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码头镇原兽医站、种子站3年使用权
大码头镇原兽医站、种子站3年使用权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HSWZC# | 大码头镇原兽医站、种子站3年使用权 | #/年 | #/年 | 2024-10-12至2024-10-17 | |||||||||||
委托方 基本情况 | 名称 | 广饶县大码头镇人民政府 | |||||||||||||
住址 | (略) 广饶县大码头镇镇政府驻地 | ||||||||||||||
机构类型 | 机关单位 | ||||||||||||||
租赁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大码头镇原兽医站、种子站 | |||||||||||||
所在地 | (略) 广饶县大码头镇 | ||||||||||||||
标 的 明 细 | 编号 | 名称 | 面积(㎡) | 楼层 | 评估价值 | ||||||||||
标的 | 原兽医站、种子站 | 2946.80 | 1层 | #/年 | |||||||||||
#/年 | |||||||||||||||
标的简介 | 1、转让标的不可拆分受让。 2、其他重大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 ||||||||||||||
重大事项披露 | 标的现状为闲置。 租赁期限为3年。 | ||||||||||||||
租赁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广饶县大码头镇人民政府 | |||||||||||||
批准内容 | | ||||||||||||||
资产评估及核准情况 | 中介机构 | 山东舜华房地产 (略) 广饶分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9月19日 | ||||||||||||||
评估结果 | #/年 | ||||||||||||||
核准单位 | 广饶县大码头镇人民政府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年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租赁相关其他 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项目成功承租后,必须用于单位整体办公和住宿,不得改变整体用途,不得对外转租。 2、承租方须具备正规资质,信誉良好。承租方应承诺在经营范围内合法经营,不得用于开设KTV、酒吧、网吧、洗浴中心、游戏厅等娱乐场所;不得从事危险品、环境污染等任何其他非法经营项目;营业范围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防疫、环保、安全等标准。 3、该项目成功租赁后,承租方应承担房屋的日常维护和维修,负责房屋中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护各项设施、设备免遭损坏;物业费、水、电、气、暖等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该房产现状出租,承租方如需装修,装修方案应事先得到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实施,房屋、水路、电路等所有维修、改造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装修方案不得影响建筑物结构安全。使用到期或因政府政策、规划等不可抗力因素发生时,承租方应放弃所添附在建筑物上的装修价值,或根据出租方要求将建筑物恢复原样。 4、该项目成功租赁后,因政府政策、规划等不可抗力因素发生时,承租方须无条件交回使用权,同时解除合同,出租方不负赔偿责任;承租方限期内搬离。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租赁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承租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租赁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租赁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承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出租方自行承担。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1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自《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首年交易价款通过交易中心结算,后期租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5000元 | ||||||||||||||
保证金账户 | 山东黄河三角洲 (略) ,开户行名称: (略) (略) 支行,开户行账号:8121 6200 1421 0124 81 | ||||||||||||||
交纳时间 | 挂牌期满前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到期撤牌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定时报价期 | 5个工作日 | ||||||||||||
连续报价周期 | 1.5分钟 | ||||||||||||||
转让底价 | #/年 | ||||||||||||||
备注 | 报名地址: (略) (略) (略) 337号财金大厦14楼(山东黄河三角洲 (略) )。 中心咨询电话: 0546-# 中心报名电话:0546-# |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HSWZC# | 大码头镇原兽医站、种子站3年使用权 | #/年 | #/年 | 2024-10-12至2024-10-17 | |||||||||||
委托方 基本情况 | 名称 | 广饶县大码头镇人民政府 | |||||||||||||
住址 | (略) 广饶县大码头镇镇政府驻地 | ||||||||||||||
机构类型 | 机关单位 | ||||||||||||||
租赁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大码头镇原兽医站、种子站 | |||||||||||||
所在地 | (略) 广饶县大码头镇 | ||||||||||||||
标 的 明 细 | 编号 | 名称 | 面积(㎡) | 楼层 | 评估价值 | ||||||||||
标的 | 原兽医站、种子站 | 2946.80 | 1层 | #/年 | |||||||||||
#/年 | |||||||||||||||
标的简介 | 1、转让标的不可拆分受让。 2、其他重大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 ||||||||||||||
重大事项披露 | 标的现状为闲置。 租赁期限为3年。 | ||||||||||||||
租赁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广饶县大码头镇人民政府 | |||||||||||||
批准内容 | | ||||||||||||||
资产评估及核准情况 | 中介机构 | 山东舜华房地产 (略) 广饶分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9月19日 | ||||||||||||||
评估结果 | #/年 | ||||||||||||||
核准单位 | 广饶县大码头镇人民政府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年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租赁相关其他 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项目成功承租后,必须用于单位整体办公和住宿,不得改变整体用途,不得对外转租。 2、承租方须具备正规资质,信誉良好。承租方应承诺在经营范围内合法经营,不得用于开设KTV、酒吧、网吧、洗浴中心、游戏厅等娱乐场所;不得从事危险品、环境污染等任何其他非法经营项目;营业范围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防疫、环保、安全等标准。 3、该项目成功租赁后,承租方应承担房屋的日常维护和维修,负责房屋中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护各项设施、设备免遭损坏;物业费、水、电、气、暖等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该房产现状出租,承租方如需装修,装修方案应事先得到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实施,房屋、水路、电路等所有维修、改造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装修方案不得影响建筑物结构安全。使用到期或因政府政策、规划等不可抗力因素发生时,承租方应放弃所添附在建筑物上的装修价值,或根据出租方要求将建筑物恢复原样。 4、该项目成功租赁后,因政府政策、规划等不可抗力因素发生时,承租方须无条件交回使用权,同时解除合同,出租方不负赔偿责任;承租方限期内搬离。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租赁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承租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租赁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租赁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承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出租方自行承担。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1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自《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首年交易价款通过交易中心结算,后期租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5000元 | ||||||||||||||
保证金账户 | 山东黄河三角洲 (略) ,开户行名称: (略) (略) 支行,开户行账号:8121 6200 1421 0124 81 | ||||||||||||||
交纳时间 | 挂牌期满前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到期撤牌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定时报价期 | 5个工作日 | ||||||||||||
连续报价周期 | 1.5分钟 | ||||||||||||||
转让底价 | #/年 | ||||||||||||||
备注 | 报名地址: (略) (略) (略) 337号财金大厦14楼(山东黄河三角洲 (略) )。 中心咨询电话: 0546-# 中心报名电话:05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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