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4-10-15
(略) (略) 现就“ (略) (略) 罗村街道 (略) 3号房产出租(二次)” (略) 内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在指定时间内进行报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略) 罗村街道 (略) 3号房产出租(二次)
2.项目编号:FSEY-CGB*
3.月租起始价:*元/月
4.出租年限:3年
二、报名资格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社会团体或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出租使用要求:
1、承租人 (略) 管理,不得擅自改变出租房的结构。如承租人因经营需要,确实需要进行改造,应 (略) 同意方可进行,费用自理;
2、出租用途:除餐饮业、娱乐业以外的合法经营活动;
3、须取得合法营业执照方可营业;
4、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必须无条件将所租赁的房产或场 (略) ,医院对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和外部发生的一切债务和纠纷不承担责任。
四、网上公告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起至2024年10月21日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2.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公告时间内提交报名资料。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扫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ey.com),邮件标题格式:项目名称-公司全称-联系人-联系人电话。
报名时,请供应商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书(国、地税)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如已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请提交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在右上角“信息打印栏”打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6)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如注明“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 (略) 查询”的,须打印 (略) 查询页。
(7)报名人如为法人代表,须提交供应商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报名人如为授权代理人,须提交供应商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备注:
1、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经核实为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其报名资 (略) 供应商诚信黑名单。
2、供应商不得串通围标,如发现有串通围标行为将取消其参与项目资 (略) 供应商诚信黑名单。(串通定义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五、联系事项:
采购公告如有 (略) ,请咨询采购办朱先生,电话:0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