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嘉仕得拍卖服务有限公司:银川市西夏区镇北堡镇快乐小镇三套商业房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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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嘉仕得拍卖服务有限公司:银川市西夏区镇北堡镇快乐小镇三套商业房拍卖公告

拍卖标的名称

(略) (略) 镇北堡镇快乐小镇三套商业房

拍卖项目编号

2024-#

拍卖机构

宁夏嘉 (略)

公告起始日期

2024年10月9日

公告截止日期

2024年10月21日

标的所在地

(略) (略) 镇北堡镇

一、委托人承诺

本委托人现委托宁夏嘉 (略) (略) (略) http://**)以网络拍卖的 (略) (略) 镇北堡镇快乐小镇9号楼12室、12号楼21室、14号楼9室共3套商业房进行公开拍卖,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法律、章程规定的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相关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转让方简况

委托人基本情况

委托人名称

(略) (略) (略)

注册地(住所)

(略) (略) (略) 481号

法人代表

梁艳丽

三、拍卖标的简况

(略) (略) 镇北堡镇快乐小镇9号楼12室、12号楼21室、14号楼9室共3套商业房,标的建成年代2017年,钢混结构。

序号

标的房号

建筑面积(㎡)

所在层//

总层数

朝向

房屋

状态

参考价(元)

标的一

12号楼21室

299.08

1-3//3

面东

出租

#

标的二

14号楼9室

321.12

1-3//3

面南

出租

#

标的三

9号楼12室

163.34

1-2//3

面东

空置

#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宁夏正业通房地产 (略)

评估基准日

2024年7月26日

拍卖标的对应

评估值

详见《评估报告》

四、拍卖要求及资格条件

拍卖条件

起拍价

按照标的参考价提起拍卖

价款支付方式

按双方签订的《竞买协议》约定执行

竞买注意事项

1、本次拍卖标的依据现状进行拍卖,标的所述面积相关数据均以国家有关权威部门的实际测量为准。

2、本拍卖标的依据现状进行拍卖,拍卖人不对标的存在的任何权利及质量瑕疵承担担保责任,拍卖人不对标的现状及相关权利文件上表述的差异承担责任,各竞买人须自行查看和自己甄别标的的相关资料。

3、拍卖人对拍卖标的因委托人未告知或者将来可能出现的瑕疵不负有披露、告知义务,亦不为此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竞买人必须在参拍前实地查验标的实物,落实相关法律手续,未到实地查看标的实物、未了解房产不动产登记相关手续者,将视为默认拍卖标的现状,委托人及拍卖人只对标的的合法性承担责任,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5、标的物移交前所欠水电暖、物业等费用由委托人承担,标的物移交后产生的水电暖、燃气、物业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6、买受人对其所购得 (略) 置,必须遵守法律和标的所在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

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5日内交清全部拍卖款项后,在3个工作日 (略) 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移交清单》并按照相关文件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标的物的交割。

8、拍卖成交后,标的办理产权证及过户手续时发生的相关费用按照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由委托方和买受人各自承担。

9、竞买人在报名前请自行向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详细咨询房产过户的相关政策,如因不符合当地购房条件及限购政策,或因买受人其他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过户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损失,保证金不予退回。

竞买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法律认可的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2、竞买人提交的书面竞买资料可包括:(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自然人身份证;(3)如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4)交纳保证金的凭据;(5)本公司要求的其他资料。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竞买。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是

交纳金额

#元/套

交纳时间

2024年10月22日9时前交纳(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未成交的竞买人在拍卖会结束后由拍卖人全 (略) 退回。

交纳名称

宁夏嘉 (略)

开户行

黄河农村商业 (略) 支行

交纳账号

#01

五、拍卖交易信息

拍卖交易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

拍卖交易说明

1、标的以现状拍卖,委托人、拍卖人对各标的质量数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意向竞买人应在本项目公告期内到达现场勘查标的,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不参与竞拍、退回标的、阻止成交确认书签订、拒付价款及拍卖佣金、拒绝后续移交以及向委托人提出质疑或要求补偿,否则将视为违约。

3、标的物按现状拍卖,标的瑕疵及使用现状不影响拍卖交易及成交价格。

4、为保护委托人和真实意向竞买人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竞买人,委托人在此作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视为意向竞买人已完成对拍卖标的的尽职调查,理解并接受本公告等拍卖文件全部条款之内容,对拍卖标的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委托人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若非委托人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竞买人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

(1)在被确定为买受人后未按照约定时限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拍卖成交价款的;

(2)意向竞买人存在其他违反拍卖规则、拍卖条件要求的。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在5日内将标的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转入拍卖人指定账户,并持有效交款凭证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因买受人原因不能如期签署的如果延期超过15日,委托人有权无须征得买受人的同意而重新将标的进行公开交易。

交易方式

公开拍卖

展示时间

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20日(9时—17时)

展示地点

宁夏回 (略) (略) (略) 镇北堡镇

拍卖时间

2024年10月22日9时30分

(略) 址

http://**

拍卖公告发布媒体

(略) 、宁夏回 (略) 公共 (略)

拍卖机构

拍卖机构

宁夏嘉 (略)

拍卖机构项目

经办人

李女士

联系电话

#

传真

0951-#

重要提示

竞买人拍卖前务必现场看样和审阅拍卖资料,未看样或未审阅拍卖资料者风险自负。竞买人成交后, (略) 缴纳软件使用费。

,宁夏, (略) , (略) ,银川

拍卖标的名称

(略) (略) 镇北堡镇快乐小镇三套商业房

拍卖项目编号

2024-#

拍卖机构

宁夏嘉 (略)

公告起始日期

2024年10月9日

公告截止日期

2024年10月21日

标的所在地

(略) (略) 镇北堡镇

一、委托人承诺

本委托人现委托宁夏嘉 (略) (略) (略) http://**)以网络拍卖的 (略) (略) 镇北堡镇快乐小镇9号楼12室、12号楼21室、14号楼9室共3套商业房进行公开拍卖,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法律、章程规定的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相关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转让方简况

委托人基本情况

委托人名称

(略) (略) (略)

注册地(住所)

(略) (略) (略) 481号

法人代表

梁艳丽

三、拍卖标的简况

(略) (略) 镇北堡镇快乐小镇9号楼12室、12号楼21室、14号楼9室共3套商业房,标的建成年代2017年,钢混结构。

序号

标的房号

建筑面积(㎡)

所在层//

总层数

朝向

房屋

状态

参考价(元)

标的一

12号楼21室

299.08

1-3//3

面东

出租

#

标的二

14号楼9室

321.12

1-3//3

面南

出租

#

标的三

9号楼12室

163.34

1-2//3

面东

空置

#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宁夏正业通房地产 (略)

评估基准日

2024年7月26日

拍卖标的对应

评估值

详见《评估报告》

四、拍卖要求及资格条件

拍卖条件

起拍价

按照标的参考价提起拍卖

价款支付方式

按双方签订的《竞买协议》约定执行

竞买注意事项

1、本次拍卖标的依据现状进行拍卖,标的所述面积相关数据均以国家有关权威部门的实际测量为准。

2、本拍卖标的依据现状进行拍卖,拍卖人不对标的存在的任何权利及质量瑕疵承担担保责任,拍卖人不对标的现状及相关权利文件上表述的差异承担责任,各竞买人须自行查看和自己甄别标的的相关资料。

3、拍卖人对拍卖标的因委托人未告知或者将来可能出现的瑕疵不负有披露、告知义务,亦不为此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竞买人必须在参拍前实地查验标的实物,落实相关法律手续,未到实地查看标的实物、未了解房产不动产登记相关手续者,将视为默认拍卖标的现状,委托人及拍卖人只对标的的合法性承担责任,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5、标的物移交前所欠水电暖、物业等费用由委托人承担,标的物移交后产生的水电暖、燃气、物业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6、买受人对其所购得 (略) 置,必须遵守法律和标的所在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

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5日内交清全部拍卖款项后,在3个工作日 (略) 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移交清单》并按照相关文件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标的物的交割。

8、拍卖成交后,标的办理产权证及过户手续时发生的相关费用按照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由委托方和买受人各自承担。

9、竞买人在报名前请自行向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详细咨询房产过户的相关政策,如因不符合当地购房条件及限购政策,或因买受人其他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过户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损失,保证金不予退回。

竞买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法律认可的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2、竞买人提交的书面竞买资料可包括:(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自然人身份证;(3)如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4)交纳保证金的凭据;(5)本公司要求的其他资料。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竞买。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是

交纳金额

#元/套

交纳时间

2024年10月22日9时前交纳(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未成交的竞买人在拍卖会结束后由拍卖人全 (略) 退回。

交纳名称

宁夏嘉 (略)

开户行

黄河农村商业 (略) 支行

交纳账号

#01

五、拍卖交易信息

拍卖交易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

拍卖交易说明

1、标的以现状拍卖,委托人、拍卖人对各标的质量数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意向竞买人应在本项目公告期内到达现场勘查标的,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不参与竞拍、退回标的、阻止成交确认书签订、拒付价款及拍卖佣金、拒绝后续移交以及向委托人提出质疑或要求补偿,否则将视为违约。

3、标的物按现状拍卖,标的瑕疵及使用现状不影响拍卖交易及成交价格。

4、为保护委托人和真实意向竞买人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竞买人,委托人在此作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视为意向竞买人已完成对拍卖标的的尽职调查,理解并接受本公告等拍卖文件全部条款之内容,对拍卖标的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委托人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若非委托人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竞买人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

(1)在被确定为买受人后未按照约定时限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拍卖成交价款的;

(2)意向竞买人存在其他违反拍卖规则、拍卖条件要求的。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在5日内将标的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转入拍卖人指定账户,并持有效交款凭证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因买受人原因不能如期签署的如果延期超过15日,委托人有权无须征得买受人的同意而重新将标的进行公开交易。

交易方式

公开拍卖

展示时间

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20日(9时—17时)

展示地点

宁夏回 (略) (略) (略) 镇北堡镇

拍卖时间

2024年10月22日9时30分

(略) 址

http://**

拍卖公告发布媒体

(略) 、宁夏回 (略) 公共 (略)

拍卖机构

拍卖机构

宁夏嘉 (略)

拍卖机构项目

经办人

李女士

联系电话

#

传真

0951-#

重要提示

竞买人拍卖前务必现场看样和审阅拍卖资料,未看样或未审阅拍卖资料者风险自负。竞买人成交后, (略) 缴纳软件使用费。

,宁夏, (略) , (略) ,银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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