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掇刀区星火路4号1幢103号房屋
荆门市掇刀区星火路4号1幢103号房屋
拍卖公告
(第一次)
(略) (略) 将于2024年10月8日10时至2024年10月9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略) 上(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方义胜、汪金华名下位于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星火路4号1幢103号房屋(不动产权证号为:鄂(2017) (略) 不动产权第#号),房屋建筑面积为10.79㎡,规划用途:商业用房。
①拍卖标的物所有权人:方义胜、汪金华
②处置参考价(评估价):#元
③拍卖保留价:#元(起拍价)
④竞买保证金:#元
⑤拍卖竞价幅度:600元或其整数倍递增
⑥租赁情况:已租赁。
⑦执行案号:(2024)鄂08执恢27号
⑧拍卖机构名称: (略) (略)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 (略) 确认, (略) 络服务提供者。
本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不得竞买、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9月5日起至2024年9月26日止办公时间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在上述期间与辅助拍卖机构联系( (略) 络司法拍卖,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724-#)。
四、拍卖方式:增价拍卖,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人数。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五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 (略) (略) 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六、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前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
七、与本标的有利益关联的人【案件当事人、担保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的整个过程。
本公告视为对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优先购买权人的通知;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9月2 (略) 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 (略) 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八、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元。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24小时内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 (略) 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该买受人原冻结的保证 (略) 指定账户,剩余价款买受人应在2024年10月19日16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略) 向阳支行,账号#3162,交 (略) 执行案号“(2024)鄂08执恢27号”, (略) 查询)。买受人将剩余价款付清后10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 (略) (地址: (略) 象山大道152号)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拍卖财产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
九、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本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标的物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拍 (略) 签、备案、登记中所产生的任何税、费),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及未明确交纳义务人的费用均有买受人自行解决。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或咨询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拍卖标的物具 (略) 解释为准,拍卖成交后, (略) 负责在合理期限内依法交付。
十三、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9月2 (略) 联系。
十四、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暂缓、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咨询电话:0724-#(#)
举报监督电话:0724-#、#
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
(略) (略)
二0二四年九月四日
拍卖标的:被执行人方义胜、汪金华名下位于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星火路4号1幢103号房屋(不动产权证号为:鄂(2017) (略) 不动产权第#号),房屋建筑面积为10.79㎡,规划用途:商业用房。
拍卖公告
(第一次)
(略) (略) 将于2024年10月8日10时至2024年10月9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略) 上(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方义胜、汪金华名下位于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星火路4号1幢103号房屋(不动产权证号为:鄂(2017) (略) 不动产权第#号),房屋建筑面积为10.79㎡,规划用途:商业用房。
①拍卖标的物所有权人:方义胜、汪金华
②处置参考价(评估价):#元
③拍卖保留价:#元(起拍价)
④竞买保证金:#元
⑤拍卖竞价幅度:600元或其整数倍递增
⑥租赁情况:已租赁。
⑦执行案号:(2024)鄂08执恢27号
⑧拍卖机构名称: (略) (略)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 (略) 确认, (略) 络服务提供者。
本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不得竞买、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9月5日起至2024年9月26日止办公时间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在上述期间与辅助拍卖机构联系( (略) 络司法拍卖,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724-#)。
四、拍卖方式:增价拍卖,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人数。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五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 (略) (略) 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六、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前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
七、与本标的有利益关联的人【案件当事人、担保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的整个过程。
本公告视为对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优先购买权人的通知;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9月2 (略) 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 (略) 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八、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元。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24小时内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 (略) 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该买受人原冻结的保证 (略) 指定账户,剩余价款买受人应在2024年10月19日16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略) 向阳支行,账号#3162,交 (略) 执行案号“(2024)鄂08执恢27号”, (略) 查询)。买受人将剩余价款付清后10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 (略) (地址: (略) 象山大道152号)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拍卖财产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
九、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本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标的物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拍 (略) 签、备案、登记中所产生的任何税、费),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及未明确交纳义务人的费用均有买受人自行解决。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或咨询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拍卖标的物具 (略) 解释为准,拍卖成交后, (略) 负责在合理期限内依法交付。
十三、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9月2 (略) 联系。
十四、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暂缓、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咨询电话:0724-#(#)
举报监督电话:0724-#、#
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
(略) (略)
二0二四年九月四日
拍卖标的:被执行人方义胜、汪金华名下位于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星火路4号1幢103号房屋(不动产权证号为:鄂(2017) (略) 不动产权第#号),房屋建筑面积为10.79㎡,规划用途:商业用房。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