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兴市龙头山乡国有废石整体拍卖
德兴市龙头山乡国有废石整体拍卖
项目编号: | JX2024ZC* | ||
项目名称: | (略) 龙头山乡国有废石整体拍卖 | ||
标的名称: | (略) 龙头山乡国有废石整体拍卖(转让底价:86.*万元)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4-10-17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11-14 | ||
项目简介: | (略) 龙头山乡国有废石整体拍卖,合计*.5立方米,起拍价:86.*元。(附件清单请下载) | ||
| 1.本次拍卖标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江西周华永辰房地产 (略) 出具的饶周永华辰评报字[2024]第008-1号评估报告。 2.标的以现状为准,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现场踏勘、核实,明确本次拍卖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拍卖成交后,标的状况不影响成交及成交价格。 3.拍卖成交后受让方应于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价款并与转让方签订合同。 4.本次拍卖成交价不含废石运输价格,拍卖成交后,受让方应自行负责运输,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运输作业时间应服从转让方调度指挥。 5. 受让方应注重安全生产作业,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受让方应在两个月内完成运输工作。 | ||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拍卖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竞买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拍卖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递交竞买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该受让方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与转让方签订合同,且交易价格不得低于本公告挂牌底价;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报名且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 5.【合同签订时间】成交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7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6.【交易税费】 (1)本次拍卖所涉及的税费承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各自承担;依《拍卖法》规则,拍卖佣金由受让方承担;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2)费用承担方应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 (略) 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7.【交付】受让方在付清各款项后7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将标的交付给受让方,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 8.【报名登记】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期内,通 (略) http://**)完成该项目的报名登记。 报名登记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17时前。 9.【拍卖手续办理】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截止 (略) 完成参加竞拍的手续办理,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拍资格。 详情咨询: (略) (略) ( (略) 80号新闻大厦12楼) 联系电话:*(周先生) *(郑先生) 10.【保证金账户】意向受让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 (略) (略) 账 号:* 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11.【拍卖时间与地点】 拍卖时间:2024年11月15日10时00分 | ||
联系方式: |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网址:http://** 联系人: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 (略) 联系电话:0793-* |
项目编号: | JX2024ZC* | ||
项目名称: | (略) 龙头山乡国有废石整体拍卖 | ||
标的名称: | (略) 龙头山乡国有废石整体拍卖(转让底价:86.*万元)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4-10-17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11-14 | ||
项目简介: | (略) 龙头山乡国有废石整体拍卖,合计*.5立方米,起拍价:86.*元。(附件清单请下载) | ||
| 1.本次拍卖标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江西周华永辰房地产 (略) 出具的饶周永华辰评报字[2024]第008-1号评估报告。 2.标的以现状为准,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现场踏勘、核实,明确本次拍卖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拍卖成交后,标的状况不影响成交及成交价格。 3.拍卖成交后受让方应于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价款并与转让方签订合同。 4.本次拍卖成交价不含废石运输价格,拍卖成交后,受让方应自行负责运输,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运输作业时间应服从转让方调度指挥。 5. 受让方应注重安全生产作业,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受让方应在两个月内完成运输工作。 | ||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拍卖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竞买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拍卖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递交竞买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该受让方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与转让方签订合同,且交易价格不得低于本公告挂牌底价;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报名且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 5.【合同签订时间】成交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7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6.【交易税费】 (1)本次拍卖所涉及的税费承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各自承担;依《拍卖法》规则,拍卖佣金由受让方承担;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2)费用承担方应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 (略) 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7.【交付】受让方在付清各款项后7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将标的交付给受让方,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 8.【报名登记】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期内,通 (略) http://**)完成该项目的报名登记。 报名登记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17时前。 9.【拍卖手续办理】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截止 (略) 完成参加竞拍的手续办理,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拍资格。 详情咨询: (略) (略) ( (略) 80号新闻大厦12楼) 联系电话:*(周先生) *(郑先生) 10.【保证金账户】意向受让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 (略) (略) 账 号:* 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11.【拍卖时间与地点】 拍卖时间:2024年11月15日10时00分 | ||
联系方式: |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网址:http://** 联系人: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 (略) 联系电话:0793-*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