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拟撤销部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宁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拟撤销部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当事企业对公告有异议的,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进行陈述、申辩。在上述期限内未进行陈述、申辩的,将依法撤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略) (略)
2024年10月17日
当事企业对公告有异议的,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进行陈述、申辩。在上述期限内未进行陈述、申辩的,将依法撤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略) (略)
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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