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华润能源有限公司部分资产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龙泉湖别墅区A26幢
南京华润能源有限公司部分资产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龙泉湖别墅区A26幢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 (略) 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资产描述 | 龙泉 (略) A26幢房产 |
资产类别 | 不动产 | 地理位置 | (略) 盱眙县穆店乡龙泉别墅A26幢 |
不动产登记证号 | 苏(2020)盱眙县不动产权第*号 | 共有宗地面积(平方米) | 137 |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313.97 | 房屋总层数 | 3 |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 无 | |||||||||||
重要信息披露 | 一、依据鹏信资估报字[2024]第046号评估报告第十一项特别事项说明:(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1.本次评估结论未考虑交易过程产生的税费。2.南 (略) 提供的不动产权证书附图页显示土地使用人为 (略) ;房屋购买合同签署人为 (略) 。根据 (略) 提供的《公司名称变更通知书》,2020年3月 (略) (略) (略) 准予变更通知书登记通知书准予 (略) 名称变更为 (略) 。上述变更事项导致房屋购买合同、不动产权证书附图页与实际权利人名称不一致。 | |||||||||||
其他披露内容 | 无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略) | ||
注册地(住所) | 秣陵 (略) 8号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国资监管机构 | (略) 国资委监管中央企业 | ||
(略) 或主管部门名称 | (略) |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标的情况后于挂牌期内递交受让申请,并在挂牌截止日前支付保证金*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递交保证金后即为意向受让方在《物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资格。交易各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即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如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一情形,转让方可以以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上海联交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意向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上海联交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 (略) 理。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竞买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竞买人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存在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略) 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略) 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未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④竞买人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存在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方式。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手续费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的银行账户。受让方须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由于受让方的原因未按时支付交易价款,转让方有权暂停后续标的资产买卖交易。受让方逾期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将按购房总价的每日万分之五收取违约金;若超过30日,则视作受让方重大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全部交易保证金或等额的交易价款,并另 (略) 置标的,并要求受让方赔偿实际损失。 5.受让方资格条件应符合地方关于购房资格即限购政策规定。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的受让资格,决定是否受让本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6.本项目为现状转让,本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所披露的内容仅为交易价款的作价依据,不作为本项目的交割依据。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产权转让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标的产权之现状,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为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7.本次转让标的按现状交接,意向受让方须按标的物现有状况接收标的房产。为完成本次交易:交易双方在产权交易机构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且转让方收到全部转让价款后15个工作日内向房产所在地有关政府部门申请办理房产交易手续,按照有关政府部门要求签署相关合同,并办理权证变更手续且完成标的房产的现状交接。 8.本项目交易过程中,因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的,交易相关方不相互追究其他方任何责任。 9.本项目转让价格不含增值税价格,增值税费由意向方承担划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转让方在收到受让方全部价款及税款后出具相应发票。本项目办理过户手续时所涉其他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涉计税基数、税项、税率等)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10.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认可并已详细阅读本转让项目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所揭示的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标的资产的全部尽职调查、房屋现状踏勘,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的内容并承担以现状交易的全部或有风险。(2)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及地方关于购房政策相关的规定,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构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参与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3)同意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4)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交易价款和交易手续费一次性支付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5)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6)同意在在产权交易机构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且转让方收到全部转让价款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产权变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订相关合同、办理产权过户),且相应权属证书变更时载明的权利人应为受让方,不是受让方之外的第三方,否则转让方有权追究受让方违约责任。(7)同意自行办理转让标的的权证变更,并承担变更登记过程中的相关手续费,以及可能产生需受让方承担的税费及存在的需补缴的土地出让金、滞纳金等或有风险。(8)同意按照标的物及标的物室内外装修及配套设施的安装等现状接收标的资产。(9)同意标的资产所涉及的物业、水、电、暖等相关费用在标的移交前由转让方承担,移交后产生的由受让方承担。(10)因转让方须向有关政府部门办理缴纳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完税手续,审核报批时间较长,且不受转让方控制,受让方对此表示理解并同意在双方配合办理权证变更手续情况下,不追究可能超过《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完成权证变更手续期限的违约责任。(11)同意若未能按期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和当地房地产交易相关合同的、变更受让主体名称的、或其他违背交易公告和交易规则的行为的,转让方可以以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依法依规向我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并同意转让方另 (略) 置交易标的。(12)同意若因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完成标的过户,转让方有权从受让方已支付款项中扣除全部转让价款的30%作为转让方赔偿金,剩余款项无息退回给受让方并有权解除《产权交易合同》并将标的另 (略) 置。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40.*万元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信息披露期 | 10个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展示时间 | 挂牌公示期内的工作日上午9:30-下午16:30 |
展示地点 | (略) 盱眙县穆店乡龙泉别墅A26幢 |
联系人 | 楚国金 |
联系电话 | * |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 (略) 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资产描述 | 龙泉 (略) A26幢房产 |
资产类别 | 不动产 | 地理位置 | (略) 盱眙县穆店乡龙泉别墅A26幢 |
不动产登记证号 | 苏(2020)盱眙县不动产权第*号 | 共有宗地面积(平方米) | 137 |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313.97 | 房屋总层数 | 3 |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 无 | |||||||||||
重要信息披露 | 一、依据鹏信资估报字[2024]第046号评估报告第十一项特别事项说明:(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1.本次评估结论未考虑交易过程产生的税费。2.南 (略) 提供的不动产权证书附图页显示土地使用人为 (略) ;房屋购买合同签署人为 (略) 。根据 (略) 提供的《公司名称变更通知书》,2020年3月 (略) (略) (略) 准予变更通知书登记通知书准予 (略) 名称变更为 (略) 。上述变更事项导致房屋购买合同、不动产权证书附图页与实际权利人名称不一致。 | |||||||||||
其他披露内容 | 无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略) | ||
注册地(住所) | 秣陵 (略) 8号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国资监管机构 | (略) 国资委监管中央企业 | ||
(略) 或主管部门名称 | (略) |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标的情况后于挂牌期内递交受让申请,并在挂牌截止日前支付保证金*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递交保证金后即为意向受让方在《物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资格。交易各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即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如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一情形,转让方可以以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上海联交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意向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上海联交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 (略) 理。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竞买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竞买人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存在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略) 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略) 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未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④竞买人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存在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方式。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手续费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的银行账户。受让方须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由于受让方的原因未按时支付交易价款,转让方有权暂停后续标的资产买卖交易。受让方逾期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将按购房总价的每日万分之五收取违约金;若超过30日,则视作受让方重大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全部交易保证金或等额的交易价款,并另 (略) 置标的,并要求受让方赔偿实际损失。 5.受让方资格条件应符合地方关于购房资格即限购政策规定。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的受让资格,决定是否受让本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6.本项目为现状转让,本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所披露的内容仅为交易价款的作价依据,不作为本项目的交割依据。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产权转让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标的产权之现状,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为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7.本次转让标的按现状交接,意向受让方须按标的物现有状况接收标的房产。为完成本次交易:交易双方在产权交易机构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且转让方收到全部转让价款后15个工作日内向房产所在地有关政府部门申请办理房产交易手续,按照有关政府部门要求签署相关合同,并办理权证变更手续且完成标的房产的现状交接。 8.本项目交易过程中,因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的,交易相关方不相互追究其他方任何责任。 9.本项目转让价格不含增值税价格,增值税费由意向方承担划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转让方在收到受让方全部价款及税款后出具相应发票。本项目办理过户手续时所涉其他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涉计税基数、税项、税率等)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10.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认可并已详细阅读本转让项目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所揭示的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标的资产的全部尽职调查、房屋现状踏勘,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的内容并承担以现状交易的全部或有风险。(2)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及地方关于购房政策相关的规定,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构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参与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3)同意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4)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交易价款和交易手续费一次性支付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5)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6)同意在在产权交易机构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且转让方收到全部转让价款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产权变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订相关合同、办理产权过户),且相应权属证书变更时载明的权利人应为受让方,不是受让方之外的第三方,否则转让方有权追究受让方违约责任。(7)同意自行办理转让标的的权证变更,并承担变更登记过程中的相关手续费,以及可能产生需受让方承担的税费及存在的需补缴的土地出让金、滞纳金等或有风险。(8)同意按照标的物及标的物室内外装修及配套设施的安装等现状接收标的资产。(9)同意标的资产所涉及的物业、水、电、暖等相关费用在标的移交前由转让方承担,移交后产生的由受让方承担。(10)因转让方须向有关政府部门办理缴纳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完税手续,审核报批时间较长,且不受转让方控制,受让方对此表示理解并同意在双方配合办理权证变更手续情况下,不追究可能超过《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完成权证变更手续期限的违约责任。(11)同意若未能按期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和当地房地产交易相关合同的、变更受让主体名称的、或其他违背交易公告和交易规则的行为的,转让方可以以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依法依规向我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并同意转让方另 (略) 置交易标的。(12)同意若因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完成标的过户,转让方有权从受让方已支付款项中扣除全部转让价款的30%作为转让方赔偿金,剩余款项无息退回给受让方并有权解除《产权交易合同》并将标的另 (略) 置。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40.*万元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信息披露期 | 10个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展示时间 | 挂牌公示期内的工作日上午9:30-下午16:30 |
展示地点 | (略) 盱眙县穆店乡龙泉别墅A26幢 |
联系人 | 楚国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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