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村文化广场场地出租项目公告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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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村文化广场场地出租项目公告二次

1、招租单位: (略) (略) 潘黄街道新民村村民委员会

2、招租名称:新民村文化广场场地出租项目(二次)

3、招租概况:

(1)招租地点:新民村文化广场场地出租项目

(2)招租基本情况:出租面积约6.5亩,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可用于放置物件等,具体用途需征得招租单位同意,否则(略)方有权收回出租标的,剩余租金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租期一年,使用前租金一次性交清,下一年是否续租,以(略)方通知为准。另需付年租金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租期满后,场地无任何损坏后,无息退还。

(4)承租人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7天内,按中标租赁价格和年租金10%作为履约保证金, (略) (略) 潘黄街道新民村村民委员会指定账户,否则招租人有权取消承租人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5)租金保底价:4.(略)元,承租人报价不得低于此费用。若租期满后,经招租单位考核通过,续签租金增幅5%(招租人考核后一年一签)

4、承租方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一定经济实力,无不良记录的境内企业法人或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

(2)、本次招标招租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五、使用要求

(1)必须按招租要求内容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2)租赁期间维护和维修费用自理,损坏赔偿,所有生产性费用自负。

(3)不得改变场地原有结构,制作使用标识标牌必需服从新民村村民委员会相关要求统一管理。承租户租赁期间不得任意改变场地用途或再行转租。

(4) (略) 扩修、拆迁或政府行政命令政策性调整等因素承租方 (略) ,配合退房,尚未到期的房租退还承租人,提前终止合同,自行投入一律不予补偿。

(5)合同到期后所租场地恢复原状。损坏地方修复后,获得招租人认可后,退还履约保证金。

(6)租赁期间,所产生的水电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负责,与招租人无关。

六、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略)仟(略)佰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缴纳至指定账户(收款单位: (略) (略) 潘黄街道新民村村民委员会;账号:(略)(略);开户银行:盐城农商银 (略) 支行),注明缴款事由,并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带至开标现场。未按招租公告要求约定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招租人拒绝参加竞价。

七、本项目现场报价,最高价中标,招租人拒绝低于租金底价的投标报价。

八、报名要求

公示日期:2024年10月14日至10月18日17:30时,请申请人于 (略) 介绍信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江苏建博 (略) ( (略) (略) 世纪大道619号金太阳装饰城6楼招标代理一部)报名。出场竞价人员必须和报名人员一致。如不一致,必须出具授权委托书。未按规定时间前到达,视为放弃本次招标。招租人不做任何解释。

九、投标程序

1. 承租人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并缴纳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2. 承租人按规定时间前到指定地点竞价,现场确定中标单位;

3. 承租人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3天内,按中标招租价格10%作为履约保证金, (略) (略) 潘黄街道新民村村民委员会指定账户,否则招租人有权取消承租人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4. 签订招租协议。

十、竞租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1日15:00时

地点: 北大科技园一楼西侧(地址: (略) (略) (略) )。

十一、联系单位

招租单位:

(略) (略) 潘黄街道新民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略)

地 址: (略) 潘黄街道新民村村民委员会

代理单位:

江苏建博 (略)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略)

地 址: (略) 世纪大道619号金太阳装饰城6楼


1、招租单位: (略) (略) 潘黄街道新民村村民委员会

2、招租名称:新民村文化广场场地出租项目(二次)

3、招租概况:

(1)招租地点:新民村文化广场场地出租项目

(2)招租基本情况:出租面积约6.5亩,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可用于放置物件等,具体用途需征得招租单位同意,否则(略)方有权收回出租标的,剩余租金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租期一年,使用前租金一次性交清,下一年是否续租,以(略)方通知为准。另需付年租金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租期满后,场地无任何损坏后,无息退还。

(4)承租人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7天内,按中标租赁价格和年租金10%作为履约保证金, (略) (略) 潘黄街道新民村村民委员会指定账户,否则招租人有权取消承租人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5)租金保底价:4.(略)元,承租人报价不得低于此费用。若租期满后,经招租单位考核通过,续签租金增幅5%(招租人考核后一年一签)

4、承租方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一定经济实力,无不良记录的境内企业法人或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

(2)、本次招标招租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五、使用要求

(1)必须按招租要求内容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2)租赁期间维护和维修费用自理,损坏赔偿,所有生产性费用自负。

(3)不得改变场地原有结构,制作使用标识标牌必需服从新民村村民委员会相关要求统一管理。承租户租赁期间不得任意改变场地用途或再行转租。

(4) (略) 扩修、拆迁或政府行政命令政策性调整等因素承租方 (略) ,配合退房,尚未到期的房租退还承租人,提前终止合同,自行投入一律不予补偿。

(5)合同到期后所租场地恢复原状。损坏地方修复后,获得招租人认可后,退还履约保证金。

(6)租赁期间,所产生的水电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负责,与招租人无关。

六、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略)仟(略)佰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缴纳至指定账户(收款单位: (略) (略) 潘黄街道新民村村民委员会;账号:(略)(略);开户银行:盐城农商银 (略) 支行),注明缴款事由,并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带至开标现场。未按招租公告要求约定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招租人拒绝参加竞价。

七、本项目现场报价,最高价中标,招租人拒绝低于租金底价的投标报价。

八、报名要求

公示日期:2024年10月14日至10月18日17:30时,请申请人于 (略) 介绍信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江苏建博 (略) ( (略) (略) 世纪大道619号金太阳装饰城6楼招标代理一部)报名。出场竞价人员必须和报名人员一致。如不一致,必须出具授权委托书。未按规定时间前到达,视为放弃本次招标。招租人不做任何解释。

九、投标程序

1. 承租人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并缴纳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2. 承租人按规定时间前到指定地点竞价,现场确定中标单位;

3. 承租人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3天内,按中标招租价格10%作为履约保证金, (略) (略) 潘黄街道新民村村民委员会指定账户,否则招租人有权取消承租人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4. 签订招租协议。

十、竞租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1日15:00时

地点: 北大科技园一楼西侧(地址: (略) (略) (略) )。

十一、联系单位

招租单位:

(略) (略) 潘黄街道新民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略)

地 址: (略) 潘黄街道新民村村民委员会

代理单位:

江苏建博 (略)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略)

地 址: (略) 世纪大道619号金太阳装饰城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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