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江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房产招租15年
弋江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房产招租15年
项目编号: | JX2024ZL* | ||
项目名称: | 弋江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房产招租(15年) | ||
标的名称: | 弋江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房产招租(15年)(出租底价:40.*万元(总租金))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4-10-17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10-24 | ||
项目简介: | 弋阳县弋 (略) 一号房产即弋江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房产,总层数:6层,总建筑面积约2003.25平方米,标的按现状整体拍租,租赁期限:15年,15年整体拍租起拍价为40.*元。(本次拍租的竞买保证金不接受委托转账和银行保函) | ||
| 1.本次招租标的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正捷房 (略) 出具的赣正捷【2024】(房估)字第*号《评估报告》。 2.标的按现有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状态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拍租成功,承租方对招租标的装修改造、设施设备的配套等投资总额不得低于人民币*元,同时缴纳投资保证金*元,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上述工作并开业,经第三方核验通过,由招租方不计息退回投资保证金*元到承租方账户,否则所缴纳投资保证金*元不予返还并按违 (略) 理。 4.标的交付后,标的内消防、通水、通电及其经营便利配备的其它设施如隔墙、排水、排污、排烟等需按照国家规定要 (略) 养老行政执行标准和要求实施,否则招租方有权制止和收回标的,并终止合同。拍卖成交后,承租方如需对标的物进行改造提升的,改造提升方案需报招租方备案并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招租方有权制止和收回标的,并终止合同。但改造提升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租金按年支付,每年到期前一个月15号之前交清下一期租金。承租方应于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清承租合同履约保证金*元。若承租方未按规定如期付款的视为违约,已交保证金不予以退回,并取消承租方资格,一切损失及引起的法律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承租方在承租期限内,不得利用承租场所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从事与养老服务无关活动,不得擅自出租、出借、处置国有资产,不得以国有资产进行抵押、融资、贷款、对外投资等。 7.在承租期间,如有国家政策需要收回租赁权的或不可抗拒的影响,招租方有权解除承租合同;并退回承租方已交租金剩余租赁期租赁差价,招租方不承担除此之外的任何补偿责任(包括装修设施设备费用等)。 8.若遇承租方租赁期内要求提前退租的,租赁标的物内承租方投入的全部装修及设施设备无偿归招租方所有。 9.拍卖成交,标的物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相关证照费用、物业费、水电费、能耗费、维修费、改造费等一功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0.标的按现状拍租,未经招租方同意,承租方不能损坏或改变房屋的结构,如装修过程确需改造的,承租方应按规定以书面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批。 11.租赁期内,承租方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央、省、市、县养老服务的相关文件的规定,独立自主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和安全管理责任。 12.标的交付由招租方负责,拍卖方、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 (略) 不负责标的物交付。本次租赁权拍卖可能存在其他瑕疵,在拍卖文件中载明的,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3.拍卖成交后,涉及标的物运营的相关证照及其他均由承租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 14.标的经竞得后的一切风险均由承租方承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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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招租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招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招租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招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取不低于保留价的协议方式交易,直接确定其为承租方,该承租方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且交易价格不得低于本公告挂牌底价。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报名且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承租方。 4.【合同签订时间】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5.【交易税费】 (1)本次招租所涉及的税赋:按政府相关规定各自负责缴纳;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依《拍卖法》规则,拍卖佣金由承租方承担。 (2)费用承担方应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 (略) 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6.【交付】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招租方将标的交付给承租方,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 7.【报名登记】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期内,通 (略) http://**)完成该项目的报名登记。 报名登记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4日17时前 8.【拍卖手续办理】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 (略) 完成参加竞拍的手续办理,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拍资格。 详情咨询: (略) (略) 赣东北大道8号名星广场C座一楼18号( (略) (略) ) 联系电话:*(黄)*(徐) 9.【保证金账户】意向承租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 (略) (略) 账 号:* 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10.【拍卖时间与地点】 拍卖时间:2023年10月29日10时 拍卖地点:弋 (略) 会议室 | ||
联系方式: |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网址:http://** 联系人: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 (略) 联系电话:0793-* |
项目编号: | JX2024ZL* | ||
项目名称: | 弋江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房产招租(15年) | ||
标的名称: | 弋江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房产招租(15年)(出租底价:40.*万元(总租金))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4-10-17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10-24 | ||
项目简介: | 弋阳县弋 (略) 一号房产即弋江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房产,总层数:6层,总建筑面积约2003.25平方米,标的按现状整体拍租,租赁期限:15年,15年整体拍租起拍价为40.*元。(本次拍租的竞买保证金不接受委托转账和银行保函) | ||
| 1.本次招租标的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正捷房 (略) 出具的赣正捷【2024】(房估)字第*号《评估报告》。 2.标的按现有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状态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拍租成功,承租方对招租标的装修改造、设施设备的配套等投资总额不得低于人民币*元,同时缴纳投资保证金*元,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上述工作并开业,经第三方核验通过,由招租方不计息退回投资保证金*元到承租方账户,否则所缴纳投资保证金*元不予返还并按违 (略) 理。 4.标的交付后,标的内消防、通水、通电及其经营便利配备的其它设施如隔墙、排水、排污、排烟等需按照国家规定要 (略) 养老行政执行标准和要求实施,否则招租方有权制止和收回标的,并终止合同。拍卖成交后,承租方如需对标的物进行改造提升的,改造提升方案需报招租方备案并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招租方有权制止和收回标的,并终止合同。但改造提升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租金按年支付,每年到期前一个月15号之前交清下一期租金。承租方应于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清承租合同履约保证金*元。若承租方未按规定如期付款的视为违约,已交保证金不予以退回,并取消承租方资格,一切损失及引起的法律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承租方在承租期限内,不得利用承租场所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从事与养老服务无关活动,不得擅自出租、出借、处置国有资产,不得以国有资产进行抵押、融资、贷款、对外投资等。 7.在承租期间,如有国家政策需要收回租赁权的或不可抗拒的影响,招租方有权解除承租合同;并退回承租方已交租金剩余租赁期租赁差价,招租方不承担除此之外的任何补偿责任(包括装修设施设备费用等)。 8.若遇承租方租赁期内要求提前退租的,租赁标的物内承租方投入的全部装修及设施设备无偿归招租方所有。 9.拍卖成交,标的物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相关证照费用、物业费、水电费、能耗费、维修费、改造费等一功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0.标的按现状拍租,未经招租方同意,承租方不能损坏或改变房屋的结构,如装修过程确需改造的,承租方应按规定以书面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批。 11.租赁期内,承租方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央、省、市、县养老服务的相关文件的规定,独立自主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和安全管理责任。 12.标的交付由招租方负责,拍卖方、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 (略) 不负责标的物交付。本次租赁权拍卖可能存在其他瑕疵,在拍卖文件中载明的,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3.拍卖成交后,涉及标的物运营的相关证照及其他均由承租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 14.标的经竞得后的一切风险均由承租方承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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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招租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招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招租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招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取不低于保留价的协议方式交易,直接确定其为承租方,该承租方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且交易价格不得低于本公告挂牌底价。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报名且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承租方。 4.【合同签订时间】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5.【交易税费】 (1)本次招租所涉及的税赋:按政府相关规定各自负责缴纳;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依《拍卖法》规则,拍卖佣金由承租方承担。 (2)费用承担方应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 (略) 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6.【交付】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招租方将标的交付给承租方,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 7.【报名登记】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期内,通 (略) http://**)完成该项目的报名登记。 报名登记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4日17时前 8.【拍卖手续办理】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 (略) 完成参加竞拍的手续办理,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拍资格。 详情咨询: (略) (略) 赣东北大道8号名星广场C座一楼18号( (略) (略) ) 联系电话:*(黄)*(徐) 9.【保证金账户】意向承租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 (略) (略) 账 号:* 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10.【拍卖时间与地点】 拍卖时间:2023年10月29日10时 拍卖地点:弋 (略) 会议室 | ||
联系方式: |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网址:http://** 联系人: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 (略) 联系电话:07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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