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古交易告号
古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古交易告号
宗地编号: | 2023-25 | 宗地总面积: | (略).7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茅溪镇天富村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200 | 建筑密度(%): | ≤55.000 | ||
绿化率(%): | 10.000≤ 并且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4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略).74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略)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略)BA0053 | |||
起始价: | (略).(略)元 | 加价幅度: | 361.(略)元 | ||||
备注: 1.建筑间距须满足消防间距,其他规划设计条件详见2023-25号宗地规划设计条件书及红线图。2.本宗地范围内的一切建设内容均由建设单位按照2023-25号宗地规划设计条件书及红线图负责实施。3.受让人在取得土地后,须做好施工设计及地灾防治,防止发生边坡塌方、滑移等现象,相关费用由受让人自行承担。受让人在取得土地后应确保一切建设、设施满足环保、水务、交通、应急等部门要求。4、本宗地拍卖以单价竞拍,起始价为(略)元/亩,竞价阶梯0.(略)元/亩。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和相关文件另有规定的外,均可单独或联合参加竞买。2.竞得人竞得土地后 (略) (略) (略) ,全权负责本项目的建设运营(竞得人本 (略) (略) 除外)。3.申请人竞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当在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以自然人申请竞买成功的,成立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必须为竞买申请人。出让人可以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 (略) 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 (略) 签订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4.联合竞买的,在竞拍申请时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0月16日 至 2024年11月05日 到 (略)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0月16日 至 2024年11月05日 到 (略)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05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1月05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11月06日 (略)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涉及用地内的杆、管线由建设业主自行决定搬迁或避让间距。 2、项目场地标高应注意与周边 (略) (略) 标高相衔接。 3、业主在取得用地后,应无条件配合政府部 (略) 规划在用地内修 (略) 、敷设各类管线,并不得随意改 (略) 线型、等级以及管线的走向。 4、建筑 (略) 围墙设置位置距离用地边界不得低于建 (略) 红线距离的一半。 5、该项目在建筑方案时需提供行洪论证报告,临河建筑需取得水务主管部门同意的批复后方可实施。 6、本次拍卖不接受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竞买申请。 7、公告之日起即可现场踏勘,参与竞买者如有疑问可于申请竞买阶段 (略) 进行咨询,拍卖会时不再答疑。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古蔺县彰德街道胜蔺街133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830-(略)
开户单位:古蔺县自然资 (略)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宗地编号: | 2023-25 | 宗地总面积: | (略).7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茅溪镇天富村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200 | 建筑密度(%): | ≤55.000 | ||
绿化率(%): | 10.000≤ 并且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4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略).74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略)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略)BA0053 | |||
起始价: | (略).(略)元 | 加价幅度: | 361.(略)元 | ||||
备注: 1.建筑间距须满足消防间距,其他规划设计条件详见2023-25号宗地规划设计条件书及红线图。2.本宗地范围内的一切建设内容均由建设单位按照2023-25号宗地规划设计条件书及红线图负责实施。3.受让人在取得土地后,须做好施工设计及地灾防治,防止发生边坡塌方、滑移等现象,相关费用由受让人自行承担。受让人在取得土地后应确保一切建设、设施满足环保、水务、交通、应急等部门要求。4、本宗地拍卖以单价竞拍,起始价为(略)元/亩,竞价阶梯0.(略)元/亩。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和相关文件另有规定的外,均可单独或联合参加竞买。2.竞得人竞得土地后 (略) (略) (略) ,全权负责本项目的建设运营(竞得人本 (略) (略) 除外)。3.申请人竞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当在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以自然人申请竞买成功的,成立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必须为竞买申请人。出让人可以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 (略) 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 (略) 签订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4.联合竞买的,在竞拍申请时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0月16日 至 2024年11月05日 到 (略)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0月16日 至 2024年11月05日 到 (略)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05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1月05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11月06日 (略)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涉及用地内的杆、管线由建设业主自行决定搬迁或避让间距。 2、项目场地标高应注意与周边 (略) (略) 标高相衔接。 3、业主在取得用地后,应无条件配合政府部 (略) 规划在用地内修 (略) 、敷设各类管线,并不得随意改 (略) 线型、等级以及管线的走向。 4、建筑 (略) 围墙设置位置距离用地边界不得低于建 (略) 红线距离的一半。 5、该项目在建筑方案时需提供行洪论证报告,临河建筑需取得水务主管部门同意的批复后方可实施。 6、本次拍卖不接受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竞买申请。 7、公告之日起即可现场踏勘,参与竞买者如有疑问可于申请竞买阶段 (略) 进行咨询,拍卖会时不再答疑。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古蔺县彰德街道胜蔺街133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830-(略)
开户单位:古蔺县自然资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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