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长岭村吉林省自然村整体资产出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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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长岭村吉林省自然村整体资产出租项目

公告概要

项目编号 XMGR2024(略)
项目名称 位于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长岭村吉林省自然村整体资产出租项目
资产类别 房产
转让方名称 吉林 (略) (略)
转让标的 (略)
挂牌价格 642.(略)
挂牌期间 5
挂牌日期 2024-10-18 00:00:00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转让说明事项 详见标的明细 (略) 址:http://**#/?id=2c72cd3144e641c9b45c8a7b24ab4fb9
--- 项目标的基本信息 ---
公告号:吉长产权公发2024第664号
挂牌价格:642.(略)元
保证金(万元):(略)元
自由报价起止时间:2024-10-18 09:00:00至2024-10-25 09:30:00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2024-10-25 09:30:00
最小加价幅度:0.(略)元
报价周期:90秒
--- 资产情况 ---
资产情况:详见标的明细
标的展示时间:标的展示期间自行勘察
标的展示地点: (略) (略) 永春镇长岭村吉林省自然村
重大事项披露:一、标的简介: 本次出租土 (略) (略) 富锋镇阜丰大街 (略) 交叉口东北方向,建筑物证载面积(略).81平方米,园区内拥有8栋独体楼宇,占地面积(略)平方米,详见《标的明细》。 二、出租后的用途: 承租方的经营范围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对周边环境有严重危害。 三、租赁年限、租金及租金增长幅度及交纳方式: 1、租赁期限:15年 2、租金挂牌价:642.(略)元/年。 3、租金的交纳方式:一次性支付,项目成交后承租方需于2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在3个工作日内按成交价向产权中心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作为首年租金。其余租金,承租方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时间以转账方式支付给出租方。 4、交付期限、起租日:成交价款结清后,承租方需于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出租方向承租方交付标的,合同签订日即为起租日。 5、续租条款:租赁期满不再续租。 四、承租方需满足的条件: 1、承租方主体资格要求:承租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在工商、税务、银行、检察等部门没有不良信誉记录,遵纪守法。 2、租赁期间,出租方保证出租房屋主 (略) 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并负责主体结构的维修。房屋主体之外(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防水、房屋附属设备设施、房屋所附场地、场地所附构筑物及设施)的维修及日常养护全部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不履行维修义务的,出租方有权代为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及承重结构,可根据经营需要进行装修,装修发生的费用全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报送装修方案及预算,装修方案应取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承租方实施装修前,应向出租方报送装修实施计划,由出租方无偿派驻监督人,监督装修方案的实施,且承租方自接收租赁物之日起两年内必须实施完毕。承租方开展的装饰、装修、水、电、采暖、消防、燃气改造等行为应符合各项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相关审批手续由承租方负责办理,出租方给予必要的配合。若承租方需进行外立面装修,应对全部楼体的外立面进行装修,并且在符合相关部门要求的情况下进行施工。 4、承租方需要修建房屋的,须事先向出租方提交申请,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进行,不得对租赁物造成影响,一切合法手续及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同时不得对租赁物及周边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不利影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饰装修、增设附属设施、增设的设备、在地上新建的房屋或设施(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征得出租方同意,需要办理产权的应办理出租方产权),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承租方投入的装饰装修、增设附属设施、增设的设备、在地上新建的房屋或设施等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5、承租方保证遵守国家和本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房屋所在楼宇的物业管理规约,合理使用并爱护该物业及其附属设施,保障房屋及其附属设 (略) 于正常使用和安全的状态。承租方使用房屋开展的经营活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不得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6、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650,000元(大写:(略)(略)(略)万元整)。承租方应当在正式合同签订前通过银行汇款向出租方支付。出租方有权直接使用履约保证金抵扣承租方应交而未交的租金、费用以及承租方应当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履约保证金额度不足时,应在5日内补足。如果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的损失,出租方仍有权就不足部分向承租方追偿。合同终止后,承租方无任何违约和欠税、费等行为,出租方应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 7、本租赁项目相关情况在上述条款中未有列明的,以实际情况为准,由意向承租方自 (略) 理,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8、本次出租范围所包含的一号公寓楼暂未完成产权办理验收事宜,暂无法交付承租方使用。本项目成交后,出租方拟给予承租方免租金额88.(略)元/年,直至出租方完成一号公寓产权办理,承租方需按成交价格支付租金,免租金额由出租方另行返还。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出租方名称:吉林 (略) (略)
出租方式:整体
公告期/报名时间:2024-10-18 09:00:00至2024-10-24 15:00:00
竞价方式:动态报价
付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付款支付时间:项目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并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标的交付期限:成交价款结清后10个工作日内转、受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将标的交付受让方
与租赁相关的其它条件:1、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截止日15:00之前登记报名并交纳竞买保证金至产权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方能取得报价资格。 2、出租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拒绝承租或拒付剩余出租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3、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租赁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竞买须知》。 4、本标的承租方须向产权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年租金成交金额(略)元以下的,按年租金成交额的3%收取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年租金成交金额(略)元(含(略)元)—(略)元之间的,按年租金成交额的2.5%收取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年租金成交金额(略)元以上(含(略)元)的,按年租金成交额的2%收取承租方交易服务费;上述收费方式采取差额累计。
承租方资格条件: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租赁保证金设置:1、交纳数额:(略)元 2、交纳要求: (略) 账户转账,自然人报名需由本人银行卡转帐。 3、交纳截止时间:2024-10-24 15:00:00 4、交纳方式: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等(不接受现金交纳) 5、产权中心账户信息:账户名: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账号:(略)(略),开户银行:吉林九台农村 (略) 南关支行,行号:(略)。收款方户名: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其中的括号为中文输入法全角情况下的括号“()”,非英文半角情况下的括号“()”,帐号与户名正确即自动入账。电子渠道如果无法找到开户行名称,则您只需要选择“吉林省农村信用社(不办理转汇业务)”即可(有部分银行的显示可能为“吉林农村信用社”),但请您一定注意账号与户名的正确性,如账号与户名中某一项出现错误,款项将会出现挂账不能及时入账,届时会影响您的入账时间。 6、处置方法: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被转为交易服务费及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如果意向受让方出现违约情形,受让方前期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暂时保留在产权中心账户,扣除双方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用于弥补再次竞价低于前次成交价的差额。若弥补差额后仍有剩余,或再次成交价高于此次成交价、不需弥补差额的,剩余部分返还给该受让方。若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前述款项的,产权中心及相关方有向受让方追索的权利。
--- 登记报名 ---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成交后需提交的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公章、法人章。
--- 其他信息 ---
网址:http://**
地址: (略) (略) 333号(南四环,邮政物流西侧)
项目咨询电话:0431-(略)
联系人:李先生
报名登记电话:0431-(略)
联系人:冀女士

公告概要

项目编号 XMGR2024(略)
项目名称 位于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长岭村吉林省自然村整体资产出租项目
资产类别 房产
转让方名称 吉林 (略) (略)
转让标的 (略)
挂牌价格 642.(略)
挂牌期间 5
挂牌日期 2024-10-18 00:00:00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转让说明事项 详见标的明细 (略) 址:http://**#/?id=2c72cd3144e641c9b45c8a7b24ab4fb9
--- 项目标的基本信息 ---
公告号:吉长产权公发2024第664号
挂牌价格:642.(略)元
保证金(万元):(略)元
自由报价起止时间:2024-10-18 09:00:00至2024-10-25 09:30:00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2024-10-25 09:30:00
最小加价幅度:0.(略)元
报价周期:90秒
--- 资产情况 ---
资产情况:详见标的明细
标的展示时间:标的展示期间自行勘察
标的展示地点: (略) (略) 永春镇长岭村吉林省自然村
重大事项披露:一、标的简介: 本次出租土 (略) (略) 富锋镇阜丰大街 (略) 交叉口东北方向,建筑物证载面积(略).81平方米,园区内拥有8栋独体楼宇,占地面积(略)平方米,详见《标的明细》。 二、出租后的用途: 承租方的经营范围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对周边环境有严重危害。 三、租赁年限、租金及租金增长幅度及交纳方式: 1、租赁期限:15年 2、租金挂牌价:642.(略)元/年。 3、租金的交纳方式:一次性支付,项目成交后承租方需于2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在3个工作日内按成交价向产权中心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作为首年租金。其余租金,承租方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时间以转账方式支付给出租方。 4、交付期限、起租日:成交价款结清后,承租方需于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出租方向承租方交付标的,合同签订日即为起租日。 5、续租条款:租赁期满不再续租。 四、承租方需满足的条件: 1、承租方主体资格要求:承租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在工商、税务、银行、检察等部门没有不良信誉记录,遵纪守法。 2、租赁期间,出租方保证出租房屋主 (略) 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并负责主体结构的维修。房屋主体之外(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防水、房屋附属设备设施、房屋所附场地、场地所附构筑物及设施)的维修及日常养护全部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不履行维修义务的,出租方有权代为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及承重结构,可根据经营需要进行装修,装修发生的费用全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报送装修方案及预算,装修方案应取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承租方实施装修前,应向出租方报送装修实施计划,由出租方无偿派驻监督人,监督装修方案的实施,且承租方自接收租赁物之日起两年内必须实施完毕。承租方开展的装饰、装修、水、电、采暖、消防、燃气改造等行为应符合各项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相关审批手续由承租方负责办理,出租方给予必要的配合。若承租方需进行外立面装修,应对全部楼体的外立面进行装修,并且在符合相关部门要求的情况下进行施工。 4、承租方需要修建房屋的,须事先向出租方提交申请,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进行,不得对租赁物造成影响,一切合法手续及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同时不得对租赁物及周边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不利影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饰装修、增设附属设施、增设的设备、在地上新建的房屋或设施(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征得出租方同意,需要办理产权的应办理出租方产权),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承租方投入的装饰装修、增设附属设施、增设的设备、在地上新建的房屋或设施等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5、承租方保证遵守国家和本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房屋所在楼宇的物业管理规约,合理使用并爱护该物业及其附属设施,保障房屋及其附属设 (略) 于正常使用和安全的状态。承租方使用房屋开展的经营活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不得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6、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650,000元(大写:(略)(略)(略)万元整)。承租方应当在正式合同签订前通过银行汇款向出租方支付。出租方有权直接使用履约保证金抵扣承租方应交而未交的租金、费用以及承租方应当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履约保证金额度不足时,应在5日内补足。如果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的损失,出租方仍有权就不足部分向承租方追偿。合同终止后,承租方无任何违约和欠税、费等行为,出租方应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 7、本租赁项目相关情况在上述条款中未有列明的,以实际情况为准,由意向承租方自 (略) 理,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8、本次出租范围所包含的一号公寓楼暂未完成产权办理验收事宜,暂无法交付承租方使用。本项目成交后,出租方拟给予承租方免租金额88.(略)元/年,直至出租方完成一号公寓产权办理,承租方需按成交价格支付租金,免租金额由出租方另行返还。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出租方名称:吉林 (略) (略)
出租方式:整体
公告期/报名时间:2024-10-18 09:00:00至2024-10-24 15:00:00
竞价方式:动态报价
付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付款支付时间:项目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并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标的交付期限:成交价款结清后10个工作日内转、受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将标的交付受让方
与租赁相关的其它条件:1、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截止日15:00之前登记报名并交纳竞买保证金至产权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方能取得报价资格。 2、出租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拒绝承租或拒付剩余出租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3、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租赁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竞买须知》。 4、本标的承租方须向产权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年租金成交金额(略)元以下的,按年租金成交额的3%收取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年租金成交金额(略)元(含(略)元)—(略)元之间的,按年租金成交额的2.5%收取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年租金成交金额(略)元以上(含(略)元)的,按年租金成交额的2%收取承租方交易服务费;上述收费方式采取差额累计。
承租方资格条件: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租赁保证金设置:1、交纳数额:(略)元 2、交纳要求: (略) 账户转账,自然人报名需由本人银行卡转帐。 3、交纳截止时间:2024-10-24 15:00:00 4、交纳方式: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等(不接受现金交纳) 5、产权中心账户信息:账户名: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账号:(略)(略),开户银行:吉林九台农村 (略) 南关支行,行号:(略)。收款方户名: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其中的括号为中文输入法全角情况下的括号“()”,非英文半角情况下的括号“()”,帐号与户名正确即自动入账。电子渠道如果无法找到开户行名称,则您只需要选择“吉林省农村信用社(不办理转汇业务)”即可(有部分银行的显示可能为“吉林农村信用社”),但请您一定注意账号与户名的正确性,如账号与户名中某一项出现错误,款项将会出现挂账不能及时入账,届时会影响您的入账时间。 6、处置方法: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被转为交易服务费及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如果意向受让方出现违约情形,受让方前期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暂时保留在产权中心账户,扣除双方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用于弥补再次竞价低于前次成交价的差额。若弥补差额后仍有剩余,或再次成交价高于此次成交价、不需弥补差额的,剩余部分返还给该受让方。若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前述款项的,产权中心及相关方有向受让方追索的权利。
--- 登记报名 ---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成交后需提交的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公章、法人章。
--- 其他信息 ---
网址:http://**
地址: (略) (略) 333号(南四环,邮政物流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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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登记电话:0431-(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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