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拟撤销部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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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拟撤销部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经核查,福建 (略) 宁德分公司和福建 (略) (略) 宁德分 (略) (略) 不具备线下服务能力和安全生产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三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和《 (略)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 (略) 公司《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告。

当事企业对公告有异议的,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进行陈述、申辩。在上述期限内未进行陈述、申辩的,将依法撤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略) (略)

2024年10月17日

经核查,福建 (略) 宁德分公司和福建 (略) (略) 宁德分 (略) (略) 不具备线下服务能力和安全生产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三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和《 (略)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 (略) 公司《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告。

当事企业对公告有异议的,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进行陈述、申辩。在上述期限内未进行陈述、申辩的,将依法撤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略) (略)

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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