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中心小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处置第二次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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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中心小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处置第二次交易公告

受岐山县 (略) 委托,在 (略) (陕西省· (略) ) (略) (略) 以现场拍卖的方式拍卖岐山县中心小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交易期内由委托人、交易中心及陕西公 (略) 共同受理该交易项目的有关咨询事宜。

一、拍卖标的:

岐山县中心小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详见《评估报告》。

二、竞买人资格: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

三、公告期:自2024年10月11日9时00分至2024年10月30日18时00分。

四、竞买保证金:¥#元 。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0日18时00分,以到账时间为准。未竞得的,于现场公开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请备注:岐山县小学房地产)

保证金收款人银行信息:

开户名: (略) (略) 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 (略) 宝鸡分行营业部

账 号:#806

咨询电话:0917-#(贾会计)

五、报名时间:自2024年10月11日9时00分至2024年10月30日18时00分。

六、标的展示时间、地址:自2024年10月29日至10月30日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地址为:岐 (略) 。

七、现场拍卖时间及地点:2024年10月31日10时, (略) (略) 行政大 (略) (略) 5楼拍卖大厅。

八、价款支付方式、票据形式:

现场竞价结束后,买受人签署《成交确认书》,并联系出让方和陕西公 (略) 办理成交价款和标的交割手续。

买受人需在拍卖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拍卖成交次日起)15日内一次性支付成交价款。

九、标的物交接方式:买受人付清款后3日内,由委托人移交拍卖标的。

十、报名须知

自然人报名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法人和其他组织报名须携带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 (略) (略) 80号鹏博财富中心2号楼B座805室办理报名手续。

十一、 特别提示:

1、请意向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该项目《拍卖公告》《拍卖会资料》,认真察看标的物、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拍卖标的物以标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所有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岐山县 (略) 已收回该标的涉及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全部纳入政府土地储备。经岐山县人民政府批准,由岐山县 (略) 按出让土地实施拍卖。

3、该项目岐山县 (略) 委托陕西公 (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组织实施。佣金:项目成交后,买受人在5个工作日内须向陕西公 (略) 支付总成交价款4.5%的佣金。

十二、附件:

1、《拍卖会资料》

2、《评估报告书》

转让方联系人及电话:李先生 0917-#

查看标的联系人及电话:于先生 #

陕西公 (略) 联系人及电话:于先生#

交易中心联系人:刘工/张工

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917-#

交易中心地址: (略) (略) 行政大道8号

(略) (略)

2024年10月10日

受岐山县 (略) 委托,在 (略) (陕西省· (略) ) (略) (略) 以现场拍卖的方式拍卖岐山县中心小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交易期内由委托人、交易中心及陕西公 (略) 共同受理该交易项目的有关咨询事宜。

一、拍卖标的:

岐山县中心小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详见《评估报告》。

二、竞买人资格: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

三、公告期:自2024年10月11日9时00分至2024年10月30日18时00分。

四、竞买保证金:¥#元 。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0日18时00分,以到账时间为准。未竞得的,于现场公开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请备注:岐山县小学房地产)

保证金收款人银行信息:

开户名: (略) (略) 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 (略) 宝鸡分行营业部

账 号:#806

咨询电话:0917-#(贾会计)

五、报名时间:自2024年10月11日9时00分至2024年10月30日18时00分。

六、标的展示时间、地址:自2024年10月29日至10月30日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地址为:岐 (略) 。

七、现场拍卖时间及地点:2024年10月31日10时, (略) (略) 行政大 (略) (略) 5楼拍卖大厅。

八、价款支付方式、票据形式:

现场竞价结束后,买受人签署《成交确认书》,并联系出让方和陕西公 (略) 办理成交价款和标的交割手续。

买受人需在拍卖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拍卖成交次日起)15日内一次性支付成交价款。

九、标的物交接方式:买受人付清款后3日内,由委托人移交拍卖标的。

十、报名须知

自然人报名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法人和其他组织报名须携带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 (略) (略) 80号鹏博财富中心2号楼B座805室办理报名手续。

十一、 特别提示:

1、请意向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该项目《拍卖公告》《拍卖会资料》,认真察看标的物、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拍卖标的物以标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所有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岐山县 (略) 已收回该标的涉及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全部纳入政府土地储备。经岐山县人民政府批准,由岐山县 (略) 按出让土地实施拍卖。

3、该项目岐山县 (略) 委托陕西公 (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组织实施。佣金:项目成交后,买受人在5个工作日内须向陕西公 (略) 支付总成交价款4.5%的佣金。

十二、附件:

1、《拍卖会资料》

2、《评估报告书》

转让方联系人及电话:李先生 0917-#

查看标的联系人及电话:于先生 #

陕西公 (略) 联系人及电话:于先生#

交易中心联系人:刘工/张工

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917-#

交易中心地址: (略) (略) 行政大道8号

(略) (略)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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