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广州开发区友谊路102号原料库A区㎡物业
出租广州开发区友谊路102号原料库A区㎡物业
广 (略) (略) 102号
GZ2024DG#
元/月/总面积
4278.6886 ㎡
2024-10-15
6 年
工业仓储
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 |||
---|---|---|---|
出租底价 | 元/月/总面积 | (略) 上报名 | 是 |
价格说明 | 租金从第二年起每年在上一年度单价基础上递增2.5%;挂牌价格不含物业管理费#/月/㎡ | ||
支付方式 | 详见合同 | ||
资产来源 | 国有企业房屋出租 | ||
出租标的详细信息 | |||
标的所在地址 | 广 (略) (略) 102号 | 标 (略) 域 | (略) |
出租类别 | 出租用途 | ||
出租面积(总面积) | 4278.6886 平方米 | 租赁期限 | 6 年 |
出租面积描述 | 太平洋马 (略) 拥有#㎡,出租面积为厂房的其中一部分,面积为4278.6886㎡,含公摊面积,公摊率为8%。 | ||
免租期限 | 2个月免租期,条款相关详见合同。 | ||
出租标的权证信息 | |||
权证名称 | 《不动产权证书》 | ||
权证编号 | 粤(2019) (略) 不动产权第#号 | ||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 | #.42㎡ | ||
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 | 自编(1)栋为职工宿舍;自编(2) (略) 理;自编(3)栋为泵房;自编(4)栋为垃圾房;自编(5)栋为主厂房;自编(6)栋为办公楼;自编(7)栋为门卫;自编(8)栋为汽车库;自编(9)栋 (略) 理 (略) ;自编(10) (略) 理辅房;自编(11)栋为小仓库;自编(12)栋为新建成品库。 | ||
产权人(业主姓名) | 广州 (略) | ||
产权人是否出租方 | 是 | ||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 |||
标的使用情况 | 空置 |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否 不涉及优先权 |
挂牌信息 |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10-10 | 挂牌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补充延牌说明 | |||
看样事项 | |||
组织交易方式 | 1.仅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交易方式选择协议交易,协议交易方式为:交易双方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2.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
交易条件 | 1.承租方须于广 (略) 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如涉及委托方企务公开要求公示的,出租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交易合同。 2.承租方须于广 (略) 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广 (略) 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标准如下:按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的0.45%收取。交易服务费可在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付。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交易服务费的,承租方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向本所指定账户支付交易服务费余额。 3.意向方应仔细阅读标的信息公告,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了充分的了解,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4.成交方须按委托方提供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5.合同保证金为两个月租金。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不允许 | ||
诚意金交纳规则 | |||
是否收取诚意金 | 是 | ||
诚意金收取方案 | 收取方式为固定诚意金,金额为 6487.86 元。 | ||
诚意金金交纳时间 | 交易机构承租登记后交纳 | ||
诚意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诚意金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交易保证金/诚意金须以意向方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例:如意向方为企业的,须以本企业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如意向方为自然人,须以本人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 |
诚意金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广 (略) ,账号:#,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 ||
保证内容 | 1.意向方已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 2.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3.意向方不得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 4.意向方须按照公告和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动态报价、评审、拍卖、招投标等); 5.意向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在未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优先权人应以挂牌价行权; 6.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交易合同,并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7.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约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有关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 | ||
处置方法 | (1)意向承租方须在项目公告期内缴纳诚意金,公告期结束后,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审核的,其所缴纳的诚意金自动转为项目交易保证金;意向承租方不通过资格审核的,其所缴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于资格审核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略) 径退回。(2)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本所和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3)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由本所于交易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略) 径退回。(4)承租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由本所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租赁合同项下保证金的一部分,不足部分由承租方另行向出租方支付。如交易保证金余额高于合同保证金,则余下部分由本所于收到出租方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的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略) 径退回。 | 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 (略) (http://**.cn)点击“注册用户” (略) 上报名。 2.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注册资本达人民币#(含)以上,且经营范围包含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的信息为准,如营业执照未列明,则提供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http://**)查询页面结果)。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我方同意将出租标的(物业含附属配套设施)用于生产经营。如将该出租标的分租的,我方应提前书面通知出租方,通知应包含承租人名称、资质、分租范围、金额等内容,且本方需要将分租合同报出租方备案,分租合同中约定权利义务应不少于与出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经出租方同意后,我方方可分租该出租标的,我方可以将该出租标的用于生产经营、仓储、物流或办公等用途,我方对承租人的一切经营活动负有监督管理义务,并承担连带责任。 4. 意向承租方须在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诚意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情况。 2.如出租用途与证载用途不一致,意向方须知悉且自行承担因此可能造成的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的障碍或风险,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主张解除租赁合同或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如承租方无法办理相关经营证照而要求退租的,其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3.出租标的每平方米的承重为5吨,层高约13米。 4.出租标的租金发票税率为5%。 5.出租方按场地现状进行交付,避免租户互相影响,承租人需要对场地自行间隔,费用自行承担。 6.本出租标的如作为生产及仓储用途,因消防登记是戊类,仅限存放对应消防等级的产品。 7.出租方按现状进行出租,承租方需自行对设备基础及基坑进行平整(详细请看照片或现场勘察),平整用的材料不能是有污染的材料。 |
是否需要提供纸质材料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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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上传电子文档 | 是 | ||
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 |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 (略) (略) 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 (略) 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须于广 (略) 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报名登记时所上传的相关资料提交至广 (略) (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无需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承租方应提供原件核对);否则,视为其违约。广 (略) 和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该意向方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广 (略) 和出租方所有。 企业法人应提交: 1、企业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意向承租方注册资本达人民币#(含)以上,且经营范围包含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的证明文件(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的信息为准,如营业执照未列明,则提供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http://**)查询页面结果)。 3、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 ||
承诺书 | 本意向承租方承诺: 1.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交的租赁合同版本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 2.我方已知悉出租标的的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事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出租标的产生的所有风险与责任。 3.我方同意将出租标的(物业含附属配套设施)用于生产经营。如将该出租标的分租的,我方应提前书面通知出租方,通知应包含承租人名称、资质、分租范围、金额等内容,且本方需要将分租合同报出租方备案,分租合同中约定权利义务应不少于与出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经出租方同意后,我方方可分租该出租标的,我方可以将该出租标的用于生产经营、仓储、物流或办公等用途,我方对承租人的一切经营活动负有监督管理义务,并承担连带责任。 |
出租方名称 | 广州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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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申请与承诺 | |
交易机构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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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刘小姐、谭小姐 | ||
联系方式 | 020-#、# |
广 (略) (略) 102号
GZ2024DG#
元/月/总面积
4278.6886 ㎡
2024-10-15
6 年
工业仓储
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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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底价 | 元/月/总面积 | (略) 上报名 | 是 |
价格说明 | 租金从第二年起每年在上一年度单价基础上递增2.5%;挂牌价格不含物业管理费#/月/㎡ | ||
支付方式 | 详见合同 | ||
资产来源 | 国有企业房屋出租 | ||
出租标的详细信息 | |||
标的所在地址 | 广 (略) (略) 102号 | 标 (略) 域 | (略) |
出租类别 | 出租用途 | ||
出租面积(总面积) | 4278.6886 平方米 | 租赁期限 | 6 年 |
出租面积描述 | 太平洋马 (略) 拥有#㎡,出租面积为厂房的其中一部分,面积为4278.6886㎡,含公摊面积,公摊率为8%。 | ||
免租期限 | 2个月免租期,条款相关详见合同。 | ||
出租标的权证信息 | |||
权证名称 | 《不动产权证书》 | ||
权证编号 | 粤(2019) (略) 不动产权第#号 | ||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 | #.42㎡ | ||
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 | 自编(1)栋为职工宿舍;自编(2) (略) 理;自编(3)栋为泵房;自编(4)栋为垃圾房;自编(5)栋为主厂房;自编(6)栋为办公楼;自编(7)栋为门卫;自编(8)栋为汽车库;自编(9)栋 (略) 理 (略) ;自编(10) (略) 理辅房;自编(11)栋为小仓库;自编(12)栋为新建成品库。 | ||
产权人(业主姓名) | 广州 (略) | ||
产权人是否出租方 | 是 | ||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 |||
标的使用情况 | 空置 |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否 不涉及优先权 |
挂牌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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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2024-10-10 | 挂牌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补充延牌说明 | |||
看样事项 | |||
组织交易方式 | 1.仅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交易方式选择协议交易,协议交易方式为:交易双方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2.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
交易条件 | 1.承租方须于广 (略) 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如涉及委托方企务公开要求公示的,出租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交易合同。 2.承租方须于广 (略) 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广 (略) 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标准如下:按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的0.45%收取。交易服务费可在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付。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交易服务费的,承租方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向本所指定账户支付交易服务费余额。 3.意向方应仔细阅读标的信息公告,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了充分的了解,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4.成交方须按委托方提供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5.合同保证金为两个月租金。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不允许 | ||
诚意金交纳规则 | |||
是否收取诚意金 | 是 | ||
诚意金收取方案 | 收取方式为固定诚意金,金额为 6487.86 元。 | ||
诚意金金交纳时间 | 交易机构承租登记后交纳 | ||
诚意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诚意金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交易保证金/诚意金须以意向方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例:如意向方为企业的,须以本企业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如意向方为自然人,须以本人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 |
诚意金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广 (略) ,账号:#,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 ||
保证内容 | 1.意向方已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 2.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3.意向方不得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 4.意向方须按照公告和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动态报价、评审、拍卖、招投标等); 5.意向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在未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优先权人应以挂牌价行权; 6.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交易合同,并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7.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约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有关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 | ||
处置方法 | (1)意向承租方须在项目公告期内缴纳诚意金,公告期结束后,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审核的,其所缴纳的诚意金自动转为项目交易保证金;意向承租方不通过资格审核的,其所缴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于资格审核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略) 径退回。(2)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本所和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3)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由本所于交易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略) 径退回。(4)承租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由本所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租赁合同项下保证金的一部分,不足部分由承租方另行向出租方支付。如交易保证金余额高于合同保证金,则余下部分由本所于收到出租方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的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略) 径退回。 | 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 (略) (http://**.cn)点击“注册用户” (略) 上报名。 2.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注册资本达人民币#(含)以上,且经营范围包含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的信息为准,如营业执照未列明,则提供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http://**)查询页面结果)。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我方同意将出租标的(物业含附属配套设施)用于生产经营。如将该出租标的分租的,我方应提前书面通知出租方,通知应包含承租人名称、资质、分租范围、金额等内容,且本方需要将分租合同报出租方备案,分租合同中约定权利义务应不少于与出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经出租方同意后,我方方可分租该出租标的,我方可以将该出租标的用于生产经营、仓储、物流或办公等用途,我方对承租人的一切经营活动负有监督管理义务,并承担连带责任。 4. 意向承租方须在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诚意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情况。 2.如出租用途与证载用途不一致,意向方须知悉且自行承担因此可能造成的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的障碍或风险,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主张解除租赁合同或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如承租方无法办理相关经营证照而要求退租的,其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3.出租标的每平方米的承重为5吨,层高约13米。 4.出租标的租金发票税率为5%。 5.出租方按场地现状进行交付,避免租户互相影响,承租人需要对场地自行间隔,费用自行承担。 6.本出租标的如作为生产及仓储用途,因消防登记是戊类,仅限存放对应消防等级的产品。 7.出租方按现状进行出租,承租方需自行对设备基础及基坑进行平整(详细请看照片或现场勘察),平整用的材料不能是有污染的材料。 |
是否需要提供纸质材料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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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上传电子文档 | 是 | ||
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 |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 (略) (略) 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 (略) 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须于广 (略) 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报名登记时所上传的相关资料提交至广 (略) (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无需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承租方应提供原件核对);否则,视为其违约。广 (略) 和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该意向方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广 (略) 和出租方所有。 企业法人应提交: 1、企业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意向承租方注册资本达人民币#(含)以上,且经营范围包含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的证明文件(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的信息为准,如营业执照未列明,则提供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http://**)查询页面结果)。 3、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 ||
承诺书 | 本意向承租方承诺: 1.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交的租赁合同版本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 2.我方已知悉出租标的的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事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出租标的产生的所有风险与责任。 3.我方同意将出租标的(物业含附属配套设施)用于生产经营。如将该出租标的分租的,我方应提前书面通知出租方,通知应包含承租人名称、资质、分租范围、金额等内容,且本方需要将分租合同报出租方备案,分租合同中约定权利义务应不少于与出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经出租方同意后,我方方可分租该出租标的,我方可以将该出租标的用于生产经营、仓储、物流或办公等用途,我方对承租人的一切经营活动负有监督管理义务,并承担连带责任。 |
出租方名称 | 广州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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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申请与承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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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刘小姐、谭小姐 | ||
联系方式 | 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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