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技术标准
邢台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技术标准
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市 (略) (略) 信办令2022年第42号)及相关规定, (略) 网约车车辆技术标准:
1.本市号牌的5座(含5座)以上、7座(含7座)以下乘用车,车辆使用性质为“预约出租客运”,车辆自公安交管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使用年限不超过3年;
2.须使用新能源纯电动汽车,且轴距不低于2650毫米,续航里程(工况法)不低于400公里;
3.安装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略) 相关部门技术要求的具有行驶记录、卫星定位、应急报警等功能的智能终端车载设备, (略) 交通 (略) ;
4.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5.依法依规投保营运车辆相关保险;
6.车身颜色不得与巡游出租汽车相同或类似,不得违反规定安装顶灯、空载灯等巡游出租车专用设备,不得擅自张贴、摆放和安装标志、标识、设备、广告,不得对车辆进行非法改装;
7.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略)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略)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 (略) 约车经营。
本标准 (略) (略) 约车,不符合本标准的, (略) 约车运输证等相关手续,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市 (略) (略) 信办令2022年第42号)及相关规定, (略) 网约车车辆技术标准:
1.本市号牌的5座(含5座)以上、7座(含7座)以下乘用车,车辆使用性质为“预约出租客运”,车辆自公安交管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使用年限不超过3年;
2.须使用新能源纯电动汽车,且轴距不低于2650毫米,续航里程(工况法)不低于400公里;
3.安装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略) 相关部门技术要求的具有行驶记录、卫星定位、应急报警等功能的智能终端车载设备, (略) 交通 (略) ;
4.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5.依法依规投保营运车辆相关保险;
6.车身颜色不得与巡游出租汽车相同或类似,不得违反规定安装顶灯、空载灯等巡游出租车专用设备,不得擅自张贴、摆放和安装标志、标识、设备、广告,不得对车辆进行非法改装;
7.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略)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略)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 (略) 约车经营。
本标准 (略) (略) 约车,不符合本标准的, (略) 约车运输证等相关手续,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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