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共创实业集团位于石鼓区船山路321号301号商铺竞买公告
湖南共创实业集团位于石鼓区船山路321号301号商铺竞买公告
竞买公告
(略) (略) 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4年11月18日10时至2024年11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通过 (略) (处置单位: (略) (略) 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监督单位: (略) (略) ,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略) 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职责 (略) 处分债务人财产。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信息(如标的地理位置、现状、过户手续、交易税费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3、本次拍卖按标的现状进行拍卖,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的瑕疵保证责任。一经竞买则视为对标的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
4、拍卖资料和拍卖清单的描述仅供参考,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二、拍卖标的:
湖南共 (略) 位 (略) (略) 321号301号商铺,明细如下:
房屋情况明细表 | |||||||
序号 | 名称 | 位置 | 性质 | 面积(㎡) | 评估单价(元) | 上拍价值(元) | 备注 |
1 | (略) (略) (略) 321号301号商铺 | (略) (略) 321号301 | 商服 | 942.52 | 6520 | 6,# |
本次拍卖起拍价:6,#,保证金:#元(竞买人如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增价幅度:#元及其整倍数。
特别说明
1、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交接时的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2、本次拍卖标的物房屋已办理权属登记,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标的物过户登记权属、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管理人根据实际需要予以协助配合。若涉及违法、违章部分,均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 (略) 理。
3、拍卖所涉一切税、费和需要补缴的相关税、费及有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情况请买受人至相关职能部门自行咨询。
4、因湖南共 (略) 衡 (略) 已经进入破产程序,可能存在无法开具发票的情况,故本次拍卖默认不开具发票。若买受人需开具发票,应在拍卖成交款及技术服务费付清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出具发票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承担,管理人不承诺能开具发票。买受人逾期提出的,破产企业可不开具发票。
5、拍卖标的物外观、结构、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标的物外观、质量、结构等情况不作担保。
6、 (略) 于破产状态,可能涉及产权不明、法律纠纷。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请意向竞买人务必实地看样,未进行实地看样的视为对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的认可,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视为对标的物现状的认可,拍卖人对瑕疵情况不作任何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7、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三日内向管理人书面提出异议。
三、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标的物当地政策规定的受让条件。竞买人应自行至国土管理、不动产登记等部门询问,应当符合财税、环评、安评等相关政策要求,因不符合购买政策而导致购买后不能过户、或者不能落户等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应当自行前往标的物所在地的管理委员会及部门咨询相关产业政策问题。如竞买人竞拍成功后因不符合当地产业政策和投资规模要求而影响其使用竞买标的物或产生其他各类费用或者造成其他损失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 (略) 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根据 (略) 《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 (略) 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 (略)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上述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四、优先购买权人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暂未发现存在。
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五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咨询看样
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一天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管理人联系统一安排看样。管理人联系方式:李律师#,服务商联系方式:罗女士#。
参与竞买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的一切瑕疵(包括隐性瑕疵和显性瑕疵)已知,责任自负,竞买人需谨慎参拍。管理人与拍卖辅助机构不对标的物的任何权利负担或瑕疵承担责任。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七、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本次拍卖保留价和成交价为不含税价,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办理。本次拍卖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地上建筑物税、土地使用税费、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等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 (略) 理费用以及相关诉讼费用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成交后所产生的搬运中标的物的损毁、搬运过程中给自己或他人造成的人身或财产损失、安全问题产生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因买受人延迟缴纳税金、费用、基金等给第三人等造成损失或者出现拍卖标的物价值减损的由买受人赔偿或承担。
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对拍卖标的作详细了解(实物资产以现场存在的数量和实际状态为准),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 (略) 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并充分估算拍卖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如果拍卖后发生非因管理人的原因不能办理过户手续或权证的情况,管理人不承担责任。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一)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锁定该笔保证金。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竞得者(即“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锁,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二)买受人应在成功竞得本标的后7个工作日内将扣除保证金后的成交价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湖南 (略) 管理人;账号:#59;开户行: (略) 衡阳鸿雁支行;款项性质:“共创拍卖款”。)
(三)买受人在成功竞得本标的后,未能在上述规定期限内足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则视为违约,管理人将有权取消其竞买人资格并没收其保证金。
(四)技术服务费,凡拍卖 (略) 成交,买受人应按照京东《技术服务费收取规则介绍》 (略) 支付系统成交价总额0.5%的技术服务费,支付费用以页面展示为准。单个标的技术服务费金额上限为500,000元(人民币:##万圆整),拍卖标的竞拍成功后,平台系统会在线上生成一笔待支付的技术服务费,买受人通过线上全额支付完成费用后,拍卖标的保证金 (略) 置主体的银行账户(若买受人未支付技术服务费的,平台将延迟推送竞拍保证金直至买受人线上完成技术服务费订单的支付)。系统交易失败的情形(包含中止、撤回、流拍)不收费。如发生竞拍成功后不买,买受人仍负有支付技术服务费的义务。买受人若支付完成全额技术服务费,需开具发票,请联系客服400-622-9586, (略) 收费规则。
特别说明:技术服务费由竞价成功的竞买人支付。该费用是在拍卖成交金额之外另行收取,由买受人直接向京东支付,非管理人收取,如买受人未支付该费用,交纳的竞拍保证金将被冻结,影响拍卖最终成交,由此引起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十、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 (略) 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拍卖成交后,由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如无特殊情况, (略) 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买受人需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时间、企业准入等情况,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法院和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之日起15日内,应及时接收标的物,逾期受领则视为已交付,管理人协助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将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等由买受人承担,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十一、特别提示
1.本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法院和管理人不承担竞买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风险。实际交付标的物现状可能与清单中所述不完全一致,竞买人应现场踏勘,了解拍卖财产的现状。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表明对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予以确认与接受,责任自负。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标的物存在瑕疵为由,拒绝受领标的物,也不得以此为由要求改变成交价格。
本次拍卖标的物中房屋的建筑结构、室内外状况,仅限于该标的物的外观、内部状况、现状及周围环境与目前维护管理状况,管理人与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对标的物建筑结构质量、建筑面积数量、相应权益的责任,也不承担其他被遮盖、未暴露及难以接触到的部分进行检视的责任。
2.竞买人竞价前应向工商、税务、外管、商务等政府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3.所有拍卖标的物在拍卖成交后,在标的物现场按照届时的现状进行交付。标的物过户登记权属、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管理人根据实际需要予以协助配合,产生的变更登记等费用由买卖双方依法承担,意向竞买人需自行了解,以实际为准。该标的物中如有违法建筑而导致的相关行政 (略) 罚及拆除的费用及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4.本公告载明的已办证建筑物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均依据的是房管、国土部门现有的登记资料。房产过户办证过程中,如国土、房管部门需重新对标的物测绘的,以国土、房管部门的数据为准。拍卖标的物在过户时,土地用途、出让终止日期、面积,房产面积、类型、用途等相关内容均以房地产所属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实、确认为准。若拍卖资料所载明的相关内容、面积与不动产登记中心等管理部门确认的相关内容、面积有误差,不论改变或增减均不影响、不调整拍卖成交价格。
5.管理人、拍卖辅助机构对此次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仅提供竞买人参考。
十二、 (略) 上公开拍卖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等相关文件、图片和视频已在 (略) 公开展示,请仔细浏览。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表明其已充分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不存在任何歧义和误认,且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十三、本公告由管理人制定发布,解释权归管理人,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咨询电话:李律师#
京东技术咨询:400-6229-586。
此公告在“ (略) ”上发布,网址: http://**。
(略) (略) 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八日
竞买公告
(略) (略) 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4年11月18日10时至2024年11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通过 (略) (处置单位: (略) (略) 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监督单位: (略) (略) ,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略) 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职责 (略) 处分债务人财产。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信息(如标的地理位置、现状、过户手续、交易税费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3、本次拍卖按标的现状进行拍卖,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的瑕疵保证责任。一经竞买则视为对标的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
4、拍卖资料和拍卖清单的描述仅供参考,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二、拍卖标的:
湖南共 (略) 位 (略) (略) 321号301号商铺,明细如下:
房屋情况明细表 | |||||||
序号 | 名称 | 位置 | 性质 | 面积(㎡) | 评估单价(元) | 上拍价值(元) | 备注 |
1 | (略) (略) (略) 321号301号商铺 | (略) (略) 321号301 | 商服 | 942.52 | 6520 | 6,# |
本次拍卖起拍价:6,#,保证金:#元(竞买人如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增价幅度:#元及其整倍数。
特别说明
1、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交接时的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2、本次拍卖标的物房屋已办理权属登记,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标的物过户登记权属、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管理人根据实际需要予以协助配合。若涉及违法、违章部分,均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 (略) 理。
3、拍卖所涉一切税、费和需要补缴的相关税、费及有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情况请买受人至相关职能部门自行咨询。
4、因湖南共 (略) 衡 (略) 已经进入破产程序,可能存在无法开具发票的情况,故本次拍卖默认不开具发票。若买受人需开具发票,应在拍卖成交款及技术服务费付清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出具发票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承担,管理人不承诺能开具发票。买受人逾期提出的,破产企业可不开具发票。
5、拍卖标的物外观、结构、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标的物外观、质量、结构等情况不作担保。
6、 (略) 于破产状态,可能涉及产权不明、法律纠纷。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请意向竞买人务必实地看样,未进行实地看样的视为对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的认可,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视为对标的物现状的认可,拍卖人对瑕疵情况不作任何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7、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三日内向管理人书面提出异议。
三、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标的物当地政策规定的受让条件。竞买人应自行至国土管理、不动产登记等部门询问,应当符合财税、环评、安评等相关政策要求,因不符合购买政策而导致购买后不能过户、或者不能落户等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应当自行前往标的物所在地的管理委员会及部门咨询相关产业政策问题。如竞买人竞拍成功后因不符合当地产业政策和投资规模要求而影响其使用竞买标的物或产生其他各类费用或者造成其他损失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 (略) 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根据 (略) 《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 (略) 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 (略)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上述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四、优先购买权人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暂未发现存在。
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五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咨询看样
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一天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管理人联系统一安排看样。管理人联系方式:李律师#,服务商联系方式:罗女士#。
参与竞买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的一切瑕疵(包括隐性瑕疵和显性瑕疵)已知,责任自负,竞买人需谨慎参拍。管理人与拍卖辅助机构不对标的物的任何权利负担或瑕疵承担责任。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七、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本次拍卖保留价和成交价为不含税价,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办理。本次拍卖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地上建筑物税、土地使用税费、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等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 (略) 理费用以及相关诉讼费用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成交后所产生的搬运中标的物的损毁、搬运过程中给自己或他人造成的人身或财产损失、安全问题产生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因买受人延迟缴纳税金、费用、基金等给第三人等造成损失或者出现拍卖标的物价值减损的由买受人赔偿或承担。
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对拍卖标的作详细了解(实物资产以现场存在的数量和实际状态为准),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 (略) 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并充分估算拍卖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如果拍卖后发生非因管理人的原因不能办理过户手续或权证的情况,管理人不承担责任。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一)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锁定该笔保证金。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竞得者(即“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锁,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二)买受人应在成功竞得本标的后7个工作日内将扣除保证金后的成交价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湖南 (略) 管理人;账号:#59;开户行: (略) 衡阳鸿雁支行;款项性质:“共创拍卖款”。)
(三)买受人在成功竞得本标的后,未能在上述规定期限内足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则视为违约,管理人将有权取消其竞买人资格并没收其保证金。
(四)技术服务费,凡拍卖 (略) 成交,买受人应按照京东《技术服务费收取规则介绍》 (略) 支付系统成交价总额0.5%的技术服务费,支付费用以页面展示为准。单个标的技术服务费金额上限为500,000元(人民币:##万圆整),拍卖标的竞拍成功后,平台系统会在线上生成一笔待支付的技术服务费,买受人通过线上全额支付完成费用后,拍卖标的保证金 (略) 置主体的银行账户(若买受人未支付技术服务费的,平台将延迟推送竞拍保证金直至买受人线上完成技术服务费订单的支付)。系统交易失败的情形(包含中止、撤回、流拍)不收费。如发生竞拍成功后不买,买受人仍负有支付技术服务费的义务。买受人若支付完成全额技术服务费,需开具发票,请联系客服400-622-9586, (略) 收费规则。
特别说明:技术服务费由竞价成功的竞买人支付。该费用是在拍卖成交金额之外另行收取,由买受人直接向京东支付,非管理人收取,如买受人未支付该费用,交纳的竞拍保证金将被冻结,影响拍卖最终成交,由此引起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十、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 (略) 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拍卖成交后,由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如无特殊情况, (略) 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买受人需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时间、企业准入等情况,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法院和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之日起15日内,应及时接收标的物,逾期受领则视为已交付,管理人协助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将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等由买受人承担,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十一、特别提示
1.本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法院和管理人不承担竞买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风险。实际交付标的物现状可能与清单中所述不完全一致,竞买人应现场踏勘,了解拍卖财产的现状。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表明对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予以确认与接受,责任自负。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标的物存在瑕疵为由,拒绝受领标的物,也不得以此为由要求改变成交价格。
本次拍卖标的物中房屋的建筑结构、室内外状况,仅限于该标的物的外观、内部状况、现状及周围环境与目前维护管理状况,管理人与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对标的物建筑结构质量、建筑面积数量、相应权益的责任,也不承担其他被遮盖、未暴露及难以接触到的部分进行检视的责任。
2.竞买人竞价前应向工商、税务、外管、商务等政府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3.所有拍卖标的物在拍卖成交后,在标的物现场按照届时的现状进行交付。标的物过户登记权属、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管理人根据实际需要予以协助配合,产生的变更登记等费用由买卖双方依法承担,意向竞买人需自行了解,以实际为准。该标的物中如有违法建筑而导致的相关行政 (略) 罚及拆除的费用及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4.本公告载明的已办证建筑物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均依据的是房管、国土部门现有的登记资料。房产过户办证过程中,如国土、房管部门需重新对标的物测绘的,以国土、房管部门的数据为准。拍卖标的物在过户时,土地用途、出让终止日期、面积,房产面积、类型、用途等相关内容均以房地产所属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实、确认为准。若拍卖资料所载明的相关内容、面积与不动产登记中心等管理部门确认的相关内容、面积有误差,不论改变或增减均不影响、不调整拍卖成交价格。
5.管理人、拍卖辅助机构对此次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仅提供竞买人参考。
十二、 (略) 上公开拍卖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等相关文件、图片和视频已在 (略) 公开展示,请仔细浏览。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表明其已充分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不存在任何歧义和误认,且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十三、本公告由管理人制定发布,解释权归管理人,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咨询电话: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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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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