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九鼎轩拍卖有限公司:新疆第一窖古城酒业有限公司部分破产财产网络拍卖公告
新疆九鼎轩拍卖有限公司:新疆第一窖古城酒业有限公司部分破产财产网络拍卖公告
受委托,新 (略) 网络拍卖方式拍卖以下标的物:
标的一:新疆第 (略) 15%股权。
保留价:(略).77元 【保证金(略)元】
标的二:新疆绿 (略) 70%的股权。披露事项:1、处置的新疆第 (略) 对新疆绿 (略) 的股权已经实缴152.(略)元,全部实缴到位。2、公司不存在任何实物资产。3、公司拥有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卫食健字1997第494号(已过期),生产许可证证书(已过期)。4、账面记录负债金额(略).8元,账龄八年以上。5、账面记录应收股东李培峰(略).28元,能否收回由买受 (略) 理。
保留价:(略).55元 【保证金:(略)元】
标的三:新疆第 (略) 名下的原材料-高粱。数量:(略)kg。
保留价:(略).86元 【保证金4千元】
标的四: (略) 100%的股权+债权。实物资产:位 (略) (略) (略) 1833号13套房产、地下室及库房,面积合计:2625.84㎡。其中13套房产面积:1825.48㎡,地下室面积:494.36㎡,库房面积:306㎡。披露事项:1、有抵押,13套房产均抵押给新疆银行,抵押期限:2022年4月26日至2030年4月26日,为新疆第 (略) 的(略)元借款本金及利息作为担保,目前新疆第 (略) 已进入破产程序,经管理人确认的银行债权为(略).06元,未来向新疆第 (略) 追偿的结果管理人无法确定,买受人应当自行判断2、一楼01-02商铺签订有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的租赁期:2022年8月15日-2027年8月14日;一楼03商铺商铺签订有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的租赁期:2022年9月15日-2027年9月14日;1单元301室商铺签订有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的租赁期:2023年6月1日-2024年5月31日。3、有欠费,拖欠暖气费(略)元(不含滞纳金),拍卖公司披露的欠费信息仅供参考,实际金额以收费单位的缴费凭证为准。4、欠缴出资款已向新疆第 (略) 申报债权,债权分配款优先偿还新疆第 (略) 的债务或拍卖债权不足部分。5、13套房产有产证,地下室和库房无产证。6、公司财务状况由买受人自行尽调。7、拍卖成交日之前的租金归管理人所有(扣税后),拍卖成交日之后归买受人所有。
保留价:(略).42元 【保证金:(略)元】
标的五:天 (略) 100%的股权+债权和新疆 (略) 100%的股权+债权。天 (略) (下称“天之水”)主要资产:设备。新疆 (略) (下称“绿星农业”)主要资产:土地和地上建筑物,位于奇台县吉不库镇达板河村,不动产权证号:新(2021)奇台县不动产权第(略)号,面积:(略)㎡。
披露事项:
一、天之水披露事项:1、公司经营场所占用的土地属于绿星农业所有。2、天之水所有的房屋及在建工程等均未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3、公司资产已租赁,租赁期2023.03.10-2037.03.09。4、拍卖标的包含新疆第 (略) 对天之水的债权。5、拍卖成交日之前的租金归管理人所有(扣税后),拍卖成交日之后归买受人所有。
二、绿星农业披露事项:1、名下土地已抵押给奇台县农商银行,为新疆第 (略) 的(略)元借款本金及利息作为担保,目前新疆第 (略) 已进入破产程序,未来向新疆第 (略) 追偿的结果管理人无法确定,买受人应当自行判断。2、 (略) 占用。3、绿星农业所有的房屋及在建工程等均未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其中部分建筑物超出土地红线范围,超出部分的具体面积买受人可自行通过测绘等方式确定并承担相应的费用。4、根据(2023)新2325财保1626号民事裁定书,公司名下位于奇台县吉布库镇达坂 (略) (略) 4幢1层(共有宗地面积(略)m2,房屋建筑面积2176.5m2)已被债权人申请查封,债权金额为(略)元。5、拍卖标的包含新疆第 (略) 对绿星农业的债权,账面金额为(略).62元。
三、两个公司的具体财务状况由买受人自行尽调。
保留价:(略).84元 【保证金:(略)元】
联系人:李经理(略);戚经理:(略)
一、特别提醒:
1、本次拍卖以现状进行拍卖,实物资产以领勘人指认的坐落为准,拍卖标的中涉及的财产数量、质量均以现场实际数量为准,管理人不对数量缺失和质量瑕疵等问题承担责任。买受人应当自己对本 (略) (略) 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管理人可在能力范围内给予必要配合,因相关公司自身的债权债务、 (略) 罚、欠缴税款和其他纠纷以买受人尽调结果自行确认,管理人不做任何保证。
2、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承租方享有优先购买权,故有需要购买的股东或承租方请于标的拍卖开始前三 (略) 提交有效证明材料,确认其优先竞买权资格,如未按期申报,将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资格及顺序,由管理人审核确认。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3、拍卖成交价为不含税净价,该标的成交后,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公司协助。产权转移过户办理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存在的暖气费、物业费、水电费等欠费及未明确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建筑物构筑物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证须竞买人自行核实确认, (略) 不做可办证承诺。可能存在补办产证和再过户的情况,期间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拍卖价款缴清10个工作日内,委托方对标的物进行交割,买受人与委托方签署交接文件视为交接完毕。买受人交接拍卖标的后,该拍卖标的即为买受人所有,拍卖标的涉及的相关权利与义务全部由买受人享有或承担,标的所产生的一切费用、风险责任等均由买受人负责,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因买受人原因,约定期内未办理交割,视为委托方交付完毕,委托方不再承担保管、维修等义务,所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二、拍卖规则:
1、本次拍卖会采用“24小时在线竞价”的方式在线竞价,为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有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认可竞价成功,直至再无人竞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此标的物的买受人即认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次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2、 (略) 址:http://**( (略) )。
3、网络在线竞价时间:2024年10月25日12:00至2024年10月26日12:00(延时除外)。
4、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不符合资格或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略) 上实名注册。
5、 (略) 线上报名截止时间:拍卖会结束前,竞买人须及时缴纳拍卖保证金,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若因竞买人未及时交纳保证金,造成无法获得竞买资格及出价的,责任由竞买人承担。
6、本次拍卖收取买受人的拍卖佣金,本次拍卖收取买受人的拍卖佣金向买受人收取不超过成交价款的2%,佣金按照 (略) 法释[2020]21号《 (略) (略) 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标准计算。
7、买受 (略) (略) 使用费,费率为成交价的0.15%,具体金额请买受人登录个人后台查询。
三、竞买登记:
1、请有意竞买者 (略) 上完成注册登记,并上传有效身份证明进行实名认证(企业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和竞买代表的身份证明;个人提交:身份证)。
2、向指定账户交付竞买保证金(可网银或电汇,须线下支付),保证金收取期间不计利息。
3、保证金、尾款及拍卖佣金收取账户信息:
开户名:新疆第 (略) 破产管理人;
开户行:新疆天山农村 (略) (略) 支行;
账号:(略)(略);
备注:汇款时请注明"古城酒业拍卖保证金",以便查收。
四、本公司只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不出具销售发票。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15日内支付剩余全部拍卖价款及拍卖佣金,支付完毕所有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买受人应 (略) 以及管理人申请延期,法院及管理人同意后方可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天。竞买人未竞得拍卖标的又无其他违约行为的,所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日后三个工作日内由拍 (略) 退还;竞买保证金收取期间不计利息。
五、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全部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视为买受人悔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由拍卖人征得管理人的同意,可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且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六、本次拍卖标的涉及的资产以评估明细清单为参考,以实物现状为准, (略) 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卖机构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次拍卖会发布的《竞买须知》、《注意事项》。
七、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至拍卖会前一日止在标的所在地预展,竞 (略) 上了解标的情况, (略) 上实名注册、报名、交付保证金、竞买标的,也可线下咨询,预约勘察标的时间。
线下接待地址:
新疆维吾 (略) (略) 沙 (略) (略) 28号北园春城1号写字楼2106室。
新 (略)
2024年10月18日
受委托,新 (略) 网络拍卖方式拍卖以下标的物:
标的一:新疆第 (略) 15%股权。
保留价:(略).77元 【保证金(略)元】
标的二:新疆绿 (略) 70%的股权。披露事项:1、处置的新疆第 (略) 对新疆绿 (略) 的股权已经实缴152.(略)元,全部实缴到位。2、公司不存在任何实物资产。3、公司拥有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卫食健字1997第494号(已过期),生产许可证证书(已过期)。4、账面记录负债金额(略).8元,账龄八年以上。5、账面记录应收股东李培峰(略).28元,能否收回由买受 (略) 理。
保留价:(略).55元 【保证金:(略)元】
标的三:新疆第 (略) 名下的原材料-高粱。数量:(略)kg。
保留价:(略).86元 【保证金4千元】
标的四: (略) 100%的股权+债权。实物资产:位 (略) (略) (略) 1833号13套房产、地下室及库房,面积合计:2625.84㎡。其中13套房产面积:1825.48㎡,地下室面积:494.36㎡,库房面积:306㎡。披露事项:1、有抵押,13套房产均抵押给新疆银行,抵押期限:2022年4月26日至2030年4月26日,为新疆第 (略) 的(略)元借款本金及利息作为担保,目前新疆第 (略) 已进入破产程序,经管理人确认的银行债权为(略).06元,未来向新疆第 (略) 追偿的结果管理人无法确定,买受人应当自行判断2、一楼01-02商铺签订有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的租赁期:2022年8月15日-2027年8月14日;一楼03商铺商铺签订有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的租赁期:2022年9月15日-2027年9月14日;1单元301室商铺签订有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的租赁期:2023年6月1日-2024年5月31日。3、有欠费,拖欠暖气费(略)元(不含滞纳金),拍卖公司披露的欠费信息仅供参考,实际金额以收费单位的缴费凭证为准。4、欠缴出资款已向新疆第 (略) 申报债权,债权分配款优先偿还新疆第 (略) 的债务或拍卖债权不足部分。5、13套房产有产证,地下室和库房无产证。6、公司财务状况由买受人自行尽调。7、拍卖成交日之前的租金归管理人所有(扣税后),拍卖成交日之后归买受人所有。
保留价:(略).42元 【保证金:(略)元】
标的五:天 (略) 100%的股权+债权和新疆 (略) 100%的股权+债权。天 (略) (下称“天之水”)主要资产:设备。新疆 (略) (下称“绿星农业”)主要资产:土地和地上建筑物,位于奇台县吉不库镇达板河村,不动产权证号:新(2021)奇台县不动产权第(略)号,面积:(略)㎡。
披露事项:
一、天之水披露事项:1、公司经营场所占用的土地属于绿星农业所有。2、天之水所有的房屋及在建工程等均未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3、公司资产已租赁,租赁期2023.03.10-2037.03.09。4、拍卖标的包含新疆第 (略) 对天之水的债权。5、拍卖成交日之前的租金归管理人所有(扣税后),拍卖成交日之后归买受人所有。
二、绿星农业披露事项:1、名下土地已抵押给奇台县农商银行,为新疆第 (略) 的(略)元借款本金及利息作为担保,目前新疆第 (略) 已进入破产程序,未来向新疆第 (略) 追偿的结果管理人无法确定,买受人应当自行判断。2、 (略) 占用。3、绿星农业所有的房屋及在建工程等均未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其中部分建筑物超出土地红线范围,超出部分的具体面积买受人可自行通过测绘等方式确定并承担相应的费用。4、根据(2023)新2325财保1626号民事裁定书,公司名下位于奇台县吉布库镇达坂 (略) (略) 4幢1层(共有宗地面积(略)m2,房屋建筑面积2176.5m2)已被债权人申请查封,债权金额为(略)元。5、拍卖标的包含新疆第 (略) 对绿星农业的债权,账面金额为(略).62元。
三、两个公司的具体财务状况由买受人自行尽调。
保留价:(略).84元 【保证金:(略)元】
联系人:李经理(略);戚经理:(略)
一、特别提醒:
1、本次拍卖以现状进行拍卖,实物资产以领勘人指认的坐落为准,拍卖标的中涉及的财产数量、质量均以现场实际数量为准,管理人不对数量缺失和质量瑕疵等问题承担责任。买受人应当自己对本 (略) (略) 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管理人可在能力范围内给予必要配合,因相关公司自身的债权债务、 (略) 罚、欠缴税款和其他纠纷以买受人尽调结果自行确认,管理人不做任何保证。
2、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承租方享有优先购买权,故有需要购买的股东或承租方请于标的拍卖开始前三 (略) 提交有效证明材料,确认其优先竞买权资格,如未按期申报,将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资格及顺序,由管理人审核确认。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3、拍卖成交价为不含税净价,该标的成交后,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公司协助。产权转移过户办理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存在的暖气费、物业费、水电费等欠费及未明确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建筑物构筑物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证须竞买人自行核实确认, (略) 不做可办证承诺。可能存在补办产证和再过户的情况,期间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拍卖价款缴清10个工作日内,委托方对标的物进行交割,买受人与委托方签署交接文件视为交接完毕。买受人交接拍卖标的后,该拍卖标的即为买受人所有,拍卖标的涉及的相关权利与义务全部由买受人享有或承担,标的所产生的一切费用、风险责任等均由买受人负责,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因买受人原因,约定期内未办理交割,视为委托方交付完毕,委托方不再承担保管、维修等义务,所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二、拍卖规则:
1、本次拍卖会采用“24小时在线竞价”的方式在线竞价,为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有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认可竞价成功,直至再无人竞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此标的物的买受人即认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次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2、 (略) 址:http://**( (略) )。
3、网络在线竞价时间:2024年10月25日12:00至2024年10月26日12:00(延时除外)。
4、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不符合资格或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略) 上实名注册。
5、 (略) 线上报名截止时间:拍卖会结束前,竞买人须及时缴纳拍卖保证金,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若因竞买人未及时交纳保证金,造成无法获得竞买资格及出价的,责任由竞买人承担。
6、本次拍卖收取买受人的拍卖佣金,本次拍卖收取买受人的拍卖佣金向买受人收取不超过成交价款的2%,佣金按照 (略) 法释[2020]21号《 (略) (略) 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标准计算。
7、买受 (略) (略) 使用费,费率为成交价的0.15%,具体金额请买受人登录个人后台查询。
三、竞买登记:
1、请有意竞买者 (略) 上完成注册登记,并上传有效身份证明进行实名认证(企业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和竞买代表的身份证明;个人提交:身份证)。
2、向指定账户交付竞买保证金(可网银或电汇,须线下支付),保证金收取期间不计利息。
3、保证金、尾款及拍卖佣金收取账户信息:
开户名:新疆第 (略) 破产管理人;
开户行:新疆天山农村 (略) (略) 支行;
账号:(略)(略);
备注:汇款时请注明"古城酒业拍卖保证金",以便查收。
四、本公司只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不出具销售发票。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15日内支付剩余全部拍卖价款及拍卖佣金,支付完毕所有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买受人应 (略) 以及管理人申请延期,法院及管理人同意后方可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天。竞买人未竞得拍卖标的又无其他违约行为的,所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日后三个工作日内由拍 (略) 退还;竞买保证金收取期间不计利息。
五、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全部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视为买受人悔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由拍卖人征得管理人的同意,可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且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六、本次拍卖标的涉及的资产以评估明细清单为参考,以实物现状为准, (略) 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卖机构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次拍卖会发布的《竞买须知》、《注意事项》。
七、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至拍卖会前一日止在标的所在地预展,竞 (略) 上了解标的情况, (略) 上实名注册、报名、交付保证金、竞买标的,也可线下咨询,预约勘察标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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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 (略) (略) 沙 (略) (略) 28号北园春城1号写字楼21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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