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97号石牌苗圃院内后停车场西北角简易平房
出租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97号石牌苗圃院内后停车场西北角简易平房
(略) (略) 中山大道西197号石牌苗圃地块内
GZ2024DG(略)
元/月/总面积
102.03 ㎡
2024-10-31
3 年
办公
交通便利
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 |||
---|---|---|---|
出租底价 | 元/月/总面积 | (略) 上报名 | 是 |
价格说明 | 租金从第二年起每年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3% | ||
支付方式 | 租金按月支付 | ||
资产来源 | 国有企业房屋出租 | ||
出租标的详细信息 | |||
标的所在地址 | (略) (略) 中山大道西197号石牌苗圃地块内 | 标 (略) 域 | (略) |
出租类别 | 出租用途 | ||
出租面积(总面积) | 102.03 平方米 | 租赁期限 | 3 年 |
免租期限 | 3日(若原承租方承租,则无免租期) | ||
特色 | 交通便利 | ||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 |||
标的使用情况 | 占用 | 租赁期情况 | 原租赁期满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是。如优先权人不放弃优先权,须按照本公告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交纳交易保证金并参与交易,并按本信息公告的报价方式、交易条件规定行使优先权。 |
挂牌信息 |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10-18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承租方不足(1)个,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0)个周期 |
补充延牌说明 | 挂牌期满结束时,如征集到缴纳诚意金的意向方不足(1)个,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0)个周期。 | ||
看样事项 | |||
组织交易方式 | 仅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交易方式选择协议交易,协议交易方式为:交易双方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2.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为 2 家或以上的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
交易条件 | 1、承租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成交通知书》或竞价/报价活动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广州产权交易所、出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涉及出租方企务公开要求公示的,出租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自广州产权交易所、承租方、出租方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承租方须于《成交确认书》生效起30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3、承租方须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标准如下:相当于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的1%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可在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付。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交易服务费的,承租方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交易服务费余额。 4.意向方应仔细阅读标的信息公告,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了充分的了解,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5.成交方须按委托方提供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不允许 | ||
诚意金交纳规则 | |||
是否收取诚意金 | 是 | ||
诚意金收取方案 | 收取方式为固定诚意金,金额为 (略).00 元。 | ||
诚意金金交纳时间 | 交易机构承租登记后交纳 | ||
诚意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诚意金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交易保证金/诚意金须以意向方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例:如意向方为企业的,须以本企业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如意向方为自然人,须以本人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 |
诚意金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广 (略) ,账号:(略),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 ||
保证内容 | 1.意向方已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 2.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3.意向方不得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 4.意向方须按照公告和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动态报价、评审、拍卖、招投标等); 5.意向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在未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优先权人应以挂牌价行权; 6.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交易合同,并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7.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约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有关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 | ||
处置方法 | (1)经资格确认后,意向方缴纳的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如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在5个工作日内 (略) 径退回。(2)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本所和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3)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由本所于交易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略) 径退回。 (4)承租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保证金余额由本所于收到出租方同意退还保证金的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略) 径退回。 | 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 (略) (http://**.cn)点击“注册用户” (略) 上报名流程。 2.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 、有效存续的法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略)元人民币(含)。 3.意向承租方须提交国 (略) (略) 近2年内评定的纳税信用为B级或以上资格证明文件; 4.意向承租方历史与现状不得与出租方、出租方上级主管单位或出租 (略) 属下其他关联企业存在民事或经济纠纷或有未清理的应收账款。 5.意向方须于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诚意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承租方须在承租后30天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过期不签订的,承租方交给广州产权交易所的保证金归出租方所有,项目重新挂牌招租。 2.承租方承租后,须自行到有关部门办理(或变更)报建、经营证照及有关手续时,出租方提供力所能及的、现有的相关资料协助,所需的一切费用由(略)方承担。承租方不得以无法办理与合法经营有关手续为由解除合同,否则应向出租方支付相当于3个月租金的违约金。如承租方涉及无证违法经营,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项目重新挂牌招租。 3.为了加强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承租方承担租期内的一切消防安全责任与风险。出租方对出租物业进行每月安全巡检,定期消除安全隐患并防范消防安全问题,如出现承租方违反上述约定以及不配合消防安全检查、不配合消防安全整改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保证金。 4.如发生政府征收、拆迁,出租方上级部门、土地权属人统筹及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将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出租方须在收到通知后,书面通知承租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撤场。承租方负责在规定时间内无条件搬迁,承租方逾期未搬迁的,每逾期一日,须按原合同规定最后一年日租金3倍缴纳逾期占用费用,出租方保留起诉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的权利。政府征收补偿资金按以下标准分配:被征收地上房屋、附属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价值的补偿、对被征收人的补助和奖励及与房屋征收有关的其他费用归出租方所有;搬迁、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补偿政府有明确规定归承租方的归承租方,无明确规定归承租方的归出租方所有。 5.租赁房屋物业未办理产权证,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的补偿或者不履行合同条款,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6.禁止承租方在未经出租方同意的情况下,改、加、扩建租赁物,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同时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追偿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出租方在剩余租赁期限内的租金利益损失、律师费、公证费及其他为弥补损失而付出的费用等)。 7.承租方不能改变租赁物业用途,不得转租、分租、转借。若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8.禁止承租方在租赁物业从事违法活动,如承租方涉及违法经营,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水电保证金,租赁物重新挂牌招租。 9.承租方负责办公室的装修、设备投入等一切费用及相关责任。承租方对租赁物装修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装修方案须经出租方同意,并经有关行政部门审批许可后方能实施,否则造成的一切纠纷及后果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担。 10.承租方须在合同期满之日将场地交还给出租方,逾期占用的,其租赁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水电保证金不予退还。占用期间,每逾期一日,承租方须按原租赁合同租金标准的3倍交付逾期占用费用,出租方将保留起诉追究承租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11.承租方应按时足额缴纳租金、水、电费用,逾期缴纳的,每逾期一日,承租方加缴欠缴租金、水、电费用3‰的违约金。若逾期达到60天的,出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水电保证金,承租方不得有异议,出租方将保留起诉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12.出租方对出租标的按照现有质量、交付使用时的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出租标的结构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原承租方投入建设的设施、设备和可移动物品,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情况。 13.出租标的占用中,如标的为占用状态且原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则租赁合同起租日期从原租赁合同终结的次日开始计算;如非原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等原租赁期结束后由出租方负责清场后交付使用,按实际交付时间开始计算租期。 |
是否需要提供纸质材料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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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上传电子文档 | 是 | ||
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 |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 (略) (略) 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 (略) 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须于签订成交文件时将报名登记时所上传的相关资料提交至广 (略) (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无需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成交方应提供原件核对);否则,视为其违约。广 (略) 和委托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该意向方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广 (略) 和委托方所有。 根据项目公告要求,意向方须上传以下资料(如无特殊说明的,上传的资料为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原件彩色照片;如为复印件的,还须加盖公章: 法人组织应提交: (1)法人组织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意向方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略)元,以营业执照为准,如营业执照未列明,则提供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http://**)查询页面打印件。 (3)意向承租方须提交国 (略) (略) 近2年内评定的纳税信用为B级或以上资格证明文件; (4)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 ||
承诺书 | 1.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交的租赁合同版本签署合同。 2.我方承诺历史与现状没有与出租方、出租方上级主管单位或出租 (略) 属下其他关联企业存在民事或经济纠纷或有未清理的应收账款。 |
出租方名称 |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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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申请与承诺 | |
交易机构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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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林先生、林小姐 | ||
联系方式 | 020-(略)、(略) |
(略) (略) 中山大道西197号石牌苗圃地块内
GZ2024DG(略)
元/月/总面积
102.03 ㎡
2024-10-31
3 年
办公
交通便利
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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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底价 | 元/月/总面积 | (略) 上报名 | 是 |
价格说明 | 租金从第二年起每年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3% | ||
支付方式 | 租金按月支付 | ||
资产来源 | 国有企业房屋出租 | ||
出租标的详细信息 | |||
标的所在地址 | (略) (略) 中山大道西197号石牌苗圃地块内 | 标 (略) 域 | (略) |
出租类别 | 出租用途 | ||
出租面积(总面积) | 102.03 平方米 | 租赁期限 | 3 年 |
免租期限 | 3日(若原承租方承租,则无免租期) | ||
特色 | 交通便利 | ||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 |||
标的使用情况 | 占用 | 租赁期情况 | 原租赁期满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是。如优先权人不放弃优先权,须按照本公告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交纳交易保证金并参与交易,并按本信息公告的报价方式、交易条件规定行使优先权。 |
挂牌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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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2024-10-18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承租方不足(1)个,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0)个周期 |
补充延牌说明 | 挂牌期满结束时,如征集到缴纳诚意金的意向方不足(1)个,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0)个周期。 | ||
看样事项 | |||
组织交易方式 | 仅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交易方式选择协议交易,协议交易方式为:交易双方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2.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为 2 家或以上的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
交易条件 | 1、承租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成交通知书》或竞价/报价活动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广州产权交易所、出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涉及出租方企务公开要求公示的,出租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自广州产权交易所、承租方、出租方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承租方须于《成交确认书》生效起30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3、承租方须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标准如下:相当于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的1%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可在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付。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交易服务费的,承租方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交易服务费余额。 4.意向方应仔细阅读标的信息公告,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了充分的了解,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5.成交方须按委托方提供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不允许 | ||
诚意金交纳规则 | |||
是否收取诚意金 | 是 | ||
诚意金收取方案 | 收取方式为固定诚意金,金额为 (略).00 元。 | ||
诚意金金交纳时间 | 交易机构承租登记后交纳 | ||
诚意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诚意金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交易保证金/诚意金须以意向方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例:如意向方为企业的,须以本企业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如意向方为自然人,须以本人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 |
诚意金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广 (略) ,账号:(略),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 ||
保证内容 | 1.意向方已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 2.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3.意向方不得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 4.意向方须按照公告和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动态报价、评审、拍卖、招投标等); 5.意向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在未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优先权人应以挂牌价行权; 6.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交易合同,并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7.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约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有关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 | ||
处置方法 | (1)经资格确认后,意向方缴纳的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如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在5个工作日内 (略) 径退回。(2)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本所和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3)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由本所于交易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略) 径退回。 (4)承租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保证金余额由本所于收到出租方同意退还保证金的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略) 径退回。 | 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 (略) (http://**.cn)点击“注册用户” (略) 上报名流程。 2.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 、有效存续的法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略)元人民币(含)。 3.意向承租方须提交国 (略) (略) 近2年内评定的纳税信用为B级或以上资格证明文件; 4.意向承租方历史与现状不得与出租方、出租方上级主管单位或出租 (略) 属下其他关联企业存在民事或经济纠纷或有未清理的应收账款。 5.意向方须于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诚意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承租方须在承租后30天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过期不签订的,承租方交给广州产权交易所的保证金归出租方所有,项目重新挂牌招租。 2.承租方承租后,须自行到有关部门办理(或变更)报建、经营证照及有关手续时,出租方提供力所能及的、现有的相关资料协助,所需的一切费用由(略)方承担。承租方不得以无法办理与合法经营有关手续为由解除合同,否则应向出租方支付相当于3个月租金的违约金。如承租方涉及无证违法经营,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项目重新挂牌招租。 3.为了加强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承租方承担租期内的一切消防安全责任与风险。出租方对出租物业进行每月安全巡检,定期消除安全隐患并防范消防安全问题,如出现承租方违反上述约定以及不配合消防安全检查、不配合消防安全整改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保证金。 4.如发生政府征收、拆迁,出租方上级部门、土地权属人统筹及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将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出租方须在收到通知后,书面通知承租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撤场。承租方负责在规定时间内无条件搬迁,承租方逾期未搬迁的,每逾期一日,须按原合同规定最后一年日租金3倍缴纳逾期占用费用,出租方保留起诉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的权利。政府征收补偿资金按以下标准分配:被征收地上房屋、附属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价值的补偿、对被征收人的补助和奖励及与房屋征收有关的其他费用归出租方所有;搬迁、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补偿政府有明确规定归承租方的归承租方,无明确规定归承租方的归出租方所有。 5.租赁房屋物业未办理产权证,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的补偿或者不履行合同条款,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6.禁止承租方在未经出租方同意的情况下,改、加、扩建租赁物,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同时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追偿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出租方在剩余租赁期限内的租金利益损失、律师费、公证费及其他为弥补损失而付出的费用等)。 7.承租方不能改变租赁物业用途,不得转租、分租、转借。若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8.禁止承租方在租赁物业从事违法活动,如承租方涉及违法经营,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水电保证金,租赁物重新挂牌招租。 9.承租方负责办公室的装修、设备投入等一切费用及相关责任。承租方对租赁物装修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装修方案须经出租方同意,并经有关行政部门审批许可后方能实施,否则造成的一切纠纷及后果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担。 10.承租方须在合同期满之日将场地交还给出租方,逾期占用的,其租赁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水电保证金不予退还。占用期间,每逾期一日,承租方须按原租赁合同租金标准的3倍交付逾期占用费用,出租方将保留起诉追究承租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11.承租方应按时足额缴纳租金、水、电费用,逾期缴纳的,每逾期一日,承租方加缴欠缴租金、水、电费用3‰的违约金。若逾期达到60天的,出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水电保证金,承租方不得有异议,出租方将保留起诉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12.出租方对出租标的按照现有质量、交付使用时的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出租标的结构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原承租方投入建设的设施、设备和可移动物品,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情况。 13.出租标的占用中,如标的为占用状态且原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则租赁合同起租日期从原租赁合同终结的次日开始计算;如非原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等原租赁期结束后由出租方负责清场后交付使用,按实际交付时间开始计算租期。 |
是否需要提供纸质材料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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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上传电子文档 | 是 | ||
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 |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 (略) (略) 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 (略) 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须于签订成交文件时将报名登记时所上传的相关资料提交至广 (略) (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无需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成交方应提供原件核对);否则,视为其违约。广 (略) 和委托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该意向方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广 (略) 和委托方所有。 根据项目公告要求,意向方须上传以下资料(如无特殊说明的,上传的资料为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原件彩色照片;如为复印件的,还须加盖公章: 法人组织应提交: (1)法人组织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意向方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略)元,以营业执照为准,如营业执照未列明,则提供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http://**)查询页面打印件。 (3)意向承租方须提交国 (略) (略) 近2年内评定的纳税信用为B级或以上资格证明文件; (4)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 ||
承诺书 | 1.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交的租赁合同版本签署合同。 2.我方承诺历史与现状没有与出租方、出租方上级主管单位或出租 (略) 属下其他关联企业存在民事或经济纠纷或有未清理的应收账款。 |
出租方名称 |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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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申请与承诺 | |
交易机构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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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林先生、林小姐 | ||
联系方式 | 020-(略)、(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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