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玉山县解放中路99号8栋1403号转让
上饶市玉山县解放中路99号8栋1403号转让
项目编号: | JX2024ZC(略) | ||
项目名称: | (略) 玉山 (略) 99号8栋1403号转让 | ||
标的名称: | (略) 玉山 (略) 99号8栋1403号转让(转让底价:84.(略)万元)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4-10-17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10-31 | ||
项目简介: | 重大注意事项详见附件清单(请下载) | ||
| 1、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佳正房地产 (略) 出具的出具的评估报告《赣(佳正)房估字第Y2024-L0935号》。 2、本次转让的房产现状为安置房,未办理不动产权证,土地性质为划拨,拍卖成交后办理不动产权证所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由转让方承担。房产面积来自江西佳正房地产 (略) 出具的《赣(佳正)房估字第Y2024-L0935号》评估报告,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标的交付以房产交付时现状为准,权属转移时不论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及成交总价。受让方按相关规定付清全部应付价款后,由转让方负责协助受让方办理相关权证手续。办理不动产权证所需缴纳的税费及相关费用按政府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3、受让方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应付的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 4、受让方在付清全部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5、双方在签订交易合同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完成标的的交付,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标的在拍卖成交前所产生的纠纷由转让方出面协调解决。标的自交付之日起,有关标的的一切风险归于受让方。因受让方的原因未按期完成交付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损失。 6、若有房屋部分基础设施不到位或需要修缮,以及室内水、电、网络、电视等配套设备不完善等,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费用自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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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该受让方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且交易价格不得低于本公告挂牌底价;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则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 5.【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按约定时间付清全部应付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标的转让合同。 6.【交易税费】 (1)本次转让所涉及的税赋:按政府相关规定各自负责缴纳。 (2)依《拍卖法》规则,拍卖佣金由转让方及受让方共同承担;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3)费用承担方应在拍卖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 (略) 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7.【交付】双方在签订交易合同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完成标的的交付,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标的在拍卖成交前所产生的纠纷由委托人出面协调解决。标的自交付之日起,有关标的的一切风险归于受让方。因受让方的原因未按期完成交付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损失。 8.【报名登记】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期内,通 (略) http://**)完成该项目的报名登记。 报名登记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17时前。 9.【拍卖手续办理】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 (略) 完成参加竞拍的手续办理,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拍资格。 详情咨询: (略) 联系电话:(略)(童女士) 10.【保证金账户】意向受让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 (略) (略) 账 号:(略) 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11.【拍卖时间与地点】 拍卖时间:2024年11月04日16时00分 拍卖地点: (略) (略) (略) 2号广信大厦A栋裙楼2-3层 | ||
联系方式: |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网址:http://** 联系人: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 (略) 联系电话:0793-(略) |
项目编号: | JX2024ZC(略) | ||
项目名称: | (略) 玉山 (略) 99号8栋1403号转让 | ||
标的名称: | (略) 玉山 (略) 99号8栋1403号转让(转让底价:84.(略)万元)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4-10-17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10-31 | ||
项目简介: | 重大注意事项详见附件清单(请下载) | ||
| 1、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佳正房地产 (略) 出具的出具的评估报告《赣(佳正)房估字第Y2024-L0935号》。 2、本次转让的房产现状为安置房,未办理不动产权证,土地性质为划拨,拍卖成交后办理不动产权证所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由转让方承担。房产面积来自江西佳正房地产 (略) 出具的《赣(佳正)房估字第Y2024-L0935号》评估报告,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标的交付以房产交付时现状为准,权属转移时不论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及成交总价。受让方按相关规定付清全部应付价款后,由转让方负责协助受让方办理相关权证手续。办理不动产权证所需缴纳的税费及相关费用按政府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3、受让方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应付的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 4、受让方在付清全部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5、双方在签订交易合同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完成标的的交付,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标的在拍卖成交前所产生的纠纷由转让方出面协调解决。标的自交付之日起,有关标的的一切风险归于受让方。因受让方的原因未按期完成交付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损失。 6、若有房屋部分基础设施不到位或需要修缮,以及室内水、电、网络、电视等配套设备不完善等,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费用自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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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该受让方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且交易价格不得低于本公告挂牌底价;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则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 5.【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按约定时间付清全部应付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标的转让合同。 6.【交易税费】 (1)本次转让所涉及的税赋:按政府相关规定各自负责缴纳。 (2)依《拍卖法》规则,拍卖佣金由转让方及受让方共同承担;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3)费用承担方应在拍卖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 (略) 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7.【交付】双方在签订交易合同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完成标的的交付,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标的在拍卖成交前所产生的纠纷由委托人出面协调解决。标的自交付之日起,有关标的的一切风险归于受让方。因受让方的原因未按期完成交付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损失。 8.【报名登记】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期内,通 (略) http://**)完成该项目的报名登记。 报名登记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17时前。 9.【拍卖手续办理】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 (略) 完成参加竞拍的手续办理,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拍资格。 详情咨询: (略) 联系电话:(略)(童女士) 10.【保证金账户】意向受让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 (略) (略) 账 号:(略) 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11.【拍卖时间与地点】 拍卖时间:2024年11月04日16时00分 拍卖地点: (略) (略) (略) 2号广信大厦A栋裙楼2-3层 | ||
联系方式: |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网址:http://** 联系人: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 (略) 联系电话:0793-(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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