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泾自然资规告字第8号
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泾自然资规告字第8号
宗地编号: | 2024-28 | 宗地总面积: | 702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泾县榔桥镇乌溪村X203南侧地块 | ||
年限: | 20年 | 容积率: | 1.2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7024 | ||||||
投资强度: | (略)元/公顷 | 保证金: | 29.(略)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略)BA0225 | ||
起始价: | (略)元 | 加价幅度: | (略)元 |
宗地编号: | 2024-14 | 宗地总面积: | 5454.8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泾县黄村镇花林村095县道北侧地块一 | ||
年限: | 20年 | 容积率: | 1.2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5454.88 | ||||||
投资强度: | (略)元/公顷 | 保证金: | 22.(略)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略)BA0224 | ||
起始价: | (略)元 | 加价幅度: | (略)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人除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或人民银行的企业信用报告。安徽省自然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失信惩戒信息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0月18日 至 2024年11月06日 到 泾县自然资 (略) 获取 公开公告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0月18日 至 2024年11月06日 到 泾县自然资 (略)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06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1月06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24年11月07 (略)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土地开发程度和供地条件:净地,土地按现状交付。本次公开出让的地块系泾县黄村镇人民政府、泾县榔桥镇人民政府委托交易地块,由委托方负责交地,地块以拆除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后的现状土地条件交付。地块内空中杆线、地下管线,由竞得人自行勘验、迁移,委托方负责协调。竞得人须保持地块周边原有水系畅通。 (二)土地出让价款的支付: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清(竞买保证金全部抵付出让价款)。竞得人缴清成交 价款、契税和相关规费后,方可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三)土地交付:土地在竞得人缴清成交价款后一个月内交付。 (四)竞得人应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实施建设。 (五)出让地块均设底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工业用地项目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超过项目用地面积的 7%。 (七)地块以总价出让。报名竞买者超过两家(含两家),以拍卖方式出让,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6日16时;报名竞买者不足两家,以挂牌方式出让,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16时;挂牌截止时,如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 (八)本次公开出 (略) 、泾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承办。(竞买资料仅提供电子档,详见:http://**_1.html内出让公告附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泾 (略) 170号自然资 (略)
联 系 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0563-(略)
开户单位: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泾县支行营业部、安徽泾县农村 (略)
开户账号:(略)47、(略)(略)
宗地编号: | 2024-28 | 宗地总面积: | 702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泾县榔桥镇乌溪村X203南侧地块 | ||
年限: | 20年 | 容积率: | 1.2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7024 | ||||||
投资强度: | (略)元/公顷 | 保证金: | 29.(略)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略)BA0225 | ||
起始价: | (略)元 | 加价幅度: | (略)元 |
宗地编号: | 2024-14 | 宗地总面积: | 5454.8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泾县黄村镇花林村095县道北侧地块一 | ||
年限: | 20年 | 容积率: | 1.2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5454.88 | ||||||
投资强度: | (略)元/公顷 | 保证金: | 22.(略)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略)BA0224 | ||
起始价: | (略)元 | 加价幅度: | (略)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人除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或人民银行的企业信用报告。安徽省自然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失信惩戒信息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0月18日 至 2024年11月06日 到 泾县自然资 (略) 获取 公开公告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0月18日 至 2024年11月06日 到 泾县自然资 (略)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06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1月06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24年11月07 (略)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土地开发程度和供地条件:净地,土地按现状交付。本次公开出让的地块系泾县黄村镇人民政府、泾县榔桥镇人民政府委托交易地块,由委托方负责交地,地块以拆除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后的现状土地条件交付。地块内空中杆线、地下管线,由竞得人自行勘验、迁移,委托方负责协调。竞得人须保持地块周边原有水系畅通。 (二)土地出让价款的支付: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清(竞买保证金全部抵付出让价款)。竞得人缴清成交 价款、契税和相关规费后,方可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三)土地交付:土地在竞得人缴清成交价款后一个月内交付。 (四)竞得人应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实施建设。 (五)出让地块均设底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工业用地项目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超过项目用地面积的 7%。 (七)地块以总价出让。报名竞买者超过两家(含两家),以拍卖方式出让,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6日16时;报名竞买者不足两家,以挂牌方式出让,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16时;挂牌截止时,如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 (八)本次公开出 (略) 、泾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承办。(竞买资料仅提供电子档,详见:http://**_1.html内出让公告附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泾 (略) 170号自然资 (略)
联 系 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0563-(略)
开户单位: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泾县支行营业部、安徽泾县农村 (略)
开户账号:(略)47、(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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