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黄龙体育中心主体育场东区地下室区域五年租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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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黄龙体育中心主体育场东区地下室区域五年租赁权

  •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 (略) 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 (略) 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浙 (略) 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权证相关信息:产权证号:浙(2023) (略) 不动产权第(略)号;用途:文体娱乐用地/体育场及配套用房。 2、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3、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4、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浙江省黄龙体育中心
    联系人 祝老师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0571-(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1号主体育场西大厅二楼2210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183.(略) 万元/年
    是否有保留价
    租金挂牌价备注
    183.(略)万元/年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租金支付要求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季度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出租用途 体育零售、体育培训、运动休闲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履约保证金:成交首年三个月租金。 2、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 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3、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构筑物土建、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承租方退租时需将出租房产按照出租方要求的状态归还。 4、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的设计图纸和安装设施清单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如承租方需装修建筑物外立面,需事先向出租方申请,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出租方有权予以拆除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5、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6、承租方竞得后不得随意变更签约人。承租方在租期内原则上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如确需转租的,须报出租方审批。 7、黄龙承办承接的各类比赛演出等活动期间,要求承租方配合的,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车辆管控、赛事配合、遮挡店招及广告、停止经营等一切活动。承租方因此受到的影响,除浙江省财政厅另有规定外,出租方不对上述期间的租金进行减免或任何形式的补偿。 8、若装修期间确需动用明火的,须向出租方报备。店招设置、电量负荷等需求须服从出租方统一管理,所有涉及安全规范问题在运行期间均须服从出租方要求。 9、承租方自行投入的资产与承租方经营有关的各项保险由承租方自行购买。 10、本项目出租方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11、物业管理费根据 (略) 的规定执行。 12、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须缴纳装修保证金人民币(略)元至出租方账户中,承租方完成改建并具备开业条件后,承租方无违约行为的,出租方无息退还承租方,如承租方有违约行为或者对出租方造成损失的,相应损失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承租方承担。 13、 (略) 域不得人员留宿。 14、因承租方行为导致的一 (略) 罚和民事纠纷,均由承租 (略) 理并承担责任。如造成出租 (略) 罚或向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的,承租方应赔偿出租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出租方因此而支付之诉讼费、仲裁费、罚金、律师费、公证费、翻译费、赔偿金、和解金、调解金。同时,出租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合同。 15、承租过程中,如发现承租方有变动影响房屋结构构件的情况,承租方则需负责对房屋做一次安全检测,由出租方认可的有资质的安全鉴定单位出具房屋安全检测报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如有安全问题,由承租方负责维修、加固,如出具报告后一个月内承租方不执行的,由出租方代为执行,费用从承租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承租方补足。 16、承租方须接 (略) , (略) 开展日常经营管理。 17、承租方应配 (略) 络安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防火墙、病毒防护软件和密码保护机制等。上述设备、措施应保持正常运行,并定期进行更新和维护,以提供安 (略) 络环境。同时遵 (略) 络使用规定和法律法规, (略) 络设施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包括 (略) 络诈骗、传播淫秽信息、发布违法广告宣传、侵犯他人隐私等,不得故意传播病毒、恶意软件或 (略) 络安全的行为。承租方承诺对承租范围内管理的软件、设备、人员等 (略) 络安全事故负全部责任。
    租期 5年
    有无免租期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方需对出租标的进行实地看样并做好相关的调研工作(执行标准:报名时需提供书面承诺函)。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20.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 (略) 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浙交所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租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合格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项目附件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承诺函》.docx 《实地勘察证明》.docx 《授权委托书》.docx 《特别事项约定》.docx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x 《租赁合同》(样稿).doc
  • 标的物位置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黄女士 电话 400-696-3939
    传真 邮箱
    地址 (略) (略) (略) 332号望江国际4号楼18层 网址 http://**
  •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 (略) 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 (略) 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浙 (略) 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权证相关信息:产权证号:浙(2023) (略) 不动产权第(略)号;用途:文体娱乐用地/体育场及配套用房。 2、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3、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4、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浙江省黄龙体育中心
    联系人 祝老师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0571-(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1号主体育场西大厅二楼2210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183.(略) 万元/年
    是否有保留价
    租金挂牌价备注
    183.(略)万元/年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租金支付要求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季度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出租用途 体育零售、体育培训、运动休闲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履约保证金:成交首年三个月租金。 2、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 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3、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构筑物土建、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承租方退租时需将出租房产按照出租方要求的状态归还。 4、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的设计图纸和安装设施清单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如承租方需装修建筑物外立面,需事先向出租方申请,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出租方有权予以拆除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5、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6、承租方竞得后不得随意变更签约人。承租方在租期内原则上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如确需转租的,须报出租方审批。 7、黄龙承办承接的各类比赛演出等活动期间,要求承租方配合的,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车辆管控、赛事配合、遮挡店招及广告、停止经营等一切活动。承租方因此受到的影响,除浙江省财政厅另有规定外,出租方不对上述期间的租金进行减免或任何形式的补偿。 8、若装修期间确需动用明火的,须向出租方报备。店招设置、电量负荷等需求须服从出租方统一管理,所有涉及安全规范问题在运行期间均须服从出租方要求。 9、承租方自行投入的资产与承租方经营有关的各项保险由承租方自行购买。 10、本项目出租方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11、物业管理费根据 (略) 的规定执行。 12、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须缴纳装修保证金人民币(略)元至出租方账户中,承租方完成改建并具备开业条件后,承租方无违约行为的,出租方无息退还承租方,如承租方有违约行为或者对出租方造成损失的,相应损失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承租方承担。 13、 (略) 域不得人员留宿。 14、因承租方行为导致的一 (略) 罚和民事纠纷,均由承租 (略) 理并承担责任。如造成出租 (略) 罚或向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的,承租方应赔偿出租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出租方因此而支付之诉讼费、仲裁费、罚金、律师费、公证费、翻译费、赔偿金、和解金、调解金。同时,出租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合同。 15、承租过程中,如发现承租方有变动影响房屋结构构件的情况,承租方则需负责对房屋做一次安全检测,由出租方认可的有资质的安全鉴定单位出具房屋安全检测报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如有安全问题,由承租方负责维修、加固,如出具报告后一个月内承租方不执行的,由出租方代为执行,费用从承租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承租方补足。 16、承租方须接 (略) , (略) 开展日常经营管理。 17、承租方应配 (略) 络安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防火墙、病毒防护软件和密码保护机制等。上述设备、措施应保持正常运行,并定期进行更新和维护,以提供安 (略) 络环境。同时遵 (略) 络使用规定和法律法规, (略) 络设施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包括 (略) 络诈骗、传播淫秽信息、发布违法广告宣传、侵犯他人隐私等,不得故意传播病毒、恶意软件或 (略) 络安全的行为。承租方承诺对承租范围内管理的软件、设备、人员等 (略) 络安全事故负全部责任。
    租期 5年
    有无免租期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方需对出租标的进行实地看样并做好相关的调研工作(执行标准:报名时需提供书面承诺函)。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20.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 (略) 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浙交所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租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合格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项目附件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承诺函》.docx 《实地勘察证明》.docx 《授权委托书》.docx 《特别事项约定》.docx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x 《租赁合同》(样稿).doc
  • 标的物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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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机构 联系人 黄女士 电话 400-696-3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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