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欧鹏出租项目208商铺--新欧鹏商铺租赁项目
新欧鹏出租项目208商铺--新欧鹏商铺租赁项目
转让底价: 5.*元/年 | |
项目编号:SWZC*H05 | 保证金: 0.*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略) | 挂牌起止日期:2024-10-16至2024-10-22 |
数量:2年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H05 | 监测编号 | |
标的名称 | 新欧鹏出租项目208商铺--新欧鹏商铺租赁项目 | 转让底价 | 5.*元/年 |
挂牌日期 | 2024-10-16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0-22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结果(万元) | 6.* | 备案单位 | |
地址 | 出租面积 | ||
出租用途 | 出租期限 | ||
免租期限 | 租金支付方式 | ||
详细信息 | 暂无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10-16 |
挂牌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3)个周期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出租标的租赁期为两年,成交价格为含税价格。该标的如最终成交价高于挂牌价,第一年租金为最终成交价格,第二年租金与第一年租金一致。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出租标的基本概况:该房产所有权人为 (略) ,5套商铺均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相关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略) 签备案,用途为商业用房,土地规划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结构为钢筋混凝土,建筑面积共计524.87平方米。房 (略) 于闲置状态,每间商铺分别出租。 2.出租标的租赁期为两年,成交价格为含税价格。 3.出租标的为现状出租,不再进行装修、整治。 4.该标的如最终成交价高于挂牌价,第一年租金为最终成交价格,第二年租金与第一年租金一致。 5.标的查看联系人:孙经理,联系电话:*。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承租人承诺作为该租赁房屋租赁期间实际管理人,对于租期内人身及财产安全由承租人负责,对于房屋内发生的全部安全事故均由意向承租人承担,与出租人无关,包括但不限于: (1)因高空抛物导致的第三方损害赔偿责任; (2)因意向承租人或者第三人使用水、电或其他设备设施不当引发的火灾、水浸等事故责任; (3)因意向承租人管理不善或者第三人原因导致发生在承租房屋中摔倒、受伤等意外事件所引起的赔偿责任; (4)其他因意向承租人原因或者第三方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有关赔偿均由意向承租人自行承担。 2.意向承租人租赁房屋用于商业经营用途时,不得以出租人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 3.意向承 (略) 注册地登记在承租房屋时,意向承租人应当自本合同解除或者履行届满后3日内将注册地址迁出承租房屋。 4.未经出租人的书面许可意向承租人不得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租赁房屋或者与他人联营。 5.意向承租人承诺不得在承租房屋内实施非法经营活动或违法犯罪活动,一经出租人发现或经有 (略) 罚,出租人有权立即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违约损失由意向承租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 (1)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腐烂变质、有损健康的食品; (2)销售无厂名、厂址的商品或侵犯知识产权的商品; (3)从事其他违反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等活动 (4)组织、实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犯罪等活动。 6.意向承租人租赁房屋从事商业经营活动,必须按税务部门的规定,办理纳税登记,依法纳税。提前停租的,应向原纳税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和缴清税款等有关手续; 7.意向承租人应自觉接受工商、税务、物价、卫生、城市管理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服从*方的指导与监督,执行营业场所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8.意向承租人根据需要自行进行装修并承担安全责任,装修方案需向出租人进行报备。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报价方式 | 多次正向 |
处置方案 | 每个标的都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交易机构审核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略) 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 (略) 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0.*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 (略)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略) (略) 88号 | ||
法定代表人 | 郭耀正 | 注册资本 | *元 | |
企业类型 | 集体所有制企业 | |||
内部决策情况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徐女士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31-*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dcqjy.com | |
看货联系人 | 孙经理 | 看货联系电话 | * |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附件材料
提示:项目不需要提供相关资料。 | |
暂无图片 |
转让底价: 5.*元/年 | |
项目编号:SWZC*H05 | 保证金: 0.*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略) | 挂牌起止日期:2024-10-16至2024-10-22 |
数量:2年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H05 | 监测编号 | |
标的名称 | 新欧鹏出租项目208商铺--新欧鹏商铺租赁项目 | 转让底价 | 5.*元/年 |
挂牌日期 | 2024-10-16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0-22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结果(万元) | 6.* | 备案单位 | |
地址 | 出租面积 | ||
出租用途 | 出租期限 | ||
免租期限 | 租金支付方式 | ||
详细信息 | 暂无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10-16 |
挂牌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3)个周期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出租标的租赁期为两年,成交价格为含税价格。该标的如最终成交价高于挂牌价,第一年租金为最终成交价格,第二年租金与第一年租金一致。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出租标的基本概况:该房产所有权人为 (略) ,5套商铺均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相关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略) 签备案,用途为商业用房,土地规划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结构为钢筋混凝土,建筑面积共计524.87平方米。房 (略) 于闲置状态,每间商铺分别出租。 2.出租标的租赁期为两年,成交价格为含税价格。 3.出租标的为现状出租,不再进行装修、整治。 4.该标的如最终成交价高于挂牌价,第一年租金为最终成交价格,第二年租金与第一年租金一致。 5.标的查看联系人:孙经理,联系电话:*。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承租人承诺作为该租赁房屋租赁期间实际管理人,对于租期内人身及财产安全由承租人负责,对于房屋内发生的全部安全事故均由意向承租人承担,与出租人无关,包括但不限于: (1)因高空抛物导致的第三方损害赔偿责任; (2)因意向承租人或者第三人使用水、电或其他设备设施不当引发的火灾、水浸等事故责任; (3)因意向承租人管理不善或者第三人原因导致发生在承租房屋中摔倒、受伤等意外事件所引起的赔偿责任; (4)其他因意向承租人原因或者第三方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有关赔偿均由意向承租人自行承担。 2.意向承租人租赁房屋用于商业经营用途时,不得以出租人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 3.意向承 (略) 注册地登记在承租房屋时,意向承租人应当自本合同解除或者履行届满后3日内将注册地址迁出承租房屋。 4.未经出租人的书面许可意向承租人不得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租赁房屋或者与他人联营。 5.意向承租人承诺不得在承租房屋内实施非法经营活动或违法犯罪活动,一经出租人发现或经有 (略) 罚,出租人有权立即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违约损失由意向承租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 (1)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腐烂变质、有损健康的食品; (2)销售无厂名、厂址的商品或侵犯知识产权的商品; (3)从事其他违反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等活动 (4)组织、实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犯罪等活动。 6.意向承租人租赁房屋从事商业经营活动,必须按税务部门的规定,办理纳税登记,依法纳税。提前停租的,应向原纳税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和缴清税款等有关手续; 7.意向承租人应自觉接受工商、税务、物价、卫生、城市管理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服从*方的指导与监督,执行营业场所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8.意向承租人根据需要自行进行装修并承担安全责任,装修方案需向出租人进行报备。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报价方式 | 多次正向 |
处置方案 | 每个标的都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交易机构审核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略) 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 (略) 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0.*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 (略)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略) (略) 88号 | ||
法定代表人 | 郭耀正 | 注册资本 | *元 | |
企业类型 | 集体所有制企业 | |||
内部决策情况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徐女士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31-*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dcqjy.com | |
看货联系人 | 孙经理 | 看货联系电话 | * |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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