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鲁班大厦2号塔楼10F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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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鲁班大厦2号塔楼10F1

拍卖公告

(第三次拍卖)

2024年10月31日10 时至2024年11月1日10时(延时除外)在 (略) (处置单位:南京 (略) ,监督单位: (略) (略) ,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拍卖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 (略) 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4.标的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拍卖人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协助和配合。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5.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本次拍卖标的物竞拍及成交后的标的物交付均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拍卖人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拍卖人也不对标的物过户的时间及风险作出任何承诺和承担责任。拍卖文件披露内容仅作为拍卖标的物现状的基本描述和说明,不代表拍卖人对其瑕疵保证及相关责任的承诺意思表示,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拍卖标的

拍卖标的物:深圳市福田区鲁班大厦2号塔楼10F1,房屋建筑面积112.2㎡,住宅。

不动产证号:深房地字第#号

该房产使用期限70年,从1991年10月10日至2061年10月9日止。1998年建成,70年产权住宅,2号塔 (略) ,每区是2梯6户,总高27层,拍卖标的所在楼层10层,民水民电(具体以实物现状为准);

起拍价:350.#元,评估价:546.#元,保证金:#元,加价幅度:#元。

标的物相关情况及重大事项说明: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内在质量、规格、数量及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由于原产权人进行过房屋装修与改造,故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现状有可能与不动产产权证表述的不一致,竞买人应在充分调查、勘察的基础上审慎作出决定),拍卖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以及因该等瑕疵造成的过户障碍。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程中,破产企业资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对房产面积重新进行测绘的,如重新测绘的面积与不动产权证书上的面积或者破产企业实际占用面积存在误差,最终以重新测绘的面积为准,但不调整资产拍卖成交价格,拍卖人也不承担重新测绘的费用。拍卖标的物在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时,土地用途、出让终止日期、面积、房产面积、类型、用途等相关内容均以房地产所属不动产登记机构核实、确认为准。若拍卖资料所载明的相关内容、面积与不动产登记机构等管理部门确认的相关内容、面积有误差,不论改变或增减均不影响、不调整拍卖成交价格。

2、标的物属于带租拍卖,租约为2023年11月1日-2024年11月30日,租金4.#/年。

依照《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之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竞买人应充分理解《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对本次拍卖以及交付所产生的影响,并且在充分了解上述不动产的租赁情况下(相关租赁合同内容,意向买受人可按相关规定向拍卖人调查了解),作出竞买/竞拍的决定。相关的房屋租金在房屋交付买受人之前归产权单位所有,房屋交付之后归买受人所有。产权单位已收取的租金按实际交付之日进行结算。

3、标的物办理交付手续之日起发生的看管、维护标的物的责任及可能发生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4、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5、拍卖人会尽快配合买受人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但不承诺完成权属变更登记的具体时间。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0月30日前与拍卖人联系(联系人:方女士,联系方式:#)。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2024年10月16日10时起至2024年10月30日17时止接受咨询,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拍卖人统一安排,(联系人:方女士 联系电话: #)。

四、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支付了足额保证金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司法解释、行政法规、地方的规章政策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资格限制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资格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拍卖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 (略) 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本标的物有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为本标的物的承租人,但承租人未报名参加拍卖活动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10月28日前向拍卖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拍卖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无人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七、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特别提示:办理过户、变更登记过程中应交纳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不明确的一切关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拍卖成交后产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因政策性原因需向政府有关部门缴纳、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差额或规费;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上述所有税费的承担主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履行各自承担的纳税义务,缴纳各项税费。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有关税、费的金额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的当地税务、房管、国土、不动产登记、电力、水务等相关部门了解确认。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 (略) 系统在竞买人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拍卖人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请在2024年11月30日17时前汇款至拍卖人指定账户(户名:南京 (略) ,开户行:招商 (略) 支行,账号:# )。

3.办理银行贷款的,请自行联系银行咨询和办理。

特别提示:因银行放贷程序复杂,需贷款的竞买人,请慎重考虑竞买。公告付款期内,款项未到拍卖人账户,视为悔拍,所交纳的保证金依法不予退还。

4.标的产权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网址:

银行支付限额:http://**-1659.html

个人/企业参拍流程:http://**

在参拍、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拍卖服务热线:#。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按规定缴纳余款等款项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的,视作悔拍,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标的产权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拍卖人有权向悔拍人追索。悔拍后重新拍卖的,除拍卖人认为悔拍人非因自身原因的以外,悔拍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软件服务费的支付

1.按照《 (略) 破 (略) 置频道收费规则》,拍卖标的物通过京东 (略) 络竞价流程成交,买受人即应按照规则向京东支付软件服务费。

2.软件服务费为系统成交价总额的千分之五即0.5%,上限为#元。

3.缴费方式:标的物竞拍成功后, (略) 会生产一笔待支付的软件服务费,买受人通过线上支付该待支付的费用后,保证金方才转为货款支付至拍卖人账户。买受人若不支付该笔软件服务费,或在拍卖余款支付截止日前未支付该笔软件服务费,则拍卖人无法收到保证金,视同买受人未支付相应的成交款项,可能会被视为悔拍。

4.软件服务费付款期限为订单生成之日起30天内。如需服务发票的,可在系统中查看已完成的软件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

5.上述收费规则详情请自行查看《 (略) 破 (略) 置频道收费规则》 (略) 的规则为准。

十一、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款项后十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联系拍卖人,双方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买受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拍卖人按现状将标的物交付买受人。自该不动产交付之日起,拍卖人不再对该不动产进行看管,应当缴纳的土地使用税、水费、电费等税费亦不再承担,由买受人负责缴纳。

3.拍卖成交后,由拍卖人协助买受人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略) 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如拍卖人协助买受人办理过户手续时在相关部门遇阻,拍卖人可以 (略) 给予帮助,但该申请内容 (略) 的职责范围内。

4.买受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特别提醒

1.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包括债权人、债务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2.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拍卖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参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 (略) 将在拍卖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4.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拍卖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拍卖人咨询电话:管理人律师(#)

经办人咨询电话:方女士(#)

京东技术咨询:400-622-9586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

南京 (略)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六日


, (略) , (略) ,深圳

拍卖公告

(第三次拍卖)

2024年10月31日10 时至2024年11月1日10时(延时除外)在 (略) (处置单位:南京 (略) ,监督单位: (略) (略) ,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拍卖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 (略) 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4.标的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拍卖人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协助和配合。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5.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本次拍卖标的物竞拍及成交后的标的物交付均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拍卖人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拍卖人也不对标的物过户的时间及风险作出任何承诺和承担责任。拍卖文件披露内容仅作为拍卖标的物现状的基本描述和说明,不代表拍卖人对其瑕疵保证及相关责任的承诺意思表示,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拍卖标的

拍卖标的物:深圳市福田区鲁班大厦2号塔楼10F1,房屋建筑面积112.2㎡,住宅。

不动产证号:深房地字第#号

该房产使用期限70年,从1991年10月10日至2061年10月9日止。1998年建成,70年产权住宅,2号塔 (略) ,每区是2梯6户,总高27层,拍卖标的所在楼层10层,民水民电(具体以实物现状为准);

起拍价:350.#元,评估价:546.#元,保证金:#元,加价幅度:#元。

标的物相关情况及重大事项说明: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内在质量、规格、数量及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由于原产权人进行过房屋装修与改造,故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现状有可能与不动产产权证表述的不一致,竞买人应在充分调查、勘察的基础上审慎作出决定),拍卖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以及因该等瑕疵造成的过户障碍。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程中,破产企业资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对房产面积重新进行测绘的,如重新测绘的面积与不动产权证书上的面积或者破产企业实际占用面积存在误差,最终以重新测绘的面积为准,但不调整资产拍卖成交价格,拍卖人也不承担重新测绘的费用。拍卖标的物在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时,土地用途、出让终止日期、面积、房产面积、类型、用途等相关内容均以房地产所属不动产登记机构核实、确认为准。若拍卖资料所载明的相关内容、面积与不动产登记机构等管理部门确认的相关内容、面积有误差,不论改变或增减均不影响、不调整拍卖成交价格。

2、标的物属于带租拍卖,租约为2023年11月1日-2024年11月30日,租金4.#/年。

依照《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之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竞买人应充分理解《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对本次拍卖以及交付所产生的影响,并且在充分了解上述不动产的租赁情况下(相关租赁合同内容,意向买受人可按相关规定向拍卖人调查了解),作出竞买/竞拍的决定。相关的房屋租金在房屋交付买受人之前归产权单位所有,房屋交付之后归买受人所有。产权单位已收取的租金按实际交付之日进行结算。

3、标的物办理交付手续之日起发生的看管、维护标的物的责任及可能发生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4、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5、拍卖人会尽快配合买受人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但不承诺完成权属变更登记的具体时间。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0月30日前与拍卖人联系(联系人:方女士,联系方式:#)。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2024年10月16日10时起至2024年10月30日17时止接受咨询,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拍卖人统一安排,(联系人:方女士 联系电话: #)。

四、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支付了足额保证金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司法解释、行政法规、地方的规章政策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资格限制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资格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拍卖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 (略) 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本标的物有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为本标的物的承租人,但承租人未报名参加拍卖活动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10月28日前向拍卖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拍卖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无人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七、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特别提示:办理过户、变更登记过程中应交纳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不明确的一切关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拍卖成交后产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因政策性原因需向政府有关部门缴纳、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差额或规费;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上述所有税费的承担主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履行各自承担的纳税义务,缴纳各项税费。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有关税、费的金额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的当地税务、房管、国土、不动产登记、电力、水务等相关部门了解确认。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 (略) 系统在竞买人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拍卖人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请在2024年11月30日17时前汇款至拍卖人指定账户(户名:南京 (略) ,开户行:招商 (略) 支行,账号:# )。

3.办理银行贷款的,请自行联系银行咨询和办理。

特别提示:因银行放贷程序复杂,需贷款的竞买人,请慎重考虑竞买。公告付款期内,款项未到拍卖人账户,视为悔拍,所交纳的保证金依法不予退还。

4.标的产权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网址:

银行支付限额:http://**-1659.html

个人/企业参拍流程:http://**

在参拍、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拍卖服务热线:#。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按规定缴纳余款等款项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的,视作悔拍,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标的产权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拍卖人有权向悔拍人追索。悔拍后重新拍卖的,除拍卖人认为悔拍人非因自身原因的以外,悔拍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软件服务费的支付

1.按照《 (略) 破 (略) 置频道收费规则》,拍卖标的物通过京东 (略) 络竞价流程成交,买受人即应按照规则向京东支付软件服务费。

2.软件服务费为系统成交价总额的千分之五即0.5%,上限为#元。

3.缴费方式:标的物竞拍成功后, (略) 会生产一笔待支付的软件服务费,买受人通过线上支付该待支付的费用后,保证金方才转为货款支付至拍卖人账户。买受人若不支付该笔软件服务费,或在拍卖余款支付截止日前未支付该笔软件服务费,则拍卖人无法收到保证金,视同买受人未支付相应的成交款项,可能会被视为悔拍。

4.软件服务费付款期限为订单生成之日起30天内。如需服务发票的,可在系统中查看已完成的软件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

5.上述收费规则详情请自行查看《 (略) 破 (略) 置频道收费规则》 (略) 的规则为准。

十一、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款项后十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联系拍卖人,双方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买受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拍卖人按现状将标的物交付买受人。自该不动产交付之日起,拍卖人不再对该不动产进行看管,应当缴纳的土地使用税、水费、电费等税费亦不再承担,由买受人负责缴纳。

3.拍卖成交后,由拍卖人协助买受人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略) 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如拍卖人协助买受人办理过户手续时在相关部门遇阻,拍卖人可以 (略) 给予帮助,但该申请内容 (略) 的职责范围内。

4.买受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特别提醒

1.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包括债权人、债务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2.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拍卖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参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 (略) 将在拍卖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4.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拍卖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拍卖人咨询电话:管理人律师(#)

经办人咨询电话:方女士(#)

京东技术咨询:400-622-9586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

南京 (略)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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