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振华重工启东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资产一批脚手架材料
上海振华重工启东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资产一批脚手架材料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 (略) 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资产描述 | 一批脚手架材料 |
资产类别 | 机械设备 | 名称 | 手脚架 |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 无 | |||||||||||
重要信息披露 | 详见公示附件 | |||||||||||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转让价格为含税价 2、本项目公告期内转让方统一组织踏勘 3、本项目为一批脚手架材料,转让价格是单价(万元/吨),预估重量为980吨,以交接时实际过磅重量为准。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上海振华重工启东 (略) | ||
注册地(住所) | (略) 寅阳镇船舶工业园内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国资监管机构 | (略) 国资委监管中央企业 | ||
(略) 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 (略)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 (略) |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的情况下,须自行下载《网络竞价方案》(见附件),并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将《受让确认书》按照《网络竞价方案》的规定递交至上海联 (略) 。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标的情况后于挂牌期内递交受让申请,并在挂牌截止日(以到账时间为准)前支付保证金人民币#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物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物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物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交易各方签订《物权成交确认书》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即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物权成交确认书》。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物权成交确认书》。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如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一情形,转让方可以以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上海联交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意向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上海联交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 (略) 理。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物权成交确认书》的;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 (略) 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物权成交确认书》的。③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本项目设备交付地为标的展示地,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脚手架过磅并与转让方现场签订《物权成交确认书》,并在《物权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至上海联 (略) 指定的银行账户。受让方须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转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5、所有意向受让方均必须到标的物现场进行踏勘,踏勘时需自行了解标的现状。 6、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需向转让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元,最终受让方在出具交易凭证后向转让方提出申请后无息返还。 7、本项目转让价格为含增值税价值。 8、本项目为现状转让,本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所披露的内容仅为交易价款的作价依据,不作为本项目的交割依据。 9、本项目无论协议成交或竞价成交,受让方均按照成交总额的1%支付交易手续费。 10、转让价格仅为转让单价,本项目成交总额以过磅的实际重量*转让价格为准。 11、标的资产移交涉及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理,受让方在移交过程中应遵守转让方的规章、制度,由意向受让方引起的安全、消防、环保责任由受让方自负。自签署《物权成交确认书》后,标的资产便移交受让方,转让方不负责保管。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44.#万元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信息披露期 | 10个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展示时间 | 挂牌公告期内 |
展示地点 | 标的所在地 |
联系人 | 潘瑞芹 |
联系电话 | # |
附件 | |||||
序号 | 名称 | ||||
1 | 特别事项说明.pdf | ||||
2 | 竞价方案.pdf |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 (略) 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资产描述 | 一批脚手架材料 |
资产类别 | 机械设备 | 名称 | 手脚架 |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 无 | |||||||||||
重要信息披露 | 详见公示附件 | |||||||||||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转让价格为含税价 2、本项目公告期内转让方统一组织踏勘 3、本项目为一批脚手架材料,转让价格是单价(万元/吨),预估重量为980吨,以交接时实际过磅重量为准。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上海振华重工启东 (略) | ||
注册地(住所) | (略) 寅阳镇船舶工业园内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国资监管机构 | (略) 国资委监管中央企业 | ||
(略) 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 (略)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 (略) |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的情况下,须自行下载《网络竞价方案》(见附件),并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将《受让确认书》按照《网络竞价方案》的规定递交至上海联 (略) 。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标的情况后于挂牌期内递交受让申请,并在挂牌截止日(以到账时间为准)前支付保证金人民币#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物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物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物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交易各方签订《物权成交确认书》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即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物权成交确认书》。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物权成交确认书》。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如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一情形,转让方可以以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上海联交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意向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上海联交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 (略) 理。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物权成交确认书》的;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 (略) 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物权成交确认书》的。③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本项目设备交付地为标的展示地,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脚手架过磅并与转让方现场签订《物权成交确认书》,并在《物权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至上海联 (略) 指定的银行账户。受让方须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转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5、所有意向受让方均必须到标的物现场进行踏勘,踏勘时需自行了解标的现状。 6、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需向转让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元,最终受让方在出具交易凭证后向转让方提出申请后无息返还。 7、本项目转让价格为含增值税价值。 8、本项目为现状转让,本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所披露的内容仅为交易价款的作价依据,不作为本项目的交割依据。 9、本项目无论协议成交或竞价成交,受让方均按照成交总额的1%支付交易手续费。 10、转让价格仅为转让单价,本项目成交总额以过磅的实际重量*转让价格为准。 11、标的资产移交涉及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理,受让方在移交过程中应遵守转让方的规章、制度,由意向受让方引起的安全、消防、环保责任由受让方自负。自签署《物权成交确认书》后,标的资产便移交受让方,转让方不负责保管。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44.#万元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信息披露期 | 10个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展示时间 | 挂牌公告期内 |
展示地点 | 标的所在地 |
联系人 | 潘瑞芹 |
联系电话 | # |
附件 | |||||
序号 | 名称 | ||||
1 | 特别事项说明.pdf | ||||
2 | 竞价方案.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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