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家园1栋下盖0米平台停车场招租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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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海家园1栋下盖0米平台停车场招租信息公告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JC#项目名称龙海 (略) 停车场项目
起始日期2024年10月12日 09时00分00秒结束日期2024年11月11日 18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未租地址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面积/数量2050.00平方米权属情况其它权属证明
资产性质其他类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出租期5年免租期
签订合同期限《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30个工作日招租底价#/平方米/月
租金支付方式季付资产用途限定停车场
履约条件1.出租方仅提供场地,不负责看管停放的车辆。由承租方负责设备设施(含机械车位)投资和经营管理工作,自费办理国家规定的停车场经营、停车库施工建设、消防、特种设备管理等应具有的相关合法证明,自行负责场地范围内的车辆管理,自行承担安全责任,保管责任,若车辆发生遗失、损坏、安全事故等一切风险及纠纷,均由承租方负责。
2.承租方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可以在场地范围内建设、独立经营洗车房、充电桩、广告牌等符合法律规定的配套服务设施,若承租方广告受到投诉,并经核属实,承租方需无理由将广告撤下,承租方自行承担经营配套设施经营过程中的全部责任。
3.承租方需遵守出租方规章制度管理,规范有序操作,在项目内文明行驶、车速不超过10公里/小时、车辆摆放整齐有序,不堵塞消防、机房设备等,发生紧急情况时无条件服从深圳地铁 (略) 及所在项目工作人员的协调和安排。
4.出租方收取承租方60,000元履约保证金,若场地使用方未遵循出租方相关管理制度,出租方有权扣除相关履约保证金。
5.承租方应及时对停车场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维护维修,保证停车场设施设备的安全,如出现由于停车场设施设备导致的安全事故,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损失赔偿责任,但因出租方原因导致的除外。
6.承租方须购买公众责任险与设施设备险,若因场地使用方原因导致的人身伤害、场地损坏、交通事故、设施设备损坏、消防安全等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7.场地使用期间,若出现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情况造成车辆损失的,与出租方无关。
8.场地按现状交付,现场不可擅自围合加建,不可擅自破坏场地原有设施。
9.场地使用期间,场地范围内的一切安全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不得违法经营,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违禁物品。
10.场地使用过程中涉及噪声、废气、废水等排放的,须保证其噪声、废气、废水等排放不超过国家相关标准。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纠纷由承租方解决,相关费用或赔偿由承租方承担。
11. 若承租方存在以下行为,出租方有权对承租方车辆依法暂扣、搬离、司法拍卖等措施,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承租方车辆未 (略) 域停放,擅自占用 (略) 域,且经沟通后拒不挪车的。
(2)场地使用协议期满或解除后,承租方仍然占用场地,且经沟通后拒不退还场地的。
12. 若场地使用协议到期或提前终止,承租方必须在协议终止后的7日内将场地交还给出租方。
13.承租方不得改变场地使用用途,不得出租(含委托、变相转租等)或转让协议权利义务给其他单位,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协议(合同)。
14.出租方的内部员工优惠价为10元/天,但出租方内部员工车辆及免费车辆必须停放在承租方指定的位置。
其他补充说明承租方需对本项目建设、经营不少于90个车位(至少含50个机械车位)的停车场。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不延长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意向承租方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意向承租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3.意向承租方具有同类项目案例不少于1个。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意向承租方需将下列相关材料纸质版提交至深圳联交所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以下材料须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信用中国查询单(http://**.cn);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7.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8.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3证明材料;
9.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 18时00分00秒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联合产 (略) 地址 (略) (略) (略) 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8楼
联系人杨小姐;郭先生联系方式0755-#;0755-#

出租方信息

名称 (略) (略)

交易保证金

金额27,675元
收款信息请有意向的潜在承 (略) , (略) 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 (略) 地址:http://**#/login)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2024年11月11日 21时30分00秒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1.本场地没有房地产证,出租方拥有本物业权属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场地按现状交付,现场不可擅自围合加建,不可擅自破坏场地原有设施。
3.合同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后,承租方于7日内将场地恢复原状交还出租方。
4.本项目用途仅限用于车辆停放及相关的配套服务设施。
5.承租方须在深圳联交所确定最终承租方并出具《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及相关协议,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招租,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6.承租方每3个月向出租方支付1次场地费。
监督电话0755-#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JC#项目名称龙海 (略) 停车场项目
起始日期2024年10月12日 09时00分00秒结束日期2024年11月11日 18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未租地址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面积/数量2050.00平方米权属情况其它权属证明
资产性质其他类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出租期5年免租期
签订合同期限《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30个工作日招租底价#/平方米/月
租金支付方式季付资产用途限定停车场
履约条件1.出租方仅提供场地,不负责看管停放的车辆。由承租方负责设备设施(含机械车位)投资和经营管理工作,自费办理国家规定的停车场经营、停车库施工建设、消防、特种设备管理等应具有的相关合法证明,自行负责场地范围内的车辆管理,自行承担安全责任,保管责任,若车辆发生遗失、损坏、安全事故等一切风险及纠纷,均由承租方负责。
2.承租方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可以在场地范围内建设、独立经营洗车房、充电桩、广告牌等符合法律规定的配套服务设施,若承租方广告受到投诉,并经核属实,承租方需无理由将广告撤下,承租方自行承担经营配套设施经营过程中的全部责任。
3.承租方需遵守出租方规章制度管理,规范有序操作,在项目内文明行驶、车速不超过10公里/小时、车辆摆放整齐有序,不堵塞消防、机房设备等,发生紧急情况时无条件服从深圳地铁 (略) 及所在项目工作人员的协调和安排。
4.出租方收取承租方60,000元履约保证金,若场地使用方未遵循出租方相关管理制度,出租方有权扣除相关履约保证金。
5.承租方应及时对停车场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维护维修,保证停车场设施设备的安全,如出现由于停车场设施设备导致的安全事故,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损失赔偿责任,但因出租方原因导致的除外。
6.承租方须购买公众责任险与设施设备险,若因场地使用方原因导致的人身伤害、场地损坏、交通事故、设施设备损坏、消防安全等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7.场地使用期间,若出现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情况造成车辆损失的,与出租方无关。
8.场地按现状交付,现场不可擅自围合加建,不可擅自破坏场地原有设施。
9.场地使用期间,场地范围内的一切安全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不得违法经营,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违禁物品。
10.场地使用过程中涉及噪声、废气、废水等排放的,须保证其噪声、废气、废水等排放不超过国家相关标准。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纠纷由承租方解决,相关费用或赔偿由承租方承担。
11. 若承租方存在以下行为,出租方有权对承租方车辆依法暂扣、搬离、司法拍卖等措施,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承租方车辆未 (略) 域停放,擅自占用 (略) 域,且经沟通后拒不挪车的。
(2)场地使用协议期满或解除后,承租方仍然占用场地,且经沟通后拒不退还场地的。
12. 若场地使用协议到期或提前终止,承租方必须在协议终止后的7日内将场地交还给出租方。
13.承租方不得改变场地使用用途,不得出租(含委托、变相转租等)或转让协议权利义务给其他单位,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协议(合同)。
14.出租方的内部员工优惠价为10元/天,但出租方内部员工车辆及免费车辆必须停放在承租方指定的位置。
其他补充说明承租方需对本项目建设、经营不少于90个车位(至少含50个机械车位)的停车场。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不延长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意向承租方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意向承租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3.意向承租方具有同类项目案例不少于1个。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意向承租方需将下列相关材料纸质版提交至深圳联交所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以下材料须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信用中国查询单(http://**.cn);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7.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8.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3证明材料;
9.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 18时00分00秒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联合产 (略) 地址 (略) (略) (略) 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8楼
联系人杨小姐;郭先生联系方式0755-#;0755-#

出租方信息

名称 (略) (略)

交易保证金

金额27,675元
收款信息请有意向的潜在承 (略) , (略) 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 (略) 地址:http://**#/login)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2024年11月11日 21时30分00秒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1.本场地没有房地产证,出租方拥有本物业权属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场地按现状交付,现场不可擅自围合加建,不可擅自破坏场地原有设施。
3.合同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后,承租方于7日内将场地恢复原状交还出租方。
4.本项目用途仅限用于车辆停放及相关的配套服务设施。
5.承租方须在深圳联交所确定最终承租方并出具《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及相关协议,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招租,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6.承租方每3个月向出租方支付1次场地费。
监督电话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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