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下关人民街131号3号商铺租赁国资监测编号
大理市下关人民街131号3号商铺租赁国资监测编号
租赁公告
项目名称 | (略) 下关人民街131号3号商铺租赁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挂牌起止日期 | 以本项目 (略) 站(http://**)公告显示的起止时间为准。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交易方式 | 一、经公开征集,产生并确认有一个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协议】方式出租,并确定其为承租方。 二、经公开征集,产生并确认有两个(含两个)以上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公开拍卖】方式确定承租方。 | ||||||||||
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 标的类型 | 房产 | 标的现状 | 空置 | |||||||
租赁面积 | 50.40㎡ | ||||||||||
标的简介 | 标 (略) 下 (略) 人民街131号3号商铺,面积为50.40㎡,标 (略) 域 (略) ,西至人民街, (略) , (略) ,周围有多条交通主干道,道路畅通,交通发达;区域内生活服务设施完善、齐全,市政基础建设配套完备,商业氛围好、人流量大。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大理白族自治州国有资产 (略)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8X8 | |||||||
现场踏勘 联系人 | 赵女士 | 联系电话 | * | ||||||||
踏勘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6:00 | ||||||||||
出租方承诺 | 本出租方提出申请,由云南省产 (略) 滇西产权交易所(以下称“滇西所”)公开发布本次资产租赁公告信息。本出租方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出租是本出租方真实意愿表示,本出租方出租该标的的相关行为已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我方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相关决策程序及决策文件合法合规; 二、本出租方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滇西所予以公告; 三、本出租方已对云南省产 (略) 的交易规则有了充分的理解和认可,并愿意遵守云南省产 (略) 的交易规则; 四、如果由于本出租方提供资料存在瑕疵而未在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标的无法交接等情形,本出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本出租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滇西所、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造成损失的,本出租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 ||||||||||
重大事项披露 | 一、本项目标的按现状进行出租。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承租方应具备的 资格条件 | 一、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报名人应按本公告要求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当天17:00时前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及交纳交易保证金至滇西所资金监管账户(以到账为准),并按本项目公告要求提交纸质报名材料。(具体详见本公告“报名手续、保证金 (略) 置方式”。) 三、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交易条件 | 出 租 条 件 | 挂牌价格 | */年,(最终成交价以意向承租方或竞租方不低于本挂牌价格的最终有效报价为准)。 | ||||||||
承租期间的履约保证金 | * | ||||||||||
租赁用途 | 商铺 | ||||||||||
租赁期限 | 5年 | ||||||||||
租金递增方式 | 本次租赁标的租期内年租金不变 | ||||||||||
免 租 期 | 无 | ||||||||||
租金支付方式 | 一年一付 | ||||||||||
履 约 条 件 | 一、价款支付: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易价款(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标的列表)支付至滇西所资金账户(以到账为准)。 二、标的交接:自承租方付清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租方按标的现状与承租方交接。 三、出租标的不得用于危险品经营。 四、出租所涉及的税收和费用: (一)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税收和费用,交易双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或其约定缴纳,规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则由承租方承担。 (二)租赁期间,承租方因承租和使用标的而产生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通讯、网络、有线电视、物业管理、卫生、绿化、治安、供暖、垃圾清运等费用)和全部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五、租赁期间承租方所租赁房屋及其相关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负责承担,因承租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关设施设备损失的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六、因国家政策或政府相关部门要求,需要拆除或改造该出租标的,给出租方、承租方双方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七、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严禁将租赁标的转租、分租,不得更改租赁用途,改变资产现有建筑主体结构。 八、在《租赁合同》终止、解除、期满之日,承租方在结清相关费用且按合同约定以适租状态向出租方返还标的后,出租方在【30】日内按实际金额无息向承租方退还履约保证金。 | ||||||||||
补充说明: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承租方按以上“交易条件”为基础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任一方均不得改变上述交易条件的实质性内容,意向承租方向滇西所登记承租时须无条件接受以上交易条件。 | |||||||||||
交易服务费 | 一、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承租方应于被确认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云南省产 (略) 《资产租赁业务收费标准(试行)》(详见附件下载)一次性向滇西所交纳交易服务费;拍卖机构不收取费用。 二、以公开拍卖方式成交的,承租方应于被确认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云南省产 (略) 《资产租赁业务收费标准(试行)》(详见附件下载)一次性向滇西所交纳交易服务费;按标的成交首年租金的4%一次性向拍卖机构支付拍卖佣金。 | ||||||||||
报名手续 | 一、线上报名手续: 报名人应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当天17:00时前通过云南省产 (略) 网站(www.cynee.net)完成线上报名手续。 二、纸质报名材料提交方式: (一)现场提交的,应于挂牌截止日当天17:00时前提交; (二)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请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前寄出(以寄件凭证记载的具体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未按时提交纸质报名材料。 三、纸质报名材料包括: (一)经报名人签署的《意向承租报名登记表、承租申请与承诺》、《现场踏勘确认函》(由滇西所提供,其内容不得修改,修改后视为无效,详见附件下载); (二)自然人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三)法人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授权); (四)滇西所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 ||||||||||
材料邮寄地址: (略) 下 (略) 25号 联系方式:赵女士 * 特别提示:复印件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鲜章(法人单位)或签字、捺手印(自然人)。 | |||||||||||
保证金设定 及处置方式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截止时间 | 报名人应于挂牌截止日17:00时前以本人名义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全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为准)至以下账户。 | ||||||||||
保证金结算账户 | 户名 | 开户行 | 账号 | 保证金金额 | |||||||
云南省产 (略) 滇西产权交易所 | 华夏银行大理分行 | *93 | *元 | ||||||||
备注:转账时务必注明“报名人名称、XX项目保证金”字样,如:“张三XX项目保证金”。 特别提示:汇款人须与报名人为同一人,不允许代付及以现金缴存方式交纳交易保证金,否则将影响报名人的承租资格确认,因此产生的全部风险和损失由报名人自行承担。如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有效到达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则该报名人不具备承租资格。 | |||||||||||
处置方式 | 一、当承租方确定后,未涉及扣除保证金情形的其他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无息返还;承租方在付清交易服务费及拍卖佣金(若交易方式为拍卖)后且不存在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情形的,交易保证金可转为首年租金的一部分。 二、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一)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交易申请的; (二)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三)在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 (四)若交易方式为公开拍卖,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竞租须知》的; (五)其他违反交易相关规则、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和挂牌条件要求的。 三、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出现违规违约行为的,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在扣除滇西所的相关费用后将剩余违约金付至出租方账户。违约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出租方、滇西所等相关机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还可向有过错的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进行追偿。 四、若出现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服务费以及向出租方支付出租价款和划转违约金等行为无需再由其确认。 | ||||||||||
特别说明 | 一、滇西所将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出租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滇西所不对本次出租标的做任何担保。 二、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对标的现状等事宜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亲自查验出租标的、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在对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及标的物所在地涉及的法律法规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参加本次交易活动,并承担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一切风险。 三、本项目标的以现状出租,标的实际使用面积与公告所载面积如有差异,租金不因上述因素而调整,出租方及其工作人员对标的物用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新闻载体等)所做的介绍、评价,仅供参考,均不构成滇西所对挂牌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四、意向承租方按本项目公告约定提交报名文件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示其接受并认可出租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项目公告全部内容(含附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其承租意向为不可撤销的意思表示。 五、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现状及瑕疵等任何理由,拒签成交确认文件及租赁合同等交易文书、拒付交易价款或对本次交易提出异议。 六、本项目标的相关备查文件请到滇西所查阅,相关材料的查阅及现场实地踏勘工作须在报名截止时前完成。 七、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报名截止时间以云南省产 (略) 网站公告为准。 | ||||||||||
附件下载 | |||||||||||
《意向承租报名登记表+承租申请与承诺》.pdf《现场踏勘确认函》.pdf《资产租赁业务收费标准(试行)》.pdf《竞租须知》.pdf《租赁合同》(模板).pdf | |||||||||||
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名称 | 云南省产 (略) 滇西产权交易所 | 交易机构地址 | (略) 下 (略) 25号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赵女士 | 咨询电话 |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9:00至17:00 |
租赁公告
项目名称 | (略) 下关人民街131号3号商铺租赁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挂牌起止日期 | 以本项目 (略) 站(http://**)公告显示的起止时间为准。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交易方式 | 一、经公开征集,产生并确认有一个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协议】方式出租,并确定其为承租方。 二、经公开征集,产生并确认有两个(含两个)以上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公开拍卖】方式确定承租方。 | ||||||||||
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 标的类型 | 房产 | 标的现状 | 空置 | |||||||
租赁面积 | 50.40㎡ | ||||||||||
标的简介 | 标 (略) 下 (略) 人民街131号3号商铺,面积为50.40㎡,标 (略) 域 (略) ,西至人民街, (略) , (略) ,周围有多条交通主干道,道路畅通,交通发达;区域内生活服务设施完善、齐全,市政基础建设配套完备,商业氛围好、人流量大。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大理白族自治州国有资产 (略)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8X8 | |||||||
现场踏勘 联系人 | 赵女士 | 联系电话 | * | ||||||||
踏勘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6:00 | ||||||||||
出租方承诺 | 本出租方提出申请,由云南省产 (略) 滇西产权交易所(以下称“滇西所”)公开发布本次资产租赁公告信息。本出租方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出租是本出租方真实意愿表示,本出租方出租该标的的相关行为已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我方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相关决策程序及决策文件合法合规; 二、本出租方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滇西所予以公告; 三、本出租方已对云南省产 (略) 的交易规则有了充分的理解和认可,并愿意遵守云南省产 (略) 的交易规则; 四、如果由于本出租方提供资料存在瑕疵而未在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标的无法交接等情形,本出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本出租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滇西所、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造成损失的,本出租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 ||||||||||
重大事项披露 | 一、本项目标的按现状进行出租。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承租方应具备的 资格条件 | 一、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报名人应按本公告要求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当天17:00时前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及交纳交易保证金至滇西所资金监管账户(以到账为准),并按本项目公告要求提交纸质报名材料。(具体详见本公告“报名手续、保证金 (略) 置方式”。) 三、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交易条件 | 出 租 条 件 | 挂牌价格 | */年,(最终成交价以意向承租方或竞租方不低于本挂牌价格的最终有效报价为准)。 | ||||||||
承租期间的履约保证金 | * | ||||||||||
租赁用途 | 商铺 | ||||||||||
租赁期限 | 5年 | ||||||||||
租金递增方式 | 本次租赁标的租期内年租金不变 | ||||||||||
免 租 期 | 无 | ||||||||||
租金支付方式 | 一年一付 | ||||||||||
履 约 条 件 | 一、价款支付: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易价款(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标的列表)支付至滇西所资金账户(以到账为准)。 二、标的交接:自承租方付清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租方按标的现状与承租方交接。 三、出租标的不得用于危险品经营。 四、出租所涉及的税收和费用: (一)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税收和费用,交易双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或其约定缴纳,规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则由承租方承担。 (二)租赁期间,承租方因承租和使用标的而产生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通讯、网络、有线电视、物业管理、卫生、绿化、治安、供暖、垃圾清运等费用)和全部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五、租赁期间承租方所租赁房屋及其相关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负责承担,因承租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关设施设备损失的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六、因国家政策或政府相关部门要求,需要拆除或改造该出租标的,给出租方、承租方双方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七、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严禁将租赁标的转租、分租,不得更改租赁用途,改变资产现有建筑主体结构。 八、在《租赁合同》终止、解除、期满之日,承租方在结清相关费用且按合同约定以适租状态向出租方返还标的后,出租方在【30】日内按实际金额无息向承租方退还履约保证金。 | ||||||||||
补充说明: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承租方按以上“交易条件”为基础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任一方均不得改变上述交易条件的实质性内容,意向承租方向滇西所登记承租时须无条件接受以上交易条件。 | |||||||||||
交易服务费 | 一、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承租方应于被确认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云南省产 (略) 《资产租赁业务收费标准(试行)》(详见附件下载)一次性向滇西所交纳交易服务费;拍卖机构不收取费用。 二、以公开拍卖方式成交的,承租方应于被确认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云南省产 (略) 《资产租赁业务收费标准(试行)》(详见附件下载)一次性向滇西所交纳交易服务费;按标的成交首年租金的4%一次性向拍卖机构支付拍卖佣金。 | ||||||||||
报名手续 | 一、线上报名手续: 报名人应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当天17:00时前通过云南省产 (略) 网站(www.cynee.net)完成线上报名手续。 二、纸质报名材料提交方式: (一)现场提交的,应于挂牌截止日当天17:00时前提交; (二)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请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前寄出(以寄件凭证记载的具体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未按时提交纸质报名材料。 三、纸质报名材料包括: (一)经报名人签署的《意向承租报名登记表、承租申请与承诺》、《现场踏勘确认函》(由滇西所提供,其内容不得修改,修改后视为无效,详见附件下载); (二)自然人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三)法人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授权); (四)滇西所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 ||||||||||
材料邮寄地址: (略) 下 (略) 25号 联系方式:赵女士 * 特别提示:复印件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鲜章(法人单位)或签字、捺手印(自然人)。 | |||||||||||
保证金设定 及处置方式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截止时间 | 报名人应于挂牌截止日17:00时前以本人名义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全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为准)至以下账户。 | ||||||||||
保证金结算账户 | 户名 | 开户行 | 账号 | 保证金金额 | |||||||
云南省产 (略) 滇西产权交易所 | 华夏银行大理分行 | *93 | *元 | ||||||||
备注:转账时务必注明“报名人名称、XX项目保证金”字样,如:“张三XX项目保证金”。 特别提示:汇款人须与报名人为同一人,不允许代付及以现金缴存方式交纳交易保证金,否则将影响报名人的承租资格确认,因此产生的全部风险和损失由报名人自行承担。如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有效到达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则该报名人不具备承租资格。 | |||||||||||
处置方式 | 一、当承租方确定后,未涉及扣除保证金情形的其他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无息返还;承租方在付清交易服务费及拍卖佣金(若交易方式为拍卖)后且不存在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情形的,交易保证金可转为首年租金的一部分。 二、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一)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交易申请的; (二)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三)在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 (四)若交易方式为公开拍卖,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竞租须知》的; (五)其他违反交易相关规则、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和挂牌条件要求的。 三、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出现违规违约行为的,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在扣除滇西所的相关费用后将剩余违约金付至出租方账户。违约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出租方、滇西所等相关机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还可向有过错的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进行追偿。 四、若出现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服务费以及向出租方支付出租价款和划转违约金等行为无需再由其确认。 | ||||||||||
特别说明 | 一、滇西所将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出租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滇西所不对本次出租标的做任何担保。 二、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对标的现状等事宜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亲自查验出租标的、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在对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及标的物所在地涉及的法律法规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参加本次交易活动,并承担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一切风险。 三、本项目标的以现状出租,标的实际使用面积与公告所载面积如有差异,租金不因上述因素而调整,出租方及其工作人员对标的物用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新闻载体等)所做的介绍、评价,仅供参考,均不构成滇西所对挂牌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四、意向承租方按本项目公告约定提交报名文件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示其接受并认可出租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项目公告全部内容(含附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其承租意向为不可撤销的意思表示。 五、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现状及瑕疵等任何理由,拒签成交确认文件及租赁合同等交易文书、拒付交易价款或对本次交易提出异议。 六、本项目标的相关备查文件请到滇西所查阅,相关材料的查阅及现场实地踏勘工作须在报名截止时前完成。 七、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报名截止时间以云南省产 (略) 网站公告为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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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报名登记表+承租申请与承诺》.pdf《现场踏勘确认函》.pdf《资产租赁业务收费标准(试行)》.pdf《竞租须知》.pdf《租赁合同》(模板).pd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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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名称 | 云南省产 (略) 滇西产权交易所 | 交易机构地址 | (略) 下 (略) 25号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赵女士 | 咨询电话 |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9:00至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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