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小溪口水电有限责任公司5.1875%股权-挂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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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始小溪口水电有限责任公司5.1875%股权-挂牌披露

项目编号 G#HB#
项目名称 建始小 (略) 5.1875%股权
转让方名称 (略)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长江 (略)
转让比例 5.19
挂牌价格 320.#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20
挂牌日期 2024-10-16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重要信息披露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320.#元交易保证金,到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自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足额交至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 3、本次交易应支付给光谷联交所的产权交易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费用交纳至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 4、受让方须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交易价款及产权交易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 5、受让方须同意光谷联交所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6、转让方提出:(1)本次转让标的产权变更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2)交易双方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中所涉及到的所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7、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中量联行(湖北) (略) 出具的评估报告(中量联行评报字【2024】第0401号)及武汉金龙联合会计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金龙专审字【2024】0268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自行调查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资产状况及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对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详细了解,不因股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进行追责和索赔。 2、同等条件下,标的企业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但必须在项目公告期内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光谷联交所”)履行报名手续并缴纳交易保证金。 3、本次转让的股权不存在质押、查封等情况。 4、自评估基准日至股权变更登记日期间产生的损益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 5、本项目评估报告(中量联行评报字【2024】第0401号)有特别事项说明,详情见“公示附件”。
项目编号 G#HB#
项目名称 建始小 (略) 5.1875%股权
转让方名称 (略)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长江 (略)
转让比例 5.19
挂牌价格 320.#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20
挂牌日期 2024-10-16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重要信息披露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320.#元交易保证金,到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自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足额交至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 3、本次交易应支付给光谷联交所的产权交易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费用交纳至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 4、受让方须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交易价款及产权交易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 5、受让方须同意光谷联交所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6、转让方提出:(1)本次转让标的产权变更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2)交易双方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中所涉及到的所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7、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中量联行(湖北) (略) 出具的评估报告(中量联行评报字【2024】第0401号)及武汉金龙联合会计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金龙专审字【2024】0268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自行调查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资产状况及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对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详细了解,不因股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进行追责和索赔。 2、同等条件下,标的企业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但必须在项目公告期内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光谷联交所”)履行报名手续并缴纳交易保证金。 3、本次转让的股权不存在质押、查封等情况。 4、自评估基准日至股权变更登记日期间产生的损益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 5、本项目评估报告(中量联行评报字【2024】第0401号)有特别事项说明,详情见“公示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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