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关于汉中市南郑区大河坎镇中所新城安置区1号楼102商铺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关于汉中市南郑区大河坎镇中所新城安置区1号楼102商铺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略) (略) (略) 将于2024年11月17日10时至2024年11月1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 (略) (略) (略) (略) 上(网址:http://**/0916/04)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 (略) 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略) 大河坎镇中所新 (略) 1号楼 102商铺,建筑面积:102.27平方米。

瑕疵说明:该房产未办理产权证书,具体过户事宜自行咨询房管部门。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交付,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实地查看。

评估价:*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2000元。

拍卖提醒: (略) (略) (略) 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委托他人竞买的,参与报名需要用实际竞买人名称及证件号码。本院已委托陕西 (略) 在拍卖期间免费提供对拍卖标的物的相关信息咨询及组织看样服务。所有拍卖过程与地方中介、其他机构无任何关系,请各意向竞买人对以竞拍咨询、引领看样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以免造成损失。 (略) 授权机构“陕西 (略) ”,咨询电话:*。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如需预约现场看样,请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预约,并编辑短信(短信内容为:“看样人姓名+手机号码+现场看样+标的名称”)发至*作为看样登记。如未有一人报名,则取消本次集中看样,法院原则上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 (略) 亦可视情况组织第二次看样。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实名登记,有关信息将会依法严格保密。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土地、房屋的一切税费按法律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特别注意事项:因本次拍卖标的物的评估价格不包含评估对象所有权人交易中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因此在拍卖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按法律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等相关部门了解)。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五日内(不含周末) (略) 联系。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公告前暂无核准的优先购买权人。

十、拍卖无法通知的当事人:暂无.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后5 (略) 指定账户(开户单位: (略) (略) (略) 执行案款专户,开户行:工商银行南郑支行 ,账号:*4888,联行号:*)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网址: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四、关于悔拍的重要提示:

1.买受人只要未按期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视为悔拍并有权裁定重新拍卖( (略) 不接受延期付款申请)。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三)款及《 (略)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五)款之规定,对 (略) 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 (略) 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标的物情况调查表。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拍卖咨询电话:*(张女士)

法院监督电话:0916-*

(略) (略) (略)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七日


暂无修改记录
, (略) , (略) ,汉中

(略) (略) (略) 将于2024年11月17日10时至2024年11月1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 (略) (略) (略) (略) 上(网址:http://**/0916/04)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 (略) 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略) 大河坎镇中所新 (略) 1号楼 102商铺,建筑面积:102.27平方米。

瑕疵说明:该房产未办理产权证书,具体过户事宜自行咨询房管部门。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交付,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实地查看。

评估价:*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2000元。

拍卖提醒: (略) (略) (略) 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委托他人竞买的,参与报名需要用实际竞买人名称及证件号码。本院已委托陕西 (略) 在拍卖期间免费提供对拍卖标的物的相关信息咨询及组织看样服务。所有拍卖过程与地方中介、其他机构无任何关系,请各意向竞买人对以竞拍咨询、引领看样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以免造成损失。 (略) 授权机构“陕西 (略) ”,咨询电话:*。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如需预约现场看样,请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预约,并编辑短信(短信内容为:“看样人姓名+手机号码+现场看样+标的名称”)发至*作为看样登记。如未有一人报名,则取消本次集中看样,法院原则上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 (略) 亦可视情况组织第二次看样。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实名登记,有关信息将会依法严格保密。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土地、房屋的一切税费按法律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特别注意事项:因本次拍卖标的物的评估价格不包含评估对象所有权人交易中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因此在拍卖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按法律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等相关部门了解)。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五日内(不含周末) (略) 联系。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公告前暂无核准的优先购买权人。

十、拍卖无法通知的当事人:暂无.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后5 (略) 指定账户(开户单位: (略) (略) (略) 执行案款专户,开户行:工商银行南郑支行 ,账号:*4888,联行号:*)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网址: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四、关于悔拍的重要提示:

1.买受人只要未按期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视为悔拍并有权裁定重新拍卖( (略) 不接受延期付款申请)。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三)款及《 (略)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五)款之规定,对 (略) 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 (略) 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标的物情况调查表。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拍卖咨询电话:*(张女士)

法院监督电话:0916-*

(略) (略) (略)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七日


暂无修改记录
, (略) , (略) ,汉中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