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人民法院关于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兰州东路南郡壹号1幢14号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宁县人民法院关于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兰州东路南郡壹号1幢14号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甘肃省 (略)

关于对被执行人翟相玉所有 (略) (略) (略) 南郡#号1幢5层14号房产的拍卖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 (略) 庆阳分行与被执行人翟相玉、张琪、 (略) (略) 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中,裁定对被执行人翟相玉所有的位 (略) (略) 南郡#号1幢14号房产进行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 (略) (略) (略) 南郡#号1幢5层14号(不动产权证书号:#号)房产,房屋用途住宅,室内毛坯,建筑面积为143.03平方米,所在建筑物总高13层,所在层5层,框剪结构,层高3.2米,2016年建成。楼栋外刷漆墙,入户防盗门;户型为三室两厅一厨两卫,朝向南北。建筑物设施设备完善,水、电、暖、消防管道齐全。区域内有教育 (略) 点等公共基础设施, (略) 场、各类商超等生活配套服务成熟、商业设施完善,区位状况良好。

拍卖标的权属所有人:翟相玉。

拍卖机构: (略) 。

起拍价#元,保证金:#,增价幅度:0.#元。

房屋权属情况:无抵押。

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均可参加竞买,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甘肃省 (略) 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甘肃省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现房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10月16日起至2024年10月23日止接受咨询,有 (略) 联系后统一组织安排看样。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 (略) 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为便于买受人及时 (略) 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 (略) 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 (略) 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 (略) 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标的物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 (略) 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0月2 (略) 联系。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4年11月6日前缴纳尾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支付,详 (略) ,并在缴纳尾款后7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 (略) (宁县新宁镇 (略) (略) 2号)签署相关法律文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银行付款方式:银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案件执行款管理专户,开户银行:中国 (略) 宁县支行,账号:#16)

(略) 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拍卖未成交的,竞 (略) 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联系人:张法官。

联系电话:#。

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到场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其他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拍卖物的拍卖底价、拍卖时间、地点、拍卖公告以及拍卖过程中拍卖物的降价情况等有关事宜的,请直接与张水旺联系。

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略)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五日

暂无修改记录
,甘肃, (略) , (略) ,庆阳

甘肃省 (略)

关于对被执行人翟相玉所有 (略) (略) (略) 南郡#号1幢5层14号房产的拍卖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 (略) 庆阳分行与被执行人翟相玉、张琪、 (略) (略) 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中,裁定对被执行人翟相玉所有的位 (略) (略) 南郡#号1幢14号房产进行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 (略) (略) (略) 南郡#号1幢5层14号(不动产权证书号:#号)房产,房屋用途住宅,室内毛坯,建筑面积为143.03平方米,所在建筑物总高13层,所在层5层,框剪结构,层高3.2米,2016年建成。楼栋外刷漆墙,入户防盗门;户型为三室两厅一厨两卫,朝向南北。建筑物设施设备完善,水、电、暖、消防管道齐全。区域内有教育 (略) 点等公共基础设施, (略) 场、各类商超等生活配套服务成熟、商业设施完善,区位状况良好。

拍卖标的权属所有人:翟相玉。

拍卖机构: (略) 。

起拍价#元,保证金:#,增价幅度:0.#元。

房屋权属情况:无抵押。

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均可参加竞买,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甘肃省 (略) 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甘肃省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现房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10月16日起至2024年10月23日止接受咨询,有 (略) 联系后统一组织安排看样。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 (略) 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为便于买受人及时 (略) 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 (略) 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 (略) 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 (略) 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标的物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 (略) 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0月2 (略) 联系。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4年11月6日前缴纳尾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支付,详 (略) ,并在缴纳尾款后7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 (略) (宁县新宁镇 (略) (略) 2号)签署相关法律文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银行付款方式:银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案件执行款管理专户,开户银行:中国 (略) 宁县支行,账号:#16)

(略) 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拍卖未成交的,竞 (略) 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联系人:张法官。

联系电话:#。

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到场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其他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拍卖物的拍卖底价、拍卖时间、地点、拍卖公告以及拍卖过程中拍卖物的降价情况等有关事宜的,请直接与张水旺联系。

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略)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五日

暂无修改记录
,甘肃, (略) , (略) ,庆阳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