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行政审批科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楚高土出告字号
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行政审批科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楚高土出告字号
宗地编号: | 楚 (略) 2024-12 号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楚 (略) 高铁 (略) 张候居民小组 (略) 西北侧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5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25.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IA0378 | |||
起始价: | 4578.#元 | 加价幅度: | 33.#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07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1月18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具体规划要求以 《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2024>25号)为准; 2、受让人须在2024年12月20日前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3、本次挂牌出让活动 (略) 上报名及竞价的方式进行,竞买人在出让会开始前自行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略) ”进行竞价,无 (略) (略) 进行竞价。竞价结束后,竞得人须在1小时 (略)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 4、受让人竞得土地后,在缴纳土地出让金时,应提前 (略) 税务部门联系,并按税务部门要求自行准备相关材料和按时限缴纳土地出让金。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0月17日 至 2024年11月17日 到 楚雄州自然资 (略) (略)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0月17日 至 2024年11月17日 到 楚雄州自然资 (略) (略)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7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1月17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竞买人在拍卖会开始前自行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略) ”进行竞价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楚 (略) 2024-12 号 号地块:2024年11月07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11月18日 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具体规划要求以 《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2024>25号)为准; 2、受让人须在2024年12月20日前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3、本次挂牌出让活动 (略) 上报名及竞价的方式进行,竞买人在出让会开始前自行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略) ”进行竞价,无 (略) (略) 进行竞价。竞价结束后,竞得人须在1小时 (略)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 4、受让人竞得土地后,在缴纳土地出让金时,应提前 (略) 税务部门联系,并按税务部门要求自行准备相关材料和按时限缴纳土地出让金。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楚 (略) 管理委员会三楼3007室
联 系 人:倪先生
联系电话:0878-#
开户单位:楚雄州自然资 (略) (略)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宗地编号: | 楚 (略) 2024-12 号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楚 (略) 高铁 (略) 张候居民小组 (略) 西北侧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5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25.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IA0378 | |||
起始价: | 4578.#元 | 加价幅度: | 33.#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07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1月18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具体规划要求以 《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2024>25号)为准; 2、受让人须在2024年12月20日前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3、本次挂牌出让活动 (略) 上报名及竞价的方式进行,竞买人在出让会开始前自行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略) ”进行竞价,无 (略) (略) 进行竞价。竞价结束后,竞得人须在1小时 (略)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 4、受让人竞得土地后,在缴纳土地出让金时,应提前 (略) 税务部门联系,并按税务部门要求自行准备相关材料和按时限缴纳土地出让金。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0月17日 至 2024年11月17日 到 楚雄州自然资 (略) (略)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0月17日 至 2024年11月17日 到 楚雄州自然资 (略) (略)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7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1月17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竞买人在拍卖会开始前自行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略) ”进行竞价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楚 (略) 2024-12 号 号地块:2024年11月07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11月18日 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具体规划要求以 《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2024>25号)为准; 2、受让人须在2024年12月20日前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3、本次挂牌出让活动 (略) 上报名及竞价的方式进行,竞买人在出让会开始前自行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略) ”进行竞价,无 (略) (略) 进行竞价。竞价结束后,竞得人须在1小时 (略)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 4、受让人竞得土地后,在缴纳土地出让金时,应提前 (略) 税务部门联系,并按税务部门要求自行准备相关材料和按时限缴纳土地出让金。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楚 (略) 管理委员会三楼3007室
联 系 人:倪先生
联系电话:0878-#
开户单位:楚雄州自然资 (略) (略)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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