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射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宗地编号: | *GB*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射阳县盘湾镇盘龙大道南侧、振泰动物药品东侧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100≤ 并且 ≤2.500 | 建筑密度(%): | 45.000≤ 并且 ≤60.000 | ||
绿化率(%): | ≤6.000 | 建筑限高(米): | 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一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一类工业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元/公顷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70 | ||
起始价: | 278.*元 | 加价幅度: | 12.*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01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1月12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或挂牌出让文件中约定禁止参加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竞买的在报名时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 (略) 国有建设用 (略) 上交易系统(http://**:8199/portal/index,需谷歌浏览器)竞买报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0月12日 至 2024年10月31日 到 射阳县自然资 (略)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01日 至 2024年11月10日 到 射阳县自然资 (略)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0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1月10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射阳县县城幸福大道26号(台阳·博雅苑写字楼A座8013室)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GB* 号地块:2024年11月01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11月12日 16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1、上述地块由竞买人自行踏勘现场,出让方不统一组织。2、上述地块的交易起始价均不包括契税、 (略) 政公用设施配套费等政府其他部门、单位收取的税、规费。3、挂牌交易时间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继续竞价的,转入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4、竞得人需执行射阳县规划、建设、经信等部门对建筑方面的所有规定要求。挂牌地块周围交通等基础设施情况都按挂牌时现状执行。5、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付清全部出让价款及相关税费后10内交付土地,同时竞得人需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到环保、发改委( (略) )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到自然资源部门申请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根据《江苏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试行)》规定,办理环评、项目审批(或核准)文件的时限为:(一)由国家生态环境部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者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审批(或核准)的工业项目,时限为12个月,情况特殊的,由省自然资源厅会省有关部门确定;(二)由省生态环境厅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者由省级投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或核准)的工业项目,时限为9个月;(三)由市、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环境影响评价 (略) 、县级投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或核准)的工业项目,时限为6个月。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竞得人未能在以上时限内取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项目审批(或核准)文件的,所支付的保证金按50%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射阳县自然资 (略)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15-*
开户单位:射阳县自然资 (略)
开户银行:竞买 (略) 上交易系统上自行选定的银行
开户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确定缴纳竞买保证金账号
宗地编号: | *GB*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射阳县盘湾镇盘龙大道南侧、振泰动物药品东侧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100≤ 并且 ≤2.500 | 建筑密度(%): | 45.000≤ 并且 ≤60.000 | ||
绿化率(%): | ≤6.000 | 建筑限高(米): | 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一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一类工业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元/公顷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70 | ||
起始价: | 278.*元 | 加价幅度: | 12.*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01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1月12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或挂牌出让文件中约定禁止参加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竞买的在报名时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 (略) 国有建设用 (略) 上交易系统(http://**:8199/portal/index,需谷歌浏览器)竞买报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0月12日 至 2024年10月31日 到 射阳县自然资 (略)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01日 至 2024年11月10日 到 射阳县自然资 (略)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0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1月10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射阳县县城幸福大道26号(台阳·博雅苑写字楼A座8013室)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GB* 号地块:2024年11月01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11月12日 16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1、上述地块由竞买人自行踏勘现场,出让方不统一组织。2、上述地块的交易起始价均不包括契税、 (略) 政公用设施配套费等政府其他部门、单位收取的税、规费。3、挂牌交易时间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继续竞价的,转入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4、竞得人需执行射阳县规划、建设、经信等部门对建筑方面的所有规定要求。挂牌地块周围交通等基础设施情况都按挂牌时现状执行。5、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付清全部出让价款及相关税费后10内交付土地,同时竞得人需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到环保、发改委( (略) )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到自然资源部门申请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根据《江苏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试行)》规定,办理环评、项目审批(或核准)文件的时限为:(一)由国家生态环境部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者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审批(或核准)的工业项目,时限为12个月,情况特殊的,由省自然资源厅会省有关部门确定;(二)由省生态环境厅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者由省级投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或核准)的工业项目,时限为9个月;(三)由市、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环境影响评价 (略) 、县级投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或核准)的工业项目,时限为6个月。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竞得人未能在以上时限内取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项目审批(或核准)文件的,所支付的保证金按50%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射阳县自然资 (略)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15-*
开户单位:射阳县自然资 (略)
开户银行:竞买 (略) 上交易系统上自行选定的银行
开户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确定缴纳竞买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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