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区永济路南侧米苏阳光小区3号楼底商106商铺第二次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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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区永济路南侧米苏阳光小区3号楼底商106商铺第二次拍卖

(略) (略) (略) 将于2024年10月26日10时起至2024年10月27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略) (网址:http://**) (略) ,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对以下标的物进 (略) 络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

(略) (略) (略) 南侧米苏 (略) 3号楼底商106商铺,面积:219.45平方米(尚未办理产权登记,该面积可能与最终登记面积不一致)。

起拍价:96.*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0.*元。

二、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标的物所在地有限制、限购政策的,竞买人应当满足限制、限购政策的条件要求。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优先购买权 (略) (略) (略) 确认后方可报名参与竞买,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三、竞买要求

1、竞 (略) 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报名、 (略) 参加竞拍,报名前需交纳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请 (略) (略) 结算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结算账户名称:重 (略) 络 (略) 客户备付金。

2、竞买人应亲自参加竞买,如委托代理人代为竞买的, (略) 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开 (略) (略) (略) 确认,代 (略) 出具的证明手续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能参加竞买。

申请执行人及联合竞买的, (略) (略) (略) 确认后, (略) 出具的证明手续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能参加竞买。

四、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等材料;意向竞买人请实地查看标的物,未看样的意向竞买人视为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咨询时间:自2024年10月11日起至2024年10月25日(工作时间)接受咨询。

竞买人在完成报名手续后,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参与竞买本标的物。

2、房产现状:

(1)登记情况:尚未办理产权登记。

(2)商铺面积:219.45平方米,可能与最终登记面积不一致。

(3)抵押情况:无。

(4)租赁情况:有租赁。

(5)腾空情况:房屋尚未腾空。

3、对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0月25 (略) (略) (略) 联系确认。

4、本次拍卖的标的物在拍卖成交后, (略) (略) 将自动生成《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的姓名及竞价账号。买受人应当在2024年11月1日17时前将成交价款交至案款结算账户(竞买保证金可冲抵成交价款),以到账为准,并持付款凭证、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 (略) (略) (略) 签署上述成交确认书。结算账户名称: (略) (略) (略) ;账号:*;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沧州分行;行号:*。

标的物拍卖未成交或竞买未成功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将于3日内退还原交款账户。

5、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他人为竞买人代交的将视为无效,所交款项退回原账户。因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预留足够办理拍卖相关手续时间。如因办理竞买手续的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无法参加竞拍的,后果自负。

6、由于拍卖标的物本身的价值致使起拍价、保证金、竞买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时,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银行。

7、标的物面积最终以产权管理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不予调整。

8、办理产权登记过程中需缴纳的税、费、金等,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不动产过户时,本院向有关登记机关出具过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不负责提供其他单据或凭证,包括与纳税相关的票据和单据。

对于未办理初始登记的不动产,因不动产暂时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而无法完成产权变更登记的,待完善相关手续具备初始登记条件后,法院负责出具产权变更登记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因不动产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而无法完成产权变更登记的,买受人或承受人按照不动产的权利现状取得不动产,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负责。

以上相关过户费用及办理流程等请竞买人自行向管理部门核实。

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费、电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9、标的物在拍卖成交后, (略) (略) (略) 负责交付。

联系人:石法官

咨询电话:0317-*

监督电话:0317-*

法院地址: (略) (略) (略) 28号

(略) (略) (略)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日


(略) (略) (略) 将于2024年10月26日10时起至2024年10月27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略) (网址:http://**) (略) ,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对以下标的物进 (略) 络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

(略) (略) (略) 南侧米苏 (略) 3号楼底商106商铺,面积:219.45平方米(尚未办理产权登记,该面积可能与最终登记面积不一致)。

起拍价:96.*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0.*元。

二、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标的物所在地有限制、限购政策的,竞买人应当满足限制、限购政策的条件要求。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优先购买权 (略) (略) (略) 确认后方可报名参与竞买,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三、竞买要求

1、竞 (略) 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报名、 (略) 参加竞拍,报名前需交纳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请 (略) (略) 结算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结算账户名称:重 (略) 络 (略) 客户备付金。

2、竞买人应亲自参加竞买,如委托代理人代为竞买的, (略) 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开 (略) (略) (略) 确认,代 (略) 出具的证明手续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能参加竞买。

申请执行人及联合竞买的, (略) (略) (略) 确认后, (略) 出具的证明手续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能参加竞买。

四、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等材料;意向竞买人请实地查看标的物,未看样的意向竞买人视为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咨询时间:自2024年10月11日起至2024年10月25日(工作时间)接受咨询。

竞买人在完成报名手续后,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参与竞买本标的物。

2、房产现状:

(1)登记情况:尚未办理产权登记。

(2)商铺面积:219.45平方米,可能与最终登记面积不一致。

(3)抵押情况:无。

(4)租赁情况:有租赁。

(5)腾空情况:房屋尚未腾空。

3、对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0月25 (略) (略) (略) 联系确认。

4、本次拍卖的标的物在拍卖成交后, (略) (略) 将自动生成《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的姓名及竞价账号。买受人应当在2024年11月1日17时前将成交价款交至案款结算账户(竞买保证金可冲抵成交价款),以到账为准,并持付款凭证、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 (略) (略) (略) 签署上述成交确认书。结算账户名称: (略) (略) (略) ;账号:*;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沧州分行;行号:*。

标的物拍卖未成交或竞买未成功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将于3日内退还原交款账户。

5、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他人为竞买人代交的将视为无效,所交款项退回原账户。因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预留足够办理拍卖相关手续时间。如因办理竞买手续的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无法参加竞拍的,后果自负。

6、由于拍卖标的物本身的价值致使起拍价、保证金、竞买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时,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银行。

7、标的物面积最终以产权管理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不予调整。

8、办理产权登记过程中需缴纳的税、费、金等,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不动产过户时,本院向有关登记机关出具过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不负责提供其他单据或凭证,包括与纳税相关的票据和单据。

对于未办理初始登记的不动产,因不动产暂时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而无法完成产权变更登记的,待完善相关手续具备初始登记条件后,法院负责出具产权变更登记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因不动产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而无法完成产权变更登记的,买受人或承受人按照不动产的权利现状取得不动产,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负责。

以上相关过户费用及办理流程等请竞买人自行向管理部门核实。

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费、电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9、标的物在拍卖成交后, (略) (略) (略) 负责交付。

联系人:石法官

咨询电话:0317-*

监督电话:0317-*

法院地址: (略) (略) (略) 28号

(略) (略) (略)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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