选公示非政府采购
滨江区长虹南苑一期、二期小区物业经营性用房商铺招租项目的比选公示非政府采购
滨江区长虹南苑(一期、二期)小区物业经营性用房商铺招租项目的比选公示(非政府采购)
参照相关规定,现就南都物 (略) (略) (略) 长虹南苑(一期、二期)小区物业经营性用房商铺招租项目进行比选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响应供应商前来比选。
一、项目编号:*-BJ15
二、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标项号 | 招租房名称 | 招租房地址 | 产权情况 | 结构 | 建筑面积(㎡) | 第一年租赁起始单价(元/㎡·天) |
1 | 长河街道安 (略) 长虹南苑一期(长虹苑扩点二期)南大门通道入口商铺26、28、29号 | 商铺26、28、29号一二层 | 无房 产证 | 钢混 | 209.83㎡ | */㎡/天 |
2 | 长河街道安 (略) 长虹南苑一期(长虹苑扩点二期)南大门通道入口商铺31、32号 | 商铺31、32号一层 | 无房 产证 | 钢混 | 77.19㎡ | |
3 | 长河街道安 (略) 长虹南苑一期(长虹苑扩点二期)南大门通道入口商铺30号 | 商铺30号(202室)二层 | 无房 产证 | 钢混 | 60.50㎡ | |
4 | 长河街道安 (略) 长虹南苑二期(长虹苑扩点三期)物业经营性用房26幢 | 商铺69、70、71号一层 | 无房 产证 | 钢混 | 337.73㎡ | |
注: 1.成交人不得因标注建筑面积与实测面积存在差异而以此为由要求比选人对租金等相关费用进行调整。 2.本项目采用兼头兼中的方式,供应商可参加所有标项的投标(供应商可投其中任一标项,也可各标项均投),也可成为一个标项或多个标项的成交人。 |
本项目房屋情况说明:
①本项目出租房屋位 (略) 长河街道安 (略) 长虹南苑一期、二期。具体信息详见比选文件附件。
②本项目招租房屋的权利人 (略) 长河街 (略) 。
③租赁合同签订后,本项目房屋按现状(包含房屋瑕疵)交付成交人。开标前比选供应商须至所投所有房屋现场进行勘察、了解,明确所投房屋的现状,房屋现状内容包括坐落、用途、层高、建筑面积、结构、房屋瑕疵、所投房屋的配套设施(包含水、电、消防情况、物业管理情况(含物业相关收费情况)等所有配套设施情况)、所投房屋所有权情况等。
如有疑问或不 (略) 可致电,联系人:武经理,联系电话:0571-*。询问时间为早上9:00-17:00。
2、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年(如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相关租赁合同由新的物业企业负责继续履行到合同结束)。租赁合同签订之日最迟不超过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历天,租赁期从房屋交付之日(房屋交付之日在租赁合同中明确)起开始计算。未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出之日起 10 日历天内签订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三、比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方法等:
1.时间:2024年10月08日起至2024年10月15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30
2.售价(元):每本500元(户名:浙江五石 (略) ;账号:*4176;开户银行:中国工 (略) (略) 支行)
3.文件获取方法:邮件获取,*@*63.com
4.比选供应商购买标书时提交材料:
1)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非法人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登记文件和负责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2)获取文件登记表;
3)汇款凭证截图。
五、比选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13时30分整(北京时间)
六、比选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略) (略) 白石巷318号中国人力资源产业园北楼205室
七、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2日13时30分整(北京时间)
八、开标地点: (略) (略) 白石巷318号中国人力资源产业园北楼205室
九、公示有效期:3个工作日
十、比选保证金:
比选保证金(人民币):标项1:*万*仟元整;标项2:*仟元整;标项3:*仟元整;标项4:*万*仟元整。
比选供应商应于2024年10月22日9:30:00前在浙江五石 (略) 交纳并到帐(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付方式:转账、银行汇款等非现金方式。
账户名称:浙江五石 (略)
账 号:**
开户银行:浙江泰隆 (略) 杭州钱塘小微综合支行
行 号:*4176
十一、其他事项:
比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比选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二、联系方式
1.比选人:南都物 (略) (略)
项目联系人(询问):武经理
联系电话:0571-*
地址: (略) (略) 长河街道清旷街56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五石 (略)
开 户:中国工商银行 (略) 支行
账 号:*4176
地点: (略) (略) 白石巷318号中国人力资源产业园北楼512室间
联系人:盛宇轩
联系电话:0571-*、*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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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区长虹南苑(一期、二期)小区物业经营性用房商铺招租项目的比选公示(非政府采购)
参照相关规定,现就南都物 (略) (略) (略) 长虹南苑(一期、二期)小区物业经营性用房商铺招租项目进行比选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响应供应商前来比选。
一、项目编号:*-BJ15
二、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标项号 | 招租房名称 | 招租房地址 | 产权情况 | 结构 | 建筑面积(㎡) | 第一年租赁起始单价(元/㎡·天) |
1 | 长河街道安 (略) 长虹南苑一期(长虹苑扩点二期)南大门通道入口商铺26、28、29号 | 商铺26、28、29号一二层 | 无房 产证 | 钢混 | 209.83㎡ | */㎡/天 |
2 | 长河街道安 (略) 长虹南苑一期(长虹苑扩点二期)南大门通道入口商铺31、32号 | 商铺31、32号一层 | 无房 产证 | 钢混 | 77.19㎡ | |
3 | 长河街道安 (略) 长虹南苑一期(长虹苑扩点二期)南大门通道入口商铺30号 | 商铺30号(202室)二层 | 无房 产证 | 钢混 | 60.50㎡ | |
4 | 长河街道安 (略) 长虹南苑二期(长虹苑扩点三期)物业经营性用房26幢 | 商铺69、70、71号一层 | 无房 产证 | 钢混 | 337.73㎡ | |
注: 1.成交人不得因标注建筑面积与实测面积存在差异而以此为由要求比选人对租金等相关费用进行调整。 2.本项目采用兼头兼中的方式,供应商可参加所有标项的投标(供应商可投其中任一标项,也可各标项均投),也可成为一个标项或多个标项的成交人。 |
本项目房屋情况说明:
①本项目出租房屋位 (略) 长河街道安 (略) 长虹南苑一期、二期。具体信息详见比选文件附件。
②本项目招租房屋的权利人 (略) 长河街 (略) 。
③租赁合同签订后,本项目房屋按现状(包含房屋瑕疵)交付成交人。开标前比选供应商须至所投所有房屋现场进行勘察、了解,明确所投房屋的现状,房屋现状内容包括坐落、用途、层高、建筑面积、结构、房屋瑕疵、所投房屋的配套设施(包含水、电、消防情况、物业管理情况(含物业相关收费情况)等所有配套设施情况)、所投房屋所有权情况等。
如有疑问或不 (略) 可致电,联系人:武经理,联系电话:0571-*。询问时间为早上9:00-17:00。
2、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年(如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相关租赁合同由新的物业企业负责继续履行到合同结束)。租赁合同签订之日最迟不超过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历天,租赁期从房屋交付之日(房屋交付之日在租赁合同中明确)起开始计算。未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出之日起 10 日历天内签订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三、比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方法等:
1.时间:2024年10月08日起至2024年10月15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30
2.售价(元):每本500元(户名:浙江五石 (略) ;账号:*4176;开户银行:中国工 (略) (略) 支行)
3.文件获取方法:邮件获取,*@*63.com
4.比选供应商购买标书时提交材料:
1)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非法人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登记文件和负责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2)获取文件登记表;
3)汇款凭证截图。
五、比选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13时30分整(北京时间)
六、比选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略) (略) 白石巷318号中国人力资源产业园北楼205室
七、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2日13时30分整(北京时间)
八、开标地点: (略) (略) 白石巷318号中国人力资源产业园北楼205室
九、公示有效期:3个工作日
十、比选保证金:
比选保证金(人民币):标项1:*万*仟元整;标项2:*仟元整;标项3:*仟元整;标项4:*万*仟元整。
比选供应商应于2024年10月22日9:30:00前在浙江五石 (略) 交纳并到帐(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付方式:转账、银行汇款等非现金方式。
账户名称:浙江五石 (略)
账 号:**
开户银行:浙江泰隆 (略) 杭州钱塘小微综合支行
行 号:*4176
十一、其他事项:
比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比选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二、联系方式
1.比选人:南都物 (略) (略)
项目联系人(询问):武经理
联系电话:0571-*
地址: (略) (略) 长河街道清旷街56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五石 (略)
开 户:中国工商银行 (略) 支行
账 号:*4176
地点: (略) (略) 白石巷318号中国人力资源产业园北楼512室间
联系人:盛宇轩
联系电话:0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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