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
中天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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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天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 | 项目编号 | G*BJ*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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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 *.*元 | 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不少于20个工作日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10-18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4-11-14 | |
(略) | (略) |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
委托会员 | 机构名称:南方瑞源(北京) (略) | 联系人:陈先生 / 联系电话:* |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胡经理 / 联系电话:* | 部门负责人:刘经理 / 联系电话:010-* |
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披露公告期内,向北京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书》及相关文件,并通过受托交易服务会员或自行与项目负责人确认已完成北交互联 (略) 的意向受让方登记。逾期未登记,视为放弃受让。
标的企业名称 | 中 (略) |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略) (略) ( (略) (略) 路69号15层51) | ||
法定代表人 | 桑文胜 | 成立日期 | 2001-02-22 | |
注册资本 | 5000.*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5000.*元(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74N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投资管理;项目策划、咨询;企业形象策划;房地产信息咨询(中介除外);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销售输变电设备、电工专用设备及配件、计算机及外围设备;出租商业用房、办公用房。(“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 (略) 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有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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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工业 (略) | 100 |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2023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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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573.87 | 50.3 | 2.41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9848.28 | 3140.64 | 6707.64 | ||
审计机构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2024年09月30日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390 | -32 | -32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9865 | 3189 | 6676 |
其他披露的内容 | 1、本项目转让挂牌价格为*万元,其中股权转让价格为*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转让方持有的标的企业债权金额为*元,转让价格为*元。若产生竞价,本项目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为股权价格的溢价。 2、本次评估范围的一辆机动车,清查时未见实物,且未能取得购置合同、发票、车辆登记证书和车辆行驶证。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车辆账面原值为*,账面净值为*。 3、 (略) (略) (略) 《民事判决书》“(2021)京0101民初*号” (略) 第二 (略) 《民事裁定书》“(2023)京02民终*号”,本次评估范 (略) 投资性 (略) (略) 东直门 (略) 2号楼2层202被一自然人占用,占用期限至2030年4月25日止,需受让方自行了解解决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 4、本次评估范围含房屋建筑物3项, (略) (略) 东直门 (略) ( (略) ) (略) 房地产(具 (略) 房产清单),其中位 (略) 东直门 (略) 2号楼1层101和102号商业房地产已经出租给俄罗斯联邦独联体事务、俄侨和国际人文合作署驻中华人民共和 (略) -北京俄罗斯文化中心,租期为2018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租金为*人民币/月。 5、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中 (略) (略) 的其他应收款余额为*万元,该款项为中 (略) (略) 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计提的投资收益,截止日期为2018年5月。 (略) 于2017年将位于Naga商业的2套住宅和商业以1.34亿元人民币的金额抵给中 (略) , (略) 认为其以及按投资协议支付了本金和投资收益,故相关款项(*万元)一直未予确认。该款项账龄超过5年,且收回可能性较小,故企业全额计提了坏账。 6、本次评估未考虑可能存在的抵押、担保、或有负债、未决诉讼可能产生的任何影响,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7、本项目基础服务费及其他内容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附件:房产清单-中天恒.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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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南方工业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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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略) (略) ( (略) (略) 车 (略) 3号科研办公楼6层) | |||
经济类型 |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法定代表人 | 肖勇 | 成立日期 | 2001-08-28 | |
注册资本(万元) | *.*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万元)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788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国资监管机构 | (略) 国资委监管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 (略)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29L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 (略) | |||
批准日期 | 2024-09-14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
决议文件名称 | 关于南方工业 (略) 转让中 (略) 100%股权有关事项的批复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中天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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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 *.*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元支付到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满,经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通过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交所提交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北交所将在收到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相关方,扣除款项不足以补偿相关方损失的,相关方可以继续追偿: (1)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 (4)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 (5)因受让方原因,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约定时限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 (6)意向受让方未履行承诺事项的; (7)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北京产权交易所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为保护标的企业商业秘密,意向受让方须向北交所提交盖章签字的《保密承诺函》(《保密承诺函》联系人陈先生:*)、意向受让方营业执照后方可查阅本项目相关材料。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递交的保证金,同时意向受让方还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5、本项目为现状转让和交割,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的内容仅为交易价款的作价依据,不作为本项目的交割依据。 6、意向受让方在向产权交易机构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提供银行出具的信息披露期内不低于挂牌金额的银行存款证明文件,若不同银行出具存款证明的,出具时间应为同一日期。 7、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2)本方同意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北交所将全部转让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3)本方同意并认可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内容, 并依据该等内容以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和备查文件之内容,自愿接受标的企业之现状。 (4)本方同意在受让本标的后,标的企业不再继续使用中国 (略) 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继续以中国 (略) 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5)本方同意在转让方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并接到转让方通知后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转让方给予必要配合。 8、本项目不接受意向受让方组成联合体或采用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等方式参与受让。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 (略) )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元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五、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不少于20个工作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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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六、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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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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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天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 | 项目编号 | G*BJ*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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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 *.*元 | 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不少于20个工作日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10-18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4-11-14 | |
(略) | (略) |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
委托会员 | 机构名称:南方瑞源(北京) (略) | 联系人:陈先生 / 联系电话:* |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胡经理 / 联系电话:* | 部门负责人:刘经理 / 联系电话:010-* |
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披露公告期内,向北京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书》及相关文件,并通过受托交易服务会员或自行与项目负责人确认已完成北交互联 (略) 的意向受让方登记。逾期未登记,视为放弃受让。
标的企业名称 | 中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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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略) (略) ( (略) (略) 路69号15层51) | ||
法定代表人 | 桑文胜 | 成立日期 | 2001-02-22 | |
注册资本 | 5000.*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5000.*元(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74N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投资管理;项目策划、咨询;企业形象策划;房地产信息咨询(中介除外);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销售输变电设备、电工专用设备及配件、计算机及外围设备;出租商业用房、办公用房。(“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 (略) 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有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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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工业 (略) | 100 |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2023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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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573.87 | 50.3 | 2.41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9848.28 | 3140.64 | 6707.64 | ||
审计机构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2024年09月30日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390 | -32 | -32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9865 | 3189 | 6676 |
其他披露的内容 | 1、本项目转让挂牌价格为*万元,其中股权转让价格为*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转让方持有的标的企业债权金额为*元,转让价格为*元。若产生竞价,本项目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为股权价格的溢价。 2、本次评估范围的一辆机动车,清查时未见实物,且未能取得购置合同、发票、车辆登记证书和车辆行驶证。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车辆账面原值为*,账面净值为*。 3、 (略) (略) (略) 《民事判决书》“(2021)京0101民初*号” (略) 第二 (略) 《民事裁定书》“(2023)京02民终*号”,本次评估范 (略) 投资性 (略) (略) 东直门 (略) 2号楼2层202被一自然人占用,占用期限至2030年4月25日止,需受让方自行了解解决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 4、本次评估范围含房屋建筑物3项, (略) (略) 东直门 (略) ( (略) ) (略) 房地产(具 (略) 房产清单),其中位 (略) 东直门 (略) 2号楼1层101和102号商业房地产已经出租给俄罗斯联邦独联体事务、俄侨和国际人文合作署驻中华人民共和 (略) -北京俄罗斯文化中心,租期为2018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租金为*人民币/月。 5、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中 (略) (略) 的其他应收款余额为*万元,该款项为中 (略) (略) 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计提的投资收益,截止日期为2018年5月。 (略) 于2017年将位于Naga商业的2套住宅和商业以1.34亿元人民币的金额抵给中 (略) , (略) 认为其以及按投资协议支付了本金和投资收益,故相关款项(*万元)一直未予确认。该款项账龄超过5年,且收回可能性较小,故企业全额计提了坏账。 6、本次评估未考虑可能存在的抵押、担保、或有负债、未决诉讼可能产生的任何影响,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7、本项目基础服务费及其他内容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附件:房产清单-中天恒.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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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南方工业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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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略) (略) ( (略) (略) 车 (略) 3号科研办公楼6层) | |||
经济类型 |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法定代表人 | 肖勇 | 成立日期 | 2001-08-28 | |
注册资本(万元) | *.*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万元)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788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国资监管机构 | (略) 国资委监管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 (略)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29L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 (略) | |||
批准日期 | 2024-09-14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
决议文件名称 | 关于南方工业 (略) 转让中 (略) 100%股权有关事项的批复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中天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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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 *.*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元支付到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满,经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通过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交所提交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北交所将在收到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相关方,扣除款项不足以补偿相关方损失的,相关方可以继续追偿: (1)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 (4)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 (5)因受让方原因,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约定时限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 (6)意向受让方未履行承诺事项的; (7)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北京产权交易所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为保护标的企业商业秘密,意向受让方须向北交所提交盖章签字的《保密承诺函》(《保密承诺函》联系人陈先生:*)、意向受让方营业执照后方可查阅本项目相关材料。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递交的保证金,同时意向受让方还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5、本项目为现状转让和交割,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的内容仅为交易价款的作价依据,不作为本项目的交割依据。 6、意向受让方在向产权交易机构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提供银行出具的信息披露期内不低于挂牌金额的银行存款证明文件,若不同银行出具存款证明的,出具时间应为同一日期。 7、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2)本方同意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北交所将全部转让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3)本方同意并认可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内容, 并依据该等内容以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和备查文件之内容,自愿接受标的企业之现状。 (4)本方同意在受让本标的后,标的企业不再继续使用中国 (略) 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继续以中国 (略) 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5)本方同意在转让方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并接到转让方通知后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转让方给予必要配合。 8、本项目不接受意向受让方组成联合体或采用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等方式参与受让。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 (略) )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元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五、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不少于20个工作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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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六、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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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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