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废旧母线电缆铜芯
一批废旧母线电缆铜芯
项目编号 | GR2024HB# |
项目名称 | 一批废旧母线电缆(铜芯) |
转让单价 | #元/吨 |
挂牌日期 | 2024-10-16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0-29 |
资产概述 | 标的资产母线电缆为带铠高压铜芯电缆,重约4吨,评估单价#元/吨,资产重量以实际称重为准。 |
标的所在地 | 湖北省 - (略) - 湖北省樊口电排 (略) 生 (略) 内 |
重大事项披露 | 1、根据鄂金龙资评字[2024]第#号《评估报告书》显示: (1)本次 (略) 场法;(2)标的资产评估单价为出让方不承担资产装卸、过磅、清理等工作及相关费用的价格,评估总金额以实物实际称重结合评估单价计算结果为准。 2、转让方提示:(1)标的资产目前均已拆除存放于湖北省樊口电排 (略) 生 (略) 内;(2)具体转让范围详见鄂金龙资评字[2024]第#号《评估报告书》——“固定资产——电线电缆及废旧机器设备评估结果明细表”所列铜芯电缆部分内容(详见公示附件,请自行下载并认真查看);(3)标的资产的具体情况以现场的实际情况为准,在办理交接手续时,如实际状况与评估报告有差异,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价格和结果;(4)本项目挂牌单价为#元/吨,挂牌价不含装卸运输费、人工费、监工 (略) 置费用。项目成交后,标的资产的转移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对标的资产的拆除、过磅、装卸、运输工作等)及转移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予以配合;(5)标的资产转移前的安全保管责任由转让方负责,转移后的安全保管责任由受让方负责;(6)因本次标的资产为废旧电缆,涉及电力设施、有色金属等资产的回收。意向受让方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电力设施、有色金属回收的要求;(7)转让方对受让方开具财政非税收入票据。 3、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需自行前往标的现场勘察。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完全认可标的现状,转让方将在公开挂牌期间组织两次现场踏勘,踏勘具体时间分别为2024年10月22日(即公开挂牌第5个工作日)上午9点及2024年10月25日(即公开挂牌第 8个工作日)上午9点。意向受让方有踏勘需求的,在报名前须与转让方做好踏勘对接工作,并在上述两个时间段内前往标的所在现场勘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书时须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本项目公示附件,请自行下载查阅)并承诺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资产现状和瑕疵,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4、本项目其他需披露的事项详见鄂金龙资评字[2024]第#号《评估报告书》,本《评估报告书》仅供于在公开挂牌期间至光谷联交所现场进行查阅。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10-16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约定工作日为周期延长信息披露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4个周期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优先权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征集意向受让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e产权”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交易保证金订单支付(“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逾期无效。 2、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转让方提出:(1)标的资产的转移工作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须按照转让方要求的时间,安全、及时地完成标的资产转移工作,并由其承担所有费用和因此行为而产生的一切风险,转让方予以配合;(2)《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由交易双方自行称重确认资产实际重量。即:实行每日一结算,每日移交资产汇总吨位后,受让方应于汇总吨位当日,按照汇总吨位*成交单价将对应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财政专户。如汇总吨位后未按时支付价款的,或经转让方核实后发现价款支付金额不足的,将暂停移交。待当日价款足额支付完成后,继续办理移交手续;(3)受让方须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将标的资产全部转移完毕,转移过程中不得将废弃污染物存放在场地上,不得擅动其它存放的物资;(4)转移完毕当日,受让方须将最后一笔交易价款足额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财政专户,并由交易双方共同向光谷联交所出具书面确认函,明确移交资产的实际重量及成交总价;(5)本次转让所涉及交易双方的产权交易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4、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由转让方 (略) 金 (略) 对本次产权转让项目出具的《评估报告书》(鄂金龙资评字[2024]第#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任何异议。 5、本次转让标的是以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须自行前往标的现场勘察,并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调查、了解。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已完全认可并接受转让标的的现状及转让范围,且已充分了解本转让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对本次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对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进行追责和索赔。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1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 |
保证金 (略) 置方式 | 1、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账户】,意向受让方自行在“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管理】将资金转出至已绑定的银行账户。 2、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进行交易。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受让方“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账户】,意向受让方自行在“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管理】将资金转出至已绑定的银行账户。 3、在转让方确认受让方已将全部成交价款汇入指定的账户,并提供有效的国库上缴凭证后,光谷联交所将在5个工作日内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应交纳的全部交易服务费,再将剩余的交易保证金无息退还至受让方“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账户】,交易保证作用终止。受让方自行在“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管理】将资金转出至已绑定的银行账户。 4、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交易双方应支付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略) 络竞价方式成交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④经确认的受让方未按照《湖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及交易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将交易价款上缴国库的。 |
交易服务费付费主体 | 交易双方各付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名称 | 湖北省樊口电排 (略) |
估值机构 | (略) 金 (略) |
估值依据类别 | 评估报告 |
核准或备案 | 核准 |
核准或备案机构名称 | 湖北省水利厅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4-09-14 |
评估基准日 | 2024-07-12 |
评估值(万元) | 12 |
单价评估值 | #元/吨 |
公示附件 |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明细表.pdf现场踏勘确认书(铜芯).pdf资料清单(铜芯电缆-报名需提交).pdf |
项目编号 | GR2024HB# |
项目名称 | 一批废旧母线电缆(铜芯) |
转让单价 | #元/吨 |
挂牌日期 | 2024-10-16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0-29 |
资产概述 | 标的资产母线电缆为带铠高压铜芯电缆,重约4吨,评估单价#元/吨,资产重量以实际称重为准。 |
标的所在地 | 湖北省 - (略) - 湖北省樊口电排 (略) 生 (略) 内 |
重大事项披露 | 1、根据鄂金龙资评字[2024]第#号《评估报告书》显示: (1)本次 (略) 场法;(2)标的资产评估单价为出让方不承担资产装卸、过磅、清理等工作及相关费用的价格,评估总金额以实物实际称重结合评估单价计算结果为准。 2、转让方提示:(1)标的资产目前均已拆除存放于湖北省樊口电排 (略) 生 (略) 内;(2)具体转让范围详见鄂金龙资评字[2024]第#号《评估报告书》——“固定资产——电线电缆及废旧机器设备评估结果明细表”所列铜芯电缆部分内容(详见公示附件,请自行下载并认真查看);(3)标的资产的具体情况以现场的实际情况为准,在办理交接手续时,如实际状况与评估报告有差异,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价格和结果;(4)本项目挂牌单价为#元/吨,挂牌价不含装卸运输费、人工费、监工 (略) 置费用。项目成交后,标的资产的转移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对标的资产的拆除、过磅、装卸、运输工作等)及转移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予以配合;(5)标的资产转移前的安全保管责任由转让方负责,转移后的安全保管责任由受让方负责;(6)因本次标的资产为废旧电缆,涉及电力设施、有色金属等资产的回收。意向受让方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电力设施、有色金属回收的要求;(7)转让方对受让方开具财政非税收入票据。 3、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需自行前往标的现场勘察。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完全认可标的现状,转让方将在公开挂牌期间组织两次现场踏勘,踏勘具体时间分别为2024年10月22日(即公开挂牌第5个工作日)上午9点及2024年10月25日(即公开挂牌第 8个工作日)上午9点。意向受让方有踏勘需求的,在报名前须与转让方做好踏勘对接工作,并在上述两个时间段内前往标的所在现场勘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书时须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本项目公示附件,请自行下载查阅)并承诺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资产现状和瑕疵,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4、本项目其他需披露的事项详见鄂金龙资评字[2024]第#号《评估报告书》,本《评估报告书》仅供于在公开挂牌期间至光谷联交所现场进行查阅。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10-16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约定工作日为周期延长信息披露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4个周期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优先权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征集意向受让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e产权”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交易保证金订单支付(“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逾期无效。 2、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转让方提出:(1)标的资产的转移工作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须按照转让方要求的时间,安全、及时地完成标的资产转移工作,并由其承担所有费用和因此行为而产生的一切风险,转让方予以配合;(2)《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由交易双方自行称重确认资产实际重量。即:实行每日一结算,每日移交资产汇总吨位后,受让方应于汇总吨位当日,按照汇总吨位*成交单价将对应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财政专户。如汇总吨位后未按时支付价款的,或经转让方核实后发现价款支付金额不足的,将暂停移交。待当日价款足额支付完成后,继续办理移交手续;(3)受让方须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将标的资产全部转移完毕,转移过程中不得将废弃污染物存放在场地上,不得擅动其它存放的物资;(4)转移完毕当日,受让方须将最后一笔交易价款足额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财政专户,并由交易双方共同向光谷联交所出具书面确认函,明确移交资产的实际重量及成交总价;(5)本次转让所涉及交易双方的产权交易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4、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由转让方 (略) 金 (略) 对本次产权转让项目出具的《评估报告书》(鄂金龙资评字[2024]第#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任何异议。 5、本次转让标的是以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须自行前往标的现场勘察,并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调查、了解。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已完全认可并接受转让标的的现状及转让范围,且已充分了解本转让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对本次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对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进行追责和索赔。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1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 |
保证金 (略) 置方式 | 1、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账户】,意向受让方自行在“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管理】将资金转出至已绑定的银行账户。 2、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进行交易。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受让方“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账户】,意向受让方自行在“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管理】将资金转出至已绑定的银行账户。 3、在转让方确认受让方已将全部成交价款汇入指定的账户,并提供有效的国库上缴凭证后,光谷联交所将在5个工作日内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应交纳的全部交易服务费,再将剩余的交易保证金无息退还至受让方“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账户】,交易保证作用终止。受让方自行在“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管理】将资金转出至已绑定的银行账户。 4、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交易双方应支付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略) 络竞价方式成交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④经确认的受让方未按照《湖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及交易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将交易价款上缴国库的。 |
交易服务费付费主体 | 交易双方各付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名称 | 湖北省樊口电排 (略) |
估值机构 | (略) 金 (略) |
估值依据类别 | 评估报告 |
核准或备案 | 核准 |
核准或备案机构名称 | 湖北省水利厅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4-09-14 |
评估基准日 | 2024-07-12 |
评估值(万元) | 12 |
单价评估值 | #元/吨 |
公示附件 |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明细表.pdf现场踏勘确认书(铜芯).pdf资料清单(铜芯电缆-报名需提交).pdf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