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市红沿河镇大营村保护地大棚及大棚内樱桃树
瓦房店市红沿河镇大营村保护地大棚及大棚内樱桃树
竞买公告
(略) (略) 定于2024年10月9日10时至2024年10月1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 (略) 上(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瓦房店市红沿河镇大营村保护地大棚及大棚内樱桃树(详见评估报告)
本次拍卖的评估价值534 177元,第一次拍卖起拍价为373 930元,保证金30 000元,加价幅度2000及2000元的整数倍。
标的物所在地: (略) 红沿河镇大营村
二、竞买人条件: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国家政策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已开通京东账户且完成实名认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人应当在拍卖开始前至少提前五个 (略) 联系(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等), (略) 确认相关信息, (略) 络服务提供者并系统推送成功后, (略) 上完成保证金缴纳及报名手续,未按该规定进行委托竞买报名,导致无法正确开通竞买权限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 (略) 领取标的物的,买 (略) 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略) 领取标的物。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四、咨询时间:自2024年9月7日起至2023年10月2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0411-(略);高法官;0411-(略),(略) (略) (略) ;展示看 (略) 通知为准。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自动顺延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 (略) (略) 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买受人可自行办理房屋交接手续。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了解欠费、限购、权属变更及权属变更流程、费用等事宜,过户办证风险自行承担。未实地看样、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向主管职能部门查询。
本次拍卖以标的物总面积、总价款拍卖,总面积以所有权证证载面积或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文件记载面积为准。如本次拍卖标的物存在改建、超建、赠送面积情况,则该部分未包含在证载面积中,法院不保证标的物总面积与实际测量的面积相符合,如有不符以权威部门的实际测量为准,拍卖总价款不变,仍按照拍卖实际成交为准。是否包含改建、超建、赠送等附属面积,以议价、询价或评估说明为准。标的改建、超建及设施损坏等情形,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法院不就以上情况承担责任。设施损坏的修复、超建拆除整改、改建的恢复原状等风险及上述情况所涉及的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八、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 (略) 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自行至标的物存放地领取,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所有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权证费、土地出让金、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按法律规定标准由买受人承担。有可能存在的水费、电费、燃气费、取暖费等相关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本院概不负责。
九、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0月 (略) 联系。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 (略) 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 (略) 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 (略) 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 (略) (略) 指定账户,拍卖成交余款需在成交后七日内一次性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大连瓦房店支行,账号:(略)086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重要提示:1、拍卖标的物保证金金额在(略)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建议竞买人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 (略) 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略) (略) 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2、申请人、优先竞买权人、线下缴纳保证金、委托竞买及联合竞买等竞买人,建议提前5个 (略) 提交证明材料并办理竞买手续(已 (略) 账户且完成实名认证,登记的证件信息必 (略) 实名认证相一致), (略) 确认相关信息, (略) 络服务提供者并系统推送成功后,上述相关人 (略) 上完成保证金缴纳及报名手续,如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 (略) 提交材料并完成报名手续,导致竞买权限无法正确开通,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上述预参加竞买的人员自行承担, (略) 、 (略) 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 (略) 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略)。
十二、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411-(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 (略) 咨询。
咨询电话:0411-(略) 高法官
0411-(略),(略) (略) (略)
(略) 司法拍卖服务咨询电话:400-(略)
网址:http://**
此公告在“ (略) ”上发布。
二〇二四年九月六日
调查表
拍品名称 | 瓦房店市红沿河镇大营村保护地大棚及大棚内樱桃树 | |
权利来源 | 司法拍卖 | |
执行案号 | (2024)辽0281执361号 | |
权证情况 | 农业设施物权登记证 | |
拍品所有人 | 关世民 | |
拍品现状 | 房屋设计用途 | 保护地大棚 |
建筑面积 | 9.07亩 | |
承包情况 | 承包期限:30年,起止期限为199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 |
权利限制情况 | 已查封 | |
提供的文件 | 1、《执行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 | |
拍品介绍 | ||
1.拍卖对象: (略) 红沿河镇大营村大棚9.07亩,保护地大棚面积为2196.58平方米,看护房面积27.5平方米;雨棚面积2115.89平方米,看护房面积32.5平方米;樱桃树共237棵,品种为俄罗斯8号,其中:8年生樱桃树110棵,6年生樱桃树117棵,5年生樱桃树10棵(详见评估报告) 2.税费负担情况(标的 (略) 、财税部门) 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所有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权证费、土地出让金、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按法律规定标准由买受人承担。有可能存在的水费、电费、燃气费、取暖费等相关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本院概不负责。 3.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买受人自行了解。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4.本次拍卖标的物为现状拍卖。 5.登记证编号:(略)3 6.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 0411-(略)高法官 ??????? 0411-(略),(略)? (略)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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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公告
(略) (略) 定于2024年10月9日10时至2024年10月1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 (略) 上(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瓦房店市红沿河镇大营村保护地大棚及大棚内樱桃树(详见评估报告)
本次拍卖的评估价值534 177元,第一次拍卖起拍价为373 930元,保证金30 000元,加价幅度2000及2000元的整数倍。
标的物所在地: (略) 红沿河镇大营村
二、竞买人条件: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国家政策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已开通京东账户且完成实名认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人应当在拍卖开始前至少提前五个 (略) 联系(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等), (略) 确认相关信息, (略) 络服务提供者并系统推送成功后, (略) 上完成保证金缴纳及报名手续,未按该规定进行委托竞买报名,导致无法正确开通竞买权限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 (略) 领取标的物的,买 (略) 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略) 领取标的物。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四、咨询时间:自2024年9月7日起至2023年10月2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0411-(略);高法官;0411-(略),(略) (略) (略) ;展示看 (略) 通知为准。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自动顺延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 (略) (略) 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买受人可自行办理房屋交接手续。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了解欠费、限购、权属变更及权属变更流程、费用等事宜,过户办证风险自行承担。未实地看样、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向主管职能部门查询。
本次拍卖以标的物总面积、总价款拍卖,总面积以所有权证证载面积或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文件记载面积为准。如本次拍卖标的物存在改建、超建、赠送面积情况,则该部分未包含在证载面积中,法院不保证标的物总面积与实际测量的面积相符合,如有不符以权威部门的实际测量为准,拍卖总价款不变,仍按照拍卖实际成交为准。是否包含改建、超建、赠送等附属面积,以议价、询价或评估说明为准。标的改建、超建及设施损坏等情形,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法院不就以上情况承担责任。设施损坏的修复、超建拆除整改、改建的恢复原状等风险及上述情况所涉及的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八、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 (略) 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自行至标的物存放地领取,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所有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权证费、土地出让金、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按法律规定标准由买受人承担。有可能存在的水费、电费、燃气费、取暖费等相关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本院概不负责。
九、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0月 (略) 联系。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 (略) 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 (略) 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 (略) 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 (略) (略) 指定账户,拍卖成交余款需在成交后七日内一次性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大连瓦房店支行,账号:(略)086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重要提示:1、拍卖标的物保证金金额在(略)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建议竞买人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 (略) 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略) (略) 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2、申请人、优先竞买权人、线下缴纳保证金、委托竞买及联合竞买等竞买人,建议提前5个 (略) 提交证明材料并办理竞买手续(已 (略) 账户且完成实名认证,登记的证件信息必 (略) 实名认证相一致), (略) 确认相关信息, (略) 络服务提供者并系统推送成功后,上述相关人 (略) 上完成保证金缴纳及报名手续,如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 (略) 提交材料并完成报名手续,导致竞买权限无法正确开通,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上述预参加竞买的人员自行承担, (略) 、 (略) 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 (略) 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略)。
十二、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411-(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 (略) 咨询。
咨询电话:0411-(略) 高法官
0411-(略),(略) (略) (略)
(略) 司法拍卖服务咨询电话:400-(略)
网址:http://**
此公告在“ (略) ”上发布。
二〇二四年九月六日
调查表
拍品名称 | 瓦房店市红沿河镇大营村保护地大棚及大棚内樱桃树 | |
权利来源 | 司法拍卖 | |
执行案号 | (2024)辽0281执361号 | |
权证情况 | 农业设施物权登记证 | |
拍品所有人 | 关世民 | |
拍品现状 | 房屋设计用途 | 保护地大棚 |
建筑面积 | 9.07亩 | |
承包情况 | 承包期限:30年,起止期限为199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 |
权利限制情况 | 已查封 | |
提供的文件 | 1、《执行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 | |
拍品介绍 | ||
1.拍卖对象: (略) 红沿河镇大营村大棚9.07亩,保护地大棚面积为2196.58平方米,看护房面积27.5平方米;雨棚面积2115.89平方米,看护房面积32.5平方米;樱桃树共237棵,品种为俄罗斯8号,其中:8年生樱桃树110棵,6年生樱桃树117棵,5年生樱桃树10棵(详见评估报告) 2.税费负担情况(标的 (略) 、财税部门) 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所有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权证费、土地出让金、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按法律规定标准由买受人承担。有可能存在的水费、电费、燃气费、取暖费等相关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本院概不负责。 3.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买受人自行了解。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4.本次拍卖标的物为现状拍卖。 5.登记证编号:(略)3 6.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 0411-(略)高法官 ??????? 0411-(略),(略)? (略)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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