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人才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所属薛城区长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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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才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所属薛城区长白...

项目名称:

(略) (略) 所 (略) (略) 5888号13层-19层房产5年使用权转让

项目编号:

(略)

挂牌价格:

1078.(略)元

挂牌日期:

2024-10-16 10: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4-11-05 17:00:00

(略) :

山东省 (略) (略)

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略) (略) 所 (略) (略) 5888号13层-19层房产5年使用权转让

(略) 置:资产租赁

项目编号:(略)

(略) :山东省 (略) (略)

挂牌方式:总价挂牌

转让底价(万元):1078.7427

资产来源:企业实物资产

产权隶属:区属

标的性质:国有

是否允许联合转让:否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是(放弃或不涉及)

资产概况:

标的详细信息

项目名称: (略) (略) 所 (略) (略) 5888号13层-19层房产5年使用权转让

建筑结构:

土地类型:

规划用途:

建筑面积:

工程位置:

预计建设期:

资产描述:

标的图片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山东 (略)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核准(备案)日期:

评估基准日:

评估报告文号:山证评字 (2024)第0904-1 号评估报告

律师事务所:

标的评估值(万元):215.(略)

账面原值(万元):

账面净值(万元):

转让方信息

企业名称: (略)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类型:

经济类型:

(略) :山东省

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万元):

法定代表人:

所属行业:

转让方联系人:

转让方联系电话:

监管信息

国资监管类型: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否

批准机构类型:集团(控股)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枣庄 (略)

批准文件类型: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关于人才大厦13-19 (略) 公共 (略) 租赁的批复》

批准文号:枣交投字【2024】41号 2024年9月19日

批准日期:2024-09-19

披露信息

披露方式:产权 (略) 站

保证金金额(万元):215.(略)

挂牌公告期(工作日):15

是否采用动态报价:是

征集到2个以上受让方时采用的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挂牌期满后,若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否

交纳截止时间:挂牌截止日17:00前

挂牌期满后 N 工作日:

结算主体:通过中心线上系统结算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审核级别:需审核

交易机构联系人:高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略)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联系邮箱:

看货联系人:

看货联系电话: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该标 (略) (略) (略) 5888号13-19层房屋,共七层单层建筑面积1206.31㎡,用途:商业办公,状态:在建。受让方需明确了解该房产租期为五年,租金按年收取。五年租赁权挂牌底价(略)元。转让标的以现场真实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请亲自实地看样,未查看标的竞买人,一经报名即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受让方承担成交后因租赁产生的所有费用。合同租赁期内如政策性开发或统一使用,出让方将无条件收回,除退回剩余租金外不做任何补偿。
3、转让标的实际情况以移交现状为准,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意向受让方请亲自实地看样,未查看标的竞买人一经报名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4、标的查看联系人:高女士,联系电话:0632-(略)。
5、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山证评字 (2024)第0904-1 号评估报告。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承租方不能对标的物进行大规模装修、改造,且因此造成的一切费用与出租方无关。承租方如需要对标的物进行装修、改造,需报出租方批准。
2、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需合法经营,不得有违法犯罪行为,如出现违法犯罪行为,出租方有权收回房屋,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只拥有转让标的的使用权。租赁合同到期后若不再续签,或者合同提前终止、解除的,承租方投资的设施设备等在不损坏(略)方设施的情况下,15日内自行拆除搬离,(略)方不承担任何费用;承租方对改造装修等不便于自行拆除或已形成附合的项目无偿归(略)方所有,(略)方不得拆除。
4、成交后,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交清首年租金后租赁房屋即可交付。承租方应在当年租赁到期前1个月支付次年租金至出租方指定账户,遇节假日顺延。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
6、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附件材料
项目名称:

(略) (略) 所 (略) (略) 5888号13层-19层房产5年使用权转让

项目编号:

(略)

挂牌价格:

1078.(略)元

挂牌日期:

2024-10-16 10: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4-11-05 17:00:00

(略) :

山东省 (略) (略)

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略) (略) 所 (略) (略) 5888号13层-19层房产5年使用权转让

(略) 置:资产租赁

项目编号:(略)

(略) :山东省 (略) (略)

挂牌方式:总价挂牌

转让底价(万元):1078.7427

资产来源:企业实物资产

产权隶属:区属

标的性质:国有

是否允许联合转让:否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是(放弃或不涉及)

资产概况:

标的详细信息

项目名称: (略) (略) 所 (略) (略) 5888号13层-19层房产5年使用权转让

建筑结构:

土地类型:

规划用途:

建筑面积:

工程位置:

预计建设期:

资产描述:

标的图片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山东 (略)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核准(备案)日期:

评估基准日:

评估报告文号:山证评字 (2024)第0904-1 号评估报告

律师事务所:

标的评估值(万元):215.(略)

账面原值(万元):

账面净值(万元):

转让方信息

企业名称: (略)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类型:

经济类型:

(略) :山东省

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万元):

法定代表人:

所属行业:

转让方联系人:

转让方联系电话:

监管信息

国资监管类型: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否

批准机构类型:集团(控股)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枣庄 (略)

批准文件类型: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关于人才大厦13-19 (略) 公共 (略) 租赁的批复》

批准文号:枣交投字【2024】41号 2024年9月19日

批准日期:2024-09-19

披露信息

披露方式:产权 (略) 站

保证金金额(万元):215.(略)

挂牌公告期(工作日):15

是否采用动态报价:是

征集到2个以上受让方时采用的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挂牌期满后,若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否

交纳截止时间:挂牌截止日17:00前

挂牌期满后 N 工作日:

结算主体:通过中心线上系统结算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审核级别:需审核

交易机构联系人:高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略)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联系邮箱:

看货联系人:

看货联系电话: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该标 (略) (略) (略) 5888号13-19层房屋,共七层单层建筑面积1206.31㎡,用途:商业办公,状态:在建。受让方需明确了解该房产租期为五年,租金按年收取。五年租赁权挂牌底价(略)元。转让标的以现场真实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请亲自实地看样,未查看标的竞买人,一经报名即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受让方承担成交后因租赁产生的所有费用。合同租赁期内如政策性开发或统一使用,出让方将无条件收回,除退回剩余租金外不做任何补偿。
3、转让标的实际情况以移交现状为准,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意向受让方请亲自实地看样,未查看标的竞买人一经报名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4、标的查看联系人:高女士,联系电话:0632-(略)。
5、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山证评字 (2024)第0904-1 号评估报告。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承租方不能对标的物进行大规模装修、改造,且因此造成的一切费用与出租方无关。承租方如需要对标的物进行装修、改造,需报出租方批准。
2、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需合法经营,不得有违法犯罪行为,如出现违法犯罪行为,出租方有权收回房屋,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只拥有转让标的的使用权。租赁合同到期后若不再续签,或者合同提前终止、解除的,承租方投资的设施设备等在不损坏(略)方设施的情况下,15日内自行拆除搬离,(略)方不承担任何费用;承租方对改造装修等不便于自行拆除或已形成附合的项目无偿归(略)方所有,(略)方不得拆除。
4、成交后,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交清首年租金后租赁房屋即可交付。承租方应在当年租赁到期前1个月支付次年租金至出租方指定账户,遇节假日顺延。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
6、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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