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林湾公园地上停车场出租2年租赁权
青林湾公园地上停车场出租2年租赁权
一、交易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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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2024-10-18 |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4-10-31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放弃 | |
价款支付要求 | 1、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2、首期租金在合同签订的10个工作日内付清。 3、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特别提示: ①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最终承租方须自行承担办理营业执照等所有合法使用本标的房屋的风险和成本,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出租方应当在招租公告承诺范围内予以配合并接受意向承租方的咨询、租赁资产相关文件查看及租赁资产的现场查勘。意向承租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出租方提供的出租协议及其附件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②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当地政策的允许范围内,请意向承租方提前了解政策法规。 2.申购保证金说明: ①申购保证金应由意向承租方银行账户直接转账或汇款,本次承租的全部资金价款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付、垫资。 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出租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面了解,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②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本中心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的申购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本中心扣除其应付给本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出租方所有:A.意向承租方交纳申购保证金并完成报名后单方撤回申购申请的;B.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该承租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缴纳履约保证金的;C.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申购保证金最先到账(以本中心到账时间为准)的意向承租方将承担违约责任;D.确定承租方后,承租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的。若申购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本中心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本中心有权进步一步追究承租方的责任。 ③承租方的申购保证金退回:出租方收到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于5-7个工 (略) 退回。 ④未成交人的申购保证金退回:出租方收到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的5-7个工 (略) 退回。 3.交易服务费收取: 承租方需向宁波 (略) 按租赁合同租金总额1.0%支付交易服务费。 4.交易流程: ①报名起止时间:挂牌截止日下午15:00。报名一经提交,不得撤回。 ②看样时间:挂牌期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为0574-#,蔡老师。成交后,承租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土地状况和周围环境等情况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或其他要求。 ③竞价时间:挂牌截止日后的第2个工作日上午10:00。 ④承租方应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交纳服务费,办理标的成交手续,其后15日内凭成交确认书完成与出租方《租赁合同》的签订。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此次租赁标的仅为地块,不包含地面上设施设备、建筑物。 2、未到期的包月用户,在到期前仍按原有租金收取,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该标的产生的停车费由承租方收益,承租方接入甬城泊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上一轮承租方将停车费汇入承租方账号。 3、智能化设备等配套设施可与上一轮承租方协商采购,若协商不一致,上一轮承租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拆除相关设施。 4、根据《 (略) 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有关规定,以及《关于印发 下载【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
二、交易方式 | ||
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 |
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按不低于挂牌价协议承租 | |
三、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
(略) 上报名 | 允许 | |
现场审核时间 |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申购保证金 | 本 (略) 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元。 | |
履约保证金 | 1个月租金 | |
交纳时间 | 报名就交纳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5: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宁波 (略) 账号:#51 开户行:宁波银行湖东支行 |
一、交易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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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2024-10-18 |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4-10-31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放弃 | |
价款支付要求 | 1、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2、首期租金在合同签订的10个工作日内付清。 3、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特别提示: ①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最终承租方须自行承担办理营业执照等所有合法使用本标的房屋的风险和成本,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出租方应当在招租公告承诺范围内予以配合并接受意向承租方的咨询、租赁资产相关文件查看及租赁资产的现场查勘。意向承租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出租方提供的出租协议及其附件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②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当地政策的允许范围内,请意向承租方提前了解政策法规。 2.申购保证金说明: ①申购保证金应由意向承租方银行账户直接转账或汇款,本次承租的全部资金价款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付、垫资。 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出租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面了解,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②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本中心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的申购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本中心扣除其应付给本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出租方所有:A.意向承租方交纳申购保证金并完成报名后单方撤回申购申请的;B.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该承租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缴纳履约保证金的;C.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申购保证金最先到账(以本中心到账时间为准)的意向承租方将承担违约责任;D.确定承租方后,承租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的。若申购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本中心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本中心有权进步一步追究承租方的责任。 ③承租方的申购保证金退回:出租方收到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于5-7个工 (略) 退回。 ④未成交人的申购保证金退回:出租方收到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的5-7个工 (略) 退回。 3.交易服务费收取: 承租方需向宁波 (略) 按租赁合同租金总额1.0%支付交易服务费。 4.交易流程: ①报名起止时间:挂牌截止日下午15:00。报名一经提交,不得撤回。 ②看样时间:挂牌期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为0574-#,蔡老师。成交后,承租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土地状况和周围环境等情况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或其他要求。 ③竞价时间:挂牌截止日后的第2个工作日上午10:00。 ④承租方应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交纳服务费,办理标的成交手续,其后15日内凭成交确认书完成与出租方《租赁合同》的签订。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此次租赁标的仅为地块,不包含地面上设施设备、建筑物。 2、未到期的包月用户,在到期前仍按原有租金收取,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该标的产生的停车费由承租方收益,承租方接入甬城泊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上一轮承租方将停车费汇入承租方账号。 3、智能化设备等配套设施可与上一轮承租方协商采购,若协商不一致,上一轮承租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拆除相关设施。 4、根据《 (略) 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有关规定,以及《关于印发 下载【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
二、交易方式 | ||
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 |
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按不低于挂牌价协议承租 | |
三、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
(略) 上报名 | 允许 | |
现场审核时间 |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申购保证金 | 本 (略) 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元。 | |
履约保证金 | 1个月租金 | |
交纳时间 | 报名就交纳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5: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宁波 (略) 账号:#51 开户行:宁波银行湖东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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