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招租公告
苍南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招租公告
苍南县国有 (略) 将对以下资产进行公开招租,经评估机构评估,现将招租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 座落地址 | 租赁面积(㎡) | 年租金底价(元/年) | 租期(年) | 投标意向金 |
1 | 灵灵溪秀水锦园地下车库94号车位 | 14.287 | 2000 | 1 | 200 |
一、咨询、报名:
本公开招租项目公告期限为10日,公告期自2024年10月12日起至2024年10月21日17时30分止,报名地点:灵溪镇苍南大道981-985号(苍南县城投数字大厦) (略) 场经营部。咨询电话:*。
二、公开招租相关事项: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2、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3、承租人需按出租人的要求,进行合法经营;4、不能将标的物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5、不得转租;6、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租方式:采取企业自行组织竞价方式进行,以最高价者得,如只有一人报名,则以招租底价为成交价。原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
四、报名方式:有承租意向的竞买者,单位凭营业执照、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个人凭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同时交纳不计息投标意向金,原承租户的履约保证金可转为投标意向金。如中标,投标意向金自动转为不计息房屋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水、电费及安全保证金;若未中标则待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全额退回。 (略) 财务管理部,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五、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合同》中明确。
六、若公告期内,未征集到合格承租方,则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招租条件,按照10日为一个周期延长3个周期计30日,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苍南县国有 (略)
2024年10月 11日
苍南县国有 (略) 将对以下资产进行公开招租,经评估机构评估,现将招租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 座落地址 | 租赁面积(㎡) | 年租金底价(元/年) | 租期(年) | 投标意向金 |
1 | 灵灵溪秀水锦园地下车库94号车位 | 14.287 | 2000 | 1 | 200 |
一、咨询、报名:
本公开招租项目公告期限为10日,公告期自2024年10月12日起至2024年10月21日17时30分止,报名地点:灵溪镇苍南大道981-985号(苍南县城投数字大厦) (略) 场经营部。咨询电话:*。
二、公开招租相关事项: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2、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3、承租人需按出租人的要求,进行合法经营;4、不能将标的物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5、不得转租;6、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租方式:采取企业自行组织竞价方式进行,以最高价者得,如只有一人报名,则以招租底价为成交价。原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
四、报名方式:有承租意向的竞买者,单位凭营业执照、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个人凭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同时交纳不计息投标意向金,原承租户的履约保证金可转为投标意向金。如中标,投标意向金自动转为不计息房屋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水、电费及安全保证金;若未中标则待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全额退回。 (略) 财务管理部,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五、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合同》中明确。
六、若公告期内,未征集到合格承租方,则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招租条件,按照10日为一个周期延长3个周期计30日,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苍南县国有 (略)
2024年10月 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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