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竹埠港建筑垃圾再利用有限公司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生产设备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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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竹埠港建筑垃圾再利用有限公司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生产设备须知

产权交易公告
  • (略) 竹埠港建 (略) 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生产设备公告
  • 发布时间:2024-10-15
  • (略) 竹埠港建 (略) 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 (略) 络竞价公告

    (略) 竹埠港建 (略) 委托,湖南省联 (略) 、 (略) (略) 将对以下 (略) 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承租方及成交价格,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编号 标的名称 是否资格预审 是否有优先购买权 起始价(万元) 保证金金额(万元) 加价幅度(万元) 网络竞价起止时间 延时竞价时长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查看标的明细
    1 (略) 竹埠港建 (略) 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生产设备 186.8448 186.8448 2 2024-10-30 09:30:00 至 2024-10-30 10:30:00 5分 2024年10月30日09时30分00秒 查看

    二、本次交 (略) 络竞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交易 (略) 上注册、网上填报相关信息、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并通过资格预审(未要求进行资格预审的标的无须进行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方可参加交易活动。

    三、本次交易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

    见交易公告、交易须知、上表查看明细中的“查看”一栏及交易相关法律、文件。有意者 (略) (略) 上交易系统(http://**)查询。申请人可于2024年10月16日08时00分至2024年10月29日17时00分,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交易文件,并按上述资料规定的操作 (略) (略) 参与交易活动。

    本项目需要办理数字证书(CA锁)。注册及办理数字 (略) (略) 网站链接http://**

    四、本 (略) 上公开进行。

    1.报名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6日08时00分

    2.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9日17时00分

    3.标的查看: (略) 络竞价不组织集中看样。

    4.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五、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六、竞买申请须提供以下材料:

    自然人凭身份证;单位凭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则需提交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联系方式:

    1. (略) 竹埠港建 (略) (委托方)联系电话:#

    2. (略) (略) (略) (行政监管)联系电话:(0731)#

    3. (略) (略) 联系电话:(0731)#

    4.湖南省联 (略) 联系电话:#(徐女士)

    5.网络交易系统操作咨询 联系电话:(0731)#

    八、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标的由两部分组成,具体如下:

    1、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项 (略) (略) 荷塘街道竹埠村,规划总用地约160亩,包括 (略) (略) 湘潭重金属 (略) 享有权属的约138亩工业用地(出租方已租赁取得上述土地的使用权),其余用 (略) 道路,土地情况为污染管控地块。地上建构筑物为出租方自建钢结构厂房和棚架共计约5785㎡,未办理权证。

    2、生产设备。生产设 (略) 竹埠 (略) 的2栋厂房内,并配备相应的设备电控房,主要生产设备有建筑垃圾成套设备(大破碎机)和全自动砌块成型机生产线成套设备,具体设备情况及明细详见现场实物和评估报告清单。

    九、项目(标的)出租起始价

    标的含税年租金起始价为人民币186.#元,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终承租方。

    十、项目(标的)的其他情况

    1、本项目于2016年建成投产,厂房及设施设备比较陈旧,部分设备已经锈蚀,出租方按标的现状出租,不保证厂房及设施设备可用性、可靠性、符合性,其维修维护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

    2、出租标的内有原租户两条洗沙生产线设备、配套设施及原辅材料,出租方按现状出租,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须配合出租方完成相关 (略) 置工作。

    3、公司原股东在本标的项目现场存放了部分未 (略) 置的成品等物料,需占用部分场地直至上述成品等物料售出或搬离,承租人需按此现状接收标的项目。

    4、部分出租土地为竹埠港“退二进三”完成征收工作的国有建设用地,目前该场地已调整和退出污染地块名录,但根据环保和城管部门场地建设的相关要求,若恢复场地的生产经营,需委托专业机构编制场地专项环境风险管 (略) (略) 备案,在应急管理部门办理安全生产评估审核,同时需要按照专项环境风险管控方案、安全评估方案等要求落实相关管控措施。上述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出租土地为污染管控地块和暂未开发利用土地,其远期规划为商住及公共用地,租赁期内如遇行业管理政策调整、规划 (略) 域开发等不可抗力因素,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收回该租赁土地及房产。解除合同、收回资产不视为出租方违约,出租方不对此承担补偿或赔偿责任。如遇上述情况,出租方将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承租方做好搬迁工作,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并承诺服从出租方的安排。

    6、本项目可能因噪音、扬尘、污水等对周边居民或组织的生产生活造成不利影响,承租方须按国家规定做好隔音降噪、除尘、净化等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指标符合国家规定,并自行解决居民或组织反映的任何问题,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出租方为此协调相关部门、受 (略) 罚、参加有关诉讼而支出的任何罚款、补偿、赔偿及工作费用。

    十一、承租要求

    1、本项目成交后,承租方须于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将押金(即成交的年租金)及首年租金缴纳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逾期未签订合同和缴纳相关费用的,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将扣除承租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并取消承租方承租资格。承租方需在每一租赁年度末前30日内缴纳下一租赁年度租金。

    2、本项目租赁期限为5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从第三年起,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上递增5%。

    3、鉴于经营场地需完善相关手续并全面整修,且设施设备需重新保养维护,出租方在第一租赁年度内可以考虑给予承租方一定期限的腾退和生产准备期(具体时长视承租人后期投入等实际情况签订正式租赁协议进行确定)。

    4、如自然人竞租成功的,须按要求成立法人机构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协议,取得相应经营所需的资质、行政许可、证照等履行协议约定内容。

    5、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须按要求接收和承担湘潭 (略) 的建 (略) 置任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租赁合同期满前,如双方无续租意愿,则一方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另一方,承租方须在租赁期届满后一个月内完成场地腾退工作,并与出租方结清所有费用和办理移交手续。逾期未腾退的,出租方有 (略) 置承租方资产并无须通知承租方到场,出租方清理、处理该等物品产生的费用、所造成的损失以及将该资产恢复原状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腾退完成前出租方按照合同约定租赁价格继续收取租金,在腾退完成且无扣除承租押金的任何事项后,承租押金由出租方无息退还。

    7、承租方在租赁期内须合法、规范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违规 (略) (略) 置资质的危废、有害物质等。必须从事与用地规划意见许可的用途相一致的业态,需含建筑垃圾回收、处置、加工、综合利用等或相近业态类别(具体以生态环保、城管执法等政府职能部门的最终要求为准)。所需的相关审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登记、生产许可、排污许可、环评、建 (略) 置核准等资质、证照、行政许可)按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自行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如须出租方配合办理的,出租方可配合相关工作,但不作为出租方必须履行的义务。承租方在租赁期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行承担生产经营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等所有风险。

    8、承租方承租标的后,不得将标的资产擅自整体或部分转租,若确需将标的资产分租给第三方,承租方须事先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将分租的合同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分租。

    9、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相关建构筑物,确需对场地进行修缮改造、安装或升级生产经营设备等,在符合相关地块管控要求、政策要求及不降低出租方原有房屋、设施设备等的功能和价值及不影响安全的前提下,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承租方自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建设、改造并承担费用。

    10、本项目成交后,租赁合同期内承租方应妥善保管和维护标的资产,在租赁前移交时应充分了解标的资产的情况,合同到期或终止后承租方按照出租方交付的资产可正常使用的状态还给出租方,如标的资产出现遗失、损毁等情况,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提出赔偿。租赁期内,承租方新投入的任何设施设备及装饰装修,合同期满后除可移动部分外,其他已与本项目标的房屋建筑物、地面及机器设备形成附合且不可拆除,或者虽可拆除但拆除后将导致出租方房屋、土地或设施设备受损、影响正常使用或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承租方不得拆除且须全部无偿移交给出租方,承租方不得主张任何权利。具体可移拆和保留内容,以移拆前双方现场确认为准。

    11、租赁期内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及自有资产的维护、维修及物业的管理,出租方定期或不定期对资产的完整性和维护情况进行盘点和巡查,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和整改。

    十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出租方在收到承租押金及首年租金后迅速与承租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承租方在收到出租方资产交付通知后,5日内完成资产交接(按照协议约定的范围和方式交付)。

    2、费用的承担:出租标的交付前应缴纳的水电费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交付后一切因承租方使用出租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费用(包括水、电、气、电信、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3、标的资产以现状进行出租和交接,若无重大变化成交租金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十三、特别声明:

    1.本项目公告期自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29日(10个工作日),请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联系湖南省联 (略) 并提交相关资料(联系人:徐女士,联系方式:#)。

    2.保证金逾期不到账的,湖南省联 (略) 、 (略) (略) 不予受理,所造成的所有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3.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湖南省联 (略) 、 (略) (略) 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 (略) (略) (略) 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 (略) (略) 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承租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竞买该项目及项目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湖南省联 (略) 、 (略) (略) 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意向承租 (略) (略) 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交易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租赁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委托方: (略) 竹埠港建 (略)
    行政监管部门: (略) (略) (略)
    组织方:湖南省联 (略) 、 (略) (略)
    时 间:2024年10月15日

    相关附件:

    租赁合同.pdf

    评估报告.pdf

    进场申请书.pdf

    内部决议.pdf

    标的情况说明.pdf

    受理登记表.pdf

    出租方营业执照.jpg

    备案表.pdf

    批复.pdf

(略) 竹埠港建 (略) 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 (略) 络竞价公告

(略) 竹埠港建 (略) 委托,湖南省联 (略) 、 (略) (略) 将对以下 (略) 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承租方及成交价格,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编号 标的名称 是否资格预审 是否有优先购买权 起始价(万元) 保证金金额(万元) 加价幅度(万元) 网络竞价起止时间 延时竞价时长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查看标的明细
1 (略) 竹埠港建 (略) 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生产设备 186.8448 186.8448 2 2024-10-30 09:30:00 至 2024-10-30 10:30:00 5分 2024年10月30日09时30分00秒 查看

二、本次交 (略) 络竞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交易 (略) 上注册、网上填报相关信息、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并通过资格预审(未要求进行资格预审的标的无须进行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方可参加交易活动。

三、本次交易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

见交易公告、交易须知、上表查看明细中的“查看”一栏及交易相关法律、文件。有意者 (略) (略) 上交易系统(http://**)查询。申请人可于2024年10月16日08时00分至2024年10月29日17时00分,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交易文件,并按上述资料规定的操作 (略) (略) 参与交易活动。

本项目需要办理数字证书(CA锁)。注册及办理数字 (略) (略) 网站链接http://**

四、本 (略) 上公开进行。

1.报名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6日08时00分

2.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9日17时00分

3.标的查看: (略) 络竞价不组织集中看样。

4.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五、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六、竞买申请须提供以下材料:

自然人凭身份证;单位凭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则需提交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联系方式:

1. (略) 竹埠港建 (略) (委托方)联系电话:#

2. (略) (略) (略) (行政监管)联系电话:(0731)#

3. (略) (略) 联系电话:(0731)#

4.湖南省联 (略) 联系电话:#(徐女士)

5.网络交易系统操作咨询 联系电话:(0731)#

八、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标的由两部分组成,具体如下:

1、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项 (略) (略) 荷塘街道竹埠村,规划总用地约160亩,包括 (略) (略) 湘潭重金属 (略) 享有权属的约138亩工业用地(出租方已租赁取得上述土地的使用权),其余用 (略) 道路,土地情况为污染管控地块。地上建构筑物为出租方自建钢结构厂房和棚架共计约5785㎡,未办理权证。

2、生产设备。生产设 (略) 竹埠 (略) 的2栋厂房内,并配备相应的设备电控房,主要生产设备有建筑垃圾成套设备(大破碎机)和全自动砌块成型机生产线成套设备,具体设备情况及明细详见现场实物和评估报告清单。

九、项目(标的)出租起始价

标的含税年租金起始价为人民币186.#元,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终承租方。

十、项目(标的)的其他情况

1、本项目于2016年建成投产,厂房及设施设备比较陈旧,部分设备已经锈蚀,出租方按标的现状出租,不保证厂房及设施设备可用性、可靠性、符合性,其维修维护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

2、出租标的内有原租户两条洗沙生产线设备、配套设施及原辅材料,出租方按现状出租,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须配合出租方完成相关 (略) 置工作。

3、公司原股东在本标的项目现场存放了部分未 (略) 置的成品等物料,需占用部分场地直至上述成品等物料售出或搬离,承租人需按此现状接收标的项目。

4、部分出租土地为竹埠港“退二进三”完成征收工作的国有建设用地,目前该场地已调整和退出污染地块名录,但根据环保和城管部门场地建设的相关要求,若恢复场地的生产经营,需委托专业机构编制场地专项环境风险管 (略) (略) 备案,在应急管理部门办理安全生产评估审核,同时需要按照专项环境风险管控方案、安全评估方案等要求落实相关管控措施。上述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出租土地为污染管控地块和暂未开发利用土地,其远期规划为商住及公共用地,租赁期内如遇行业管理政策调整、规划 (略) 域开发等不可抗力因素,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收回该租赁土地及房产。解除合同、收回资产不视为出租方违约,出租方不对此承担补偿或赔偿责任。如遇上述情况,出租方将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承租方做好搬迁工作,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并承诺服从出租方的安排。

6、本项目可能因噪音、扬尘、污水等对周边居民或组织的生产生活造成不利影响,承租方须按国家规定做好隔音降噪、除尘、净化等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指标符合国家规定,并自行解决居民或组织反映的任何问题,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出租方为此协调相关部门、受 (略) 罚、参加有关诉讼而支出的任何罚款、补偿、赔偿及工作费用。

十一、承租要求

1、本项目成交后,承租方须于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将押金(即成交的年租金)及首年租金缴纳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逾期未签订合同和缴纳相关费用的,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将扣除承租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并取消承租方承租资格。承租方需在每一租赁年度末前30日内缴纳下一租赁年度租金。

2、本项目租赁期限为5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从第三年起,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上递增5%。

3、鉴于经营场地需完善相关手续并全面整修,且设施设备需重新保养维护,出租方在第一租赁年度内可以考虑给予承租方一定期限的腾退和生产准备期(具体时长视承租人后期投入等实际情况签订正式租赁协议进行确定)。

4、如自然人竞租成功的,须按要求成立法人机构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协议,取得相应经营所需的资质、行政许可、证照等履行协议约定内容。

5、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须按要求接收和承担湘潭 (略) 的建 (略) 置任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租赁合同期满前,如双方无续租意愿,则一方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另一方,承租方须在租赁期届满后一个月内完成场地腾退工作,并与出租方结清所有费用和办理移交手续。逾期未腾退的,出租方有 (略) 置承租方资产并无须通知承租方到场,出租方清理、处理该等物品产生的费用、所造成的损失以及将该资产恢复原状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腾退完成前出租方按照合同约定租赁价格继续收取租金,在腾退完成且无扣除承租押金的任何事项后,承租押金由出租方无息退还。

7、承租方在租赁期内须合法、规范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违规 (略) (略) 置资质的危废、有害物质等。必须从事与用地规划意见许可的用途相一致的业态,需含建筑垃圾回收、处置、加工、综合利用等或相近业态类别(具体以生态环保、城管执法等政府职能部门的最终要求为准)。所需的相关审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登记、生产许可、排污许可、环评、建 (略) 置核准等资质、证照、行政许可)按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自行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如须出租方配合办理的,出租方可配合相关工作,但不作为出租方必须履行的义务。承租方在租赁期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行承担生产经营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等所有风险。

8、承租方承租标的后,不得将标的资产擅自整体或部分转租,若确需将标的资产分租给第三方,承租方须事先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将分租的合同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分租。

9、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相关建构筑物,确需对场地进行修缮改造、安装或升级生产经营设备等,在符合相关地块管控要求、政策要求及不降低出租方原有房屋、设施设备等的功能和价值及不影响安全的前提下,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承租方自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建设、改造并承担费用。

10、本项目成交后,租赁合同期内承租方应妥善保管和维护标的资产,在租赁前移交时应充分了解标的资产的情况,合同到期或终止后承租方按照出租方交付的资产可正常使用的状态还给出租方,如标的资产出现遗失、损毁等情况,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提出赔偿。租赁期内,承租方新投入的任何设施设备及装饰装修,合同期满后除可移动部分外,其他已与本项目标的房屋建筑物、地面及机器设备形成附合且不可拆除,或者虽可拆除但拆除后将导致出租方房屋、土地或设施设备受损、影响正常使用或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承租方不得拆除且须全部无偿移交给出租方,承租方不得主张任何权利。具体可移拆和保留内容,以移拆前双方现场确认为准。

11、租赁期内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及自有资产的维护、维修及物业的管理,出租方定期或不定期对资产的完整性和维护情况进行盘点和巡查,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和整改。

十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出租方在收到承租押金及首年租金后迅速与承租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承租方在收到出租方资产交付通知后,5日内完成资产交接(按照协议约定的范围和方式交付)。

2、费用的承担:出租标的交付前应缴纳的水电费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交付后一切因承租方使用出租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费用(包括水、电、气、电信、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3、标的资产以现状进行出租和交接,若无重大变化成交租金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十三、特别声明:

1.本项目公告期自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29日(10个工作日),请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联系湖南省联 (略) 并提交相关资料(联系人:徐女士,联系方式:#)。

2.保证金逾期不到账的,湖南省联 (略) 、 (略) (略) 不予受理,所造成的所有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3.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湖南省联 (略) 、 (略) (略) 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 (略) (略) (略) 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 (略) (略) 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承租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竞买该项目及项目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湖南省联 (略) 、 (略) (略) 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意向承租 (略) (略) 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交易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租赁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委托方: (略) 竹埠港建 (略)
行政监管部门: (略) (略) (略)
组织方:湖南省联 (略) 、 (略) (略)
时 间:2024年10月15日
产权交易须知
  • 湘潭市竹埠港建筑垃圾再利用有限公司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生产设备须知
  • 发布时间:2024-10-15
  • (略) 竹埠港建 (略) 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 (略) 络竞价须知

    现发 (略) 络竞价须知如下:

    一、定义和释义

    1定义

    本项目: (略) 竹埠港建 (略) 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生产设备

    委托方: (略) 竹埠港建 (略)

    行政监管部门: (略) (略) (略)

    组织方:指湖南省联 (略) 、 (略) (略) 。

    意向承租方(竞租人):指接受本项目竞价文件,报名参与竞价活动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承租方: (略) 络竞价的最高报价者。

    竞价文件:指委托方和组织方共同发布的关于竞价要求和程序的文件, (略) 络竞价公告、须知、附件等。

    到账截止时间:指意向承租方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到达组织方指定账户的截止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指意向承租方按竞价文件要求报名的截止时间。

    2 释义

    (1)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所提及的条款和附件指本竞价须知的条款和附件。项目竞价文件皆提供中文文本。

    (2) 本次项目竞价文件提及的时间皆为北京时间,货币指人民币。

    二、项目简介

    1、标的基本情况:出租标的由两部分组成,具体如下:

    (1)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项 (略) (略) 荷塘街道竹埠村,规划总用地约160亩,包括 (略) (略) 湘潭重金属 (略) 享有权属的约138亩工业用地(出租方已租赁取得上述土地的使用权),其余用 (略) 道路,土地情况为污染管控地块。地上建构筑物为出租方自建钢结构厂房和棚架共计约5785㎡,未办理权证。

    (2)生产设备。生产设 (略) 竹埠 (略) 的2栋厂房内,并配备相应的设备电控房,主要生产设备有建筑垃圾成套设备(大破碎机)和全自动砌块成型机生产线成套设备,具体设备情况及明细详见现场实物和评估报告清单。

    2、项目(标的)的其他情况:①本项目于2016年建成投产,厂房及设施设备比较陈旧,部分设备已经锈蚀,出租方按标的现状出租,不保证厂房及设施设备可用性、可靠性、符合性,其维修维护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②出租标的内有原租户两条洗沙生产线设备、配套设施及原辅材料,出租方按现状出租,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须配合出租方完成相关 (略) 置工作。③公司原股东在本标的项目现场存放了部分未 (略) 置的成品等物料,需占用部分场地直至上述成品等物料售出或搬离,承租人需按此现状接收标的项目。④部分出租土地为竹埠港“退二进三”完成征收工作的国有建设用地,目前该场地已调整和退出污染地块名录,但根据环保和城管部门场地建设的相关要求,若恢复场地的生产经营,需委托专业机构编制场地专项环境风险管 (略) (略) 备案,在应急管理部门办理安全生产评估审核,同时需要按照专项环境风险管控方案、安全评估方案等要求落实相关管控措施。上述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⑤出租土地为污染管控地块和暂未开发利用土地,其远期规划为商住及公共用地,租赁期内如遇行业管理政策调整、规划 (略) 域开发等不可抗力因素,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收回该租赁土地及房产。解除合同、收回资产不视为出租方违约,出租方不对此承担补偿或赔偿责任。如遇上述情况,出租方将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承租方做好搬迁工作,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并承诺服从出租方的安排。⑥本项目可能因噪音、扬尘、污水等对周边居民或组织的生产生活造成不利影响,承租方须按国家规定做好隔音降噪、除尘、净化等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指标符合国家规定,并自行解决居民或组织反映的任何问题,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出租方为此协调相关部门、受 (略) 罚、参加有关诉讼而支出的任何罚款、补偿、赔偿及工作费用。

    3、承租要求:①本项目成交后,承租方须于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将押金(即成交的年租金)及首年度租金缴纳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逾期未签订合同和缴纳相关费用的,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将扣除承租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并取消承租方承租资格。承租方需在每一租赁年度末前30日内缴纳下一租赁年度租金。②本项目租赁期限为5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从第三年起,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上递增5%。③鉴于经营场地需完善相关手续并全面整修,且设施设备需重新保养维护,出租方在第一租赁年度内可以考虑给予承租方一定期限的腾退和生产准备期(具体时长视承租人后期投入等实际情况签订正式租赁协议进行确定)。④如自然人竞租成功的,须按要求成立法人机构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协议,取得相应经营所需的资质、行政许可、证照等履行协议约定内容。⑤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须按要求接收和承担湘潭 (略) 的建 (略) 置任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⑥租赁合同期满前,如双方无续租意愿,则一方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另一方,承租方须在租赁期届满后一个月内完成场地腾退工作,并与出租方结清所有费用和办理移交手续。逾期未腾退的,出租方有 (略) 置承租方资产并无须通知承租方到场,出租方清理、处理该等物品产生的费用、所造成的损失以及将该资产恢复原状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腾退完成前出租方按照合同约定租赁价格继续收取租金,在腾退完成且无扣除承租押金的任何事项后,承租押金由出租方无息退还。⑦承租方在租赁期内须合法、规范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违规 (略) (略) 置资质的危废、有害物质等。必须从事与用地规划意见许可的用途相一致的业态,需含建筑垃圾回收、处置、加工、综合利用等或相近业态类别(具体以生态环保、城管执法等政府职能部门的最终要求为准)。所需的相关审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登记、生产许可、排污许可、环评、建 (略) 置核准等资质、证照、行政许可)按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自行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如须出租方配合办理的,出租方可配合相关工作,但不作为出租方必须履行的义务。承租方在租赁期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行承担生产经营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等所有风险。⑧承租方承租标的后,不得将标的资产擅自整体或部分转租,若确需将标的资产分租给第三方,承租方须事先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将分租的合同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分租。⑨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相关建构筑物,确需对场地进行修缮改造、安装或升级生产经营设备等,在符合相关地块管控要求、政策要求及不降低出租方原有房屋、设施设备等的功能和价值及不影响安全的前提下,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承租方自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建设、改造并承担费用。⑩本项目成交后,租赁合同期内承租方应妥善保管和维护标的资产,在租赁前移交时应充分了解标的资产的情况,合同到期或终止后承租方按照出租方交付的资产可正常使用的状态还给出租方,如标的资产出现遗失、损毁等情况,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提出赔偿期内,承租方新投入的任何设施设备及装饰装修,合同期满后除可移动部分外,其他已与本项目标的房屋建筑物、地面及机器设备形成附合且不可拆除,或者虽可拆除但拆除后将导致出租方房屋、土地或设施设备受损、影响正常使用或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承租方不得拆除且须全部无偿移交给出租方,承租方不得主张任何权利。具体可移拆和保留内容,以移拆前双方现场确认为准。租赁期内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及自有资产的维护、维修及物业的管理,出租方定期或不定期对资产的完整性和维护情况进行盘点和巡查,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和整改。

    4、标的资产交接要求:①出租方在收到承租押金及首年度租金后迅速与承租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承租方在收到出租方资产交付通知后,5日内完成资产交接(按照协议约定的范围和方式交付)。②费用的承担:出租标的交付前应缴纳的水电费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交付后一切因承租方使用出租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费用(包括水、电、气、电信、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③标的资产以现状进行出租和交接,若无重大变化成交租金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5、标的含税年租金起始价为人民币人民币186.#元,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终承租方。

    6、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时,应认真阅读并接受竞价文件的要求,对标的物或项目进行全方位了解。

    三、竞价说明

    1、本次竞价活动是依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略) 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等文件。

    2、意向承租方必须以不低于起始价格应价。

    3、意向承租方应当严格按照本项目竞价文件规定的程序参与竞价,未按照本项目竞价文件竞价程序时间表规定的时间交纳竞买保证金,意向承租方自动失去竞价资格,不能参与竞价。

    4、 是否接受联合竞价:不接受联合竞价

    5、 在竞价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导致竞价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根据具体情况由组织方和行政监督部门共同商定确定,竞价活动予以中止或终止。

    6、 项目中止的,当导致竞价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因素消除后,竞价活动在调整时间后继续进行。

    四、竞价程序及时间安排

    1、本 (略) 上报名、交纳竞价保证金、 (略) 络竞价系统报价确定承租方等相关程序。

    2、交纳竞价保证金:意向承租方应在到账截止时间前将竞价 (略) 上汇入组织方指定账户。

    3、确定承租方:依据项目竞价文件的规定和最高报价确定承租方。

    4、时间安排:

    竞价程序 时 间
    交纳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30日09时30分00秒 前
    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29日17时00分00秒 前
    网络定时竞价起始时间 2024年10月30日09时30分00秒

    5、本次竞价活动按照上述时间安排进行,如有调整将由委托方申请,监管部门核准, (略) 站发布公告。

    五、 竞价资格及要求

    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六、竞价文件

    竞价 (略) 络竞价公告、须知、附件等。

    七、办理数字证书

    (略) 络竞价活动需要办理数字证书。申请人应当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及相关资料到湖南省数字 (略) (http://**)申请并办理好数字证书,并与系统中注册的账号绑定。

    数字证书的办理流 (略) (略) (略) 站“交易服务—— (略) ”中的《 (略) 公 (略) 注册备案及CA办理须知》(http://**)。

    数字证书的绑定流程详 (略) (略) (略) 站“交易服务—— (略) ”中的《企业绑定数字证书(CA证书)说明》(http://**)

    八、竞价保证金

    1、设立竞价保证金的目的,是为 (略) 场交易秩序,避免委托方和组织方因竞买人的不当行为而遭受损害。

    2、委托方设定本项目竞价保证金:186.#元

    3、意向承租方应在到账截止时间前将竞价保证金足额在系统汇入组织方指定账户。

    4、项目成交后,未竞价成功的竞价保证金于竞价结束后3-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到意向承租方付款账户(保证金需用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自己的账户汇入组织方的保证金账户, (略) 退回)。承租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后续相关的合同签订、押金租金缴纳等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经出租方确认同意后,原路退回或者抵作部分成交价款。否则,出租方将扣除承租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

    九、交易服务费的收取

    项目成交后,承租方需按湘发改价费规〔2024〕292号文件 (略) (略) 支付交易服务费;承租方需按如下标准向湖南省联 (略) 支付交易服务费:以首年成交租金为基数,成交租金#元以下的(含#元)部分按2%支付;成交租金高于#元低于#元的部分按1.5%支付;成交租金高于#元的部分按1%支付。(承租方需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支付给湖南省联 (略) 的交易服务费一次性付至以下账户:账户名称:湖南省联 (略) ,开户行: (略) 雨花亭支行,账号:8112 0309 0000 #)

    十、网络竞价

    1、 网络竞价是指经组织方组织,各方充分沟通认可后,在锁定除价格外的其他受让条件后,意向承 (略) 络竞价系统报价,确定最高报价者为承租方的方法。

    2、 (略) 络竞价采取定时竞价+延时竞价方式进行报价。意向承租方应在定时竞价60分钟内报过一次价方能成为有效竞租人,才能参与延时竞价,延时竞价5分钟应价时 (略) 络竞价系统报价(意向承租方应严格按照报价规则参加延时竞价,如在5分钟内的任一时点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此时点起再顺延5分钟,供意向承租方作新一轮竞价)。报价期间,意向承租方可多次报价。

    3、首次报价不低于竞价起始价,下一轮报价应高于前一轮报价。每次报价的加价幅度为人民币#元或以上整数倍。

    4、 (略) 络竞价系统的交易指令经确认后不能撤回或更改。

    5、应价时间截止,最高报价的意向承租方为承租方。

    6、意向承租方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 (略) 络竞价期限内收到的;

    (2)报价因意 (略) 络 (略) 络竞价报价期限内收到的;

    (3)报价与竞买文件不符的;

    (4)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

    (5)报 (略) 络竞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竞价后续手续

    网络竞价产生竞得人后,经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系统生成《进场交易确认书》、《交易服务费结算通知书》,承租方可自行下载打印,并持《交易服务费结算通知书》交纳交易服务费,持《进场交易确认书》 (略) (略) 核准(盖章)。

    十二、相关法律责任

    (一)意向承租方须全面 (略) 络竞价文件,如有疑问可向委托方、湖南省联 (略) 、 (略) (略) 咨询。意向承租方可自行了解交易标的。竞价一经报价,即视为意向 (略) 络竞价文件及标的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承租方须按公告要求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足额缴纳合同价款,否则行政监管部门取消标的成交并按有关规定将其保证金作为 (略) 理(处理方式:保证金在扣除应支付给湖南省联 (略) 的交易服务费后支付给出租方),该标的由出租方重新委托组 (略) 络竞价。

    (三)竞租人 (略) 络竞价账户安全负责,在本人以该账户正式登# (略) 络竞价之后,在竞价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竞租人本人行为;竞租人应对自己的账户信息保密,每个注册账户仅供一名竞租人使用,因竞租人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租人自行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四)因竞租人所使用的计算机遭遇软硬件故障、网络故障、安全事故(包括黑客攻击、病毒入侵等)或网络阻塞,导致竞租人无法 (略) 上交易活动的,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组织 (略) 上交易活动不因此而中止或终止。

    (五)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网络故障、安全事故(包括黑客攻击、病毒入侵等)、网络阻塞或交易系统缺陷等组织方不能控制的客观因素,造成竞租人不能参与、 (略) 上交易活动的,组织方应及时向行政监管部门报告,采取补救措施,但不承担法律责任。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行政监管部门同意后,出租方授权, (略) (略) (略) 络竞价 (略) 络竞价交易期间中止、 (略) 络交易活动,并通知竞租人:

    1.竞租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网络竞价交易系统因竞租人或不可抗力原因出现不可及时修复的故障, (略) 络竞价交易无法实现的;

    3.网络竞价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租人, (略) 络竞价公正性的;

    4.入侵系统,窃取、利用有关信息或实施非法系统操作的;

    5.应当依法中 (略) 络竞价活动的其他情形。

    (七)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经行政监管部门同意后,出租方可取消其承租方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1.承租方逾期或拒绝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或放弃竞租的;

    2.不同竞租人之间通过串通、合谋、操纵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

    3.竞租人对出租方和组织方或任何相关人员采取施加影响、行贿等不正当竞争方式,影响本项目竞价程序公正性的;

    4.因竞租人提供的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等原因造成标的交易无法成交的;

    5. (略) 上注册时登记的内容提供有关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6.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十三、注意事项

    (一)因网络延迟问题,竞租人尽 (略) 络竞价截止前最后几秒钟内才出价,以防止系统无法及时接收到报价的情况发生。

    (二)网络竞价时间以 (略) 上交易系统应用服务器显示时间为准。

    (三)网络竞价成交价即为该标的的总价款,不含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按现行政策缴纳。

    (四)网络竞价不成交的,应当按规定重新组织竞价。

    (五) (略) 络竞价的人员,应遵守交易规则,严格按法定程序执行。

    (六)未尽事宜依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办理。

    行政监管部门: (略) (略) (略)
    委托方: (略) 竹埠港建 (略)
    组织方:湖南省联 (略) 、 (略) (略)
    时 间:2024年10月15日

(略) 竹埠港建 (略) 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 (略) 络竞价须知

现发 (略) 络竞价须知如下:

一、定义和释义

1定义

本项目: (略) 竹埠港建 (略) 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生产设备

委托方: (略) 竹埠港建 (略)

行政监管部门: (略) (略) (略)

组织方:指湖南省联 (略) 、 (略) (略) 。

意向承租方(竞租人):指接受本项目竞价文件,报名参与竞价活动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承租方: (略) 络竞价的最高报价者。

竞价文件:指委托方和组织方共同发布的关于竞价要求和程序的文件, (略) 络竞价公告、须知、附件等。

到账截止时间:指意向承租方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到达组织方指定账户的截止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指意向承租方按竞价文件要求报名的截止时间。

2 释义

(1)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所提及的条款和附件指本竞价须知的条款和附件。项目竞价文件皆提供中文文本。

(2) 本次项目竞价文件提及的时间皆为北京时间,货币指人民币。

二、项目简介

1、标的基本情况:出租标的由两部分组成,具体如下:

(1)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项 (略) (略) 荷塘街道竹埠村,规划总用地约160亩,包括 (略) (略) 湘潭重金属 (略) 享有权属的约138亩工业用地(出租方已租赁取得上述土地的使用权),其余用 (略) 道路,土地情况为污染管控地块。地上建构筑物为出租方自建钢结构厂房和棚架共计约5785㎡,未办理权证。

(2)生产设备。生产设 (略) 竹埠 (略) 的2栋厂房内,并配备相应的设备电控房,主要生产设备有建筑垃圾成套设备(大破碎机)和全自动砌块成型机生产线成套设备,具体设备情况及明细详见现场实物和评估报告清单。

2、项目(标的)的其他情况:①本项目于2016年建成投产,厂房及设施设备比较陈旧,部分设备已经锈蚀,出租方按标的现状出租,不保证厂房及设施设备可用性、可靠性、符合性,其维修维护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②出租标的内有原租户两条洗沙生产线设备、配套设施及原辅材料,出租方按现状出租,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须配合出租方完成相关 (略) 置工作。③公司原股东在本标的项目现场存放了部分未 (略) 置的成品等物料,需占用部分场地直至上述成品等物料售出或搬离,承租人需按此现状接收标的项目。④部分出租土地为竹埠港“退二进三”完成征收工作的国有建设用地,目前该场地已调整和退出污染地块名录,但根据环保和城管部门场地建设的相关要求,若恢复场地的生产经营,需委托专业机构编制场地专项环境风险管 (略) (略) 备案,在应急管理部门办理安全生产评估审核,同时需要按照专项环境风险管控方案、安全评估方案等要求落实相关管控措施。上述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⑤出租土地为污染管控地块和暂未开发利用土地,其远期规划为商住及公共用地,租赁期内如遇行业管理政策调整、规划 (略) 域开发等不可抗力因素,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收回该租赁土地及房产。解除合同、收回资产不视为出租方违约,出租方不对此承担补偿或赔偿责任。如遇上述情况,出租方将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承租方做好搬迁工作,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并承诺服从出租方的安排。⑥本项目可能因噪音、扬尘、污水等对周边居民或组织的生产生活造成不利影响,承租方须按国家规定做好隔音降噪、除尘、净化等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指标符合国家规定,并自行解决居民或组织反映的任何问题,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出租方为此协调相关部门、受 (略) 罚、参加有关诉讼而支出的任何罚款、补偿、赔偿及工作费用。

3、承租要求:①本项目成交后,承租方须于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将押金(即成交的年租金)及首年度租金缴纳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逾期未签订合同和缴纳相关费用的,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将扣除承租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并取消承租方承租资格。承租方需在每一租赁年度末前30日内缴纳下一租赁年度租金。②本项目租赁期限为5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从第三年起,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上递增5%。③鉴于经营场地需完善相关手续并全面整修,且设施设备需重新保养维护,出租方在第一租赁年度内可以考虑给予承租方一定期限的腾退和生产准备期(具体时长视承租人后期投入等实际情况签订正式租赁协议进行确定)。④如自然人竞租成功的,须按要求成立法人机构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协议,取得相应经营所需的资质、行政许可、证照等履行协议约定内容。⑤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须按要求接收和承担湘潭 (略) 的建 (略) 置任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⑥租赁合同期满前,如双方无续租意愿,则一方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另一方,承租方须在租赁期届满后一个月内完成场地腾退工作,并与出租方结清所有费用和办理移交手续。逾期未腾退的,出租方有 (略) 置承租方资产并无须通知承租方到场,出租方清理、处理该等物品产生的费用、所造成的损失以及将该资产恢复原状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腾退完成前出租方按照合同约定租赁价格继续收取租金,在腾退完成且无扣除承租押金的任何事项后,承租押金由出租方无息退还。⑦承租方在租赁期内须合法、规范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违规 (略) (略) 置资质的危废、有害物质等。必须从事与用地规划意见许可的用途相一致的业态,需含建筑垃圾回收、处置、加工、综合利用等或相近业态类别(具体以生态环保、城管执法等政府职能部门的最终要求为准)。所需的相关审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登记、生产许可、排污许可、环评、建 (略) 置核准等资质、证照、行政许可)按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自行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如须出租方配合办理的,出租方可配合相关工作,但不作为出租方必须履行的义务。承租方在租赁期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行承担生产经营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等所有风险。⑧承租方承租标的后,不得将标的资产擅自整体或部分转租,若确需将标的资产分租给第三方,承租方须事先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将分租的合同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分租。⑨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相关建构筑物,确需对场地进行修缮改造、安装或升级生产经营设备等,在符合相关地块管控要求、政策要求及不降低出租方原有房屋、设施设备等的功能和价值及不影响安全的前提下,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承租方自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建设、改造并承担费用。⑩本项目成交后,租赁合同期内承租方应妥善保管和维护标的资产,在租赁前移交时应充分了解标的资产的情况,合同到期或终止后承租方按照出租方交付的资产可正常使用的状态还给出租方,如标的资产出现遗失、损毁等情况,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提出赔偿期内,承租方新投入的任何设施设备及装饰装修,合同期满后除可移动部分外,其他已与本项目标的房屋建筑物、地面及机器设备形成附合且不可拆除,或者虽可拆除但拆除后将导致出租方房屋、土地或设施设备受损、影响正常使用或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承租方不得拆除且须全部无偿移交给出租方,承租方不得主张任何权利。具体可移拆和保留内容,以移拆前双方现场确认为准。租赁期内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及自有资产的维护、维修及物业的管理,出租方定期或不定期对资产的完整性和维护情况进行盘点和巡查,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和整改。

4、标的资产交接要求:①出租方在收到承租押金及首年度租金后迅速与承租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承租方在收到出租方资产交付通知后,5日内完成资产交接(按照协议约定的范围和方式交付)。②费用的承担:出租标的交付前应缴纳的水电费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交付后一切因承租方使用出租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费用(包括水、电、气、电信、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③标的资产以现状进行出租和交接,若无重大变化成交租金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5、标的含税年租金起始价为人民币人民币186.#元,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终承租方。

6、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时,应认真阅读并接受竞价文件的要求,对标的物或项目进行全方位了解。

三、竞价说明

1、本次竞价活动是依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略) 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等文件。

2、意向承租方必须以不低于起始价格应价。

3、意向承租方应当严格按照本项目竞价文件规定的程序参与竞价,未按照本项目竞价文件竞价程序时间表规定的时间交纳竞买保证金,意向承租方自动失去竞价资格,不能参与竞价。

4、 是否接受联合竞价:不接受联合竞价

5、 在竞价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导致竞价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根据具体情况由组织方和行政监督部门共同商定确定,竞价活动予以中止或终止。

6、 项目中止的,当导致竞价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因素消除后,竞价活动在调整时间后继续进行。

四、竞价程序及时间安排

1、本 (略) 上报名、交纳竞价保证金、 (略) 络竞价系统报价确定承租方等相关程序。

2、交纳竞价保证金:意向承租方应在到账截止时间前将竞价 (略) 上汇入组织方指定账户。

3、确定承租方:依据项目竞价文件的规定和最高报价确定承租方。

4、时间安排:

竞价程序 时 间
交纳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30日09时30分00秒 前
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29日17时00分00秒 前
网络定时竞价起始时间 2024年10月30日09时30分00秒

5、本次竞价活动按照上述时间安排进行,如有调整将由委托方申请,监管部门核准, (略) 站发布公告。

五、 竞价资格及要求

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六、竞价文件

竞价 (略) 络竞价公告、须知、附件等。

七、办理数字证书

(略) 络竞价活动需要办理数字证书。申请人应当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及相关资料到湖南省数字 (略) (http://**)申请并办理好数字证书,并与系统中注册的账号绑定。

数字证书的办理流 (略) (略) (略) 站“交易服务—— (略) ”中的《 (略) 公 (略) 注册备案及CA办理须知》(http://**)。

数字证书的绑定流程详 (略) (略) (略) 站“交易服务—— (略) ”中的《企业绑定数字证书(CA证书)说明》(http://**)

八、竞价保证金

1、设立竞价保证金的目的,是为 (略) 场交易秩序,避免委托方和组织方因竞买人的不当行为而遭受损害。

2、委托方设定本项目竞价保证金:186.#元

3、意向承租方应在到账截止时间前将竞价保证金足额在系统汇入组织方指定账户。

4、项目成交后,未竞价成功的竞价保证金于竞价结束后3-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到意向承租方付款账户(保证金需用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自己的账户汇入组织方的保证金账户, (略) 退回)。承租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后续相关的合同签订、押金租金缴纳等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经出租方确认同意后,原路退回或者抵作部分成交价款。否则,出租方将扣除承租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

九、交易服务费的收取

项目成交后,承租方需按湘发改价费规〔2024〕292号文件 (略) (略) 支付交易服务费;承租方需按如下标准向湖南省联 (略) 支付交易服务费:以首年成交租金为基数,成交租金#元以下的(含#元)部分按2%支付;成交租金高于#元低于#元的部分按1.5%支付;成交租金高于#元的部分按1%支付。(承租方需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支付给湖南省联 (略) 的交易服务费一次性付至以下账户:账户名称:湖南省联 (略) ,开户行: (略) 雨花亭支行,账号:8112 0309 0000 #)

十、网络竞价

1、 网络竞价是指经组织方组织,各方充分沟通认可后,在锁定除价格外的其他受让条件后,意向承 (略) 络竞价系统报价,确定最高报价者为承租方的方法。

2、 (略) 络竞价采取定时竞价+延时竞价方式进行报价。意向承租方应在定时竞价60分钟内报过一次价方能成为有效竞租人,才能参与延时竞价,延时竞价5分钟应价时 (略) 络竞价系统报价(意向承租方应严格按照报价规则参加延时竞价,如在5分钟内的任一时点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此时点起再顺延5分钟,供意向承租方作新一轮竞价)。报价期间,意向承租方可多次报价。

3、首次报价不低于竞价起始价,下一轮报价应高于前一轮报价。每次报价的加价幅度为人民币#元或以上整数倍。

4、 (略) 络竞价系统的交易指令经确认后不能撤回或更改。

5、应价时间截止,最高报价的意向承租方为承租方。

6、意向承租方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 (略) 络竞价期限内收到的;

(2)报价因意 (略) 络 (略) 络竞价报价期限内收到的;

(3)报价与竞买文件不符的;

(4)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

(5)报 (略) 络竞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竞价后续手续

网络竞价产生竞得人后,经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系统生成《进场交易确认书》、《交易服务费结算通知书》,承租方可自行下载打印,并持《交易服务费结算通知书》交纳交易服务费,持《进场交易确认书》 (略) (略) 核准(盖章)。

十二、相关法律责任

(一)意向承租方须全面 (略) 络竞价文件,如有疑问可向委托方、湖南省联 (略) 、 (略) (略) 咨询。意向承租方可自行了解交易标的。竞价一经报价,即视为意向 (略) 络竞价文件及标的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承租方须按公告要求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足额缴纳合同价款,否则行政监管部门取消标的成交并按有关规定将其保证金作为 (略) 理(处理方式:保证金在扣除应支付给湖南省联 (略) 的交易服务费后支付给出租方),该标的由出租方重新委托组 (略) 络竞价。

(三)竞租人 (略) 络竞价账户安全负责,在本人以该账户正式登# (略) 络竞价之后,在竞价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竞租人本人行为;竞租人应对自己的账户信息保密,每个注册账户仅供一名竞租人使用,因竞租人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租人自行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四)因竞租人所使用的计算机遭遇软硬件故障、网络故障、安全事故(包括黑客攻击、病毒入侵等)或网络阻塞,导致竞租人无法 (略) 上交易活动的,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组织 (略) 上交易活动不因此而中止或终止。

(五)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网络故障、安全事故(包括黑客攻击、病毒入侵等)、网络阻塞或交易系统缺陷等组织方不能控制的客观因素,造成竞租人不能参与、 (略) 上交易活动的,组织方应及时向行政监管部门报告,采取补救措施,但不承担法律责任。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行政监管部门同意后,出租方授权, (略) (略) (略) 络竞价 (略) 络竞价交易期间中止、 (略) 络交易活动,并通知竞租人:

1.竞租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网络竞价交易系统因竞租人或不可抗力原因出现不可及时修复的故障, (略) 络竞价交易无法实现的;

3.网络竞价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租人, (略) 络竞价公正性的;

4.入侵系统,窃取、利用有关信息或实施非法系统操作的;

5.应当依法中 (略) 络竞价活动的其他情形。

(七)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经行政监管部门同意后,出租方可取消其承租方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1.承租方逾期或拒绝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或放弃竞租的;

2.不同竞租人之间通过串通、合谋、操纵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

3.竞租人对出租方和组织方或任何相关人员采取施加影响、行贿等不正当竞争方式,影响本项目竞价程序公正性的;

4.因竞租人提供的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等原因造成标的交易无法成交的;

5. (略) 上注册时登记的内容提供有关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6.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十三、注意事项

(一)因网络延迟问题,竞租人尽 (略) 络竞价截止前最后几秒钟内才出价,以防止系统无法及时接收到报价的情况发生。

(二)网络竞价时间以 (略) 上交易系统应用服务器显示时间为准。

(三)网络竞价成交价即为该标的的总价款,不含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按现行政策缴纳。

(四)网络竞价不成交的,应当按规定重新组织竞价。

(五) (略) 络竞价的人员,应遵守交易规则,严格按法定程序执行。

(六)未尽事宜依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办理。

行政监管部门: (略) (略) (略)
委托方: (略) 竹埠港建 (略)
组织方:湖南省联 (略) 、 (略) (略)
时 间:2024年10月15日
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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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交易公告
  • (略) 竹埠港建 (略) 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生产设备公告
  • 发布时间:2024-10-15
  • (略) 竹埠港建 (略) 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 (略) 络竞价公告

    (略) 竹埠港建 (略) 委托,湖南省联 (略) 、 (略) (略) 将对以下 (略) 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承租方及成交价格,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编号 标的名称 是否资格预审 是否有优先购买权 起始价(万元) 保证金金额(万元) 加价幅度(万元) 网络竞价起止时间 延时竞价时长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查看标的明细
    1 (略) 竹埠港建 (略) 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生产设备 186.8448 186.8448 2 2024-10-30 09:30:00 至 2024-10-30 10:30:00 5分 2024年10月30日09时30分00秒 查看

    二、本次交 (略) 络竞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交易 (略) 上注册、网上填报相关信息、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并通过资格预审(未要求进行资格预审的标的无须进行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方可参加交易活动。

    三、本次交易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

    见交易公告、交易须知、上表查看明细中的“查看”一栏及交易相关法律、文件。有意者 (略) (略) 上交易系统(http://**)查询。申请人可于2024年10月16日08时00分至2024年10月29日17时00分,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交易文件,并按上述资料规定的操作 (略) (略) 参与交易活动。

    本项目需要办理数字证书(CA锁)。注册及办理数字 (略) (略) 网站链接http://**

    四、本 (略) 上公开进行。

    1.报名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6日08时00分

    2.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9日17时00分

    3.标的查看: (略) 络竞价不组织集中看样。

    4.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五、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六、竞买申请须提供以下材料:

    自然人凭身份证;单位凭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则需提交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联系方式:

    1. (略) 竹埠港建 (略) (委托方)联系电话:#

    2. (略) (略) (略) (行政监管)联系电话:(0731)#

    3. (略) (略) 联系电话:(0731)#

    4.湖南省联 (略) 联系电话:#(徐女士)

    5.网络交易系统操作咨询 联系电话:(0731)#

    八、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标的由两部分组成,具体如下:

    1、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项 (略) (略) 荷塘街道竹埠村,规划总用地约160亩,包括 (略) (略) 湘潭重金属 (略) 享有权属的约138亩工业用地(出租方已租赁取得上述土地的使用权),其余用 (略) 道路,土地情况为污染管控地块。地上建构筑物为出租方自建钢结构厂房和棚架共计约5785㎡,未办理权证。

    2、生产设备。生产设 (略) 竹埠 (略) 的2栋厂房内,并配备相应的设备电控房,主要生产设备有建筑垃圾成套设备(大破碎机)和全自动砌块成型机生产线成套设备,具体设备情况及明细详见现场实物和评估报告清单。

    九、项目(标的)出租起始价

    标的含税年租金起始价为人民币186.#元,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终承租方。

    十、项目(标的)的其他情况

    1、本项目于2016年建成投产,厂房及设施设备比较陈旧,部分设备已经锈蚀,出租方按标的现状出租,不保证厂房及设施设备可用性、可靠性、符合性,其维修维护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

    2、出租标的内有原租户两条洗沙生产线设备、配套设施及原辅材料,出租方按现状出租,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须配合出租方完成相关 (略) 置工作。

    3、公司原股东在本标的项目现场存放了部分未 (略) 置的成品等物料,需占用部分场地直至上述成品等物料售出或搬离,承租人需按此现状接收标的项目。

    4、部分出租土地为竹埠港“退二进三”完成征收工作的国有建设用地,目前该场地已调整和退出污染地块名录,但根据环保和城管部门场地建设的相关要求,若恢复场地的生产经营,需委托专业机构编制场地专项环境风险管 (略) (略) 备案,在应急管理部门办理安全生产评估审核,同时需要按照专项环境风险管控方案、安全评估方案等要求落实相关管控措施。上述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出租土地为污染管控地块和暂未开发利用土地,其远期规划为商住及公共用地,租赁期内如遇行业管理政策调整、规划 (略) 域开发等不可抗力因素,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收回该租赁土地及房产。解除合同、收回资产不视为出租方违约,出租方不对此承担补偿或赔偿责任。如遇上述情况,出租方将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承租方做好搬迁工作,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并承诺服从出租方的安排。

    6、本项目可能因噪音、扬尘、污水等对周边居民或组织的生产生活造成不利影响,承租方须按国家规定做好隔音降噪、除尘、净化等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指标符合国家规定,并自行解决居民或组织反映的任何问题,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出租方为此协调相关部门、受 (略) 罚、参加有关诉讼而支出的任何罚款、补偿、赔偿及工作费用。

    十一、承租要求

    1、本项目成交后,承租方须于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将押金(即成交的年租金)及首年租金缴纳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逾期未签订合同和缴纳相关费用的,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将扣除承租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并取消承租方承租资格。承租方需在每一租赁年度末前30日内缴纳下一租赁年度租金。

    2、本项目租赁期限为5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从第三年起,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上递增5%。

    3、鉴于经营场地需完善相关手续并全面整修,且设施设备需重新保养维护,出租方在第一租赁年度内可以考虑给予承租方一定期限的腾退和生产准备期(具体时长视承租人后期投入等实际情况签订正式租赁协议进行确定)。

    4、如自然人竞租成功的,须按要求成立法人机构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协议,取得相应经营所需的资质、行政许可、证照等履行协议约定内容。

    5、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须按要求接收和承担湘潭 (略) 的建 (略) 置任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租赁合同期满前,如双方无续租意愿,则一方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另一方,承租方须在租赁期届满后一个月内完成场地腾退工作,并与出租方结清所有费用和办理移交手续。逾期未腾退的,出租方有 (略) 置承租方资产并无须通知承租方到场,出租方清理、处理该等物品产生的费用、所造成的损失以及将该资产恢复原状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腾退完成前出租方按照合同约定租赁价格继续收取租金,在腾退完成且无扣除承租押金的任何事项后,承租押金由出租方无息退还。

    7、承租方在租赁期内须合法、规范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违规 (略) (略) 置资质的危废、有害物质等。必须从事与用地规划意见许可的用途相一致的业态,需含建筑垃圾回收、处置、加工、综合利用等或相近业态类别(具体以生态环保、城管执法等政府职能部门的最终要求为准)。所需的相关审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登记、生产许可、排污许可、环评、建 (略) 置核准等资质、证照、行政许可)按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自行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如须出租方配合办理的,出租方可配合相关工作,但不作为出租方必须履行的义务。承租方在租赁期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行承担生产经营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等所有风险。

    8、承租方承租标的后,不得将标的资产擅自整体或部分转租,若确需将标的资产分租给第三方,承租方须事先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将分租的合同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分租。

    9、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相关建构筑物,确需对场地进行修缮改造、安装或升级生产经营设备等,在符合相关地块管控要求、政策要求及不降低出租方原有房屋、设施设备等的功能和价值及不影响安全的前提下,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承租方自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建设、改造并承担费用。

    10、本项目成交后,租赁合同期内承租方应妥善保管和维护标的资产,在租赁前移交时应充分了解标的资产的情况,合同到期或终止后承租方按照出租方交付的资产可正常使用的状态还给出租方,如标的资产出现遗失、损毁等情况,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提出赔偿。租赁期内,承租方新投入的任何设施设备及装饰装修,合同期满后除可移动部分外,其他已与本项目标的房屋建筑物、地面及机器设备形成附合且不可拆除,或者虽可拆除但拆除后将导致出租方房屋、土地或设施设备受损、影响正常使用或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承租方不得拆除且须全部无偿移交给出租方,承租方不得主张任何权利。具体可移拆和保留内容,以移拆前双方现场确认为准。

    11、租赁期内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及自有资产的维护、维修及物业的管理,出租方定期或不定期对资产的完整性和维护情况进行盘点和巡查,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和整改。

    十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出租方在收到承租押金及首年租金后迅速与承租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承租方在收到出租方资产交付通知后,5日内完成资产交接(按照协议约定的范围和方式交付)。

    2、费用的承担:出租标的交付前应缴纳的水电费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交付后一切因承租方使用出租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费用(包括水、电、气、电信、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3、标的资产以现状进行出租和交接,若无重大变化成交租金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十三、特别声明:

    1.本项目公告期自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29日(10个工作日),请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联系湖南省联 (略) 并提交相关资料(联系人:徐女士,联系方式:#)。

    2.保证金逾期不到账的,湖南省联 (略) 、 (略) (略) 不予受理,所造成的所有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3.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湖南省联 (略) 、 (略) (略) 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 (略) (略) (略) 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 (略) (略) 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承租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竞买该项目及项目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湖南省联 (略) 、 (略) (略) 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意向承租 (略) (略) 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交易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租赁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委托方: (略) 竹埠港建 (略)
    行政监管部门: (略) (略) (略)
    组织方:湖南省联 (略) 、 (略) (略)
    时 间:2024年10月15日

    相关附件:

    租赁合同.pdf

    评估报告.pdf

    进场申请书.pdf

    内部决议.pdf

    标的情况说明.pdf

    受理登记表.pdf

    出租方营业执照.jpg

    备案表.pdf

    批复.pdf

(略) 竹埠港建 (略) 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 (略) 络竞价公告

(略) 竹埠港建 (略) 委托,湖南省联 (略) 、 (略) (略) 将对以下 (略) 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承租方及成交价格,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编号 标的名称 是否资格预审 是否有优先购买权 起始价(万元) 保证金金额(万元) 加价幅度(万元) 网络竞价起止时间 延时竞价时长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查看标的明细
1 (略) 竹埠港建 (略) 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生产设备 186.8448 186.8448 2 2024-10-30 09:30:00 至 2024-10-30 10:30:00 5分 2024年10月30日09时30分00秒 查看

二、本次交 (略) 络竞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交易 (略) 上注册、网上填报相关信息、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并通过资格预审(未要求进行资格预审的标的无须进行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方可参加交易活动。

三、本次交易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

见交易公告、交易须知、上表查看明细中的“查看”一栏及交易相关法律、文件。有意者 (略) (略) 上交易系统(http://**)查询。申请人可于2024年10月16日08时00分至2024年10月29日17时00分,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交易文件,并按上述资料规定的操作 (略) (略) 参与交易活动。

本项目需要办理数字证书(CA锁)。注册及办理数字 (略) (略) 网站链接http://**

四、本 (略) 上公开进行。

1.报名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6日08时00分

2.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9日17时00分

3.标的查看: (略) 络竞价不组织集中看样。

4.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五、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六、竞买申请须提供以下材料:

自然人凭身份证;单位凭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则需提交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联系方式:

1. (略) 竹埠港建 (略) (委托方)联系电话:#

2. (略) (略) (略) (行政监管)联系电话:(0731)#

3. (略) (略) 联系电话:(0731)#

4.湖南省联 (略) 联系电话:#(徐女士)

5.网络交易系统操作咨询 联系电话:(0731)#

八、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标的由两部分组成,具体如下:

1、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项 (略) (略) 荷塘街道竹埠村,规划总用地约160亩,包括 (略) (略) 湘潭重金属 (略) 享有权属的约138亩工业用地(出租方已租赁取得上述土地的使用权),其余用 (略) 道路,土地情况为污染管控地块。地上建构筑物为出租方自建钢结构厂房和棚架共计约5785㎡,未办理权证。

2、生产设备。生产设 (略) 竹埠 (略) 的2栋厂房内,并配备相应的设备电控房,主要生产设备有建筑垃圾成套设备(大破碎机)和全自动砌块成型机生产线成套设备,具体设备情况及明细详见现场实物和评估报告清单。

九、项目(标的)出租起始价

标的含税年租金起始价为人民币186.#元,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终承租方。

十、项目(标的)的其他情况

1、本项目于2016年建成投产,厂房及设施设备比较陈旧,部分设备已经锈蚀,出租方按标的现状出租,不保证厂房及设施设备可用性、可靠性、符合性,其维修维护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

2、出租标的内有原租户两条洗沙生产线设备、配套设施及原辅材料,出租方按现状出租,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须配合出租方完成相关 (略) 置工作。

3、公司原股东在本标的项目现场存放了部分未 (略) 置的成品等物料,需占用部分场地直至上述成品等物料售出或搬离,承租人需按此现状接收标的项目。

4、部分出租土地为竹埠港“退二进三”完成征收工作的国有建设用地,目前该场地已调整和退出污染地块名录,但根据环保和城管部门场地建设的相关要求,若恢复场地的生产经营,需委托专业机构编制场地专项环境风险管 (略) (略) 备案,在应急管理部门办理安全生产评估审核,同时需要按照专项环境风险管控方案、安全评估方案等要求落实相关管控措施。上述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出租土地为污染管控地块和暂未开发利用土地,其远期规划为商住及公共用地,租赁期内如遇行业管理政策调整、规划 (略) 域开发等不可抗力因素,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收回该租赁土地及房产。解除合同、收回资产不视为出租方违约,出租方不对此承担补偿或赔偿责任。如遇上述情况,出租方将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承租方做好搬迁工作,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并承诺服从出租方的安排。

6、本项目可能因噪音、扬尘、污水等对周边居民或组织的生产生活造成不利影响,承租方须按国家规定做好隔音降噪、除尘、净化等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指标符合国家规定,并自行解决居民或组织反映的任何问题,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出租方为此协调相关部门、受 (略) 罚、参加有关诉讼而支出的任何罚款、补偿、赔偿及工作费用。

十一、承租要求

1、本项目成交后,承租方须于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将押金(即成交的年租金)及首年租金缴纳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逾期未签订合同和缴纳相关费用的,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将扣除承租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并取消承租方承租资格。承租方需在每一租赁年度末前30日内缴纳下一租赁年度租金。

2、本项目租赁期限为5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从第三年起,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上递增5%。

3、鉴于经营场地需完善相关手续并全面整修,且设施设备需重新保养维护,出租方在第一租赁年度内可以考虑给予承租方一定期限的腾退和生产准备期(具体时长视承租人后期投入等实际情况签订正式租赁协议进行确定)。

4、如自然人竞租成功的,须按要求成立法人机构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协议,取得相应经营所需的资质、行政许可、证照等履行协议约定内容。

5、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须按要求接收和承担湘潭 (略) 的建 (略) 置任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租赁合同期满前,如双方无续租意愿,则一方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另一方,承租方须在租赁期届满后一个月内完成场地腾退工作,并与出租方结清所有费用和办理移交手续。逾期未腾退的,出租方有 (略) 置承租方资产并无须通知承租方到场,出租方清理、处理该等物品产生的费用、所造成的损失以及将该资产恢复原状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腾退完成前出租方按照合同约定租赁价格继续收取租金,在腾退完成且无扣除承租押金的任何事项后,承租押金由出租方无息退还。

7、承租方在租赁期内须合法、规范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违规 (略) (略) 置资质的危废、有害物质等。必须从事与用地规划意见许可的用途相一致的业态,需含建筑垃圾回收、处置、加工、综合利用等或相近业态类别(具体以生态环保、城管执法等政府职能部门的最终要求为准)。所需的相关审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登记、生产许可、排污许可、环评、建 (略) 置核准等资质、证照、行政许可)按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自行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如须出租方配合办理的,出租方可配合相关工作,但不作为出租方必须履行的义务。承租方在租赁期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行承担生产经营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等所有风险。

8、承租方承租标的后,不得将标的资产擅自整体或部分转租,若确需将标的资产分租给第三方,承租方须事先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将分租的合同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分租。

9、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相关建构筑物,确需对场地进行修缮改造、安装或升级生产经营设备等,在符合相关地块管控要求、政策要求及不降低出租方原有房屋、设施设备等的功能和价值及不影响安全的前提下,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承租方自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建设、改造并承担费用。

10、本项目成交后,租赁合同期内承租方应妥善保管和维护标的资产,在租赁前移交时应充分了解标的资产的情况,合同到期或终止后承租方按照出租方交付的资产可正常使用的状态还给出租方,如标的资产出现遗失、损毁等情况,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提出赔偿。租赁期内,承租方新投入的任何设施设备及装饰装修,合同期满后除可移动部分外,其他已与本项目标的房屋建筑物、地面及机器设备形成附合且不可拆除,或者虽可拆除但拆除后将导致出租方房屋、土地或设施设备受损、影响正常使用或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承租方不得拆除且须全部无偿移交给出租方,承租方不得主张任何权利。具体可移拆和保留内容,以移拆前双方现场确认为准。

11、租赁期内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及自有资产的维护、维修及物业的管理,出租方定期或不定期对资产的完整性和维护情况进行盘点和巡查,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和整改。

十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出租方在收到承租押金及首年租金后迅速与承租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承租方在收到出租方资产交付通知后,5日内完成资产交接(按照协议约定的范围和方式交付)。

2、费用的承担:出租标的交付前应缴纳的水电费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交付后一切因承租方使用出租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费用(包括水、电、气、电信、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3、标的资产以现状进行出租和交接,若无重大变化成交租金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十三、特别声明:

1.本项目公告期自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29日(10个工作日),请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联系湖南省联 (略) 并提交相关资料(联系人:徐女士,联系方式:#)。

2.保证金逾期不到账的,湖南省联 (略) 、 (略) (略) 不予受理,所造成的所有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3.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湖南省联 (略) 、 (略) (略) 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 (略) (略) (略) 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 (略) (略) 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承租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竞买该项目及项目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湖南省联 (略) 、 (略) (略) 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意向承租 (略) (略) 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交易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租赁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委托方: (略) 竹埠港建 (略)
行政监管部门: (略) (略) (略)
组织方:湖南省联 (略) 、 (略) (略)
时 间:2024年10月15日
产权交易须知
  • 湘潭市竹埠港建筑垃圾再利用有限公司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生产设备须知
  • 发布时间:2024-10-15
  • (略) 竹埠港建 (略) 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 (略) 络竞价须知

    现发 (略) 络竞价须知如下:

    一、定义和释义

    1定义

    本项目: (略) 竹埠港建 (略) 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生产设备

    委托方: (略) 竹埠港建 (略)

    行政监管部门: (略) (略) (略)

    组织方:指湖南省联 (略) 、 (略) (略) 。

    意向承租方(竞租人):指接受本项目竞价文件,报名参与竞价活动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承租方: (略) 络竞价的最高报价者。

    竞价文件:指委托方和组织方共同发布的关于竞价要求和程序的文件, (略) 络竞价公告、须知、附件等。

    到账截止时间:指意向承租方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到达组织方指定账户的截止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指意向承租方按竞价文件要求报名的截止时间。

    2 释义

    (1)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所提及的条款和附件指本竞价须知的条款和附件。项目竞价文件皆提供中文文本。

    (2) 本次项目竞价文件提及的时间皆为北京时间,货币指人民币。

    二、项目简介

    1、标的基本情况:出租标的由两部分组成,具体如下:

    (1)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项 (略) (略) 荷塘街道竹埠村,规划总用地约160亩,包括 (略) (略) 湘潭重金属 (略) 享有权属的约138亩工业用地(出租方已租赁取得上述土地的使用权),其余用 (略) 道路,土地情况为污染管控地块。地上建构筑物为出租方自建钢结构厂房和棚架共计约5785㎡,未办理权证。

    (2)生产设备。生产设 (略) 竹埠 (略) 的2栋厂房内,并配备相应的设备电控房,主要生产设备有建筑垃圾成套设备(大破碎机)和全自动砌块成型机生产线成套设备,具体设备情况及明细详见现场实物和评估报告清单。

    2、项目(标的)的其他情况:①本项目于2016年建成投产,厂房及设施设备比较陈旧,部分设备已经锈蚀,出租方按标的现状出租,不保证厂房及设施设备可用性、可靠性、符合性,其维修维护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②出租标的内有原租户两条洗沙生产线设备、配套设施及原辅材料,出租方按现状出租,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须配合出租方完成相关 (略) 置工作。③公司原股东在本标的项目现场存放了部分未 (略) 置的成品等物料,需占用部分场地直至上述成品等物料售出或搬离,承租人需按此现状接收标的项目。④部分出租土地为竹埠港“退二进三”完成征收工作的国有建设用地,目前该场地已调整和退出污染地块名录,但根据环保和城管部门场地建设的相关要求,若恢复场地的生产经营,需委托专业机构编制场地专项环境风险管 (略) (略) 备案,在应急管理部门办理安全生产评估审核,同时需要按照专项环境风险管控方案、安全评估方案等要求落实相关管控措施。上述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⑤出租土地为污染管控地块和暂未开发利用土地,其远期规划为商住及公共用地,租赁期内如遇行业管理政策调整、规划 (略) 域开发等不可抗力因素,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收回该租赁土地及房产。解除合同、收回资产不视为出租方违约,出租方不对此承担补偿或赔偿责任。如遇上述情况,出租方将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承租方做好搬迁工作,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并承诺服从出租方的安排。⑥本项目可能因噪音、扬尘、污水等对周边居民或组织的生产生活造成不利影响,承租方须按国家规定做好隔音降噪、除尘、净化等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指标符合国家规定,并自行解决居民或组织反映的任何问题,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出租方为此协调相关部门、受 (略) 罚、参加有关诉讼而支出的任何罚款、补偿、赔偿及工作费用。

    3、承租要求:①本项目成交后,承租方须于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将押金(即成交的年租金)及首年度租金缴纳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逾期未签订合同和缴纳相关费用的,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将扣除承租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并取消承租方承租资格。承租方需在每一租赁年度末前30日内缴纳下一租赁年度租金。②本项目租赁期限为5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从第三年起,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上递增5%。③鉴于经营场地需完善相关手续并全面整修,且设施设备需重新保养维护,出租方在第一租赁年度内可以考虑给予承租方一定期限的腾退和生产准备期(具体时长视承租人后期投入等实际情况签订正式租赁协议进行确定)。④如自然人竞租成功的,须按要求成立法人机构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协议,取得相应经营所需的资质、行政许可、证照等履行协议约定内容。⑤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须按要求接收和承担湘潭 (略) 的建 (略) 置任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⑥租赁合同期满前,如双方无续租意愿,则一方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另一方,承租方须在租赁期届满后一个月内完成场地腾退工作,并与出租方结清所有费用和办理移交手续。逾期未腾退的,出租方有 (略) 置承租方资产并无须通知承租方到场,出租方清理、处理该等物品产生的费用、所造成的损失以及将该资产恢复原状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腾退完成前出租方按照合同约定租赁价格继续收取租金,在腾退完成且无扣除承租押金的任何事项后,承租押金由出租方无息退还。⑦承租方在租赁期内须合法、规范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违规 (略) (略) 置资质的危废、有害物质等。必须从事与用地规划意见许可的用途相一致的业态,需含建筑垃圾回收、处置、加工、综合利用等或相近业态类别(具体以生态环保、城管执法等政府职能部门的最终要求为准)。所需的相关审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登记、生产许可、排污许可、环评、建 (略) 置核准等资质、证照、行政许可)按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自行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如须出租方配合办理的,出租方可配合相关工作,但不作为出租方必须履行的义务。承租方在租赁期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行承担生产经营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等所有风险。⑧承租方承租标的后,不得将标的资产擅自整体或部分转租,若确需将标的资产分租给第三方,承租方须事先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将分租的合同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分租。⑨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相关建构筑物,确需对场地进行修缮改造、安装或升级生产经营设备等,在符合相关地块管控要求、政策要求及不降低出租方原有房屋、设施设备等的功能和价值及不影响安全的前提下,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承租方自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建设、改造并承担费用。⑩本项目成交后,租赁合同期内承租方应妥善保管和维护标的资产,在租赁前移交时应充分了解标的资产的情况,合同到期或终止后承租方按照出租方交付的资产可正常使用的状态还给出租方,如标的资产出现遗失、损毁等情况,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提出赔偿期内,承租方新投入的任何设施设备及装饰装修,合同期满后除可移动部分外,其他已与本项目标的房屋建筑物、地面及机器设备形成附合且不可拆除,或者虽可拆除但拆除后将导致出租方房屋、土地或设施设备受损、影响正常使用或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承租方不得拆除且须全部无偿移交给出租方,承租方不得主张任何权利。具体可移拆和保留内容,以移拆前双方现场确认为准。租赁期内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及自有资产的维护、维修及物业的管理,出租方定期或不定期对资产的完整性和维护情况进行盘点和巡查,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和整改。

    4、标的资产交接要求:①出租方在收到承租押金及首年度租金后迅速与承租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承租方在收到出租方资产交付通知后,5日内完成资产交接(按照协议约定的范围和方式交付)。②费用的承担:出租标的交付前应缴纳的水电费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交付后一切因承租方使用出租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费用(包括水、电、气、电信、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③标的资产以现状进行出租和交接,若无重大变化成交租金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5、标的含税年租金起始价为人民币人民币186.#元,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终承租方。

    6、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时,应认真阅读并接受竞价文件的要求,对标的物或项目进行全方位了解。

    三、竞价说明

    1、本次竞价活动是依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略) 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等文件。

    2、意向承租方必须以不低于起始价格应价。

    3、意向承租方应当严格按照本项目竞价文件规定的程序参与竞价,未按照本项目竞价文件竞价程序时间表规定的时间交纳竞买保证金,意向承租方自动失去竞价资格,不能参与竞价。

    4、 是否接受联合竞价:不接受联合竞价

    5、 在竞价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导致竞价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根据具体情况由组织方和行政监督部门共同商定确定,竞价活动予以中止或终止。

    6、 项目中止的,当导致竞价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因素消除后,竞价活动在调整时间后继续进行。

    四、竞价程序及时间安排

    1、本 (略) 上报名、交纳竞价保证金、 (略) 络竞价系统报价确定承租方等相关程序。

    2、交纳竞价保证金:意向承租方应在到账截止时间前将竞价 (略) 上汇入组织方指定账户。

    3、确定承租方:依据项目竞价文件的规定和最高报价确定承租方。

    4、时间安排:

    竞价程序 时 间
    交纳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30日09时30分00秒 前
    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29日17时00分00秒 前
    网络定时竞价起始时间 2024年10月30日09时30分00秒

    5、本次竞价活动按照上述时间安排进行,如有调整将由委托方申请,监管部门核准, (略) 站发布公告。

    五、 竞价资格及要求

    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六、竞价文件

    竞价 (略) 络竞价公告、须知、附件等。

    七、办理数字证书

    (略) 络竞价活动需要办理数字证书。申请人应当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及相关资料到湖南省数字 (略) (http://**)申请并办理好数字证书,并与系统中注册的账号绑定。

    数字证书的办理流 (略) (略) (略) 站“交易服务—— (略) ”中的《 (略) 公 (略) 注册备案及CA办理须知》(http://**)。

    数字证书的绑定流程详 (略) (略) (略) 站“交易服务—— (略) ”中的《企业绑定数字证书(CA证书)说明》(http://**)

    八、竞价保证金

    1、设立竞价保证金的目的,是为 (略) 场交易秩序,避免委托方和组织方因竞买人的不当行为而遭受损害。

    2、委托方设定本项目竞价保证金:186.#元

    3、意向承租方应在到账截止时间前将竞价保证金足额在系统汇入组织方指定账户。

    4、项目成交后,未竞价成功的竞价保证金于竞价结束后3-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到意向承租方付款账户(保证金需用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自己的账户汇入组织方的保证金账户, (略) 退回)。承租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后续相关的合同签订、押金租金缴纳等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经出租方确认同意后,原路退回或者抵作部分成交价款。否则,出租方将扣除承租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

    九、交易服务费的收取

    项目成交后,承租方需按湘发改价费规〔2024〕292号文件 (略) (略) 支付交易服务费;承租方需按如下标准向湖南省联 (略) 支付交易服务费:以首年成交租金为基数,成交租金#元以下的(含#元)部分按2%支付;成交租金高于#元低于#元的部分按1.5%支付;成交租金高于#元的部分按1%支付。(承租方需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支付给湖南省联 (略) 的交易服务费一次性付至以下账户:账户名称:湖南省联 (略) ,开户行: (略) 雨花亭支行,账号:8112 0309 0000 #)

    十、网络竞价

    1、 网络竞价是指经组织方组织,各方充分沟通认可后,在锁定除价格外的其他受让条件后,意向承 (略) 络竞价系统报价,确定最高报价者为承租方的方法。

    2、 (略) 络竞价采取定时竞价+延时竞价方式进行报价。意向承租方应在定时竞价60分钟内报过一次价方能成为有效竞租人,才能参与延时竞价,延时竞价5分钟应价时 (略) 络竞价系统报价(意向承租方应严格按照报价规则参加延时竞价,如在5分钟内的任一时点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此时点起再顺延5分钟,供意向承租方作新一轮竞价)。报价期间,意向承租方可多次报价。

    3、首次报价不低于竞价起始价,下一轮报价应高于前一轮报价。每次报价的加价幅度为人民币#元或以上整数倍。

    4、 (略) 络竞价系统的交易指令经确认后不能撤回或更改。

    5、应价时间截止,最高报价的意向承租方为承租方。

    6、意向承租方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 (略) 络竞价期限内收到的;

    (2)报价因意 (略) 络 (略) 络竞价报价期限内收到的;

    (3)报价与竞买文件不符的;

    (4)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

    (5)报 (略) 络竞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竞价后续手续

    网络竞价产生竞得人后,经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系统生成《进场交易确认书》、《交易服务费结算通知书》,承租方可自行下载打印,并持《交易服务费结算通知书》交纳交易服务费,持《进场交易确认书》 (略) (略) 核准(盖章)。

    十二、相关法律责任

    (一)意向承租方须全面 (略) 络竞价文件,如有疑问可向委托方、湖南省联 (略) 、 (略) (略) 咨询。意向承租方可自行了解交易标的。竞价一经报价,即视为意向 (略) 络竞价文件及标的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承租方须按公告要求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足额缴纳合同价款,否则行政监管部门取消标的成交并按有关规定将其保证金作为 (略) 理(处理方式:保证金在扣除应支付给湖南省联 (略) 的交易服务费后支付给出租方),该标的由出租方重新委托组 (略) 络竞价。

    (三)竞租人 (略) 络竞价账户安全负责,在本人以该账户正式登# (略) 络竞价之后,在竞价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竞租人本人行为;竞租人应对自己的账户信息保密,每个注册账户仅供一名竞租人使用,因竞租人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租人自行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四)因竞租人所使用的计算机遭遇软硬件故障、网络故障、安全事故(包括黑客攻击、病毒入侵等)或网络阻塞,导致竞租人无法 (略) 上交易活动的,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组织 (略) 上交易活动不因此而中止或终止。

    (五)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网络故障、安全事故(包括黑客攻击、病毒入侵等)、网络阻塞或交易系统缺陷等组织方不能控制的客观因素,造成竞租人不能参与、 (略) 上交易活动的,组织方应及时向行政监管部门报告,采取补救措施,但不承担法律责任。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行政监管部门同意后,出租方授权, (略) (略) (略) 络竞价 (略) 络竞价交易期间中止、 (略) 络交易活动,并通知竞租人:

    1.竞租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网络竞价交易系统因竞租人或不可抗力原因出现不可及时修复的故障, (略) 络竞价交易无法实现的;

    3.网络竞价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租人, (略) 络竞价公正性的;

    4.入侵系统,窃取、利用有关信息或实施非法系统操作的;

    5.应当依法中 (略) 络竞价活动的其他情形。

    (七)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经行政监管部门同意后,出租方可取消其承租方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1.承租方逾期或拒绝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或放弃竞租的;

    2.不同竞租人之间通过串通、合谋、操纵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

    3.竞租人对出租方和组织方或任何相关人员采取施加影响、行贿等不正当竞争方式,影响本项目竞价程序公正性的;

    4.因竞租人提供的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等原因造成标的交易无法成交的;

    5. (略) 上注册时登记的内容提供有关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6.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十三、注意事项

    (一)因网络延迟问题,竞租人尽 (略) 络竞价截止前最后几秒钟内才出价,以防止系统无法及时接收到报价的情况发生。

    (二)网络竞价时间以 (略) 上交易系统应用服务器显示时间为准。

    (三)网络竞价成交价即为该标的的总价款,不含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按现行政策缴纳。

    (四)网络竞价不成交的,应当按规定重新组织竞价。

    (五) (略) 络竞价的人员,应遵守交易规则,严格按法定程序执行。

    (六)未尽事宜依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办理。

    行政监管部门: (略) (略) (略)
    委托方: (略) 竹埠港建 (略)
    组织方:湖南省联 (略) 、 (略) (略)
    时 间:2024年10月15日

(略) 竹埠港建 (略) 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 (略) 络竞价须知

现发 (略) 络竞价须知如下:

一、定义和释义

1定义

本项目: (略) 竹埠港建 (略) 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生产设备

委托方: (略) 竹埠港建 (略)

行政监管部门: (略) (略) (略)

组织方:指湖南省联 (略) 、 (略) (略) 。

意向承租方(竞租人):指接受本项目竞价文件,报名参与竞价活动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承租方: (略) 络竞价的最高报价者。

竞价文件:指委托方和组织方共同发布的关于竞价要求和程序的文件, (略) 络竞价公告、须知、附件等。

到账截止时间:指意向承租方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到达组织方指定账户的截止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指意向承租方按竞价文件要求报名的截止时间。

2 释义

(1)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所提及的条款和附件指本竞价须知的条款和附件。项目竞价文件皆提供中文文本。

(2) 本次项目竞价文件提及的时间皆为北京时间,货币指人民币。

二、项目简介

1、标的基本情况:出租标的由两部分组成,具体如下:

(1)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项 (略) (略) 荷塘街道竹埠村,规划总用地约160亩,包括 (略) (略) 湘潭重金属 (略) 享有权属的约138亩工业用地(出租方已租赁取得上述土地的使用权),其余用 (略) 道路,土地情况为污染管控地块。地上建构筑物为出租方自建钢结构厂房和棚架共计约5785㎡,未办理权证。

(2)生产设备。生产设 (略) 竹埠 (略) 的2栋厂房内,并配备相应的设备电控房,主要生产设备有建筑垃圾成套设备(大破碎机)和全自动砌块成型机生产线成套设备,具体设备情况及明细详见现场实物和评估报告清单。

2、项目(标的)的其他情况:①本项目于2016年建成投产,厂房及设施设备比较陈旧,部分设备已经锈蚀,出租方按标的现状出租,不保证厂房及设施设备可用性、可靠性、符合性,其维修维护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②出租标的内有原租户两条洗沙生产线设备、配套设施及原辅材料,出租方按现状出租,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须配合出租方完成相关 (略) 置工作。③公司原股东在本标的项目现场存放了部分未 (略) 置的成品等物料,需占用部分场地直至上述成品等物料售出或搬离,承租人需按此现状接收标的项目。④部分出租土地为竹埠港“退二进三”完成征收工作的国有建设用地,目前该场地已调整和退出污染地块名录,但根据环保和城管部门场地建设的相关要求,若恢复场地的生产经营,需委托专业机构编制场地专项环境风险管 (略) (略) 备案,在应急管理部门办理安全生产评估审核,同时需要按照专项环境风险管控方案、安全评估方案等要求落实相关管控措施。上述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⑤出租土地为污染管控地块和暂未开发利用土地,其远期规划为商住及公共用地,租赁期内如遇行业管理政策调整、规划 (略) 域开发等不可抗力因素,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收回该租赁土地及房产。解除合同、收回资产不视为出租方违约,出租方不对此承担补偿或赔偿责任。如遇上述情况,出租方将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承租方做好搬迁工作,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并承诺服从出租方的安排。⑥本项目可能因噪音、扬尘、污水等对周边居民或组织的生产生活造成不利影响,承租方须按国家规定做好隔音降噪、除尘、净化等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指标符合国家规定,并自行解决居民或组织反映的任何问题,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出租方为此协调相关部门、受 (略) 罚、参加有关诉讼而支出的任何罚款、补偿、赔偿及工作费用。

3、承租要求:①本项目成交后,承租方须于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将押金(即成交的年租金)及首年度租金缴纳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逾期未签订合同和缴纳相关费用的,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将扣除承租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并取消承租方承租资格。承租方需在每一租赁年度末前30日内缴纳下一租赁年度租金。②本项目租赁期限为5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从第三年起,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上递增5%。③鉴于经营场地需完善相关手续并全面整修,且设施设备需重新保养维护,出租方在第一租赁年度内可以考虑给予承租方一定期限的腾退和生产准备期(具体时长视承租人后期投入等实际情况签订正式租赁协议进行确定)。④如自然人竞租成功的,须按要求成立法人机构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协议,取得相应经营所需的资质、行政许可、证照等履行协议约定内容。⑤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须按要求接收和承担湘潭 (略) 的建 (略) 置任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⑥租赁合同期满前,如双方无续租意愿,则一方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另一方,承租方须在租赁期届满后一个月内完成场地腾退工作,并与出租方结清所有费用和办理移交手续。逾期未腾退的,出租方有 (略) 置承租方资产并无须通知承租方到场,出租方清理、处理该等物品产生的费用、所造成的损失以及将该资产恢复原状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腾退完成前出租方按照合同约定租赁价格继续收取租金,在腾退完成且无扣除承租押金的任何事项后,承租押金由出租方无息退还。⑦承租方在租赁期内须合法、规范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违规 (略) (略) 置资质的危废、有害物质等。必须从事与用地规划意见许可的用途相一致的业态,需含建筑垃圾回收、处置、加工、综合利用等或相近业态类别(具体以生态环保、城管执法等政府职能部门的最终要求为准)。所需的相关审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登记、生产许可、排污许可、环评、建 (略) 置核准等资质、证照、行政许可)按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自行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如须出租方配合办理的,出租方可配合相关工作,但不作为出租方必须履行的义务。承租方在租赁期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行承担生产经营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等所有风险。⑧承租方承租标的后,不得将标的资产擅自整体或部分转租,若确需将标的资产分租给第三方,承租方须事先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将分租的合同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分租。⑨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相关建构筑物,确需对场地进行修缮改造、安装或升级生产经营设备等,在符合相关地块管控要求、政策要求及不降低出租方原有房屋、设施设备等的功能和价值及不影响安全的前提下,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承租方自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建设、改造并承担费用。⑩本项目成交后,租赁合同期内承租方应妥善保管和维护标的资产,在租赁前移交时应充分了解标的资产的情况,合同到期或终止后承租方按照出租方交付的资产可正常使用的状态还给出租方,如标的资产出现遗失、损毁等情况,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提出赔偿期内,承租方新投入的任何设施设备及装饰装修,合同期满后除可移动部分外,其他已与本项目标的房屋建筑物、地面及机器设备形成附合且不可拆除,或者虽可拆除但拆除后将导致出租方房屋、土地或设施设备受损、影响正常使用或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承租方不得拆除且须全部无偿移交给出租方,承租方不得主张任何权利。具体可移拆和保留内容,以移拆前双方现场确认为准。租赁期内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及自有资产的维护、维修及物业的管理,出租方定期或不定期对资产的完整性和维护情况进行盘点和巡查,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和整改。

4、标的资产交接要求:①出租方在收到承租押金及首年度租金后迅速与承租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承租方在收到出租方资产交付通知后,5日内完成资产交接(按照协议约定的范围和方式交付)。②费用的承担:出租标的交付前应缴纳的水电费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交付后一切因承租方使用出租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费用(包括水、电、气、电信、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③标的资产以现状进行出租和交接,若无重大变化成交租金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5、标的含税年租金起始价为人民币人民币186.#元,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终承租方。

6、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时,应认真阅读并接受竞价文件的要求,对标的物或项目进行全方位了解。

三、竞价说明

1、本次竞价活动是依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略) 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等文件。

2、意向承租方必须以不低于起始价格应价。

3、意向承租方应当严格按照本项目竞价文件规定的程序参与竞价,未按照本项目竞价文件竞价程序时间表规定的时间交纳竞买保证金,意向承租方自动失去竞价资格,不能参与竞价。

4、 是否接受联合竞价:不接受联合竞价

5、 在竞价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导致竞价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根据具体情况由组织方和行政监督部门共同商定确定,竞价活动予以中止或终止。

6、 项目中止的,当导致竞价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因素消除后,竞价活动在调整时间后继续进行。

四、竞价程序及时间安排

1、本 (略) 上报名、交纳竞价保证金、 (略) 络竞价系统报价确定承租方等相关程序。

2、交纳竞价保证金:意向承租方应在到账截止时间前将竞价 (略) 上汇入组织方指定账户。

3、确定承租方:依据项目竞价文件的规定和最高报价确定承租方。

4、时间安排:

竞价程序 时 间
交纳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30日09时30分00秒 前
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29日17时00分00秒 前
网络定时竞价起始时间 2024年10月30日09时30分00秒

5、本次竞价活动按照上述时间安排进行,如有调整将由委托方申请,监管部门核准, (略) 站发布公告。

五、 竞价资格及要求

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六、竞价文件

竞价 (略) 络竞价公告、须知、附件等。

七、办理数字证书

(略) 络竞价活动需要办理数字证书。申请人应当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及相关资料到湖南省数字 (略) (http://**)申请并办理好数字证书,并与系统中注册的账号绑定。

数字证书的办理流 (略) (略) (略) 站“交易服务—— (略) ”中的《 (略) 公 (略) 注册备案及CA办理须知》(http://**)。

数字证书的绑定流程详 (略) (略) (略) 站“交易服务—— (略) ”中的《企业绑定数字证书(CA证书)说明》(http://**)

八、竞价保证金

1、设立竞价保证金的目的,是为 (略) 场交易秩序,避免委托方和组织方因竞买人的不当行为而遭受损害。

2、委托方设定本项目竞价保证金:186.#元

3、意向承租方应在到账截止时间前将竞价保证金足额在系统汇入组织方指定账户。

4、项目成交后,未竞价成功的竞价保证金于竞价结束后3-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到意向承租方付款账户(保证金需用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自己的账户汇入组织方的保证金账户, (略) 退回)。承租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后续相关的合同签订、押金租金缴纳等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经出租方确认同意后,原路退回或者抵作部分成交价款。否则,出租方将扣除承租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

九、交易服务费的收取

项目成交后,承租方需按湘发改价费规〔2024〕292号文件 (略) (略) 支付交易服务费;承租方需按如下标准向湖南省联 (略) 支付交易服务费:以首年成交租金为基数,成交租金#元以下的(含#元)部分按2%支付;成交租金高于#元低于#元的部分按1.5%支付;成交租金高于#元的部分按1%支付。(承租方需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支付给湖南省联 (略) 的交易服务费一次性付至以下账户:账户名称:湖南省联 (略) ,开户行: (略) 雨花亭支行,账号:8112 0309 0000 #)

十、网络竞价

1、 网络竞价是指经组织方组织,各方充分沟通认可后,在锁定除价格外的其他受让条件后,意向承 (略) 络竞价系统报价,确定最高报价者为承租方的方法。

2、 (略) 络竞价采取定时竞价+延时竞价方式进行报价。意向承租方应在定时竞价60分钟内报过一次价方能成为有效竞租人,才能参与延时竞价,延时竞价5分钟应价时 (略) 络竞价系统报价(意向承租方应严格按照报价规则参加延时竞价,如在5分钟内的任一时点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此时点起再顺延5分钟,供意向承租方作新一轮竞价)。报价期间,意向承租方可多次报价。

3、首次报价不低于竞价起始价,下一轮报价应高于前一轮报价。每次报价的加价幅度为人民币#元或以上整数倍。

4、 (略) 络竞价系统的交易指令经确认后不能撤回或更改。

5、应价时间截止,最高报价的意向承租方为承租方。

6、意向承租方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 (略) 络竞价期限内收到的;

(2)报价因意 (略) 络 (略) 络竞价报价期限内收到的;

(3)报价与竞买文件不符的;

(4)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

(5)报 (略) 络竞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竞价后续手续

网络竞价产生竞得人后,经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系统生成《进场交易确认书》、《交易服务费结算通知书》,承租方可自行下载打印,并持《交易服务费结算通知书》交纳交易服务费,持《进场交易确认书》 (略) (略) 核准(盖章)。

十二、相关法律责任

(一)意向承租方须全面 (略) 络竞价文件,如有疑问可向委托方、湖南省联 (略) 、 (略) (略) 咨询。意向承租方可自行了解交易标的。竞价一经报价,即视为意向 (略) 络竞价文件及标的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承租方须按公告要求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足额缴纳合同价款,否则行政监管部门取消标的成交并按有关规定将其保证金作为 (略) 理(处理方式:保证金在扣除应支付给湖南省联 (略) 的交易服务费后支付给出租方),该标的由出租方重新委托组 (略) 络竞价。

(三)竞租人 (略) 络竞价账户安全负责,在本人以该账户正式登# (略) 络竞价之后,在竞价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竞租人本人行为;竞租人应对自己的账户信息保密,每个注册账户仅供一名竞租人使用,因竞租人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租人自行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四)因竞租人所使用的计算机遭遇软硬件故障、网络故障、安全事故(包括黑客攻击、病毒入侵等)或网络阻塞,导致竞租人无法 (略) 上交易活动的,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组织 (略) 上交易活动不因此而中止或终止。

(五)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网络故障、安全事故(包括黑客攻击、病毒入侵等)、网络阻塞或交易系统缺陷等组织方不能控制的客观因素,造成竞租人不能参与、 (略) 上交易活动的,组织方应及时向行政监管部门报告,采取补救措施,但不承担法律责任。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行政监管部门同意后,出租方授权, (略) (略) (略) 络竞价 (略) 络竞价交易期间中止、 (略) 络交易活动,并通知竞租人:

1.竞租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网络竞价交易系统因竞租人或不可抗力原因出现不可及时修复的故障, (略) 络竞价交易无法实现的;

3.网络竞价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租人, (略) 络竞价公正性的;

4.入侵系统,窃取、利用有关信息或实施非法系统操作的;

5.应当依法中 (略) 络竞价活动的其他情形。

(七)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经行政监管部门同意后,出租方可取消其承租方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1.承租方逾期或拒绝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或放弃竞租的;

2.不同竞租人之间通过串通、合谋、操纵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

3.竞租人对出租方和组织方或任何相关人员采取施加影响、行贿等不正当竞争方式,影响本项目竞价程序公正性的;

4.因竞租人提供的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等原因造成标的交易无法成交的;

5. (略) 上注册时登记的内容提供有关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6.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十三、注意事项

(一)因网络延迟问题,竞租人尽 (略) 络竞价截止前最后几秒钟内才出价,以防止系统无法及时接收到报价的情况发生。

(二)网络竞价时间以 (略) 上交易系统应用服务器显示时间为准。

(三)网络竞价成交价即为该标的的总价款,不含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按现行政策缴纳。

(四)网络竞价不成交的,应当按规定重新组织竞价。

(五) (略) 络竞价的人员,应遵守交易规则,严格按法定程序执行。

(六)未尽事宜依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办理。

行政监管部门: (略) (略) (略)
委托方: (略) 竹埠港建 (略)
组织方:湖南省联 (略) 、 (略) (略)
时 间: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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