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村新蚬塘围70亩土地交易公告
新兴村新蚬塘围70亩土地交易公告
区交易编号: 镇集资竞(略)
莲洲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 (略) 莲洲镇新兴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委托定于 2024-10-18日9:30时对新兴村新蚬塘围70亩土地进行公开交易,交易服务机构:莲洲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 ||||||||||||||||||||||
一、交易项目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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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底价总额:(略).00 元。 2、租金/承包费递增方式:3年后开始递增,每3年递增一次,递增比例为5.00%。 3、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是 (略) 莲洲镇新兴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以书面的形式向交易服务机构提供的,竞投意向人须自行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测量、查阅相关资料等)并承担风险。 | ||||||||||||||||||||||
4、本次发包作物地用途仅限于进行虾稻轮作种养模式的项目。 二、本次项目采用电子竞投方式竞投,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每次竞价加价幅度不得低于100.00 元/亩·年,最高不得高于500.00 元/亩·年。 | ||||||||||||||||||||||
三、竞投人资格条件 | ||||||||||||||||||||||
1、竞价资质要求:为保障引进运营企业技术合格,资质良好,经营者守法诚信,参与本次投标竞价的企业资质须符合如下要求: ( 1)、参投单位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设立有效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没有被列入有关违法失信名单; (2)、参投单位经营范围需具备水产相关经营范围,拥有虾稻轮作技术团队支撑,必要时应提供佐证材料; ( 3)、本次交易不接受已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和不符合竞投资格条件的竞投意向人的报名。 2、家庭成员如有拖欠村集体款项的(以户口簿为单位)必须在报名前交清所拖欠的款项。3、本次交易不接受已列入不良行为名单的竞投意向人的报名,已经报名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本次公开交易不接受联合体竞投。 5、同时符合以上条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才有权参加交易。 | ||||||||||||||||||||||
四、交易流程 | ||||||||||||||||||||||
1、阅读交易公告内容并审查自身是否符合竞投人资格条件; 2、竞投意向人自行对标的物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查阅相关资料等); 3、未注册用户请先登录“ (略) 农村 (略) http://**)” 网站或关注“ (略) (略) ”微信公众号进行用户注册,并等待系统审核(完成注册的用户可直接下一步); 4、按交易公告 (略) 上报名,并按照报名流程缴纳交易保证金; (若已缴纳保证金,报名仍不成功,请及时拨打公告下方交易管理机构联系电话进行咨询,以免错过报名时间) 5、报名成功后,等待系统审核身份资格; 6、收到资格审核通过的短信后,准时参加交易活动; 7、交易结束,竞得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资料到指定交易服务机构核实竞得资格,确认《竞投会报价表》并签署《成交确认书》。 | ||||||||||||||||||||||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 ||||||||||||||||||||||
(一)报名时间:2024-10-15 9:00 起至 2024-10-17 16:00 止。 (二)报名地点和方法:竞投意向人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 “ (略) 农村 (略) http://**)” 网站或关注“ (略) (略) ”微信公众号的“网上交易”模块,选择本 (略) 上报名,填写相关资料(提前、逾期恕不接受报名),并按要求缴纳交易保证金后上传保证金回单, (略) 上报名。(提示:缴纳保证金后必须 (略) (略) 上报名,因银行保证金到账与系统报名存在时间差,请预留充足 (略) 上报名) (三)说明: 1、同一标的物一人只能报名一次; 2、自然人报名、竞投、签约不接受委托,单位报名、竞投、签约若委托代理人,需由单位开具授权委托书。 | ||||||||||||||||||||||
六、交易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 | ||||||||||||||||||||||
(一)交易保证金缴存:各竞投意向人须在2024-10-17 16:00前以本人(单位)实名按要求将交易保证金(略).00 元整(¥(略).00元)单笔汇入到指定的银行账号,必须确保在报名时已到账。转账成功后请保存转账回单,在报名参与竞投时要上传回单图片。(提示:1、前往银行汇缴保证金不得使用现金存入方式,应首选银行卡(农商行),其次是个人结算账户(结算户)的存折,不能用“一本通”的存折(活期一本通、定期一本通、定活一本通)和储蓄户的存折,以免造成保证金无法退回;2、多汇、少汇或分多笔转入交易保证金,系统均无法识别,视为缴存保证金失败;3、必须用本人名下的银行账户汇缴保证金,不能使用他人账户) (二)交易保证金的退回 1、竞投人未能成功竞得的,交易保证金在该项目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交易服务机构一次性全额 (略) 退还; 2、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由交易服务机构一次性全额不计息将交易保证金转交农村集体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三)合同履约保证金为第一年租金30%。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不抵作租金。 | ||||||||||||||||||||||
(四)保证金的账号信息(每宗电子交易对应的保证金账号均不相同,请勿重复汇款到同一个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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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违反交易 (略) 理方法 | ||||||||||||||||||||||
竞投人未按照交易公告的要求违反相关交易规则的,交易保证金由交易服务机构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不计息转交农 (略) 理,并将其列 (略) 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不良行为名单。 | ||||||||||||||||||||||
八、交易说明 | ||||||||||||||||||||||
(一)竞投意向人请于 2024-10-18 9:30 前 (略) 上竞投,超过指定交易时间,视为放弃竞投资格。(在竞价结束前的最后三分钟内,只要有任何一方报价,交易时间则会自动延长3分钟,直到3分钟内无人出价,竞价结束) (二)交易完成后,竞得人本人在2个工作日内到提交有效身份证明,确认《竞投会报价表》并签署《成交确认书》。若因无特殊原因拒绝或2个工作日内未到场确认的,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其报名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由交易服务机构一次性全额不计息地转交农村集体没收。此单交易 (略) 理。 (三)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因特殊情况,农村集体和竞得人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的,农村集体和竞得人应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暂缓签订合同;因竞得人原因,在未经农村集体同意的情况下,未能在约定时间签订合同的,农村集体将会没收竞得人交易保证金。 (四)交易所需的税费由出租方(发包方)承担。 (五)合同起始日期以标的物实际交付为准,本项目的所有解释权归 (略) 莲洲镇新兴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所有。 (六)采用电子竞投交易时,竞投人如需协助,可在竞投当天提前到达交易服务机构咨询工作人员。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本次发包按土地现状发包,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不再对土地作任何投入和改造。 2、本集体经济组织须明确本次发包农用地的土地性质是否属于永久基本农田,如属基本农田粮食生产范围的农用地,则需严格按照《莲洲镇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将本次发包的农用地用于稻谷、玉米等粮食作物的生产,严禁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用于种植花卉苗木、草皮和挖鱼塘等其他农业用途。 3、合同签订后,如承包者出现违规违约的,根据发包方案规定和合同约 (略) 理和承担相关责任,涉及到罚款的,在该合同履行押金中扣除。 4、该土地在承包期内不得转让承包经营管理权,否则当违 (略) 理。 5、土地只限于稻虾养殖,否则,作违 (略) 理,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有权收回其承包权并重新发包。 6、承包者在承包项目的土地涉及或邻近水利护堤地的,不能在护堤地管理范围内(含堤外用地)擅自搭建任何类型的构筑物(含临时)。否则,按水利护堤用地相关管理法律规定进 (略) 理,否则,按照谁搭建谁拆除的原则进行拆除,据不拆除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进行拆除,拆除费用由承包者承担。承包项目占用护堤地的,如水利建设需要的,则无条件退回占用地或配合整改,以确保围堤防护的安全。 7、承包者可在承包地依法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简便的生活设施,所搭建的建筑物必须是临时建筑,并在承包期限内报建审批后方能进行搭建。所搭建的临时建筑不得以水泥混凝土结构进行构建,并且符合相应的消防条件;搭建后的棚舍不得用作房屋出租或经营性活动,其设施仅作农业用途,不能改变土地原貌。若出现违规搭建行为,按相关管理法律规定由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或相关职能部门对违规搭建部分进 (略) 理,并由承包户承担清拆费用;不配 (略) 理或者出现抵触对抗行为的,发包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 8、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严格按照《 (略) 人民政府关于< (略) (略) 畜禽养 (略) 、 (略) (略) 区划修编>公告》的相关规定,否则,发包方有权终止承包方的承包土地,收回其承包权,重新发包。 9、公开投包后,原承包户如果没有投得原项目的,必须无条件按时交出土地,如拒不交出的,发包方将没收其合同押金,且其所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由原承包户负责,并交由司法部 (略) 理,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10、大户奖励(200元/亩)由承包方自行申请;其他政策性补贴,如种粮补贴、复耕补贴、种粮奖励,地力补贴等补贴款交由村经联社统筹申请,归村经联社所有。 11、如遇流标的,则另定时间公开发包。 12、合同签订后,村委负 (略) 理租赁方如水电入户办理、燃气管道经过、村民纠纷等涉及地块产权、性质、生产等问题。 九、其他说明 1、竞投意向人请在规定时间内缴存投标保 (略) 网上进行报名。 2、缴存投标保证金只能以转账的形式进行缴款,不能现金存款到保证金账号,否则缴款无效,且竞投意向人的银 (略) 上注册的用户名一致。 3、每一个投标保证金账号对应一股土地,竞投意向有义务保证其缴款的保证金账户无误,如因个人问题导致报名不成功的,所造成的损失与本交易中心无关。 4、竞投意向人(竞投人)有义务保证其正常参与竞投条件(电 (略) 络环境等),竞投意向人(竞投人)参加竞投时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和应急预案,因此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竞投意向人(竞投人)自行承担,与本交易中心无关。 5、 (略) 上竞投顺利进行,已报名成功的竞投意向人(竞投人)或单位,请提前登(略)上线,避免 (略) 络等其他因素而影响竞投。 6、为使您能顺利参与竞价,建议使用电脑设备并使用IE9.0以上浏览器登(略)。 | ||||||||||||||||||||||
十、合同事项 | ||||||||||||||||||||||
(一)合同期限:2024-11-01至2033-10-31,具体合同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二)合同金额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 (三)合同金额支付时间: 按合同 。 | ||||||||||||||||||||||
十一、违约责任 | ||||||||||||||||||||||
中标者中标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交第一周期的承包租金(3年为一周期),并签订承包合同书,如中标者不立即一次性缴交齐第一期租金的,则 (略) 理,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将没收全部投标保证金,取消其中标资格重新发包。 | ||||||||||||||||||||||
十二、联系方式 | ||||||||||||||||||||||
(一)出租方(发包方)联系方式: | ||||||||||||||||||||||
出租方(发包方): (略) 莲洲镇新兴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 ||||||||||||||||||||||
联系人: 叶卓安 | ||||||||||||||||||||||
联系电话:(略) | ||||||||||||||||||||||
联系地址: 莲洲镇新兴村 | ||||||||||||||||||||||
(二)交易管理机构联系方式: | ||||||||||||||||||||||
交易管理机构: 莲洲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 | ||||||||||||||||||||||
联系人: 莲洲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 | ||||||||||||||||||||||
联系电话:(略) | ||||||||||||||||||||||
联系地址: 莲洲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 | ||||||||||||||||||||||
莲洲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 | ||||||||||||||||||||||
2024年10月9日 |
区交易编号: 镇集资竞(略)
莲洲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 (略) 莲洲镇新兴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委托定于 2024-10-18日9:30时对新兴村新蚬塘围70亩土地进行公开交易,交易服务机构:莲洲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 ||||||||||||||||||||||
一、交易项目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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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底价总额:(略).00 元。 2、租金/承包费递增方式:3年后开始递增,每3年递增一次,递增比例为5.00%。 3、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是 (略) 莲洲镇新兴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以书面的形式向交易服务机构提供的,竞投意向人须自行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测量、查阅相关资料等)并承担风险。 | ||||||||||||||||||||||
4、本次发包作物地用途仅限于进行虾稻轮作种养模式的项目。 二、本次项目采用电子竞投方式竞投,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每次竞价加价幅度不得低于100.00 元/亩·年,最高不得高于500.00 元/亩·年。 | ||||||||||||||||||||||
三、竞投人资格条件 | ||||||||||||||||||||||
1、竞价资质要求:为保障引进运营企业技术合格,资质良好,经营者守法诚信,参与本次投标竞价的企业资质须符合如下要求: ( 1)、参投单位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设立有效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没有被列入有关违法失信名单; (2)、参投单位经营范围需具备水产相关经营范围,拥有虾稻轮作技术团队支撑,必要时应提供佐证材料; ( 3)、本次交易不接受已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和不符合竞投资格条件的竞投意向人的报名。 2、家庭成员如有拖欠村集体款项的(以户口簿为单位)必须在报名前交清所拖欠的款项。3、本次交易不接受已列入不良行为名单的竞投意向人的报名,已经报名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本次公开交易不接受联合体竞投。 5、同时符合以上条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才有权参加交易。 | ||||||||||||||||||||||
四、交易流程 | ||||||||||||||||||||||
1、阅读交易公告内容并审查自身是否符合竞投人资格条件; 2、竞投意向人自行对标的物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查阅相关资料等); 3、未注册用户请先登录“ (略) 农村 (略) http://**)” 网站或关注“ (略) (略) ”微信公众号进行用户注册,并等待系统审核(完成注册的用户可直接下一步); 4、按交易公告 (略) 上报名,并按照报名流程缴纳交易保证金; (若已缴纳保证金,报名仍不成功,请及时拨打公告下方交易管理机构联系电话进行咨询,以免错过报名时间) 5、报名成功后,等待系统审核身份资格; 6、收到资格审核通过的短信后,准时参加交易活动; 7、交易结束,竞得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资料到指定交易服务机构核实竞得资格,确认《竞投会报价表》并签署《成交确认书》。 | ||||||||||||||||||||||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 ||||||||||||||||||||||
(一)报名时间:2024-10-15 9:00 起至 2024-10-17 16:00 止。 (二)报名地点和方法:竞投意向人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 “ (略) 农村 (略) http://**)” 网站或关注“ (略) (略) ”微信公众号的“网上交易”模块,选择本 (略) 上报名,填写相关资料(提前、逾期恕不接受报名),并按要求缴纳交易保证金后上传保证金回单, (略) 上报名。(提示:缴纳保证金后必须 (略) (略) 上报名,因银行保证金到账与系统报名存在时间差,请预留充足 (略) 上报名) (三)说明: 1、同一标的物一人只能报名一次; 2、自然人报名、竞投、签约不接受委托,单位报名、竞投、签约若委托代理人,需由单位开具授权委托书。 | ||||||||||||||||||||||
六、交易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 | ||||||||||||||||||||||
(一)交易保证金缴存:各竞投意向人须在2024-10-17 16:00前以本人(单位)实名按要求将交易保证金(略).00 元整(¥(略).00元)单笔汇入到指定的银行账号,必须确保在报名时已到账。转账成功后请保存转账回单,在报名参与竞投时要上传回单图片。(提示:1、前往银行汇缴保证金不得使用现金存入方式,应首选银行卡(农商行),其次是个人结算账户(结算户)的存折,不能用“一本通”的存折(活期一本通、定期一本通、定活一本通)和储蓄户的存折,以免造成保证金无法退回;2、多汇、少汇或分多笔转入交易保证金,系统均无法识别,视为缴存保证金失败;3、必须用本人名下的银行账户汇缴保证金,不能使用他人账户) (二)交易保证金的退回 1、竞投人未能成功竞得的,交易保证金在该项目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交易服务机构一次性全额 (略) 退还; 2、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由交易服务机构一次性全额不计息将交易保证金转交农村集体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三)合同履约保证金为第一年租金30%。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不抵作租金。 | ||||||||||||||||||||||
(四)保证金的账号信息(每宗电子交易对应的保证金账号均不相同,请勿重复汇款到同一个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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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违反交易 (略) 理方法 | ||||||||||||||||||||||
竞投人未按照交易公告的要求违反相关交易规则的,交易保证金由交易服务机构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不计息转交农 (略) 理,并将其列 (略) 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不良行为名单。 | ||||||||||||||||||||||
八、交易说明 | ||||||||||||||||||||||
(一)竞投意向人请于 2024-10-18 9:30 前 (略) 上竞投,超过指定交易时间,视为放弃竞投资格。(在竞价结束前的最后三分钟内,只要有任何一方报价,交易时间则会自动延长3分钟,直到3分钟内无人出价,竞价结束) (二)交易完成后,竞得人本人在2个工作日内到提交有效身份证明,确认《竞投会报价表》并签署《成交确认书》。若因无特殊原因拒绝或2个工作日内未到场确认的,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其报名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由交易服务机构一次性全额不计息地转交农村集体没收。此单交易 (略) 理。 (三)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因特殊情况,农村集体和竞得人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的,农村集体和竞得人应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暂缓签订合同;因竞得人原因,在未经农村集体同意的情况下,未能在约定时间签订合同的,农村集体将会没收竞得人交易保证金。 (四)交易所需的税费由出租方(发包方)承担。 (五)合同起始日期以标的物实际交付为准,本项目的所有解释权归 (略) 莲洲镇新兴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所有。 (六)采用电子竞投交易时,竞投人如需协助,可在竞投当天提前到达交易服务机构咨询工作人员。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本次发包按土地现状发包,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不再对土地作任何投入和改造。 2、本集体经济组织须明确本次发包农用地的土地性质是否属于永久基本农田,如属基本农田粮食生产范围的农用地,则需严格按照《莲洲镇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将本次发包的农用地用于稻谷、玉米等粮食作物的生产,严禁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用于种植花卉苗木、草皮和挖鱼塘等其他农业用途。 3、合同签订后,如承包者出现违规违约的,根据发包方案规定和合同约 (略) 理和承担相关责任,涉及到罚款的,在该合同履行押金中扣除。 4、该土地在承包期内不得转让承包经营管理权,否则当违 (略) 理。 5、土地只限于稻虾养殖,否则,作违 (略) 理,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有权收回其承包权并重新发包。 6、承包者在承包项目的土地涉及或邻近水利护堤地的,不能在护堤地管理范围内(含堤外用地)擅自搭建任何类型的构筑物(含临时)。否则,按水利护堤用地相关管理法律规定进 (略) 理,否则,按照谁搭建谁拆除的原则进行拆除,据不拆除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进行拆除,拆除费用由承包者承担。承包项目占用护堤地的,如水利建设需要的,则无条件退回占用地或配合整改,以确保围堤防护的安全。 7、承包者可在承包地依法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简便的生活设施,所搭建的建筑物必须是临时建筑,并在承包期限内报建审批后方能进行搭建。所搭建的临时建筑不得以水泥混凝土结构进行构建,并且符合相应的消防条件;搭建后的棚舍不得用作房屋出租或经营性活动,其设施仅作农业用途,不能改变土地原貌。若出现违规搭建行为,按相关管理法律规定由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或相关职能部门对违规搭建部分进 (略) 理,并由承包户承担清拆费用;不配 (略) 理或者出现抵触对抗行为的,发包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 8、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严格按照《 (略) 人民政府关于< (略) (略) 畜禽养 (略) 、 (略) (略) 区划修编>公告》的相关规定,否则,发包方有权终止承包方的承包土地,收回其承包权,重新发包。 9、公开投包后,原承包户如果没有投得原项目的,必须无条件按时交出土地,如拒不交出的,发包方将没收其合同押金,且其所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由原承包户负责,并交由司法部 (略) 理,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10、大户奖励(200元/亩)由承包方自行申请;其他政策性补贴,如种粮补贴、复耕补贴、种粮奖励,地力补贴等补贴款交由村经联社统筹申请,归村经联社所有。 11、如遇流标的,则另定时间公开发包。 12、合同签订后,村委负 (略) 理租赁方如水电入户办理、燃气管道经过、村民纠纷等涉及地块产权、性质、生产等问题。 九、其他说明 1、竞投意向人请在规定时间内缴存投标保 (略) 网上进行报名。 2、缴存投标保证金只能以转账的形式进行缴款,不能现金存款到保证金账号,否则缴款无效,且竞投意向人的银 (略) 上注册的用户名一致。 3、每一个投标保证金账号对应一股土地,竞投意向有义务保证其缴款的保证金账户无误,如因个人问题导致报名不成功的,所造成的损失与本交易中心无关。 4、竞投意向人(竞投人)有义务保证其正常参与竞投条件(电 (略) 络环境等),竞投意向人(竞投人)参加竞投时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和应急预案,因此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竞投意向人(竞投人)自行承担,与本交易中心无关。 5、 (略) 上竞投顺利进行,已报名成功的竞投意向人(竞投人)或单位,请提前登(略)上线,避免 (略) 络等其他因素而影响竞投。 6、为使您能顺利参与竞价,建议使用电脑设备并使用IE9.0以上浏览器登(略)。 | ||||||||||||||||||||||
十、合同事项 | ||||||||||||||||||||||
(一)合同期限:2024-11-01至2033-10-31,具体合同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二)合同金额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 (三)合同金额支付时间: 按合同 。 | ||||||||||||||||||||||
十一、违约责任 | ||||||||||||||||||||||
中标者中标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交第一周期的承包租金(3年为一周期),并签订承包合同书,如中标者不立即一次性缴交齐第一期租金的,则 (略) 理,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将没收全部投标保证金,取消其中标资格重新发包。 | ||||||||||||||||||||||
十二、联系方式 | ||||||||||||||||||||||
(一)出租方(发包方)联系方式: | ||||||||||||||||||||||
出租方(发包方): (略) 莲洲镇新兴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 ||||||||||||||||||||||
联系人: 叶卓安 | ||||||||||||||||||||||
联系电话:(略) | ||||||||||||||||||||||
联系地址: 莲洲镇新兴村 | ||||||||||||||||||||||
(二)交易管理机构联系方式: | ||||||||||||||||||||||
交易管理机构: 莲洲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 | ||||||||||||||||||||||
联系人: 莲洲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 | ||||||||||||||||||||||
联系电话:(略) | ||||||||||||||||||||||
联系地址: 莲洲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 | ||||||||||||||||||||||
莲洲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 | ||||||||||||||||||||||
2024年10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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