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永新县七溪岭林场活立木林木所有权第四次网上竞价转让信息披露
江西省永新县七溪岭林场活立木林木所有权第四次网上竞价转让信息披露
江西省永新县七溪岭林场活立木林木所有权(第四次)网上竞价转让公告
一、标的物简介:
1号标的:大塘分场,小地名:大塘山等176-180小班、苍上等164-175小班,林权证分别为:永府林证字(2006)第(略)、5/第(略)、4、5号,权属性质为国有,采伐面积合计905亩(其中176-180小班385亩,164-175小班520亩),采伐蓄积量毛竹(略)支(其中176-180小班蓄积毛竹(略)支、164-175小班蓄积毛竹(略)支)。起拍价12.(略)元(设保留价),保证金:2.(略)元。(交易开始时间2024年 10月31 日上午 09 :30 分)
转让期限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止。(以上标的活立木务必在本年度12月底之前采伐完成,标的界址详见作业设计地形图) 交易时间2024年 10 月31 日上午09:30时开始。
二、竞价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
三、交易方式:
电子竞价方式转让,以上标的加价幅度(竞价阶梯)均为2000元或其整倍数,自由报价时长15分钟,延时周期120秒,但本标的竞价阶段最高报价如果低于本标的设定的保留价,则不能成交。
四、展示时间和地点
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0日止 。
展示地点:标的物现场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0日17:00时止(以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地点:登(略)江西省公共资源(http://**) (略) 上报名。
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报名截止时间前交易保证金从报名人本人(或本单位)在银行的帐户(要求同名)转帐。开户名称: (略) (略) 永新分中心,开户银行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开户银行:网上交易系统自行选择。(交易资格取得以保证金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六、报名须知
1、未注册的竞买人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进入江西省公共 (略) (网址:http://**)先进行注册登记(选择“交易主体登录”,点击“免费注册”,在投标人身份类型中勾选“林权流入方”,填写基本信息注册), (略) 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已经注册的竞买人则直接登录江西省公共 (略) (略) 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
2、竞 (略) 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竞买保证金从报名人注册时绑定的同名银行帐户转账至开 (略) (略) 永新分中心的保证金账户(户名: (略) (略) 永新分中心;开户银行:网上交易系统自行选择;银行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交易中心对入账到非“ (略) (略) 永新分中心”账户的资金不负任何责任。
3、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后,须 (略) 上交易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况,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并显示“入账成功”字样,网上交易系统报名才算成功。
4、该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电脑运行环境达到以下标准:操作系统:windows7以上; IE浏览器:版本IE9以上;辅助软件:建议使用office2010。 (略) 上交易系统不知悉,请拨打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
七、竞买须知
1、有意竞买人应在参加交易之前,自行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对标的物的现状、面积、质量、权属、数量和四至界址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无异议之后再报名,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
2、林权单位介绍与竞销标的物有关基础数据,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注:竞买山场内国家规定的珍贵保护树种及胸径5公分以上阔叶树种和针叶树种禁止采伐),仅供竞买人评估参考,不承担瑕疵责任,中标后双方不再对标的物权属性进行复核。
3、以上标的按总价拍卖,起拍价及成交价均不含上下车力资、运输、办证等环节中的所有税收和一切费用。
4、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 (略) 支付、非本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 (略) 上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交易保证金等情况, (略) 上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交易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
5、非转账方式出账、 (略) 支付、非报名人本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的交易保证金退还手续,需要出账人持本人身份证照和相关转账证据至交易中心现场办理;报名人同名银行账户出账后逾期到账的,系统会自动办理退付。以上无效交易保证金只能在报名标的交易结束后才能办理退付。
6、竞买人在交易时间前用报名时的注册用 (略) 上交易系统参与报价,并应 (略) 络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不熟悉,请在报名期间内咨询江苏 (略) ,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7、报 (略) 上报价为准,最终报价为本标的竞价阶段最高报价。最高报价不得低于本标的设定的保留价,否则不能成交。
8、交易服务费标准:
依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产权交易服务收费等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的收费标准,并落实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赣字〔2016〕22号)有关交易服务费按50%收取的规定,成交后,成交金额(略)元以下交易服务费按成交额的1.4625%由受让人 (略) (略) 永新分中心。
9、成交后,受让人应在成交公示期(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成交价款项汇入江西省永新县七溪岭林场账户,开户行:工商银行永新支行,账号:(略)2851;开户行:农村信用社,账号:(略)210,户名:江西省永新县七溪岭林场,交易服务 (略) (略) 永新分中心账户上。付清所有款项后(竞买保证金不可列抵成交款),双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和《林木所有权转让合同》。若受让人未按时付清所有款项不签订《成交确认书》和《林木所有权转让合同》,且取消中标资格,其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流出方有权 (略) 上竞价拍卖。
10、未竟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交易中心会在成交公示期满后按保证金退付流程2个工作日原渠道退回;买受人在付清所有款项并签订转让合同后,出让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发出保证金退还通知,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
11、 交易中心免责条款:
本市场对于本项目标的的实际状况、瑕疵等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予保证, 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买受人应在参加交易之前,自行对标的的现状、面积、质量、权属、数量、和真伪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 本项目标的的面积、树种、蓄积、交通现状等情况介绍,仅供买受人参考,本市场针对本次交易项目现场勘察的面积、蓄积等情况介绍也仅供买受人参考,不为项目标的物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2、特别声明:(一).竞买人在签订完《林木所有权转让合同》,并一起交纳完《林木所有权转让合同》保证 (略) 保证金(按山场面积60元/亩计算)后,才能进行采伐作业;(二).竞销后的山场下山材,不能堆放在国、省道两旁,否则后果自负;(三).竞买山场内国家规定的珍贵保护树种及胸径5公分以上阔叶树种和针叶树种禁止采伐。
八、联系方式
1、江西省永新县七溪岭林场:龙先生:(略)
2、 (略) (略) 永新分中心 财务电话: 0796-(略)
3、江西省永 (略) :0796--(略)
林木所有权转让合同(样本)
(略)方: 电话:
(略)方: 电话:
身份证号: 住址:
签证托管方: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江西省森林资源转让条例》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江西公共 (略) 上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和公开竞价,达成以下合同条款。(略)方获得(略)方下列山场内活立木的所有权。为使本次林木活立木采伐、运输、销售工作规范有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从而能更快地顺利完成各项工作,经(略)、(略)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 转让标的成交价款及其范围
(略)方将合法拥有 (略) 置的林权标的物(见附件)委托江西公 (略) 场网、平台进行公开竞价交易,(略)方于 年 月 日报价 整成交。
1、标的物的基本情况: 林场 分场 号小班竞价山场内活立木所有权,山场面积 亩(含林中空地)。标的 年采伐指标以采伐许可证为准,山场面积和四至界址以调查报告所附的地形图为准,调查报告所载明的蓄积仅供参考。(备注:竞买山场内国家规定的珍贵保护树种及胸径5公分以上阔叶树种和针叶树种不在竞销范围内,禁止采伐)。
2、(略)方已对上述山场进行了实地察看,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已熟知该转让山场的实际情况,没有任何异议,山场的出材量由(略)方自己判断,不论实际出材量多少,不增减成交价款。
二、流转期限
转让林权年限为自签订合同起至 年 月 日。
三、 付款方式及办证费用
1、 (略) (略) 永新分中心发布成交结果通知后,(略)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五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成交价款汇入(略)方指定账户,交易服务 (略) (略) 永新分中心账户上),付清款项后(竞价方的保证金不可抵交成交款),双方签订林木所有权转让合同。
2、生产、销售、运输、办证等环节中的一切税费均由(略)方承担(国家或地方政策减免的费用同时减免)。办证税费在(略)方办理木材放行手续时,由(略)方缴纳给相关征管部门
3、交易佣金按成交额的1.4625%收取,并由(略)方承担。
4、交纳《林木所有权转让合同》保证 (略) 保证金,共计 元(按山场面积60元/亩计算),由(略)方承担。
四、 采伐及运输办证期限
1. 转让山场使用的采伐指标由(略)方在 年提供给(略)方,(略)方应当在当年12月25日前主伐完毕并清理下山,逾期(略)方不得采伐,所留在山场范围内的所有林木全部无偿归(略)方所有。
2. (略)方在次年11月30日以前申请办理完《木材运输证》(备注:按上级有关办理木材运输证的文件精神执行)。如因(略)方原因导致指标未及时使用完,所造成的后果由(略)方承担,(略)方不予追加指标,由此给(略)方造成的损失,从(略)方履约保证金中扣缴赔偿,不足部分由(略)方另缴。
3. 山场移交后,(略)方自行经营管理竞价山场,自行负责山场林木资源的护林管护,做好森林防火、防盗工作,严格 (略) 用火规定。若发生火灾、偷盗、过路过桥、治安和安全生产事故等造成的责任和费用以及生产、销售中产生的费用和经营风险,均有(略)方承担。(略)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五、 (略)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权利
1、(略)方有权管理采伐许可证和监督(略)方采伐作业,有权报告林业主管部门或相关执 (略) 罚违规作业行为。
2、(略)方有 (略) 进行检查验收,如(略)方违规采伐,(略)方可责令其限期返工直至进 (略) 罚。
(二) 义务
1、(略)方应按合同规定现场带界移交流转山场及协助(略)方搞好作业设计、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2、(略)方应按合同规定办理《木材运输证》的有关手续。
3、(略)方应积极协助(略)方解决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
六、 (略)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权利
1、(略)方对其买受山场的林木具有所有权和收益权,实行自主管理,自我约束为主。
2、(略)方对其买受山场的林木具有完全的生产经营权和管理自主权。
3、(略)方有权要求(略)方协助搞好作业设计及合同约定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和《木材运输证》。
(二) 义务
1、(略)方应凭《林木采伐许可证》采伐林木,并按照批准伐的作业设计规定的范围、四至界限、采伐量、采伐时效、采伐方式及采伐技术规程进行采伐作业,(略)方现场指定和标明四址界限。(略)方不得超范围、也不得采伐国家规定的珍贵保护树种以及胸径5公分以上阔叶树种和针叶树种。否则,(略)方可视情从保证金中扣款,以赔偿(略)方及相关方的损失,情节严重的,(略)方有权上报 (略) 处理。
2、(略)方在采伐林木时严禁在竞价山场或(略)方其它山场修建林道和临时集材道。(略)方修建林道占用当地村民林地、荒田、农田等时,全由(略)方负责协调赔偿。
3、(略)方应按国家林业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生产和销售木材,自行组织民工进行生产和运输,承担一切生产费用和劳动风险,并承担生产人员工资,工伤医疗及其它一切相关税费等。
4、(略)方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如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法》)或《工程承揽合同》、进行岗前培训、加强生产施工现场和管理等等。避免生产安全及森木防火事故的发生),(略)方不论雇工或工程承揽中所发生的一切劳动安全保护、劳动技术指导、工伤事故等责任和费用均由(略)方承担,(略)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略)方并且不作为受益人承担任何补偿责任。
5、(略)方应当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采运清理,办证销售和及时 (略) 。
6、(略)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注意森林防火,造成森林火灾的,应追究法律责任。如中标山场造成山林火灾损失,(略)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七、 伐区的移交和验收
1、转让 (略) 生产作业结束,(略)方应及时通知(略)方,由(略)方按作业设计要求及《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 (略) 移交还(略)方。
2、(略)方应在当年12月25日以 (略) 移交给(略)方,逾期移交,影响(略)方更新造林,(略)方应赔偿(略)方的损失。
八、 其它约定事项
1、(略)方不得采伐《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以外的其它任何树木,否则造成的后果和法律责任由(略)方自负。
2、(略)方应当保证不越界采伐,不侵害(略)方及第三方的产权,否则,每采伐1株活立木(略)方从(略)方保证金中扣款300元,以赔偿(略)方及相关的损失,情节严重的报告林业执法部 (略) 理。如因(略)方的违法行为造成(略)方承担民事连带赔偿责任的,(略)方应赔偿(略)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3、(略)方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向(略)方提出派员协助搞好作业设计,并在作业设计书上签字,签署好《凭证采伐承诺书》,待(略)方协助(略)方做好《采伐作业设计》和办好《林木采伐许可证》后,由(略) (略) 移交给(略)方,双方 (略) 移交卡和采伐证上签字。伐区移交后,由(略)方自行生产和自主管理。
4、 (略) 前,(略)方应及时向当地林业主管部门提交《临时占用林地申请》办理临时占用林地使用权,生产结束后,(略) (略) 内生产维 (略) 公路使用权无偿移交(略)方。
5、(略)方按(略)方要求及林业主管部门运输的管理规定办理《木材运输证》,但(略)方应保证严格按《木材运输证》上载明的数量进行装运,如(略)方实际装运的木材数量超过或少于《木材运输证》上载明的数量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略)方自负,与(略)方无关,(略)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略)方不得装运无证木材,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7、(略)方因生产占地、修路等所需木竹及费用均由(略)方自行解决。
8、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共一式(略)份,(略)方二份,(略)方、鉴证托管方、林业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略)方:江西省永新县七溪岭林场 (略)方:
法人代表人: 法人代表人:
本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江西省永新县七溪岭林场活立木林木所有权(第四次)网上竞价转让公告
一、标的物简介:
1号标的:大塘分场,小地名:大塘山等176-180小班、苍上等164-175小班,林权证分别为:永府林证字(2006)第(略)、5/第(略)、4、5号,权属性质为国有,采伐面积合计905亩(其中176-180小班385亩,164-175小班520亩),采伐蓄积量毛竹(略)支(其中176-180小班蓄积毛竹(略)支、164-175小班蓄积毛竹(略)支)。起拍价12.(略)元(设保留价),保证金:2.(略)元。(交易开始时间2024年 10月31 日上午 09 :30 分)
转让期限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止。(以上标的活立木务必在本年度12月底之前采伐完成,标的界址详见作业设计地形图) 交易时间2024年 10 月31 日上午09:30时开始。
二、竞价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
三、交易方式:
电子竞价方式转让,以上标的加价幅度(竞价阶梯)均为2000元或其整倍数,自由报价时长15分钟,延时周期120秒,但本标的竞价阶段最高报价如果低于本标的设定的保留价,则不能成交。
四、展示时间和地点
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0日止 。
展示地点:标的物现场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0日17:00时止(以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地点:登(略)江西省公共资源(http://**) (略) 上报名。
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报名截止时间前交易保证金从报名人本人(或本单位)在银行的帐户(要求同名)转帐。开户名称: (略) (略) 永新分中心,开户银行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开户银行:网上交易系统自行选择。(交易资格取得以保证金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六、报名须知
1、未注册的竞买人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进入江西省公共 (略) (网址:http://**)先进行注册登记(选择“交易主体登录”,点击“免费注册”,在投标人身份类型中勾选“林权流入方”,填写基本信息注册), (略) 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已经注册的竞买人则直接登录江西省公共 (略) (略) 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
2、竞 (略) 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竞买保证金从报名人注册时绑定的同名银行帐户转账至开 (略) (略) 永新分中心的保证金账户(户名: (略) (略) 永新分中心;开户银行:网上交易系统自行选择;银行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交易中心对入账到非“ (略) (略) 永新分中心”账户的资金不负任何责任。
3、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后,须 (略) 上交易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况,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并显示“入账成功”字样,网上交易系统报名才算成功。
4、该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电脑运行环境达到以下标准:操作系统:windows7以上; IE浏览器:版本IE9以上;辅助软件:建议使用office2010。 (略) 上交易系统不知悉,请拨打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
七、竞买须知
1、有意竞买人应在参加交易之前,自行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对标的物的现状、面积、质量、权属、数量和四至界址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无异议之后再报名,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
2、林权单位介绍与竞销标的物有关基础数据,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注:竞买山场内国家规定的珍贵保护树种及胸径5公分以上阔叶树种和针叶树种禁止采伐),仅供竞买人评估参考,不承担瑕疵责任,中标后双方不再对标的物权属性进行复核。
3、以上标的按总价拍卖,起拍价及成交价均不含上下车力资、运输、办证等环节中的所有税收和一切费用。
4、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 (略) 支付、非本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 (略) 上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交易保证金等情况, (略) 上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交易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
5、非转账方式出账、 (略) 支付、非报名人本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的交易保证金退还手续,需要出账人持本人身份证照和相关转账证据至交易中心现场办理;报名人同名银行账户出账后逾期到账的,系统会自动办理退付。以上无效交易保证金只能在报名标的交易结束后才能办理退付。
6、竞买人在交易时间前用报名时的注册用 (略) 上交易系统参与报价,并应 (略) 络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不熟悉,请在报名期间内咨询江苏 (略) ,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7、报 (略) 上报价为准,最终报价为本标的竞价阶段最高报价。最高报价不得低于本标的设定的保留价,否则不能成交。
8、交易服务费标准:
依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产权交易服务收费等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的收费标准,并落实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赣字〔2016〕22号)有关交易服务费按50%收取的规定,成交后,成交金额(略)元以下交易服务费按成交额的1.4625%由受让人 (略) (略) 永新分中心。
9、成交后,受让人应在成交公示期(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成交价款项汇入江西省永新县七溪岭林场账户,开户行:工商银行永新支行,账号:(略)2851;开户行:农村信用社,账号:(略)210,户名:江西省永新县七溪岭林场,交易服务 (略) (略) 永新分中心账户上。付清所有款项后(竞买保证金不可列抵成交款),双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和《林木所有权转让合同》。若受让人未按时付清所有款项不签订《成交确认书》和《林木所有权转让合同》,且取消中标资格,其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流出方有权 (略) 上竞价拍卖。
10、未竟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交易中心会在成交公示期满后按保证金退付流程2个工作日原渠道退回;买受人在付清所有款项并签订转让合同后,出让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发出保证金退还通知,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
11、 交易中心免责条款:
本市场对于本项目标的的实际状况、瑕疵等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予保证, 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买受人应在参加交易之前,自行对标的的现状、面积、质量、权属、数量、和真伪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 本项目标的的面积、树种、蓄积、交通现状等情况介绍,仅供买受人参考,本市场针对本次交易项目现场勘察的面积、蓄积等情况介绍也仅供买受人参考,不为项目标的物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2、特别声明:(一).竞买人在签订完《林木所有权转让合同》,并一起交纳完《林木所有权转让合同》保证 (略) 保证金(按山场面积60元/亩计算)后,才能进行采伐作业;(二).竞销后的山场下山材,不能堆放在国、省道两旁,否则后果自负;(三).竞买山场内国家规定的珍贵保护树种及胸径5公分以上阔叶树种和针叶树种禁止采伐。
八、联系方式
1、江西省永新县七溪岭林场:龙先生:(略)
2、 (略) (略) 永新分中心 财务电话: 0796-(略)
3、江西省永 (略) :0796--(略)
林木所有权转让合同(样本)
(略)方: 电话:
(略)方: 电话:
身份证号: 住址:
签证托管方: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江西省森林资源转让条例》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江西公共 (略) 上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和公开竞价,达成以下合同条款。(略)方获得(略)方下列山场内活立木的所有权。为使本次林木活立木采伐、运输、销售工作规范有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从而能更快地顺利完成各项工作,经(略)、(略)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 转让标的成交价款及其范围
(略)方将合法拥有 (略) 置的林权标的物(见附件)委托江西公 (略) 场网、平台进行公开竞价交易,(略)方于 年 月 日报价 整成交。
1、标的物的基本情况: 林场 分场 号小班竞价山场内活立木所有权,山场面积 亩(含林中空地)。标的 年采伐指标以采伐许可证为准,山场面积和四至界址以调查报告所附的地形图为准,调查报告所载明的蓄积仅供参考。(备注:竞买山场内国家规定的珍贵保护树种及胸径5公分以上阔叶树种和针叶树种不在竞销范围内,禁止采伐)。
2、(略)方已对上述山场进行了实地察看,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已熟知该转让山场的实际情况,没有任何异议,山场的出材量由(略)方自己判断,不论实际出材量多少,不增减成交价款。
二、流转期限
转让林权年限为自签订合同起至 年 月 日。
三、 付款方式及办证费用
1、 (略) (略) 永新分中心发布成交结果通知后,(略)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五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成交价款汇入(略)方指定账户,交易服务 (略) (略) 永新分中心账户上),付清款项后(竞价方的保证金不可抵交成交款),双方签订林木所有权转让合同。
2、生产、销售、运输、办证等环节中的一切税费均由(略)方承担(国家或地方政策减免的费用同时减免)。办证税费在(略)方办理木材放行手续时,由(略)方缴纳给相关征管部门
3、交易佣金按成交额的1.4625%收取,并由(略)方承担。
4、交纳《林木所有权转让合同》保证 (略) 保证金,共计 元(按山场面积60元/亩计算),由(略)方承担。
四、 采伐及运输办证期限
1. 转让山场使用的采伐指标由(略)方在 年提供给(略)方,(略)方应当在当年12月25日前主伐完毕并清理下山,逾期(略)方不得采伐,所留在山场范围内的所有林木全部无偿归(略)方所有。
2. (略)方在次年11月30日以前申请办理完《木材运输证》(备注:按上级有关办理木材运输证的文件精神执行)。如因(略)方原因导致指标未及时使用完,所造成的后果由(略)方承担,(略)方不予追加指标,由此给(略)方造成的损失,从(略)方履约保证金中扣缴赔偿,不足部分由(略)方另缴。
3. 山场移交后,(略)方自行经营管理竞价山场,自行负责山场林木资源的护林管护,做好森林防火、防盗工作,严格 (略) 用火规定。若发生火灾、偷盗、过路过桥、治安和安全生产事故等造成的责任和费用以及生产、销售中产生的费用和经营风险,均有(略)方承担。(略)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五、 (略)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权利
1、(略)方有权管理采伐许可证和监督(略)方采伐作业,有权报告林业主管部门或相关执 (略) 罚违规作业行为。
2、(略)方有 (略) 进行检查验收,如(略)方违规采伐,(略)方可责令其限期返工直至进 (略) 罚。
(二) 义务
1、(略)方应按合同规定现场带界移交流转山场及协助(略)方搞好作业设计、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2、(略)方应按合同规定办理《木材运输证》的有关手续。
3、(略)方应积极协助(略)方解决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
六、 (略)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权利
1、(略)方对其买受山场的林木具有所有权和收益权,实行自主管理,自我约束为主。
2、(略)方对其买受山场的林木具有完全的生产经营权和管理自主权。
3、(略)方有权要求(略)方协助搞好作业设计及合同约定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和《木材运输证》。
(二) 义务
1、(略)方应凭《林木采伐许可证》采伐林木,并按照批准伐的作业设计规定的范围、四至界限、采伐量、采伐时效、采伐方式及采伐技术规程进行采伐作业,(略)方现场指定和标明四址界限。(略)方不得超范围、也不得采伐国家规定的珍贵保护树种以及胸径5公分以上阔叶树种和针叶树种。否则,(略)方可视情从保证金中扣款,以赔偿(略)方及相关方的损失,情节严重的,(略)方有权上报 (略) 处理。
2、(略)方在采伐林木时严禁在竞价山场或(略)方其它山场修建林道和临时集材道。(略)方修建林道占用当地村民林地、荒田、农田等时,全由(略)方负责协调赔偿。
3、(略)方应按国家林业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生产和销售木材,自行组织民工进行生产和运输,承担一切生产费用和劳动风险,并承担生产人员工资,工伤医疗及其它一切相关税费等。
4、(略)方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如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法》)或《工程承揽合同》、进行岗前培训、加强生产施工现场和管理等等。避免生产安全及森木防火事故的发生),(略)方不论雇工或工程承揽中所发生的一切劳动安全保护、劳动技术指导、工伤事故等责任和费用均由(略)方承担,(略)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略)方并且不作为受益人承担任何补偿责任。
5、(略)方应当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采运清理,办证销售和及时 (略) 。
6、(略)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注意森林防火,造成森林火灾的,应追究法律责任。如中标山场造成山林火灾损失,(略)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七、 伐区的移交和验收
1、转让 (略) 生产作业结束,(略)方应及时通知(略)方,由(略)方按作业设计要求及《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 (略) 移交还(略)方。
2、(略)方应在当年12月25日以 (略) 移交给(略)方,逾期移交,影响(略)方更新造林,(略)方应赔偿(略)方的损失。
八、 其它约定事项
1、(略)方不得采伐《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以外的其它任何树木,否则造成的后果和法律责任由(略)方自负。
2、(略)方应当保证不越界采伐,不侵害(略)方及第三方的产权,否则,每采伐1株活立木(略)方从(略)方保证金中扣款300元,以赔偿(略)方及相关的损失,情节严重的报告林业执法部 (略) 理。如因(略)方的违法行为造成(略)方承担民事连带赔偿责任的,(略)方应赔偿(略)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3、(略)方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向(略)方提出派员协助搞好作业设计,并在作业设计书上签字,签署好《凭证采伐承诺书》,待(略)方协助(略)方做好《采伐作业设计》和办好《林木采伐许可证》后,由(略) (略) 移交给(略)方,双方 (略) 移交卡和采伐证上签字。伐区移交后,由(略)方自行生产和自主管理。
4、 (略) 前,(略)方应及时向当地林业主管部门提交《临时占用林地申请》办理临时占用林地使用权,生产结束后,(略) (略) 内生产维 (略) 公路使用权无偿移交(略)方。
5、(略)方按(略)方要求及林业主管部门运输的管理规定办理《木材运输证》,但(略)方应保证严格按《木材运输证》上载明的数量进行装运,如(略)方实际装运的木材数量超过或少于《木材运输证》上载明的数量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略)方自负,与(略)方无关,(略)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略)方不得装运无证木材,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7、(略)方因生产占地、修路等所需木竹及费用均由(略)方自行解决。
8、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共一式(略)份,(略)方二份,(略)方、鉴证托管方、林业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略)方:江西省永新县七溪岭林场 (略)方:
法人代表人: 法人代表人:
本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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