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关于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汇锦苑14B14B幢住宅房地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关于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汇锦苑14B14B幢住宅房地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略) (略) (略)
拍卖公告(第二次)
(2024)浙0114执224号
(略) (略) (略) 将于2024年11月1日10时至2024年11月2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略) (略) (略) (略) 上(法院主页:http://**_court.htm?spm=a213w.#.0.0.Ux32VX&user_id=#,法院账户名: (略) (略)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略) 锦城街道汇锦苑14B(14B幢502-602)住宅房地产
标的物概况:
李**单独所有 (略) (略) 锦城街道汇锦苑14B(14B幢502-602)一处住宅房地产, (略) 住宅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室内固定装修及满足房屋正常使用功能的附属配套设施设备,标的物房屋建筑面积为163.6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6.76平方米,权利性质为出让,剩余使用年限61.21年,已腾空。
从标的 (略) 了解到,至价值时点,标的物于2022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欠缴物业费1000元(收费标准:500元/年),具体金额以实际确认为准。
(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本公告图文仅供参考,竞买人务必实际看样,对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经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本次不动产变价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应缴纳税费的计算方法。(仅供参考,具体金额以税务部门最终核算为准。)
杭州司法房交易税费表 | ||||||||
房屋类型 | 买方身份 | 房主身份 | 买方所需承担税费 | 出让方所需承担税费 | ||||
契税 | 印花税 | 增值税及附加 | 个人所得税 | 土地增值税 | 印花税 | |||
住宅 | 个人 | 个人 | 1、家庭唯一住房: 90平方及以下:1% ,90平方以上:1.5% | 无 | 1、住房满2年,免征; 2、住房未满2年,全额5.3% | 1、满五年唯一住房,免征。 | 无 | 无 |
企业 | 个人 | 3% | 万分之五或万分之2.5 |
特别提醒:
根据2023年10月16日发布的《关于优化 (略) 场调控措施的通知》, (略) 住房司法拍卖取消限购。
1、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等相关部门了解。
2、标的物的户口、学籍等迁移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
3、对过户政策有疑问的,请自行向房地产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咨询,因买受人未及时向房产登记管理机关咨询相关过户政策,而致使房产无法过户,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3000元。
其他详情:
1、标的物范围界定
本次标的物为李**单独所有 (略) (略) 锦城街道汇锦苑14B(14B幢502-602)一处住宅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163.6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26.76平方米,本次估价的范围 (略) 住宅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室内固定装修及满足房屋正常使用功能的附属配套设施设备。
2、标的物基本情况
1)权益状况:
依据于2024年03月28日查询的《 (略) 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编号:Q#-#),标的物权益状况如下:
(1)不动产权利状况:
权利人:李**;
不动产坐落:锦城街道汇锦苑14B(14B幢502-602);
权证号(证明号):浙(2021) (略) 不动产权第#号;
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权利性质:出让/存量房产;
共有情况:单独所有;
权利状态:现状;
房屋建筑面积:163.63平方米;
土地使用权面积:26.76平方米;
使用期限:至2085年06月12日;
登记日期:2021年08月12日;
限制信息:房产:有查封,有抵押,宗地:无查封,无抵押;
附记:本宗地内未作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属全体业主共同共有。转移方式:房地产税源编号#1,契税完税金额:#.71元,完税时间:2021-08-11。
(2)历史缴纳税费情况
根据查询的《契税完税情况联系单》显示,标的物已按规定办理涉税事务,标的物产权明晰、合法。
(3)他项权利状况、查封状况
根据于2024年03月28日查询的《 (略) 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编号:Q#-#),标的物抵押、查封状况如下:
标的物抵押、查封状况一览表
抵押 状况 | 抵押权人 | 周** | 登记证明号 | 浙(2021) (略) 不动产证明第#号 |
抵押方式 | 一般抵押 | 债权数额 | #元 | |
登记日期 | 2021年08月18日 | 债务履行期限 (债权确定期间) | 2021年08月18日起2023年08月17日止 | |
附记 | 担保范围依据抵押合同约定存在禁止或限制转让抵押不动产的约定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2022)浙0113执保623号 | ||
查封机关 | (略) (略) (略) | |||
查封期限 | 2022年04月08日起2025年04月07日止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2022)浙0114民初2943号 | ||
查封机关 | (略) (略) (略) | |||
查封期限 | 2022年07月18日起2025年07月17日止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2022)浙0105执4016号 | ||
查封机关 | (略) (略) (略) | |||
查封期限 | 2022年08月23日起2025年08月22日止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2022)浙0324执保1848号 | ||
查封机关 | 浙江省永 (略) | |||
查封期限 | 2022年10月11日起2025年10月10日止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2022)浙0114执3196号 | ||
查封机关 | (略) (略) (略) | |||
查封期限 | 2022年12月01日起2025年11月30日止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2022)浙0108执2962号 | ||
查封机关 | (略) (略) (略) | |||
查封期限 | 2023年02月01日起2026年01月31日止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2023)浙0326执1384号 | ||
查封机关 | 平 (略) | |||
查封期限 | 2023年05月15日起2026年05月14日止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2023)浙0326执保299号 | ||
查封机关 | 平 (略) | |||
查封期限 | 2023年05月23日起2026年05月22日上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2023)浙0302执保2341号 | ||
查封机关 | (略) (略) (略) | |||
查封期限 | 2023年05月31日起2026年05月30日止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2023)浙0102执3517号 | ||
查封机关 | (略) (略) (略) | |||
查封期限 | 2023年06月01日起2026年05月31日止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2023)浙0326执1635号 | ||
查封机关 | 平 (略) | |||
查封期限 | 2023年06月07日起2026年06月06日止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2023)浙0327执530号 | ||
查封机关 | 苍 (略) | |||
查封期限 | 2023年06月05日起2026年06月04止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2023)浙0383执85号 | ||
查封机关 | (略) (略) | |||
查封期限 | 2023年06月13日起2026年06月12日止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2023)浙0326执1006号 | ||
查封机关 | 平 (略) | |||
查封期限 | 2023年07月06日起2026年07月05日止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2023)浙0302执2881号 | ||
查封机关 | (略) (略) (略) | |||
查封期限 | 2023年07月06日起2026年07月05日止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2023)浙0114执1871号 | ||
查封机关 | (略) (略) (略) | |||
查封期限 | 2023年07月07日起2026年07月06日止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2023)浙0105执915号 | ||
查封机关 | (略) (略) (略) | |||
查封期限 | 2023年08月10日起2026年08月09日止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2023)浙0113执1469号 | ||
查封机关 | (略) (略) (略) | |||
查封期限 | 2023年09月20日起2026年09月19白止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2023)浙0304执恢2572号 | ||
查封机关 | (略) (略) (略) | |||
查封期限 | 2023年10月23日起2026年10月22日止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2023)浙0102执6638号 | ||
查封机关 | (略) (略) (略) | |||
查封期限 | 2023年11月02日起2026年11月01日止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2023)浙0324执1839号 | ||
查封机关 | 永 (略) | |||
查封期限 | 2023年11月03日起2026年11月02日止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2023)浙0326执3394号 | ||
查封机关 | 平 (略) | |||
查封期限 | 2023年11月20日起2026年11月19日止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2023)浙0327执1307号 | ||
查封机关 | 苍 (略) | |||
查封期限 | 2023年12月06日起2026年12月05日止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2024)浙0114执224号 | ||
查封机关 | (略) (略) (略) | |||
查封期限 | 2024年03月11日起2027年03月10日止 |
根据估价现场调查及案件相关方提供信息,标的物无租赁权、地役权、相邻权等其他他项权利。
(4)目前使用情况
至价值时点,标的物为空置状态。
(5)土地使用管制
标的物无土地使用管制。
2)房地产实物状况
(1)建筑物实物状况
不动产坐落: (略) (略) 锦城街道汇锦苑14B(14B幢502-602);
建筑面积:房屋建筑面积163.63平方米;
用途:设计用途为住宅,实际用途为住宅;
建筑结构:混合结构;
建成年份:1995年;
楼层:房屋总楼层为地上6层,标的物为地上第5-6层;
层高:五层约2.7-2.86米,六层约2.7米(地面地砖/地板 (略) );
建筑功能:标的物日照、通风、采光功能较好,防水、保温、隔热功能一般;
建筑外观:标的物所在建筑物为现代风格,外观一般,标的物所在建筑物外立面保养维护状况一般;
朝向:朝南;
(略) :内部户型结构为四室两厅一厨三卫, (略) 较好;
装饰装修:标的物入户门为防盗门,客厅地面为花岗岩,墙面为木护墙及乳胶漆,吊顶为石膏板吊顶;餐厅地面为花岗岩,墙面为木护墙及乳胶漆,吊顶为铝扣板和石膏板吊顶;厨房及卫生间地面为地砖,墙面为墙砖,吊顶为铝扣板吊顶;卧室地面为地板,墙面刷乳胶漆至顶。
设施设备:至价值时点,标的物设施设备基本完好;
维护状况:至价值时点,标的物维护状况一般,部分墙面发霉;
完损状况:建筑物地基无不均匀沉降,房屋承重结构构件和围护墙基本完好,楼面和地面平整,属于基本完好房;
(2)土地实物状况
不动产坐落: (略) (略) 锦城街道汇锦苑14B(14B幢502-602);
四至:标的物 (略) 宗地四至为北至其他住宅,南至城中街, (略) , (略) ;
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土地剩余使用期限:61.21年;
形状:标的物所属宗地形状呈不规则形状;
地形地势:与相邻土地、道路基本持平,地形地势平坦;
地质、土壤:土壤没有受过污染,无不良地质现象,自然排水状况良好;
开发程度:具备了外围“五通”(即通水、通电、通路、通讯、排水)、内部“五通一平”(即通水、通电、通路、通讯、排水及场地平整)的条件。
4、价值时点
价值时点为2024年03月28日。
【特别提醒:本公告介绍内容来源于杭州中立房地产土地 (略) 出具的杭中立(2024)房(估)字第097号评估报告,仅作参考,应以现场实物为准】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来拍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来拍法服统一安排)。联系电话:400-#或登#访问http://**“来拍法服”网站、关注微信公众号或者支付宝小程序“来拍法服”自助预约。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缴纳方式:可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 (略) 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上述内容依据《浙江省 (略) (略) 关于规 (略) 络司法拍卖、变卖工作指引》第七条确定。
五、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在 (略) 联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截止公告日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及无法通知的当事人。 (略) 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八、拍卖竞价 (略) 拍系统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元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网址: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
九、拍卖余款在2024年11月9日10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 (略) 指定账户:
户名: (略) (略) (略)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经济技 (略) 支行
账号:#6498
(注:缴纳余 (略) 银转账、银行柜台转账或 (略) (略) 1116号社会治理综合服务 (略) 财物窗口刷卡支付;支付宝转账会迟延到账,请予以知晓。)
十、竞买人如有银行贷款需求的,竞买人如有银行贷款需求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以下银行咨询办理贷款业务:
1、中 (略) (略) 支行,联系人:章先生,联系方式:0571-#。
2、中国农业银行 (略) 支行 ,联系人:黄丽梦, 联系方式:0571-# 。
3、 中国建设银行杭州钱塘支行,联系人:寇户鹏,联系方式:#,0571-#;联系人 :洪林林,联系方式:#,0571-#。
4、杭州联合银行下沙支行,联系人:王宁,联系方式:#。
5、华夏银行杭州解放支行,联系人:沈云妹 ,联系方式:#。
也可向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杭州银行、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浦发银行杭州分行、中信银行杭州分行咨询。
十一、 (略) (略) 对本拍卖标的物进 (略) (略) ,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次委托的“来拍法服”辅助机构是唯一为本次拍卖提供辅助服务的第三方,不向竞买人及当事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看样请联系来拍法服,400-#,看样预约请访问“来拍法服”网站自助预约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或者支付宝小程序“来拍法服”自助预约。
咨询电话: 0571-# 监督电话:0571-#。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 (略) 诉讼资产(http://**.cn)”上查询。
(略) (略) (略)
二○二四年十月十六日
(略) (略) (略)
拍卖公告(第二次)
(2024)浙0114执224号
(略) (略) (略) 将于2024年11月1日10时至2024年11月2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略) (略) (略) (略) 上(法院主页:http://**_court.htm?spm=a213w.#.0.0.Ux32VX&user_id=#,法院账户名: (略) (略)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略) 锦城街道汇锦苑14B(14B幢502-602)住宅房地产
标的物概况:
李**单独所有 (略) (略) 锦城街道汇锦苑14B(14B幢502-602)一处住宅房地产, (略) 住宅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室内固定装修及满足房屋正常使用功能的附属配套设施设备,标的物房屋建筑面积为163.6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6.76平方米,权利性质为出让,剩余使用年限61.21年,已腾空。
从标的 (略) 了解到,至价值时点,标的物于2022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欠缴物业费1000元(收费标准:500元/年),具体金额以实际确认为准。
(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本公告图文仅供参考,竞买人务必实际看样,对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经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本次不动产变价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应缴纳税费的计算方法。(仅供参考,具体金额以税务部门最终核算为准。)
杭州司法房交易税费表 | ||||||||
房屋类型 | 买方身份 | 房主身份 | 买方所需承担税费 | 出让方所需承担税费 | ||||
契税 | 印花税 | 增值税及附加 | 个人所得税 | 土地增值税 | 印花税 | |||
住宅 | 个人 | 个人 | 1、家庭唯一住房: 90平方及以下:1% ,90平方以上:1.5% | 无 | 1、住房满2年,免征; 2、住房未满2年,全额5.3% | 1、满五年唯一住房,免征。 | 无 | 无 |
企业 | 个人 | 3% | 万分之五或万分之2.5 |
特别提醒:
根据2023年10月16日发布的《关于优化 (略) 场调控措施的通知》, (略) 住房司法拍卖取消限购。
1、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等相关部门了解。
2、标的物的户口、学籍等迁移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
3、对过户政策有疑问的,请自行向房地产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咨询,因买受人未及时向房产登记管理机关咨询相关过户政策,而致使房产无法过户,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3000元。
其他详情:
1、标的物范围界定
本次标的物为李**单独所有 (略) (略) 锦城街道汇锦苑14B(14B幢502-602)一处住宅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163.6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26.76平方米,本次估价的范围 (略) 住宅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室内固定装修及满足房屋正常使用功能的附属配套设施设备。
2、标的物基本情况
1)权益状况:
依据于2024年03月28日查询的《 (略) 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编号:Q#-#),标的物权益状况如下:
(1)不动产权利状况:
权利人:李**;
不动产坐落:锦城街道汇锦苑14B(14B幢502-602);
权证号(证明号):浙(2021) (略) 不动产权第#号;
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权利性质:出让/存量房产;
共有情况:单独所有;
权利状态:现状;
房屋建筑面积:163.63平方米;
土地使用权面积:26.76平方米;
使用期限:至2085年06月12日;
登记日期:2021年08月12日;
限制信息:房产:有查封,有抵押,宗地:无查封,无抵押;
附记:本宗地内未作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属全体业主共同共有。转移方式:房地产税源编号#1,契税完税金额:#.71元,完税时间:2021-08-11。
(2)历史缴纳税费情况
根据查询的《契税完税情况联系单》显示,标的物已按规定办理涉税事务,标的物产权明晰、合法。
(3)他项权利状况、查封状况
根据于2024年03月28日查询的《 (略) 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编号:Q#-#),标的物抵押、查封状况如下:
标的物抵押、查封状况一览表
抵押 状况 | 抵押权人 | 周** | 登记证明号 | 浙(2021) (略) 不动产证明第#号 |
抵押方式 | 一般抵押 | 债权数额 | #元 | |
登记日期 | 2021年08月18日 | 债务履行期限 (债权确定期间) | 2021年08月18日起2023年08月17日止 | |
附记 | 担保范围依据抵押合同约定存在禁止或限制转让抵押不动产的约定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2022)浙0113执保623号 | ||
查封机关 | (略) (略) (略) | |||
查封期限 | 2022年04月08日起2025年04月07日止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2022)浙0114民初2943号 | ||
查封机关 | (略) (略) (略) | |||
查封期限 | 2022年07月18日起2025年07月17日止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2022)浙0105执4016号 | ||
查封机关 | (略) (略) (略) | |||
查封期限 | 2022年08月23日起2025年08月22日止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2022)浙0324执保1848号 | ||
查封机关 | 浙江省永 (略) | |||
查封期限 | 2022年10月11日起2025年10月10日止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2022)浙0114执3196号 | ||
查封机关 | (略) (略) (略) | |||
查封期限 | 2022年12月01日起2025年11月30日止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2022)浙0108执2962号 | ||
查封机关 | (略) (略) (略) | |||
查封期限 | 2023年02月01日起2026年01月31日止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2023)浙0326执1384号 | ||
查封机关 | 平 (略) | |||
查封期限 | 2023年05月15日起2026年05月14日止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2023)浙0326执保299号 | ||
查封机关 | 平 (略) | |||
查封期限 | 2023年05月23日起2026年05月22日上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2023)浙0302执保2341号 | ||
查封机关 | (略) (略) (略) | |||
查封期限 | 2023年05月31日起2026年05月30日止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2023)浙0102执3517号 | ||
查封机关 | (略) (略) (略) | |||
查封期限 | 2023年06月01日起2026年05月31日止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2023)浙0326执1635号 | ||
查封机关 | 平 (略) | |||
查封期限 | 2023年06月07日起2026年06月06日止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2023)浙0327执530号 | ||
查封机关 | 苍 (略) | |||
查封期限 | 2023年06月05日起2026年06月04止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2023)浙0383执85号 | ||
查封机关 | (略) (略) | |||
查封期限 | 2023年06月13日起2026年06月12日止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2023)浙0326执1006号 | ||
查封机关 | 平 (略) | |||
查封期限 | 2023年07月06日起2026年07月05日止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2023)浙0302执2881号 | ||
查封机关 | (略) (略) (略) | |||
查封期限 | 2023年07月06日起2026年07月05日止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2023)浙0114执1871号 | ||
查封机关 | (略) (略) (略) | |||
查封期限 | 2023年07月07日起2026年07月06日止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2023)浙0105执915号 | ||
查封机关 | (略) (略) (略) | |||
查封期限 | 2023年08月10日起2026年08月09日止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2023)浙0113执1469号 | ||
查封机关 | (略) (略) (略) | |||
查封期限 | 2023年09月20日起2026年09月19白止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2023)浙0304执恢2572号 | ||
查封机关 | (略) (略) (略) | |||
查封期限 | 2023年10月23日起2026年10月22日止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2023)浙0102执6638号 | ||
查封机关 | (略) (略) (略) | |||
查封期限 | 2023年11月02日起2026年11月01日止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2023)浙0324执1839号 | ||
查封机关 | 永 (略) | |||
查封期限 | 2023年11月03日起2026年11月02日止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2023)浙0326执3394号 | ||
查封机关 | 平 (略) | |||
查封期限 | 2023年11月20日起2026年11月19日止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2023)浙0327执1307号 | ||
查封机关 | 苍 (略) | |||
查封期限 | 2023年12月06日起2026年12月05日止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2024)浙0114执224号 | ||
查封机关 | (略) (略) (略) | |||
查封期限 | 2024年03月11日起2027年03月10日止 |
根据估价现场调查及案件相关方提供信息,标的物无租赁权、地役权、相邻权等其他他项权利。
(4)目前使用情况
至价值时点,标的物为空置状态。
(5)土地使用管制
标的物无土地使用管制。
2)房地产实物状况
(1)建筑物实物状况
不动产坐落: (略) (略) 锦城街道汇锦苑14B(14B幢502-602);
建筑面积:房屋建筑面积163.63平方米;
用途:设计用途为住宅,实际用途为住宅;
建筑结构:混合结构;
建成年份:1995年;
楼层:房屋总楼层为地上6层,标的物为地上第5-6层;
层高:五层约2.7-2.86米,六层约2.7米(地面地砖/地板 (略) );
建筑功能:标的物日照、通风、采光功能较好,防水、保温、隔热功能一般;
建筑外观:标的物所在建筑物为现代风格,外观一般,标的物所在建筑物外立面保养维护状况一般;
朝向:朝南;
(略) :内部户型结构为四室两厅一厨三卫, (略) 较好;
装饰装修:标的物入户门为防盗门,客厅地面为花岗岩,墙面为木护墙及乳胶漆,吊顶为石膏板吊顶;餐厅地面为花岗岩,墙面为木护墙及乳胶漆,吊顶为铝扣板和石膏板吊顶;厨房及卫生间地面为地砖,墙面为墙砖,吊顶为铝扣板吊顶;卧室地面为地板,墙面刷乳胶漆至顶。
设施设备:至价值时点,标的物设施设备基本完好;
维护状况:至价值时点,标的物维护状况一般,部分墙面发霉;
完损状况:建筑物地基无不均匀沉降,房屋承重结构构件和围护墙基本完好,楼面和地面平整,属于基本完好房;
(2)土地实物状况
不动产坐落: (略) (略) 锦城街道汇锦苑14B(14B幢502-602);
四至:标的物 (略) 宗地四至为北至其他住宅,南至城中街, (略) , (略) ;
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土地剩余使用期限:61.21年;
形状:标的物所属宗地形状呈不规则形状;
地形地势:与相邻土地、道路基本持平,地形地势平坦;
地质、土壤:土壤没有受过污染,无不良地质现象,自然排水状况良好;
开发程度:具备了外围“五通”(即通水、通电、通路、通讯、排水)、内部“五通一平”(即通水、通电、通路、通讯、排水及场地平整)的条件。
4、价值时点
价值时点为2024年03月28日。
【特别提醒:本公告介绍内容来源于杭州中立房地产土地 (略) 出具的杭中立(2024)房(估)字第097号评估报告,仅作参考,应以现场实物为准】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来拍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来拍法服统一安排)。联系电话:400-#或登#访问http://**“来拍法服”网站、关注微信公众号或者支付宝小程序“来拍法服”自助预约。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缴纳方式:可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 (略) 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上述内容依据《浙江省 (略) (略) 关于规 (略) 络司法拍卖、变卖工作指引》第七条确定。
五、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在 (略) 联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截止公告日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及无法通知的当事人。 (略) 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八、拍卖竞价 (略) 拍系统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元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网址: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
九、拍卖余款在2024年11月9日10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 (略) 指定账户:
户名: (略) (略) (略)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经济技 (略) 支行
账号:#6498
(注:缴纳余 (略) 银转账、银行柜台转账或 (略) (略) 1116号社会治理综合服务 (略) 财物窗口刷卡支付;支付宝转账会迟延到账,请予以知晓。)
十、竞买人如有银行贷款需求的,竞买人如有银行贷款需求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以下银行咨询办理贷款业务:
1、中 (略) (略) 支行,联系人:章先生,联系方式:0571-#。
2、中国农业银行 (略) 支行 ,联系人:黄丽梦, 联系方式:0571-# 。
3、 中国建设银行杭州钱塘支行,联系人:寇户鹏,联系方式:#,0571-#;联系人 :洪林林,联系方式:#,0571-#。
4、杭州联合银行下沙支行,联系人:王宁,联系方式:#。
5、华夏银行杭州解放支行,联系人:沈云妹 ,联系方式:#。
也可向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杭州银行、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浦发银行杭州分行、中信银行杭州分行咨询。
十一、 (略) (略) 对本拍卖标的物进 (略) (略) ,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次委托的“来拍法服”辅助机构是唯一为本次拍卖提供辅助服务的第三方,不向竞买人及当事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看样请联系来拍法服,400-#,看样预约请访问“来拍法服”网站自助预约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或者支付宝小程序“来拍法服”自助预约。
咨询电话: 0571-# 监督电话:0571-#。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 (略) 诉讼资产(http://**.cn)”上查询。
(略) (略) (略)
二○二四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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