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十师告字号
屯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十师告字号
宗地编号: | 屯南经济技 (略) 2024年挂-1号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屯南经济技 (略) | ||
年限: | 50.00年 | 容积率: | 1.000≤ | 建筑密度(%): | 35.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元/公顷 | 保证金: | 107.*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173 | ||
起始价: | 344.*元 | 加价幅度: | 20.*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0月31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1月07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略) 、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凡拖欠师土地出让金的不得参加竞买)。参加竞买需交纳不低于107.*元的履约保证金方可参加竞买,确定中买人后,中买人应即时与第十师自然资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并按成交确认书约定与屯南经济技 (略) 管理委员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所交保证金转为定金抵交出让金,成交总价的20%为定金,并保证在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未中买者,所交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0月11日 至 2024年11月01日 到 (略)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0月11日 至 2024年11月01日 到 (略)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01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1月01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屯南经济技 (略) 2024年挂-1号 号地块:2024年10月31日 10时00分 至 2024年11月07日 17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竞买。 (三)我局将于2024年10月8日下午17:00时, (略) 确定挂牌竞得人。 (四)竞得者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后,应在成交确认书中的规定支付中标确认价款,持支付的中标确认价款交款凭证,方可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缓缴(包括部分缓缴)中标确认价款,否则视为放弃竞得宗地。竞得者如放弃竞得宗地的,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竞得者并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五)本次挂牌成交总价款仅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包括公建配套设施费、场地通平工程费。 (六)本次挂牌竞得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者要严格按照规划条件建设,严格控制在用地红线范围内按用地条件使用土地,不得留有后遗症。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略) 1号
联 系 人:张少楠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屯南经济技 (略) 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农行阿勒泰北屯(兵团)支行
开户账号:*04
宗地编号: | 屯南经济技 (略) 2024年挂-1号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屯南经济技 (略) | ||
年限: | 50.00年 | 容积率: | 1.000≤ | 建筑密度(%): | 35.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元/公顷 | 保证金: | 107.*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173 | ||
起始价: | 344.*元 | 加价幅度: | 20.*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0月31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1月07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略) 、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凡拖欠师土地出让金的不得参加竞买)。参加竞买需交纳不低于107.*元的履约保证金方可参加竞买,确定中买人后,中买人应即时与第十师自然资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并按成交确认书约定与屯南经济技 (略) 管理委员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所交保证金转为定金抵交出让金,成交总价的20%为定金,并保证在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未中买者,所交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0月11日 至 2024年11月01日 到 (略)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0月11日 至 2024年11月01日 到 (略)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01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1月01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屯南经济技 (略) 2024年挂-1号 号地块:2024年10月31日 10时00分 至 2024年11月07日 17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竞买。 (三)我局将于2024年10月8日下午17:00时, (略) 确定挂牌竞得人。 (四)竞得者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后,应在成交确认书中的规定支付中标确认价款,持支付的中标确认价款交款凭证,方可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缓缴(包括部分缓缴)中标确认价款,否则视为放弃竞得宗地。竞得者如放弃竞得宗地的,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竞得者并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五)本次挂牌成交总价款仅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包括公建配套设施费、场地通平工程费。 (六)本次挂牌竞得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者要严格按照规划条件建设,严格控制在用地红线范围内按用地条件使用土地,不得留有后遗症。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略) 1号
联 系 人:张少楠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屯南经济技 (略) 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农行阿勒泰北屯(兵团)支行
开户账号:*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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