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课植园路339弄11号102室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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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课植园路339弄11号102室不动产

(略)

拍卖公告

(略) 将于2024年11月7日10时至2024年11月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 (略) ”(http://**)上 (略) 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课植园路339弄11号102室不动产。房地产权证号:沪(2021)青字不动产权第(略)号;权利人名称:上海 (略) ;建筑面积:95.71平方米;房屋类型:商场;结构:其他;所有权来源:买卖;竣工日期:2018年;房屋用途:商业;总层数:4;核准日期:2021-06-07。

土地宗地号: (略) 朱家角镇12街坊3/1丘;土地使用年限:2005-08-12至2055-08-11止;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公共设施;宗地丘面积:(略).00平方米;使用权面积:(略).33平方米。

标的所在地块: (略) ,南至淀浦河,西至朱家角古 (略) ,北 (略) 。

评估价:292.(略)元。

起拍价:(略)元;保证金:(略)元;增价幅度:0.(略)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24年11月7日10时至2024年11月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

四、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 (略)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 (略) 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原支付账户。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竞拍结束的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六、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有 (略) 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上 (略) ”咨询并预约看样,看样由拍卖辅助机构现场陪同。

七、特别提示:

1.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 (略) 限购政策。拍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和政府的相关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则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所有室内物品及设备设施等均不属于本次拍卖范围。

3、拍卖标的内可能已被分割使用,房型、房屋结构部分有改变。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向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测绘房屋面积,依照测绘结果自行恢复原房屋结构,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4、标的可能存在违章、违法搭建,如因违法改建、违法建筑造成不能过户的,买受人须按照相关房地管理部门及其他执法部门的要求,将房屋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及一切责任。

5、标的房屋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法院对房屋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6、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九、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须于2024年11月18日16时前以买受人( (略) 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 (略) 账户, (略) 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 (略) 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网络司 (略) 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在准备参与竞拍前,要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实地看样,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再决定理性竞拍。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 (略) 理。

十、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一、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 (略) 络竞价成功确 (略) 上公示。

十二、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 (略) 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在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及退款申请等相 (略) 申请退款,逾期则视为自愿负担原权利人应负担的税费。

标的 (略) 通知。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燃气、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维修基金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未明确缴费主体的欠费也由买受人负担。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三、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1月1日前通过拍卖辅 (略) 联系。

十四、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等须在2024年11月1日前通过辅 (略) 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略) 办理相关手续, (略) 确认后方可参拍。

十五、如需线下报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六、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十七、本标的的全程拍卖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推介、看样、竞买人登记、协助注册报名、办理过户、税费缴纳等, (略) (略) 已授权委托“上 (略) ”为唯一辅助机构,承担辅助工作,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 (略) ” (略) 是申请执行人对本拍卖标的物选择进 (略) ,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拍卖辅助机构:上 (略)

咨询电话:021-(略);(略)冯先生(辅助机构)

联系地址: (略) (略) 73号

举报监督电话:021-(略)-(略)

(略)

2024年10月17日


, (略) ,青浦,上海

(略)

拍卖公告

(略) 将于2024年11月7日10时至2024年11月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 (略) ”(http://**)上 (略) 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课植园路339弄11号102室不动产。房地产权证号:沪(2021)青字不动产权第(略)号;权利人名称:上海 (略) ;建筑面积:95.71平方米;房屋类型:商场;结构:其他;所有权来源:买卖;竣工日期:2018年;房屋用途:商业;总层数:4;核准日期:2021-06-07。

土地宗地号: (略) 朱家角镇12街坊3/1丘;土地使用年限:2005-08-12至2055-08-11止;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公共设施;宗地丘面积:(略).00平方米;使用权面积:(略).33平方米。

标的所在地块: (略) ,南至淀浦河,西至朱家角古 (略) ,北 (略) 。

评估价:292.(略)元。

起拍价:(略)元;保证金:(略)元;增价幅度:0.(略)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24年11月7日10时至2024年11月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

四、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 (略)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 (略) 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原支付账户。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竞拍结束的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六、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有 (略) 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上 (略) ”咨询并预约看样,看样由拍卖辅助机构现场陪同。

七、特别提示:

1.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 (略) 限购政策。拍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和政府的相关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则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所有室内物品及设备设施等均不属于本次拍卖范围。

3、拍卖标的内可能已被分割使用,房型、房屋结构部分有改变。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向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测绘房屋面积,依照测绘结果自行恢复原房屋结构,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4、标的可能存在违章、违法搭建,如因违法改建、违法建筑造成不能过户的,买受人须按照相关房地管理部门及其他执法部门的要求,将房屋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及一切责任。

5、标的房屋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法院对房屋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6、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九、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须于2024年11月18日16时前以买受人( (略) 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 (略) 账户, (略) 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 (略) 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网络司 (略) 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在准备参与竞拍前,要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实地看样,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再决定理性竞拍。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 (略) 理。

十、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一、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 (略) 络竞价成功确 (略) 上公示。

十二、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 (略) 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在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及退款申请等相 (略) 申请退款,逾期则视为自愿负担原权利人应负担的税费。

标的 (略) 通知。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燃气、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维修基金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未明确缴费主体的欠费也由买受人负担。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三、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1月1日前通过拍卖辅 (略) 联系。

十四、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等须在2024年11月1日前通过辅 (略) 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略) 办理相关手续, (略) 确认后方可参拍。

十五、如需线下报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六、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十七、本标的的全程拍卖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推介、看样、竞买人登记、协助注册报名、办理过户、税费缴纳等, (略) (略) 已授权委托“上 (略) ”为唯一辅助机构,承担辅助工作,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 (略) ” (略) 是申请执行人对本拍卖标的物选择进 (略) ,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拍卖辅助机构:上 (略)

咨询电话:021-(略);(略)冯先生(辅助机构)

联系地址: (略) (略) 73号

举报监督电话:021-(略)-(略)

(略)

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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