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县洪凝供销合作社所属房屋资产1年期使用权转让项目
五莲县洪凝供销合作社所属房屋资产1年期使用权转让项目
五莲县洪凝供销合作社所属房屋资产1年期使用权转让项目
围观数:2项目标题 | 五莲县洪凝供销合作社所属房屋资产1年期使用权转让项目 | ||
起始日期 | 2024/10/15 9:00:00 | 期满日期 | 2024/10/23 17:00:00 |
所属乡镇 | 不限 | 项目状态 | 不限 |
项目类型 | 房产 | 项目编号 | WSWZC* |
挂牌价格 | * |
项目简介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WSWZC* | 五莲县洪凝供销合作社所属房屋资产1年期使用权转让项目 | 13.*元/年 | 13.*元/年 | 2024年10月15日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五莲县洪凝供销合作社 | |||||||||||
住 址 | 五莲 (略) | ||||||||||||
机构类型 | 集体所有制 |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五莲县洪凝供销合作社所属房屋资产1年期使用权转让项目 | |||||||||||
所在地 | 五 (略) 29-2 | ||||||||||||
标的明细 | 序号 | 房产证 | 资产名称 | 面积(平米) | 资产位置 | ||||||||
1 | 96莲房字第*号 | 洪凝供销社一楼 | 734 | (略) 29-2号 | |||||||||
该项目标的明细为日照华峰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具体详情见日华峰评报字【2024】第60号评估报告。 | |||||||||||||
标的简介 | 该房产位于五 (略) 29-2号,转让房产为一层,面积734平米,地理位置优越且交通便利。 | ||||||||||||
重大事项披露 | 无 | ||||||||||||
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五莲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
批准内容 | 同意五莲县洪凝供销合作社所属房屋资产1年期使用权转让项目,以不低于评估价格13.*元/年的价格挂牌转让。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中介机构 | 日照华峰资产评估事务所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08月31日 | ||||||||||||
评估结果 | 13.*元/年 | ||||||||||||
备案单位 | 五莲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13.*元/年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该房产整体转让,租赁期限为一年。 2、意向受让方在租赁期间未经转让方同意不得以拍卖、转让、抵押 (略) 置该房屋使用权; 3、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交易保证金可转为部分项目价款。 4、该项目使用期间水、电、日常运行维护费等各种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期间从事的活动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6、意向受让方在租赁期间未经转让方同意不得以拍卖、转让、抵押 (略) 置该批房屋使用权。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包期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与转让方无关。若给转让方或者第三方造成损失,意向受让方要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转让方所要求的其他条件,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9、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本项目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交易标的物进行过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挂牌项目的所有内容及程序,视同了解埋藏矿产品不可预见性及了解 (略) 位置、环境,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交易标的物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转让方不承担本项目标的物的瑕疵保证;确定受让方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退出、拒不受让或转让该项目,否则视为违约,并扣除交易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非因委托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受让方须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自然人。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万元) | *元 | ||||||||||||
交纳时间 | 交易保证金须于10月23日17时前缴纳至五莲县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指定账户。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 受让方 | 自动延期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定时报价期 | 不少于7个工作日 | ||||||||||
连续报价周期 | 90秒 | ||||||||||||
转让底价 | 13.*元/年 | ||||||||||||
联系信息 | 联系单位 | 五莲县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 |||||||||||
联系人 | 杜女士 | ||||||||||||
联系电话 | 0633-* |
标的图片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 联系人员 | ||
联系手机 | 0 |
五莲县洪凝供销合作社所属房屋资产1年期使用权转让项目
围观数:2项目标题 | 五莲县洪凝供销合作社所属房屋资产1年期使用权转让项目 | ||
起始日期 | 2024/10/15 9:00:00 | 期满日期 | 2024/10/23 17:00:00 |
所属乡镇 | 不限 | 项目状态 | 不限 |
项目类型 | 房产 | 项目编号 | WSWZC* |
挂牌价格 | * |
项目简介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WSWZC* | 五莲县洪凝供销合作社所属房屋资产1年期使用权转让项目 | 13.*元/年 | 13.*元/年 | 2024年10月15日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五莲县洪凝供销合作社 | |||||||||||
住 址 | 五莲 (略) | ||||||||||||
机构类型 | 集体所有制 |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五莲县洪凝供销合作社所属房屋资产1年期使用权转让项目 | |||||||||||
所在地 | 五 (略) 29-2 | ||||||||||||
标的明细 | 序号 | 房产证 | 资产名称 | 面积(平米) | 资产位置 | ||||||||
1 | 96莲房字第*号 | 洪凝供销社一楼 | 734 | (略) 29-2号 | |||||||||
该项目标的明细为日照华峰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具体详情见日华峰评报字【2024】第60号评估报告。 | |||||||||||||
标的简介 | 该房产位于五 (略) 29-2号,转让房产为一层,面积734平米,地理位置优越且交通便利。 | ||||||||||||
重大事项披露 | 无 | ||||||||||||
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五莲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
批准内容 | 同意五莲县洪凝供销合作社所属房屋资产1年期使用权转让项目,以不低于评估价格13.*元/年的价格挂牌转让。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中介机构 | 日照华峰资产评估事务所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08月31日 | ||||||||||||
评估结果 | 13.*元/年 | ||||||||||||
备案单位 | 五莲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13.*元/年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该房产整体转让,租赁期限为一年。 2、意向受让方在租赁期间未经转让方同意不得以拍卖、转让、抵押 (略) 置该房屋使用权; 3、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交易保证金可转为部分项目价款。 4、该项目使用期间水、电、日常运行维护费等各种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期间从事的活动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6、意向受让方在租赁期间未经转让方同意不得以拍卖、转让、抵押 (略) 置该批房屋使用权。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包期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与转让方无关。若给转让方或者第三方造成损失,意向受让方要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转让方所要求的其他条件,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9、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本项目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交易标的物进行过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挂牌项目的所有内容及程序,视同了解埋藏矿产品不可预见性及了解 (略) 位置、环境,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交易标的物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转让方不承担本项目标的物的瑕疵保证;确定受让方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退出、拒不受让或转让该项目,否则视为违约,并扣除交易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非因委托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受让方须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自然人。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万元) | *元 | ||||||||||||
交纳时间 | 交易保证金须于10月23日17时前缴纳至五莲县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指定账户。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 受让方 | 自动延期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定时报价期 | 不少于7个工作日 | ||||||||||
连续报价周期 | 90秒 | ||||||||||||
转让底价 | 13.*元/年 | ||||||||||||
联系信息 | 联系单位 | 五莲县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 |||||||||||
联系人 | 杜女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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