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福建省洋口国有林场木材定产定销竞买交易
周五福建省洋口国有林场木材定产定销竞买交易
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20241025(周五)福建省洋口国有林场木材定产定销竞买交易项目
网站公告
项目名称 | 20241025(周五)福建省洋口国有林场木材定产定销竞买交易项目 |
项目编号 | SCX_LQ_2024_R_0108 |
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4年10月24日15:00前(以到账为准,逾期交纳保证金者报名无效) |
报(竞)价 方式 | ■挂牌公告时间:2024年10月18日-2024年10月24日 ■报价规则:本次项目每个标的必须有3家以上意向受让方(含3家,且法人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不能为同一人或互为关联企业)按时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方为有效,否则撤销该项目标的交易。若因每个标的出价人数不足3家的,本次项目标的 (略) 理,具体详情见当期交易结果公告。 本次项目采取明标暗投竞买方式,设置起竞价(*元),意向受让方在报价时间内采取递增方式报价。报价开始后,意向受让方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对目标标的多次报价,多次报价的,系统以意向受让方最后一次报价为准,报价高于或等于项目起竞价即为有效报价,报价时间截止后,最高有效报价的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若同时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最高有效报价,则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报价时间优先者确定为受让方。 若意向受让方报价超过起竞价5倍及5倍以上的,农交中心可认定该报价无效,将剩余有效报价中的最高有效报价的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 ■竞价阶梯:1000元及其整数倍 ■竞价单位:元 |
一、风险告知 | |
1.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买前应自行核查标的权属情况,或者到标的所在地林业主管部门核实相关权属问题,充分了解标的现状,一旦参与竞买,须自行承担交易风险。 |
二、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简介 |
注:本次竞买报价含木材生产工资。(在规定生产期限内完成的木材生产数,转让方支付生产工资:80元/m3,具体详见木材生产合同)。 | |||||||||||||||||||
交易服务费 | 成交后,受让方按单个标的的成交总额的0.3%缴纳交易服务费,单个标的交易服务费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收取。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标的简介所列的面积、出材量等数据仅供参考,标的以现状交付,转让方及农交中心不承担标的面积与实测面积、标的出材量与实际出材量差异等责任,不调整相应的成交价格。 2、杉阔 (略) 采伐运输截止时间不得超过2024年12月30日。 3、受让方未按规定时限完成生产任务的,每逾期1天扣除500元,直至木材生产工资扣完为止,仍无法完成,伐区未采伐的活立木、未调运的木材视为受让方放弃,不得再进行采伐调运,林木归转让方所有,山场、道路、桥涵等无条件交回转让方。 4、本期有部分松木包含在内,遵照《福建省松材线 (略) 和疫木管理办法》、《松(疫)木采伐管理承诺书》以及顺昌县森防站的要求,签订《松(疫)木采伐管理承诺书》,实施松(疫)木(含松原木、松非规、松薪碳材等)采伐和运输,开始采伐时间2024年10月1日至12月30日采伐及运输完毕,运输至顺昌县松(疫)木指定安全利用加工企业,确保松木安全利用。 5、未尽事宜请详见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木材定产定销竞买约定、木材生产合同(范本)、木材购销合同(范本)、木材安全生产合同(范本)、伐区示意图等本公告其他附件材料。 | |||||||||||||||||||
三、竞买登记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 (略) )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注: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价前应认真阅读公告及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的所有内容,按照受让方资格条件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若不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参与竞价的,农交中心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认定其报价无效,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 |||||||||||||||||||
报名方式 | 1.意向受让方首次报名须到福建省洋口国有林场申请开户,填写《客户开户申请书》,企业须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经济组织的相关证明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自然人须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申请人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1份及其名下金融资产不低于*元人民币的资产证明(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相关材料。 2.意向受让方应根据本公告要求,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且正确备注相关信息。经审核,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即可参与本期竞价。 3.农交中心向意向受让方发放交易账号(长期有效、注意保管)。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日当天17:30前未收到交易账号激活短信的意向受让方,请致电农交中心0598-*。 | |||||||||||||||||||
查勘现场 | 地点 | 各标的物所在地 | ||||||||||||||||||
时间 | 2024年10月18日-2024年10月24日 | |||||||||||||||||||
联系人 | 看山场请联系:洋口国有林场生产经营科:连先生,联系电话:*; 相关开户请联系:洋口国有林场经销科:叶先生,联系电话* | |||||||||||||||||||
保证金及 处理方式 | 1.须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详见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 2.交易保证金应于2024年10月24日15:00前(到账为准)缴至如下账户: 户 名:福建沙县农村 (略) 账 号:3505 0164 2490 0000 1396 开户行:中国 (略) 三明分行 注: ①交易保证金只接受银行柜台、网银、电汇转账,不接受ATM转账、现金缴款; ②交易保证金转账单上须注明参与竞价哪一标的保证金,(如:1025洋口林场第11期第1标保证金) 3.交易成交,在收到转让方出具的《款项收讫及正式书面合同签订确认函》后的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农交中心直接转至福建省洋口国有林场的指定银行账户,转为成交木材款。 4.交易成交,受让方如未按本公告的要求与转让方签订成交文件的,或违反农交中心交易规则的,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农交中心将在交易结束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 |||||||||||||||||||
四、交易方式 | ||||||||||||||||||||
(略) | ||||||||||||||||||||
成交确认、价款支付及合同签订 | 1.成交后两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以微信、邮箱等方式收到《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或电话通知,若受让方未及时收到成交通知书的,请主动与转让方联系; 2.价款交纳日期及方式:成交后,受让方在成交次日起10日内缴纳全额成交木材款(含交易保证金)转入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并签订《木材生产合同》、《木材购销合同》、《木材安全生产合同》等。 户名:福建省洋口国有林场 账号:*73 开户行:中国 (略) 顺昌洋口支行 3.受让方不根据本公告的要求履约的,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对农交中心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转让方有权将该标的重新组织竞买交易。 | |||||||||||||||||||
标的交割 | 双方按相关合同约定进行交割。 | |||||||||||||||||||
五、其他事项 | ||||||||||||||||||||
1. 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中所有材料、阅读了解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等有关材料,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含附件材料)、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愿意承担可能存的一切交易风险。 2.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请查看农 (略) 。 | ||||||||||||||||||||
六、联系方式 | ||||||||||||||||||||
联系人:唐女士(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98-* | ||||||||||||||||||||
七、附件 1、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 2、木材定产定销竞买约定 3、木材生产合同(范本) 4、木材购销合同(范本) 5、木材安全生产合同(范本) 6、伐区示意图 |
项目名称 | 20241025(周五)福建省洋口国有林场木材定产定销竞买交易项目 |
项目编号 | SCX_LQ_2024_R_0108 |
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4年10月24日15:00前(以到账为准,逾期交纳保证金者报名无效) |
报(竞)价 方式 | ■挂牌公告时间:2024年10月18日-2024年10月24日 ■报价规则:本次项目每个标的必须有3家以上意向受让方(含3家,且法人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不能为同一人或互为关联企业)按时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方为有效,否则撤销该项目标的交易。若因每个标的出价人数不足3家的,本次项目标的 (略) 理,具体详情见当期交易结果公告。 本次项目采取明标暗投竞买方式,设置起竞价(*元),意向受让方在报价时间内采取递增方式报价。报价开始后,意向受让方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对目标标的多次报价,多次报价的,系统以意向受让方最后一次报价为准,报价高于或等于项目起竞价即为有效报价,报价时间截止后,最高有效报价的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若同时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最高有效报价,则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报价时间优先者确定为受让方。 若意向受让方报价超过起竞价5倍及5倍以上的,农交中心可认定该报价无效,将剩余有效报价中的最高有效报价的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 ■竞价阶梯:1000元及其整数倍 ■竞价单位:元 |
一、风险告知 | |
1.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买前应自行核查标的权属情况,或者到标的所在地林业主管部门核实相关权属问题,充分了解标的现状,一旦参与竞买,须自行承担交易风险。 |
二、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简介 |
注:本次竞买报价含木材生产工资。(在规定生产期限内完成的木材生产数,转让方支付生产工资:80元/m3,具体详见木材生产合同)。 | |||||||||||||||||||
交易服务费 | 成交后,受让方按单个标的的成交总额的0.3%缴纳交易服务费,单个标的交易服务费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收取。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标的简介所列的面积、出材量等数据仅供参考,标的以现状交付,转让方及农交中心不承担标的面积与实测面积、标的出材量与实际出材量差异等责任,不调整相应的成交价格。 2、杉阔 (略) 采伐运输截止时间不得超过2024年12月30日。 3、受让方未按规定时限完成生产任务的,每逾期1天扣除500元,直至木材生产工资扣完为止,仍无法完成,伐区未采伐的活立木、未调运的木材视为受让方放弃,不得再进行采伐调运,林木归转让方所有,山场、道路、桥涵等无条件交回转让方。 4、本期有部分松木包含在内,遵照《福建省松材线 (略) 和疫木管理办法》、《松(疫)木采伐管理承诺书》以及顺昌县森防站的要求,签订《松(疫)木采伐管理承诺书》,实施松(疫)木(含松原木、松非规、松薪碳材等)采伐和运输,开始采伐时间2024年10月1日至12月30日采伐及运输完毕,运输至顺昌县松(疫)木指定安全利用加工企业,确保松木安全利用。 5、未尽事宜请详见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木材定产定销竞买约定、木材生产合同(范本)、木材购销合同(范本)、木材安全生产合同(范本)、伐区示意图等本公告其他附件材料。 | |||||||||||||||||||
三、竞买登记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 (略) )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注: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价前应认真阅读公告及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的所有内容,按照受让方资格条件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若不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参与竞价的,农交中心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认定其报价无效,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 |||||||||||||||||||
报名方式 | 1.意向受让方首次报名须到福建省洋口国有林场申请开户,填写《客户开户申请书》,企业须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经济组织的相关证明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自然人须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申请人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1份及其名下金融资产不低于*元人民币的资产证明(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相关材料。 2.意向受让方应根据本公告要求,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且正确备注相关信息。经审核,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即可参与本期竞价。 3.农交中心向意向受让方发放交易账号(长期有效、注意保管)。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日当天17:30前未收到交易账号激活短信的意向受让方,请致电农交中心0598-*。 | |||||||||||||||||||
查勘现场 | 地点 | 各标的物所在地 | ||||||||||||||||||
时间 | 2024年10月18日-2024年10月24日 | |||||||||||||||||||
联系人 | 看山场请联系:洋口国有林场生产经营科:连先生,联系电话:*; 相关开户请联系:洋口国有林场经销科:叶先生,联系电话* | |||||||||||||||||||
保证金及 处理方式 | 1.须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详见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 2.交易保证金应于2024年10月24日15:00前(到账为准)缴至如下账户: 户 名:福建沙县农村 (略) 账 号:3505 0164 2490 0000 1396 开户行:中国 (略) 三明分行 注: ①交易保证金只接受银行柜台、网银、电汇转账,不接受ATM转账、现金缴款; ②交易保证金转账单上须注明参与竞价哪一标的保证金,(如:1025洋口林场第11期第1标保证金) 3.交易成交,在收到转让方出具的《款项收讫及正式书面合同签订确认函》后的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农交中心直接转至福建省洋口国有林场的指定银行账户,转为成交木材款。 4.交易成交,受让方如未按本公告的要求与转让方签订成交文件的,或违反农交中心交易规则的,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农交中心将在交易结束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 |||||||||||||||||||
四、交易方式 | ||||||||||||||||||||
(略) | ||||||||||||||||||||
成交确认、价款支付及合同签订 | 1.成交后两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以微信、邮箱等方式收到《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或电话通知,若受让方未及时收到成交通知书的,请主动与转让方联系; 2.价款交纳日期及方式:成交后,受让方在成交次日起10日内缴纳全额成交木材款(含交易保证金)转入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并签订《木材生产合同》、《木材购销合同》、《木材安全生产合同》等。 户名:福建省洋口国有林场 账号:*73 开户行:中国 (略) 顺昌洋口支行 3.受让方不根据本公告的要求履约的,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对农交中心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转让方有权将该标的重新组织竞买交易。 | |||||||||||||||||||
标的交割 | 双方按相关合同约定进行交割。 | |||||||||||||||||||
五、其他事项 | ||||||||||||||||||||
1. 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中所有材料、阅读了解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等有关材料,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含附件材料)、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愿意承担可能存的一切交易风险。 2.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请查看农 (略) 。 | ||||||||||||||||||||
六、联系方式 | ||||||||||||||||||||
联系人:唐女士(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98-* | ||||||||||||||||||||
七、附件 1、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 2、木材定产定销竞买约定 3、木材生产合同(范本) 4、木材购销合同(范本) 5、木材安全生产合同(范本) 6、伐区示意图 |
标的名称 | 地点 | 采伐面积(亩) | 出材量(m3) | 松阔薪炭材(吨) | 交易保证金(万元) | 起竞价(万元) | 竞价 时间 | 特别告知 |
福建省洋口国有林场木材定产定销第11期第1标 | 板桥 | 148 | 1553.6 | 128.1 | 8 | 76.5 | 10:00-10:20 | 按标的总价(元)报价 |
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20241025(周五)福建省洋口国有林场木材定产定销竞买交易项目
网站公告
项目名称 | 20241025(周五)福建省洋口国有林场木材定产定销竞买交易项目 |
项目编号 | SCX_LQ_2024_R_0108 |
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4年10月24日15:00前(以到账为准,逾期交纳保证金者报名无效) |
报(竞)价 方式 | ■挂牌公告时间:2024年10月18日-2024年10月24日 ■报价规则:本次项目每个标的必须有3家以上意向受让方(含3家,且法人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不能为同一人或互为关联企业)按时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方为有效,否则撤销该项目标的交易。若因每个标的出价人数不足3家的,本次项目标的 (略) 理,具体详情见当期交易结果公告。 本次项目采取明标暗投竞买方式,设置起竞价(*元),意向受让方在报价时间内采取递增方式报价。报价开始后,意向受让方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对目标标的多次报价,多次报价的,系统以意向受让方最后一次报价为准,报价高于或等于项目起竞价即为有效报价,报价时间截止后,最高有效报价的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若同时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最高有效报价,则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报价时间优先者确定为受让方。 若意向受让方报价超过起竞价5倍及5倍以上的,农交中心可认定该报价无效,将剩余有效报价中的最高有效报价的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 ■竞价阶梯:1000元及其整数倍 ■竞价单位:元 |
一、风险告知 | |
1.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买前应自行核查标的权属情况,或者到标的所在地林业主管部门核实相关权属问题,充分了解标的现状,一旦参与竞买,须自行承担交易风险。 |
二、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简介 |
注:本次竞买报价含木材生产工资。(在规定生产期限内完成的木材生产数,转让方支付生产工资:80元/m3,具体详见木材生产合同)。 | |||||||||||||||||||
交易服务费 | 成交后,受让方按单个标的的成交总额的0.3%缴纳交易服务费,单个标的交易服务费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收取。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标的简介所列的面积、出材量等数据仅供参考,标的以现状交付,转让方及农交中心不承担标的面积与实测面积、标的出材量与实际出材量差异等责任,不调整相应的成交价格。 2、杉阔 (略) 采伐运输截止时间不得超过2024年12月30日。 3、受让方未按规定时限完成生产任务的,每逾期1天扣除500元,直至木材生产工资扣完为止,仍无法完成,伐区未采伐的活立木、未调运的木材视为受让方放弃,不得再进行采伐调运,林木归转让方所有,山场、道路、桥涵等无条件交回转让方。 4、本期有部分松木包含在内,遵照《福建省松材线 (略) 和疫木管理办法》、《松(疫)木采伐管理承诺书》以及顺昌县森防站的要求,签订《松(疫)木采伐管理承诺书》,实施松(疫)木(含松原木、松非规、松薪碳材等)采伐和运输,开始采伐时间2024年10月1日至12月30日采伐及运输完毕,运输至顺昌县松(疫)木指定安全利用加工企业,确保松木安全利用。 5、未尽事宜请详见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木材定产定销竞买约定、木材生产合同(范本)、木材购销合同(范本)、木材安全生产合同(范本)、伐区示意图等本公告其他附件材料。 | |||||||||||||||||||
三、竞买登记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 (略) )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注: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价前应认真阅读公告及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的所有内容,按照受让方资格条件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若不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参与竞价的,农交中心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认定其报价无效,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 |||||||||||||||||||
报名方式 | 1.意向受让方首次报名须到福建省洋口国有林场申请开户,填写《客户开户申请书》,企业须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经济组织的相关证明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自然人须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申请人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1份及其名下金融资产不低于*元人民币的资产证明(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相关材料。 2.意向受让方应根据本公告要求,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且正确备注相关信息。经审核,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即可参与本期竞价。 3.农交中心向意向受让方发放交易账号(长期有效、注意保管)。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日当天17:30前未收到交易账号激活短信的意向受让方,请致电农交中心0598-*。 | |||||||||||||||||||
查勘现场 | 地点 | 各标的物所在地 | ||||||||||||||||||
时间 | 2024年10月18日-2024年10月24日 | |||||||||||||||||||
联系人 | 看山场请联系:洋口国有林场生产经营科:连先生,联系电话:*; 相关开户请联系:洋口国有林场经销科:叶先生,联系电话* | |||||||||||||||||||
保证金及 处理方式 | 1.须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详见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 2.交易保证金应于2024年10月24日15:00前(到账为准)缴至如下账户: 户 名:福建沙县农村 (略) 账 号:3505 0164 2490 0000 1396 开户行:中国 (略) 三明分行 注: ①交易保证金只接受银行柜台、网银、电汇转账,不接受ATM转账、现金缴款; ②交易保证金转账单上须注明参与竞价哪一标的保证金,(如:1025洋口林场第11期第1标保证金) 3.交易成交,在收到转让方出具的《款项收讫及正式书面合同签订确认函》后的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农交中心直接转至福建省洋口国有林场的指定银行账户,转为成交木材款。 4.交易成交,受让方如未按本公告的要求与转让方签订成交文件的,或违反农交中心交易规则的,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农交中心将在交易结束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 |||||||||||||||||||
四、交易方式 | ||||||||||||||||||||
(略) | ||||||||||||||||||||
成交确认、价款支付及合同签订 | 1.成交后两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以微信、邮箱等方式收到《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或电话通知,若受让方未及时收到成交通知书的,请主动与转让方联系; 2.价款交纳日期及方式:成交后,受让方在成交次日起10日内缴纳全额成交木材款(含交易保证金)转入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并签订《木材生产合同》、《木材购销合同》、《木材安全生产合同》等。 户名:福建省洋口国有林场 账号:*73 开户行:中国 (略) 顺昌洋口支行 3.受让方不根据本公告的要求履约的,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对农交中心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转让方有权将该标的重新组织竞买交易。 | |||||||||||||||||||
标的交割 | 双方按相关合同约定进行交割。 | |||||||||||||||||||
五、其他事项 | ||||||||||||||||||||
1. 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中所有材料、阅读了解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等有关材料,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含附件材料)、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愿意承担可能存的一切交易风险。 2.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请查看农 (略) 。 | ||||||||||||||||||||
六、联系方式 | ||||||||||||||||||||
联系人:唐女士(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98-* | ||||||||||||||||||||
七、附件 1、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 2、木材定产定销竞买约定 3、木材生产合同(范本) 4、木材购销合同(范本) 5、木材安全生产合同(范本) 6、伐区示意图 |
项目名称 | 20241025(周五)福建省洋口国有林场木材定产定销竞买交易项目 |
项目编号 | SCX_LQ_2024_R_0108 |
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4年10月24日15:00前(以到账为准,逾期交纳保证金者报名无效) |
报(竞)价 方式 | ■挂牌公告时间:2024年10月18日-2024年10月24日 ■报价规则:本次项目每个标的必须有3家以上意向受让方(含3家,且法人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不能为同一人或互为关联企业)按时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方为有效,否则撤销该项目标的交易。若因每个标的出价人数不足3家的,本次项目标的 (略) 理,具体详情见当期交易结果公告。 本次项目采取明标暗投竞买方式,设置起竞价(*元),意向受让方在报价时间内采取递增方式报价。报价开始后,意向受让方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对目标标的多次报价,多次报价的,系统以意向受让方最后一次报价为准,报价高于或等于项目起竞价即为有效报价,报价时间截止后,最高有效报价的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若同时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最高有效报价,则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报价时间优先者确定为受让方。 若意向受让方报价超过起竞价5倍及5倍以上的,农交中心可认定该报价无效,将剩余有效报价中的最高有效报价的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 ■竞价阶梯:1000元及其整数倍 ■竞价单位:元 |
一、风险告知 | |
1.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买前应自行核查标的权属情况,或者到标的所在地林业主管部门核实相关权属问题,充分了解标的现状,一旦参与竞买,须自行承担交易风险。 |
二、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简介 |
注:本次竞买报价含木材生产工资。(在规定生产期限内完成的木材生产数,转让方支付生产工资:80元/m3,具体详见木材生产合同)。 | |||||||||||||||||||
交易服务费 | 成交后,受让方按单个标的的成交总额的0.3%缴纳交易服务费,单个标的交易服务费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收取。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标的简介所列的面积、出材量等数据仅供参考,标的以现状交付,转让方及农交中心不承担标的面积与实测面积、标的出材量与实际出材量差异等责任,不调整相应的成交价格。 2、杉阔 (略) 采伐运输截止时间不得超过2024年12月30日。 3、受让方未按规定时限完成生产任务的,每逾期1天扣除500元,直至木材生产工资扣完为止,仍无法完成,伐区未采伐的活立木、未调运的木材视为受让方放弃,不得再进行采伐调运,林木归转让方所有,山场、道路、桥涵等无条件交回转让方。 4、本期有部分松木包含在内,遵照《福建省松材线 (略) 和疫木管理办法》、《松(疫)木采伐管理承诺书》以及顺昌县森防站的要求,签订《松(疫)木采伐管理承诺书》,实施松(疫)木(含松原木、松非规、松薪碳材等)采伐和运输,开始采伐时间2024年10月1日至12月30日采伐及运输完毕,运输至顺昌县松(疫)木指定安全利用加工企业,确保松木安全利用。 5、未尽事宜请详见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木材定产定销竞买约定、木材生产合同(范本)、木材购销合同(范本)、木材安全生产合同(范本)、伐区示意图等本公告其他附件材料。 | |||||||||||||||||||
三、竞买登记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 (略) )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注: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价前应认真阅读公告及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的所有内容,按照受让方资格条件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若不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参与竞价的,农交中心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认定其报价无效,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 |||||||||||||||||||
报名方式 | 1.意向受让方首次报名须到福建省洋口国有林场申请开户,填写《客户开户申请书》,企业须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经济组织的相关证明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自然人须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申请人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1份及其名下金融资产不低于*元人民币的资产证明(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相关材料。 2.意向受让方应根据本公告要求,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且正确备注相关信息。经审核,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即可参与本期竞价。 3.农交中心向意向受让方发放交易账号(长期有效、注意保管)。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日当天17:30前未收到交易账号激活短信的意向受让方,请致电农交中心0598-*。 | |||||||||||||||||||
查勘现场 | 地点 | 各标的物所在地 | ||||||||||||||||||
时间 | 2024年10月18日-2024年10月24日 | |||||||||||||||||||
联系人 | 看山场请联系:洋口国有林场生产经营科:连先生,联系电话:*; 相关开户请联系:洋口国有林场经销科:叶先生,联系电话* | |||||||||||||||||||
保证金及 处理方式 | 1.须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详见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 2.交易保证金应于2024年10月24日15:00前(到账为准)缴至如下账户: 户 名:福建沙县农村 (略) 账 号:3505 0164 2490 0000 1396 开户行:中国 (略) 三明分行 注: ①交易保证金只接受银行柜台、网银、电汇转账,不接受ATM转账、现金缴款; ②交易保证金转账单上须注明参与竞价哪一标的保证金,(如:1025洋口林场第11期第1标保证金) 3.交易成交,在收到转让方出具的《款项收讫及正式书面合同签订确认函》后的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农交中心直接转至福建省洋口国有林场的指定银行账户,转为成交木材款。 4.交易成交,受让方如未按本公告的要求与转让方签订成交文件的,或违反农交中心交易规则的,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农交中心将在交易结束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 |||||||||||||||||||
四、交易方式 | ||||||||||||||||||||
(略) | ||||||||||||||||||||
成交确认、价款支付及合同签订 | 1.成交后两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以微信、邮箱等方式收到《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或电话通知,若受让方未及时收到成交通知书的,请主动与转让方联系; 2.价款交纳日期及方式:成交后,受让方在成交次日起10日内缴纳全额成交木材款(含交易保证金)转入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并签订《木材生产合同》、《木材购销合同》、《木材安全生产合同》等。 户名:福建省洋口国有林场 账号:*73 开户行:中国 (略) 顺昌洋口支行 3.受让方不根据本公告的要求履约的,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对农交中心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转让方有权将该标的重新组织竞买交易。 | |||||||||||||||||||
标的交割 | 双方按相关合同约定进行交割。 | |||||||||||||||||||
五、其他事项 | ||||||||||||||||||||
1. 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中所有材料、阅读了解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等有关材料,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含附件材料)、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愿意承担可能存的一切交易风险。 2.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请查看农 (略) 。 | ||||||||||||||||||||
六、联系方式 | ||||||||||||||||||||
联系人:唐女士(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98-* | ||||||||||||||||||||
七、附件 1、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 2、木材定产定销竞买约定 3、木材生产合同(范本) 4、木材购销合同(范本) 5、木材安全生产合同(范本) 6、伐区示意图 |
标的名称 | 地点 | 采伐面积(亩) | 出材量(m3) | 松阔薪炭材(吨) | 交易保证金(万元) | 起竞价(万元) | 竞价 时间 | 特别告知 |
福建省洋口国有林场木材定产定销第11期第1标 | 板桥 | 148 | 1553.6 | 128.1 | 8 | 76.5 | 10:00-10:20 | 按标的总价(元)报价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