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博宇麒拍卖公司房屋租赁权拍卖公告
辽宁博宇麒拍卖公司房屋租赁权拍卖公告
(略) 工业 (略) (以下简称“出租方”)的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年10月2 (略) 会议室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公开拍卖。
一、标的物:
1、车库三年租赁权, (略) (略) 实验中学(八中)路南1号库,面积21.78㎡。起拍价1.#元/年,保证金5000元。
2、车库三年租赁权, (略) (略) 实验中学(八中)路南2号库,面积21.78㎡。起拍价1.#元/年,保证金5000元。
3、车库三年租赁权, (略) (略) 实验中学(八中)路南3号库,面积21.78㎡。起拍价1.#元/年,保证金5000元。
4、车库三年租赁权, (略) (略) 实验中学(八中)路南东4、5、6号库,面积65.34㎡。起拍价3.#元/年,保证金5000元。
二、标的物以实物为准,本公司提供材料仅供参考,委托人及拍卖人对标的物的瑕疵不承担相关责任。
三、标的展示时间:2024年10月21日--2024年10月22日。
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展示电话:#
四、竞买人应具备的条件及要求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均可参加竞拍。
(二)本次拍卖标的金额为三年租金总额,成交后须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一次性签订三年,租金一年一付。 (略) 代收,以后年度租金于合同到期前10日内缴至出租人指定账户。
(三)竞买人应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承租的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一经报名即视为已对标的物进行实地踏勘,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瑕疵,愿意接受并遵守拍卖文件中的条款。
(四)成交后买受人须额外缴纳履约保证金每户1000元,合同到期委托方验收合格后原数返还。
(五)租赁期限自交付房屋之日起计算。
(六)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出租方提供的《仓库、车库租赁合同》。
五、特殊说明
(一)标的物房产出租中,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如原承租人未竞拍成功,须在成交之日起7日内将房产交还给出租方(原租户租赁期满不能腾空出租房,按日双倍收取租金),对原承租人对房屋投入的装修、改造等费用不予补偿。
(二)如因国家、省、市政策调整需要收回房屋的,租赁合同自动终止,未发生的租金予以返还(不计息,不含拍卖佣金),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竞买人竞买成功后,视为出租人交付标的物,由竞买人依法向无权占有人要求交出标的物,出租方给予配合。
(四)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或私自引进第三方使用该房屋。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房屋且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五)承租人租赁期内须保持房屋原样,不得私自改动出租房屋的框架结构。
(六)租赁期内,承租人应负责房屋附属设施(包含水、电、煤气、暖气、防水、消防、下水等)的维修并承担出租期内水、电、取暖等一切费用。
(七)本场拍卖会买受人佣金为成交总额的5% ,拍卖佣金计算方式:成交单价×3年×5% 。买受人须于成交之日起10日内缴齐第一年租金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
六、竞买人请于2024年10月22日16时前(到账为准)凭保证金银行交款回单及本人身份证(或公司营业执照、公章)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保证金账户名称:辽 (略)
保 证 金 账 号:#
开 户 行:锦州银行凌云支行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16-#-620
地 址: (略) (略) 中央南街金融中心A座12楼
辽 (略)
?????????????????????????????????????????2024年10月17日
(略) 工业 (略) (以下简称“出租方”)的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年10月2 (略) 会议室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公开拍卖。
一、标的物:
1、车库三年租赁权, (略) (略) 实验中学(八中)路南1号库,面积21.78㎡。起拍价1.#元/年,保证金5000元。
2、车库三年租赁权, (略) (略) 实验中学(八中)路南2号库,面积21.78㎡。起拍价1.#元/年,保证金5000元。
3、车库三年租赁权, (略) (略) 实验中学(八中)路南3号库,面积21.78㎡。起拍价1.#元/年,保证金5000元。
4、车库三年租赁权, (略) (略) 实验中学(八中)路南东4、5、6号库,面积65.34㎡。起拍价3.#元/年,保证金5000元。
二、标的物以实物为准,本公司提供材料仅供参考,委托人及拍卖人对标的物的瑕疵不承担相关责任。
三、标的展示时间:2024年10月21日--2024年10月22日。
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展示电话:#
四、竞买人应具备的条件及要求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均可参加竞拍。
(二)本次拍卖标的金额为三年租金总额,成交后须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一次性签订三年,租金一年一付。 (略) 代收,以后年度租金于合同到期前10日内缴至出租人指定账户。
(三)竞买人应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承租的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一经报名即视为已对标的物进行实地踏勘,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瑕疵,愿意接受并遵守拍卖文件中的条款。
(四)成交后买受人须额外缴纳履约保证金每户1000元,合同到期委托方验收合格后原数返还。
(五)租赁期限自交付房屋之日起计算。
(六)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出租方提供的《仓库、车库租赁合同》。
五、特殊说明
(一)标的物房产出租中,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如原承租人未竞拍成功,须在成交之日起7日内将房产交还给出租方(原租户租赁期满不能腾空出租房,按日双倍收取租金),对原承租人对房屋投入的装修、改造等费用不予补偿。
(二)如因国家、省、市政策调整需要收回房屋的,租赁合同自动终止,未发生的租金予以返还(不计息,不含拍卖佣金),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竞买人竞买成功后,视为出租人交付标的物,由竞买人依法向无权占有人要求交出标的物,出租方给予配合。
(四)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或私自引进第三方使用该房屋。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房屋且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五)承租人租赁期内须保持房屋原样,不得私自改动出租房屋的框架结构。
(六)租赁期内,承租人应负责房屋附属设施(包含水、电、煤气、暖气、防水、消防、下水等)的维修并承担出租期内水、电、取暖等一切费用。
(七)本场拍卖会买受人佣金为成交总额的5% ,拍卖佣金计算方式:成交单价×3年×5% 。买受人须于成交之日起10日内缴齐第一年租金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
六、竞买人请于2024年10月22日16时前(到账为准)凭保证金银行交款回单及本人身份证(或公司营业执照、公章)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保证金账户名称:辽 (略)
保 证 金 账 号:#
开 户 行:锦州银行凌云支行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16-#-620
地 址: (略) (略) 中央南街金融中心A座12楼
辽 (略)
?????????????????????????????????????????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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